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图:课程改革本土化推进构想

陈夫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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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规划和方案,是平稳推进这项工作的前提和保障。为此,海南省教育厅2003年12月30日印发了《海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琼教基〔2003〕104号)。这一方案明确了实验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策略、组织领导、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等。

    一、指导思想

    关于指导思想,《海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明确指出,海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要“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把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作为深化全省基础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突破口,立足省域实际,吸取国内外课程改革的有益经验,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构建理念先进、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高中学校成为学习化组织,为加快建设基础教育强省,为培养与海南经济特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目标任务

    《海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确定2004—2007年实验工作的目标任务是:

    (1)完成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实验教材的验证实验,为我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进一步修订完善提供认识成果和实证经验;

    (2)完成全省及各高中学校《普通高中课程计划》的制订和实验,探索在不同条件下实施新课程的有效途径,为新课程的推广创造经验、提供示范;

    (3)制订海南省高中课程管理制度,形成开发和共享课程资源的工作机制,建设独具特色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提高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高中学校建设、管理课程的能力;

    (4)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构建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创建学校新的课程文化;

    (5)探索服务新课程目标、适应新课程结构和内容的教学模式,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

    (6)建立新的评价与考试制度,探索建立与高中新课程相配套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

    (7)促进全省普通高中教师的专业水平提高,全面提高全省普通高中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8)实现全省高中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普通高中发展步伐,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工作策略

    《海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把“全面进入、分类指导”作为实验工作的基本策略,指出“鉴于全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基础和条件的差异,对海南省全面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学校,提出三类不同要求”:一类是“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第三类要求)”,这类学校“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40%的选修1模块,能满足学生3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和在选修1中获得22个学分,学校开设的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能满足学生在选修2中获得6个学分”等;一类是“较好地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要求(第二类要求)”,这类学校“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60%的选修模块,能够开好本省地方课程和若干门类的学校课程”等;还有一类是“高水平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要求(第一类要求)”,这类学校“能够开设各学科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全部必修课和选修课(注:后来在有关专项文件中,对第一类要求调整为能够开设80%以上的选修模块,其他两类也相应地把40%和60%选修模块作为下限),能够基本按照学生选课要求开设高质量的选修课程,并形成学校的特色课程或优势研究性学习项目”等。此外,对于三类不同学校的教学班数量、选课条件、教师要求、资源开发、校本教研制度建设、学校的环境和校风等也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以上三类要求,是海南省对普通高中开展新课程实验水平等级评估的依据……全省将在能够达到第一类要求的学校中,评选全省实施高中新课程的示范学校;在能够达到第二、第三类要求的学校中,择优评选实施高中新课程的特色学校。

    四、组织领导

    关于实验工作的组织领导,《海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要求“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成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课改办)和课程改革专家工作组(以下简称专家组),整合各方面力量,系统高效地推进高中新课程实验”,提出“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高中新课程实验做出正确决策和部署,在经费投入、政策支持、办学条件、制度建设、师资培训、舆论宣传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实验过程加强监控……市县课改领导小组要由政府主管领导担任组长”,“课改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高中新课程实验决策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为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决策、执行、监控提供咨询服务和专业支持……专家组要通过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项目研究和项目样本校的工作,组织好对实验推进工作中难点和重点问题的研究”,并且指出“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学校是新课程实验的基地,校长是学校实施新课程的第一责任人,广大教师是课程改革的主力军,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也是课程改革的重要参与者。要通过权责下移,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学校也要充分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确保课程改革实验者最大限度地自主参与新课程实验,创造性地实施新课程”,“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分别建立样本学校联系制度,形成在学校层面上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并组织好对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过程评估,及时反馈情况,总结经验,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通过实验使每一所学校逐步建立起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管理制度”。

    五、重点工作

    关于实验的重点工作,《海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首先勾画了对新课程培训工作的要求:

    (1)高中新课程实验坚持“全员培训”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确保全部高中校长、实验教师、各级教育行政人员、教研员以及师范院校的相关人员、新课程实验的培训者参加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任务。

    (2)高中新课程培训采取“全省统一规划,省级集中培训;部门各负其责,分段组织实施”的方法进行。由省课改领导小组制订全省统一的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目标任务,规定培训内容、学时,制订检查评估标准。岗前的集中培训和岗后的全程培训及年级跟进培训统一计划、统筹安排,作为新一轮高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注:后来海南省教育厅确定所有这些培训都由省课改办负责统一组织)。取得国家级培训合格证书的培训者才能承担省级培训任务,取得国家或省级培训合格证书的高中校长、教师才能承担高中新课程的实验任务。

    (3)高中新课程培训内容包括通识培训、各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学科教材培训。在培训中采取主体参与、任务驱动和案例分析等培训方式,充分调动每一位培训对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实验的重点工作还有教材管理与课程资源建设、学校课程计划的制订等。《海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要求各高中学校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及省里的指导意见,建立并不断完善学生选课制度。高中学校要积极探索行政班、教学班相结合的组织管理形式;要以行政班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管理,开展班团活动,加强集体主义教育,发展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合作意识,并解决好学生选课给学校常规管理带来的新问题,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井然;要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及时解决教师在实施新课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探索适应学生选择、基于课程模块的教学模式,并为促进教师个人的实践与反思、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获得多种形式的专业支持创造条件,帮助教师养成反思教学的职业习惯,形成有利于引导教师创造性实施新课程的环境,使新课程的实施过程真正成为教师专业成长的过程。

    此外,建立科学的高中教育评价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也是实验工作的重点之一。《海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提出:要建立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应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海南省教育厅组织力量开展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背景下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研究,并出台《海南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方案》,改变目前高考在考试定位、考试方式、试卷设计、考试结果使用、招生方法等方面存在的弊端,建立起有利于高中新课程实验顺利实施、有利于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有利于高等学校选拔合格和优秀新生的考试评价制度。要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为契机,尽快建立“政府指导、社会参与、学校自主发展”相结合的普通高中学校评估制度,形成学校自我评估与外部评估的互动与促进的机制,使普通高中评估成为保障新课程实验顺利进行和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引导学校以及家长和社会对高中教育性质正确定位,逐步创造有利于学生健康和谐全面发展、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有利于学校不断进步的良好环境条件。

    六、保障措施

    关于实验工作的保障措施,《海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提出: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三个到位”,即责任要到位、政策要到位、经费要到位;二是要坚持科研先行,加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对实验工作的指导;三是要加强跟进管理,搞好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的督导评估;四是要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有利于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良好氛围。

    《海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可以说是整个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蓝图,海南省的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基本上是按照这个方案来推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