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7章 花夜神生病了

风中的阳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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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储皇出现后,就成了会场的绝对焦点。

    就连与他齐名的扶苏公子,都成了配角。

    至于李牧辰这等美女,则是可有可无的路人甲。

    反倒是猜出他为什么要点《驼铃》,又在众目睽睽下,相当不要脸讹走他五千块的李南方,成为了仅次于他的二号人物。

    迄今为止段储皇的表现,让很多人都以为,他就是那种仗着父辈们洒的热血才这样狂妄的,其实他本人除了会点功夫外,就是个智商堪忧的莽夫罢了。

    所谓的南储皇,北扶苏,也是大家看在他父辈的份上,才刻意抬举他的吧。

    论起各方面的修养来说,他连给扶苏公子拖鞋都不配的。

    如果他配,就不会在京华的地盘上,羞辱林康白了。

    林康白诚然不怎么成器,终究是京华林家的大少,需要李牧辰这种外来贵女主动巴结的存在。

    可段储皇在羞辱他时,却丝毫不介意他姓什么。

    难道,得罪京华林家很爽吗?

    尤其擅于拍马的李南方,却被他看重后,大家心理就更不平衡了,更以为他是个莽夫,看不起他了。

    李南方却不这样想。

    如果段储皇真是个莽夫,那么就不会在与他对视片刻,在他故意示弱想闪人时,缠住他非得和他交朋友了。

    他发现了李南方眼神里,所包含着的那些东西。

    那些东西,是李南方最大的秘密。

    这些秘密,可以被秦老七他们窥探到,但李南方绝不允许被别人看到,并试图了解。

    没谁喜欢自己不可告人的秘密,引起别人注意的,所以在段储皇很给面子的说要做朋友后,李南方立即一口拒绝了。

    如果被他接连拒绝的段储皇发怒,大不了李南方和他练上几手,再抬脚走人就是了。

    段储皇却忍住了,迅速调整了对他的心态。

    这么狂妄的一个人,却能容忍一个穿地摊货的家伙,只能说是用心不良。

    再联想到他是来自南疆,距离金三角没多远,由不得李南方不多想。

    不过随后,当《驼铃》的琴声,歌声响起后,看出段储皇是真情流露的李南方,又强烈怀疑自己多想了。

    在段储皇声音嘶哑高唱《驼铃》时,李南方能确定他没有丝毫的做作。

    那会儿的段储皇,确实想到了那些为了华夏盛世,人民安康而洒尽热血的父辈们,并崇拜他们,感谢他们,以他们为偶像,来激励他要爱自己的祖国,以炎黄子孙而自豪。

    于是,李老板开始懵逼了。

    他发现,他居然看不透段储皇。

    段储皇的狂妄,只是他为人处事的面具而已,就像贺兰扶苏在任何人面前,基本都能保持他儒雅公子形象那样。

    人有万千张面具。

    有的人以懦弱,有的人以大智若愚,有的人则以奸诈——儒雅,与狂妄同样是面具的一种。

    那么,段储皇的狂妄,是不是他处事的面具呢?

    如果是,这个人就相当可怕。

    比贺兰扶苏还要可怕,毕竟扶苏公子的儒雅,基本都是真实的。

    如果不是呢,这就是个足够你把后背放心托付给他的朋友。

    就在李南方心中盘算这些时,段储皇忽然问他,与花夜神是不是好朋友。

    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心中一惊的李南方,立即明白了。

    刚才女经理说花总确实贵体有恙,不能来陪段少饮酒时,李南方眉宇间流露出了担忧的神色。

    无论花夜神是何种来历,明处,暗中又对李南方做了些什么,都不能否定俩人之间,有着肌肤之亲的现实。

    身为夺走人家第一次的男人,在得知她生病后,如果还能无动于衷,那他还算个人吗?

    可李南方真没想过到,段储皇察言观色的本事,一点都不次于荆红夫人。

    既然被他发现了,李南方也没必要否认。

    反正和花夜神是好朋友,也不是多见不得人的事。

    至于贺兰扶苏会如何的惊讶——切,能比得知李南方和他姐,睡了好多次的现实后,给他的冲击力更大吗?

    “感觉。”

    “心有灵犀?”

    “咱们都是纯爷们,别说这么恶心的话。”

    段储皇没有再问什么,拿着酒瓶子,顺势坐在了小高台上:“来,继续喝酒。不醉不归。”

    段储皇的表现,与其说是来参加晚会的,倒不如说是来砸场子的。

    他就像一颗老鼠屎,把一锅好汤都给污染了。

    可现场所有人,好像除了李南方,还有早就见怪不怪的贺兰扶苏之外,没谁敢对他说半个不字。

    除非,以后不去大江以南混了。

    段储皇为什么每年都要来此,参加今晚的场合呢?

    他也是带着任务来的,今晚畅饮一番后,明天就要和在那边发展的各位贵客,谈正事了。

    看在正事的份上,大家伙就算再受不了他,也得容忍他。

    幸好这人只要有看得顺眼的人陪着,就不会去找别人的难堪。

    段储皇,是今晚最开心的一个。

    贺兰扶苏,则是最、最不开心的一个。

    酒入愁肠愁更愁,本来酒量就不怎么样的贺兰扶苏,大半瓶白酒喝下去后,就有了要喷溅的趋势,林大少慌忙带几个人,把他搀扶出了大厅。

    恰好,趁此机会远离段狂人。

    免得他把李南方喝倒后,再找别人喝尽兴。

    看来,李南方在林大少眼里,也不是一无是处的。

    “不、不行了。”

    李南方喝掉一整瓶白酒后,小脸通红,眼神开始涣散,说话都结巴了起来,身子摇晃着,抬手推开段储皇又递上的一瓶酒,转身就走。

    边走,边呢喃:“我、我与醉眠君且去,明朝有情抱琴来。”

    目送李南方踉踉跄跄走出大厅后,本来瘫坐在小高台边缘,眼睛已经闭上的段储皇,睁眼轻声笑了下:“呵呵,这人真有意思。”

    “老子讨厌有意思的人。”

    走进电梯内后,刚才还醉眼迷离的李南方,抬手搓了搓脸后,眼神就无比清澈了。

    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尤其在这种场合下,无论是段储皇,还是贺兰扶苏,真要醉了才奇怪。

    既然他们都不愿意醉了,李南方真喝醉了,那可就太没面子了。

    不知不觉中,他把自己的地位,抬在了与南储皇、北扶苏同样的高度上,全然忘记他平时提起这些纨绔来时,总会不屑的撇撇嘴,骂一句造粪机器,来衬托自己的清高。

    下降的电梯停住了,在四楼。

    一个打扫卫生的大妈,推着垃圾桶走了进来。

    李南方这才意识到,他在乘坐电梯时,没有用贵宾电梯,而是货梯。

    他没有任何看不起劳动人民的意思,可垃圾桶里散发出的味道,好像也太难闻了点。

    真要与大妈一起到一楼,李南方估计自己能被熏死,唯有放弃与劳苦大众同甘共苦的理想,对大妈善意的笑了一个后,走出了货梯。

    还有四层就到底了,李南方懒得再乘坐电梯,索性走进了楼道。

    生命在于运动,电梯的出现,绝对是肥胖症最大的杀手。

    如果没有电梯,人们在去几十层高的楼上玩耍,上班时,不用刻意花钱去健身房发骚,就能锻炼出一副好身体了。

    尤其步行下楼梯时,还可以在楼梯拐角处点上一颗烟,望着外面不远处的车水马龙,思考下人生。

    不对,是想想花夜神,她究竟患什么病了,怎么不去医院呢等问题。

    酒后的李南方,想到花夜神后,就不得不去想她那张端庄典雅的小脸,再顺着圆润的下巴,联想到修长白腻的脖子,性感精致的锁骨,很突兀的两个大木瓜,一马平川的小腹下,有那——特么的,想着想着,李南方发现他居然可耻的硬了。

    酒为色媒这句话,还真是不假啊。

    以前李老板在想起花夜神时,可没这不良反应,看来以后不能喝酒了。

    就算必须要喝酒,也不能想她,可以去想蒋默然啊,贺兰小新啊,隋月月啊,上岛樱花啊,龙城城啊——还是硬,怎么办?

    好办。

    想想小姨她老人家就好了。

    有种女人,天生就具备灭火器的功能。

    岳梓童就是这样的女人,她的倩影刚从窗外的黑暗中冉冉升起,李南方那些龌龊的想法,立即就烟消云散,没有丁点的残留不说,还觉得浑身发冷。

    这让他很惊讶。

    凭良心说——如果李老板有良心的话,岳阿姨无论是身材相貌,还是气质品味,绝不输给任何一个女人,毕竟她也是从百年豪门里走出来的大小姐,虽说现在是脱了毛的凤凰不如鸡。

    可为什么,李南方每当想到她时,都没有那种渴望呢?

    哪怕,有一丁点的意思,也行啊。

    没有也还罢了,关键李老板想到她后,会有种莫名其妙的惧意,搞得他情不自禁的就想去讨好她。

    “唉,这个女人啊,就是不能惯。只能管。三天不管,她就敢上房揭瓦。”

    老谢揉着发红的耳朵,语重心长说出的这番话,又在李南方耳边响起。

    让他打了个激灵,弹掉早就熄灭了的烟头,自言自语的说:“靠了。我不会也像老谢那样,早晚会变成怕老婆的男人吧?真要那样,老子宁可终生不娶。不对,干嘛要终生不娶呢?除了岳梓童之外,还有很多好女人啊。比方亲爱的蒋医生——”

    李南方刚想到亲爱的蒋医生,一个女人的尖叫声,就从楼梯口外的走廊中传来:“啊!你、你谁?你要干嘛?”

    今天下午四点半,在田副院长的带领下,蒋默然等京华医院外科三室的全体同仁,准时从单位出发,前来某大使先生为感谢各位,才在七星会所三楼大摆的宴席。

    七点才会开始的宴席,四点半就从医院那边赶,确实太早了些。

    不过田副院长说过了,这是防备路上堵车。

    也许田副院长真是诸葛孔明在世,铁口神算,也许是个乌鸦嘴,反正他们来时的路上,真堵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