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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与新学制及新课程改革相配合,香港对考试评价制度也在进行不断改革,为我们进行新课程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经验借鉴。www.Pinwenba.com因此,笔者对新课程考评制度变革提出两个设想:设想一——(1)进一步改革考试评价制度,
(2)进一步改革高校招生制度;设想二——不搞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而对现有高考制度作进一步改进。
一、香港考试评价制度的启示与借鉴
2005年9月,笔者随海南省基础教育考试评价制度改革考察团前往香港,访问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考试与评核局及教育统筹局,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当时正在策划的高中教育课程改革和考评制度改革的情况进行了系统的考察。
香港特别行政区计划实施的新基础教育课程,是在计划于2009年开始的学制改革的背景下进行的。香港当时的学制是一种精英教育架构,为“3(中一—中三,相当于内地的初中)+2(中四—中五,相当于内地的高中)+2(中六—中七,即大学预科)+3(三年制大学)”模式。在这一学制下,高中时间偏短,且只有20%的适龄人口能够最后进入香港的大学深造。显然,这已经不适应香港进一步发展和普及高中教育的需要。
为此,自2009年秋季起,香港正式实施“3+3+4”新学制,即初中三年不变,高中延长为三年(在高中后两年,学生既可以修读基础课程,也可以修读职业导向课程后直接就业),取消大学预科班,高中毕业时举行香港中学文凭考试(首次考试将于2012年举行),取得香港中学文凭的高中毕业生可以报读香港新的四年制大学,学生在大二时还可以取得副学位之后直接就业,大四毕业后也可以继续修读更高的学位课程。在进行学制改革的同时,香港还进行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与当时施行的学制和课程相比,新学制和新课程具有以下优点:
(1)变两次考试(会考和高考)为中学文凭考试,减少一次公开考试,可以增加学生学习的时间,提高学习成效;
(2)普及高中教育,让所有学生都完成高中三年的学业,这符合香港知识型经济发展的需要;
(3)除了有核心科目和20个基本科目外,高中课程还设置了几十个职业导向的科目,课程更加多元化,能够充分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及兴趣,能使学生尽量发挥其所长;
(4)高中毕业、大二、大四之后有多次分流,为学生升学就业提供了更多出路,使所有学生都有机会踏上成功之路;
(5)大学由三年延至四年,学生可获得更均衡、全面的发展。总之,新学制和新课程既有利于学生的发展,又有利于香港的发展,同时,也能更好地与中国内地和国际教育接轨,值得称道。
为了与新学制及新课程改革相配合,香港对考试评价制度也在进行改革,为我们进行新课程考试与评价制度改革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经验借鉴。
1、考评制度改革的目标
(1)拓宽考评基础(确保所采用的方法公平、客观、有效和可靠);
(2)减轻考试的压力(单一考试,校本考评的部分);
(3)把学生的表现与预定的水平对比(水平参照考评),如有需要,亦可提供学生相对的成绩,以便遴选。
2、考评的依据
经过三年的学习,学生能否取得香港中学文凭证书,取决于其在高中三年的整体表现:
(1)修读科目的校内成绩;
(2)在考试与评核局公开考评中所获成绩,校内评估+公开试的成绩=总成绩,其中公开试水平参照英国标准制订,以利国际承认,校本考评不能过于偏离公开试成绩;
(3)在职业导向课程及资历架构方面达到的水平级别(如有的话);
(4)学习经历,例如:社会服务、与职业有关的经验、体艺活动及个人素质(如毅力、承担及人际关系等);
(5)校外其他成就,或奖项,或参与的活动。
3、香港考试评价制度值得借鉴之处
(1)香港现有的会考和高考的命题虽对命题人员有比较高的要求(命题人员须没有近亲参加考试,没有参加编写教科书,没有搞自修生补习等),也通过签订合约对保密和诚信提出较高要求,但他们并不将命题人员进行长期封闭,而是每个科目由若干人员(每科2—3人)命题后,与审题委员会人员(一般每科2人)讨论确定,这就大大降低了命题成本。
(2)香港考试之后不集中阅卷,而是将试卷交叉(即注意回避)分发给阅卷教师,由教师带回家阅卷,这既降低了阅卷的成本,又保证了阅卷的质量(笔者认为这也许比“流水作业”更能保证质量),每位评卷者都要写出评卷报告,对命题进行评价和检讨,试卷主席则写出总评报告。
(3)香港的考试持续时间较长(但他们并未感到增加了负担),一般持续约两个星期,特别是中文、英文、数学都要用几个单位时间才能考完,这样考试效度更高(即考试结果更能准确反映学生的真实水平)。
(4)对不适于纸笔统考的科目和内容(如实验操作、技术考试、口试、社会服务等),香港采取“校本考评”的办法,由学校进行考试评价(这部分的考试一般占该科目成绩的20%),并以一定权重计入考试总分,对于偏离统考成绩的(通过回归分析确定其相关性)学校,考试与评核局有权调整其整体成绩(比如某校物理实验操作成绩与物理统考成绩有较大偏差,考试与评核局就可以依据有关规定对该校成绩进行整体调整)。
(5)目前的课程科目设置较多(他们认为教育是“餐厅”,选课是“点菜”,在理想的制度下,学校应该提供很多不同的选择),考试科目设置也较多(会考设置46个科目,学生可以参加7—10个科目的考试,但只选取其中6科成绩作为会考成绩,其中中文、英文、数学必考,除这3科外,再选取3科最好的成绩作为会考成绩;高考设置19个科目,学生最多可报考8科,其中中文、英文必考,再选取3科最好的成绩作为高考成绩),但报考的科目一般集中在少数几个科目(其他科目报考人数较少),他们认为这样有助于发展不同的兴趣,学生也有发展不同兴趣的权利。实施高中新学制和新课程之后,香港确定四个核心科目(包括中文、英文、数学、通识教育)为高中生必修课程,学生从另外20个选修科目、一系列应用学习课程及其他语言中,选修2—3个科目,并取得其他学习经历,这些核心科目、选修科目和学习经历都需要通过考试或校本考评获得相应的成绩。
(6)学生高考成绩采用等级制呈现,包括A、B、C、D、E五等,A等最高(但人数不多),E等为不合格,大学对于这样一种等级制安排比较满意。为了加大区分度,拟采用“等级+星”的办法(与海南省的中考办法相似)。另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大学和中学都有充分的招生(他们称之为“收生”)自主权,大学有办法来区分同样等级的学生,他们可以根据学校实际赋予不同科目不同的权重(同一科目在不同学校的权重可能不一样),用一个公式来计算学生的总成绩,权威的推荐在招生中也能发挥作用。
二、对考试评价制度变革的新设想
事实上,考试评价制度(包括高考制度)一直在稳步地进行改革,比如高中新课程实施之后,率先进入新课程的四省区出台的高考方案都在引导学校依法科学实施新课程方面做出了一定的努力,就拿大家已经熟知的海南省的考试评价制度改革为例,就至少进行了以下几方面改革:
(1)推行校本评价;
(2)改革会考制度;
(3)改革高校招生考试模式。
当然,笔者在教育部考试中心征求对与新课程相适应的高考改革的意见、考试大纲征求意见会等多个场合,也毫不隐瞒自己的看法,就是考评制度改革仍然存在较大的空间。
笔者认为:高考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应该有利于推动依法科学实施新课程和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选课指导制度和学分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考试负担,有利于促进学校办学特色的形成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有利于高校自主选拔人才……基于这样的考虑,提出以下设想。
(一)设想一
1、进一步改革考试评价制度
(1)扎实推进校本评价制度:建立发展性评价体系,改进校内评价,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
(2)建立权威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统一考试(必修模块)+校本评价(选修模块考试和其他体验、技能性考试),并采用等级制(以便高校参照校本评价结果自主录取);
(3)高校加试:高校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增加个别科目考试和技能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2、进一步改革高校招生制度
(1)一般高职院校:凭高中毕业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参考校本评价结果直接登记入学;
(2)普通本科院校: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参考校本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3)重点本科院校和特殊本、专科(包括高职)院校: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加试成绩并参考校本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二)设想二
为促进学生选课,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并减轻学生学业和考试负担,也可以不搞统一的学业水平考试,而对现有高考制度作进一步改进:
(1)高考科目设置:所有可以测评的科目(引导学校开齐课程,开全科目,同时形成学校特色或优势课程,这将成为学生选择学校时的重要考量);
(2)学生报考科目:根据实际学习水平和人生规划选报6—8个科目(其中语、数、外必报,其他科目不受文理限制,学生只有学习之后才能了解自己究竟适合学习什么,哪些是自己的长项);
(3)高考认定科目:根据实际考试水平和人生规划选定5个科目(其中语、数、外必选)作为高考成绩(有时即使学生认为学得很好的科目和课程,在考试时也可能发挥失常,因此这样安排是人本化的考虑)。
无论哪一种设想,都有赖于国家在高考制度改革方面进一步出台大的政策,因为只要涉及高校招生,单靠一省或数省难以有所作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已经明确了考试评价和高校招生制度进一步改革的方向,相信很快就会有新的制度和相关政策出台。
一孔之见,提出来仅供作批评的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