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伯乐与千里马

沙拉古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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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女巫说过,在伯爵的书房里有一些书籍记载了祭台的布置方法。

    沃姆曾经说过,书房里所有的书全都长在他的脑子里。

    有了沃姆就不用去书房了,他是一座移动的图书馆,只要找到正确的打开方式,就能查阅所有的书籍。

    做生意要向赫尔墨斯献祭,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这就是正确打开图书馆的方式。

    在卧室里摆上一张平整的桌子,在桌子上铺一块干净的白布,摆上七根蜡烛,两根蜡烛象征带着翅膀的帽子,一根蜡烛象征着钱袋,四根蜡烛象征着一双带翅膀的飞靴,七根蜡烛的整体造型要和赫尔墨斯的双蛇杖一致,沃姆娴熟的摆出了一个看似古朴实则复杂的祭台。

    祭品是一杯酒和一块熟牛肉,祭祀赫尔墨斯一定要用熟食,并且要将祭品焚化。

    趁着沃姆祈祷的时候,曼达细致的观察着祭台的布局,每一根蜡烛的间距和角度都有着严格的要求,单靠视觉记忆肯定会有偏差。

    烛油流在了桌布上,曼达眼睛一亮,这块白布正是复制祭台的法宝,得找个机会把它偷出来。

    祭祀结束,沃姆立刻收掉了祭台。第一位客人还等在大厅,他早就等的不耐烦了,可诱人的酒香让他迈不动脚步。

    曼达搬来了两个空酒桶,上面铺上一块木板,这就是酒桌。

    再搬来一个空酒桶,给客人当凳子。

    他给客人倒了一杯葡萄酒,开价十五个铜币。

    “十五个铜币?”这位牲口贩子差点没跳起来,“这足够我在镇上的夜梦酒馆里喝上三杯葡萄酒。”

    “是么?”曼达轻蔑一笑,“夜梦酒馆,多么好听的名字,快去那里喝酒吧。”

    他准备收了杯子,虽说第一单生意很难得,可曼达不想自降身价,更不打算强留客人。

    “等一下!”闻着那香味渐渐远去,牲口贩子实在舍不得,他咬咬牙,数出了十五个铜币放在桌子上,拿起酒杯抿了一小口。

    这一口喝下去,就停不下来了,他一连喝了六杯,直到掏空了钱袋里的铜币,这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了酒杯。

    破开一个银币?他实在舍不得。

    “等做完了生意我再来。”舔干了嘴唇边的最后一滴酒,牲口贩子一步一回头走到了门口,曼达喊一声道:“再喝一杯吧,我请!”

    牲口贩子一溜烟跑回了酒桌前,擦着口水看着曼达为他倒上了满满一大杯。

    “你真是个慷慨的孩子!”牲口贩子抿了一小口,仔细回味着徘徊在口鼻之间的酒香。

    “你叫什么名字?从哪来?”曼达问道。

    “莱蒙镇,抽纱城外的小地方,你肯定没听说过。”

    “为什么不去抽纱城做生意?那里的集市要大得多。”

    “抽纱城做不了生意,纳尔斯侯爵正准备和蒙奇克侯爵开战,牲口都被侯爵征走了,一个子都不给,这几匹马是我拼了命带出来的,只盼着能卖个好价钱,一家老小全靠着全靠着这点钱活命。”

    纳尔斯侯爵又要打仗了,这可是个重要的消息,该尽释前嫌还是趁火打劫,要看伯爵如何决断。

    喝完了这杯酒,牲口贩子满怀期待的看着曼达,确定曼达没有再请他喝一杯的打算,这才拿起脏兮兮的帽子和马鞭走出了酒馆。

    曼达送到了门外,看到了拴在门前的五匹马和两个赶马的奴隶。

    “这些马要多少钱?”

    贩子拿马鞭指着一批高头大马道:“这是水仙城的大马,五十个银币。”

    曼达用斗鸡眼看了一下,这匹马价值四十三个银币,走了这么远的路,适当加价也是应该的。

    “那两匹是我自己养大的农马,一匹只要十六个银币,那头是奔狼人养大的矮种马,别看个子小,力气大得很,吃的不多,还不挑食,要二十一个银币。”

    这是个还算诚实的商人,加价都在合理的范围内,可他没有介绍最后那匹马,那是一匹瘦骨嶙峋的病马,身上的毛像斑秃一样掉了好几块,还生了好几块黏腻着血肉的皮癣。

    曼达盯着这匹瘦马看了一小会,两个金币出现在了眼前。

    “这匹马要多少钱?”

    “这匹马……”贩子吸了口鼻涕,他在寻找合适的措辞,“这匹马也是好马,它可能,生了一点病,但绝对是好马……”

    “就问你多少钱?”

    “呃,这可怎么说呢,孩子,这种事情你能做主吗?我可不想被你的家人误会,你只是个孩子,我不想骗你……这的确是好马,就是生了点病,如果你肯买下那匹大马,这匹马我就送给你了。”

    “我不要大马,只要这一匹。”

    贩子不想欺骗曼达,可难得有个机会能把这匹马出手,思忖再三,他开出了价钱:“三个银币,它归你了,你可以把它做成咸肉,酒馆都卖咸肉不是吗,这匹马至少有两百磅的好肉。”

    “成交!”曼达没再还价,掏出三个银币塞到了贩子手上,他还有些担心会遭到赫尔墨斯的制裁。

    赫尔墨斯貌似很忙,这次并没有难为曼达,贩子临走前嘱咐了一句:“别养太久,我不知道这家伙还能活多久……”

    曼达把瘦马牵进了牲口棚,把一捆草料放进了食槽,背诵起了中学熟悉的课文:“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把这匹马养好了,肯定能卖个好价钱。

    今天只做成了这一桩生意,到了黄昏,睡了一整天的沃姆从床上爬了起来,吃了两口面包,又想去仓库里酿酒。

    酿酒对于他来说是莫大的享受,甚至比吃书还要享受,可惜今夜他没机会享受了。

    “我得到了一个重要消息,纳尔斯侯爵要和蒙奇克侯爵开战,你要尽快把消息报告给伯爵。”

    沃姆看了看仓库的大门,又看了看曼达:“我允许你替我去山谷传递消息。”

    “你允许又有什么用?只能由你来传递消息,这是伯爵的命令,没有得到伯爵的允许,我不能踏入山谷一步,否则他会把我的头拧下来!”

    这是伯爵对曼达做出的防范,他坚信沃姆不会叛变,而曼达就算叛变了,也没有机会把敌人引进山谷。

    “你以为我不想拧下你的头么?”沃姆露出了两颗螯牙,曼达后退一步道:“别冲动,爸爸。”

    沃姆披上了长衫,在仓库的大门上留下了一片虫丝:“别走进这里一步,如果让我发现虫丝断了,我会把你撕成碎片。”

    他耸起双肩,露出了翅膀,一跃飞上了天空。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之中,曼达悄悄进了沃姆的卧室,从床底下找到了那块祭台上的桌布。

    按照桌布上的蜡痕,曼达在自己的房间里复原了赫尔墨斯的祭台,他掏出二十个银币,洒上了水银、蛇牙草、沙蝶丝和土曼根。一阵浓烟飞起,房间里蒙上了一层寒霜,曼达做出了斗鸡眼,看到一个男子的身影在浓烟中慢慢浮现。

    长脸,上宽下窄,额头上有两个肿包,下巴上有一抹山羊胡。曼达眨眨眼睛道:“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男人笑道:“我们做过生意,你忘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