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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05年1月召开的“海南省2005年度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工作会议”上,海南省正式提出要将“依法科学实施新课程”(学校层面)、“依法科学推进新课程”(教育行政层面)作为一个时期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的主题,要将这一基本工作要求贯穿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全过程。
所谓依法实施和推进新课程,就是要强化学校管理者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课程意识,严肃课程的政策和法规,严格依照三级课程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行使课程管理职能,学校既要切实贯彻执行好国家的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又要依照规定开发和选用适合本校的课程,同时还要及时反映在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对于学校乃至地方出现的各种违背课程管理政策的行为(如“以考定教”的行为)和放弃监督职能的行为,需要进行有效的约束和限制,对于严重违规者甚至要给予严肃处理。海南省将依法进行课程管理作为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的重要内容。
所谓科学实施和推进新课程,就是要遵循教育部的有关要求,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当作一项“系统工程”,始终贯彻“先立后破,先实验后推广”的工作方针和“民主参与,科学决策”、“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等原则,充分调动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教研部门、中小学教师、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依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部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各项具体要求,以坚忍不拔的毅力和坚定不移的决心,通过不断加强专业支持和科学引领以及深入的研究、扎实的培训、科学的实验和有效的推广等工作,不断攻克课程改革的难点,不断消除实验工作的各种障碍,及时地释疑解惑,科学地总结提升经验,不断完善各项教育教学管理制度,重建管理文化、教研文化和学校文化,真正把课程改革的各项要求逐步落到实处。
在依法实施和推进新课程方面,海南省于2005年研究制订并印发了《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贯彻执行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依法实施新课程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五要五不准”的基本要求,即:要坚持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设置的领域和科目开设课程,不准减少必修领域、科目和模块;要坚持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海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规定的标准学时开课,不准随意增减学时;要坚持按各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实施教学和评价,不准随意拔高或降低教学和评价要求;要坚持学生全面发展和自主选课原则,不准以学校行政安排代替学生选课,不准进行文理分科和设置重点班;要坚持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和占用学生的闲暇时间。
为了推动依法实施新课程,海南省教育厅将原定于2005年初开展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阶段评估调整为针对上述问题的课改专项督导检查,并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新课程实施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该通知要求所有学校先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接着,由市县开展督导检查,写出督导检查报告。在学校自查和市县检查的基础上,海南省教育厅于5月底对海口、三亚、定安、临高、白沙、保亭等不同发展水平的6个市县进行了抽查,对抽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在督导检查和抽查过程中,对于偏离《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不规范行为,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时予以纠正。这是海南省首次由督导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专项督导活动,为全省开展课改专项督导积累了初步经验。
我们认为,科学推进新课程比依法推进新课程处于更基础的地位,科学推进新课程也一直是海南省课改推进工作的主导方面。
事实上,几年来,海南省无论是申报阶段的“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准备阶段的“项目研究,岗前培训”,还是启动阶段的“充分动员,广泛宣传”或启动之后的“坚持研训,破解难题”,科学推进新课程一直是海南省课改推进工作的主导方面(只不过2005年以来,我们做得更加自觉而已)。
一、申报:科学论证,民主决策
2002年12月,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邀请14个省份的教育厅(局)分管领导就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和实验推进策略进行研讨,海南省教育厅领导应邀与会。会后,海南省教育厅领导将高中新课程方案及时交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组织学习研究,并就海南省是否申报国家首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区进行充分论证。2003年1月至3月,海南省课改办又先后4次邀请部分市县教育局领导和高中校长就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做专题介绍和研讨论证,在形成广泛共识后,海南省教育厅做出申报首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区的决策,并获得教育部批准。
经过论证,我们认为改革是必然的,是大势所趋,选择是有限的,无论早进入还是晚进入都同样会有困难和挑战,但早进入得到的回报更大,更有效益,更有意义,也有助于创造解决困难和问题的氛围。基于这种考虑,我们做出了申报率先进入高中新课程实验的选择。几年来的实践证明,我们的选择和决策是正确的。
二、准备:项目研究,岗前培训
为了做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在教育部正式批复海南省作为首批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区之前,海南省即着手相关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项目研究工作的展开,为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和后续推进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3年8月,海南省组建了6个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研究项目组(后来又根据需要将高考改革有关项目单列,形成7个项目组),即高中课程改革领导、组织、规划项目组,学校课程方案的形成与学生选课指导项目组,新课程的教学实施与教师专业发展项目组,教材与课程资源研究项目组,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项目组,高等学校招生与考试制度改革项目组,新课程传播与社会理解项目组,参加项目研究的人员达60多人。
为了做好项目研究和实验工作,海南省在组织高中学校自愿申报的基础上,于2004年2月确定了7所高中学校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项目综合样本校、13所高中学校为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项目单项样本校,各项目样本校也积极参加了有关项目的研究工作和前期模拟实验工作,进入新课程之后,这些样本校也始终发挥着超前实验和示范引领的作用。
以各项目组的研究为基础,海南省2003年底以来出台了《海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方案》等15个实验工作配套文件,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这些成果受到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和有关专家的充分肯定,其中一部分已经编入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高中新课程在海南》一书。
根据教育部的部署,2004年3月至6月,海南省课改办共选送230名教育行政干部、课改专家、普通高中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参加了教育部组织的国家级培训。2005年5月,教育部送训下省,海南省又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通用技术5个学科的532名教师参加了国家级跟进培训。2004年5月以来,海南省课改办组织对全省基础教育行政干部、学校管理人员进行了全员通识培训,对全省进入新课程的两个年级的学科教师开展了省级全员岗前培训(包括通识培训和学科培训)和跟进培训,培训人数达6000余人。各普通高中学校还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校本培训。
各种层次的研训为海南省科学推进和扎实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启动:充分动员,广泛宣传
在新课程启动之前,海南省利用一切会议、学习和培训机会,对教育管理者和广大教师进行思想动员。2004年8月,海南省教育厅又召开了各市县教育局分管局长和全体高中校长大会(这也是海南省首次全体高中校长大会),进行新课程启动前的总动员,各样本校介绍了他们前期的研究成果和准备经验,厅领导对实验启动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
随后,海南省教育厅又召开了新闻通气会,邀请省内各大媒体和中央各大媒体驻琼机构,向他们通报海南省高中新课程的准备情况以及高中新课程的一些基本关注点,并就社会关注的新课程实验问题回答了他们的提问。此前,海南省教育厅已经利用各种会议和培训机会对高中新课程做了全方位报道。
与此同时,海南省教育厅还要求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要通过宣传标语、报纸、广播、电视、墙报、新生入学教育、家长会、家访(或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在新课程启动前后进行大规模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形成强大的声势,为高中新课程的顺利启动和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实践证明,这些做法产生了积极的效果,海南省推进高中新课程的大环境和总体氛围是比较好的。
四、推进:坚持创新,破解难题
在新课程实验的推进过程中,海南省教育工作者遇到了各种各样的难题。有些是新课改之前就存在的老问题,如资源不足、师资水平不高等;有些是伴随新课程实施产生的新问题,比较突出的有:
(1)如何使新课程中通用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由难点变成“亮点”?
(2)如何使新课程选课和学分管理这样的特点真正“特”起来?
(3)如何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变“瓶颈”为动力?
(4)如何树立课程标准在教学和考试评价中的权威地位,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让教师真正从“教教材”转向“用教材教”?面对这样一些难题,海南省教育工作者没有退缩,而是集中大家的智慧,科学地化解了这些难题。在本章后续内容和后续相关章节中,将比较系统地介绍海南省破解新课程实施难点的一些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