235 掀起一波火药大热潮

百里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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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炮?”

    李荣闻言有些失神,难以置信。

    把火药枪放大,变成重型大炮?

    恍惚之间,他似乎看到了一些轰隆隆的火炮的大军,发出嘎吱嘎吱的剧烈响声,在大地上行进。

    它们就像一些洪荒巨兽,无可阻挡,所过之处,大炮轰隆,山川崩裂,城池被一片硝烟所笼罩。

    大炮的射程高达数百丈之远,已经远远超过了任何一种旧武器射程的数倍。

    而那些装备了刀兵弓箭的部队,被火炮大军打的七零八落,不成阵型。

    “已经造出来了吗?”

    李荣回过神来,连忙问道。

    “尚未!”

    楚天秀摇了摇头说道,“火炮的制造技术,难度极高,比火药枪困难许多。现在还在制作火炮的模型,尚未做出样品。

    不过,最迟一两个月,火炮应该就可以造出样品来了。到时候,小婿请岳父大人去看看火炮的威力。”

    青铜火炮还是比较容易造的,以现在大楚的炼金水平足以造出来

    真正困难的是钢火炮,钢铁密度不够,容易炸膛。

    这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造出重锤。

    “好!”

    李荣点了点头。

    心头有些莫名的惆怅。

    新式兵器的出现,意味着他这样的大楚战神已经开始落伍了。

    老旧的经验,恐怕再也无法适应新的战争。

    哪怕是一代名将,忽然遇上火药枪也一样会满脸懵逼,不知所措。他尚且如此其他武将就更不用说了。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新式武器是在他的女婿小昏侯手里最先发明出来。

    他有机会最先拿到这些武器,研究出它们的特性,优点和弊端。

    等火炮造出来,他肯定要亲自看一看威力如何。

    研究一下这新式武器,如何用于打仗。

    ……

    这几日,太子项天歌简直是乐疯了,欣喜若狂。

    小昏侯在军武大校场击败了太尉李荣,这意味着小昏侯和东宫少傅庄轻敌庄之间的赌约,完全获胜。

    那日,在军武大校场产生大教场上,东宫少傅羞臊的满脸青红,迫于赌约,当场拜小昏侯为师。

    小昏侯的武力可以征服一切的说法,是无比正确的!

    那些儒家书籍,大概什么仁义道德,根本没什么用。拳头打不过,谁听你谈什么仁义道德。

    东宫老师们就被小昏侯打脸了,蒙头转向,这就是最好的证明。

    所以,先学武,才是正道。

    他这太子,终于可以不用再受东宫老师们的束缚了,可以无拘无束,自由的练习弓马骑射等武技。

    况且,皇帝项燕然、东宫的十多名老师们都在埋头熬夜看《三国演义》,苦苦研究兵法奥秘,想要弄明白小昏侯是怎么一夜之间可以击败大楚战神。

    没有十天半个月的功夫,他们也看不明白什么。

    一时间也没人管他。

    太子项天歌没了管束,也没在东宫呆着,来找沈万宝玩耍。

    沈万宝瞧他乐的这幅模样,不由翻白眼,道:“不过是可以学骑马弓箭而已,有这么开心吗?”

    “当然开心,我终于可以练习弓马骑射了!以后我要效仿太祖皇帝,横刀立马,征战沙场,征服匈奴。”

    “以后都用火枪了,人都要藏起来,偷偷放枪。谁还骑马呀?坐在马上当靶子吗?……你学的弓马骑射有什么用处?”

    沈万宝撇了撇嘴。

    “呃……?”

    太子项天歌不由一愣。

    对啊!

    估计以后大楚的军队,全都会改成火药枪部队。

    战马体型太大,很容易被射杀,很可能不会有战马了。

    他再也不能骑着战马,引弓射箭。

    手里拿着一杆火枪,看起来傻乎乎的样子,就是点火、开火,也没什么勇武威风可言。

    那他还高兴什么劲?!

    项天歌想到这些,顿时颓拉着脑袋,无比的伤脑筋。

    这可怎么办呀,他以后无法像太祖皇帝一样,骑着高头大马,手持刀枪,单挑匈奴王,威风凛凛了。

    沈万宝也有自己打苦恼。

    但是他苦恼的却不是他只是项天歌这点小事情。

    他苦恼的是没有新的挣钱的项目啊!

    火药枪!

    军工品,一看就很挣钱。

    可是这跟他沈家半毛关系也没有啊。

    不管大楚军队需要多少火药枪,全都进了小昏侯的口袋。

    小昏侯这个貔貅,断然是不会从口中吐出这么一口大肥肉。老大吃肉,也不给小弟一点汤喝喝。

    他都快穷死了。

    “老天爷,给我一点可以挣钱的好项目吧!”

    沈万宝哀叹。

    不出多少年,沈府这个大楚第一富豪的宝座,就要拱手让给小昏侯了。

    他这个金陵第一富豪之子,倍感压力。

    “走,去小昏侯那里逛一逛,看看他那里有没有什么挣钱的项目,他忙不过来,我好去帮他分担分担。”

    沈万宝一咬牙说道。

    “行啊!看看他哪里有没有什么好玩的玩意!”

    太子项天歌闲着无事,自然是跟着他一起去了。

    ……

    平王府。

    虞园。

    楚天秀有些头疼。

    自从他用火药枪,击败李荣之后。

    金陵城里就掀起了一波火药热潮。人人都想弄出火药要来,甚至弄出火药枪来。只是他们不知道火药的配合,更不懂炼钢之术。

    这平王府就热闹了许多,各种来路的宾客登门拜访,拐弯抹角,想要从他的手里购买几只火药枪。

    楚天秀当然知道他们的心思,不是拿回去装逼,就是想要采购几只,回去模仿。

    这种神器,军工重器,他当然不会外卖。

    除了丹阳兵自己用,也就平王府、太尉府,还有皇宫禁军能从他这里买到。

    李自然老神棍看到金陵城里,火药忽然变得大热门,他心里痒痒。

    他也想蹭一下这波热度,发一笔财。

    火药能挣钱,但是不能随便卖。

    有杀伤力的火药包等武器,当然不能卖,一不小心就杀死人了,指不定朝廷就来抄家了。

    李自然苦苦寻思着,卖一点没有杀伤力,但是却极为吸引人的火药制品。

    这里,李自然老神棍突发奇想,得了一个主意,兴冲冲地来虞园,找到楚天秀,说他研究出了一个新的东西,非常非常厉害。

    犹如神仙,可飞天入地!

    举世无双!

    此物一出,定然金陵城轰动,甚至举国轰动也不一定。哪些富豪们,肯定哭爹喊娘,抢着要购买。

    总之,他的发明,就是牛的不行。

    就是缺一点资金,缺了合伙人做这笔生意。他李自然虽然会鼓捣火药,但不太会经商。

    他来问小昏侯,要不要一起干这笔买卖。

    赚大钱,发大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