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五章 神兵有缘者居之(第五更)

中二少年肤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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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林云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对方又一次沉默了。

    特别是林云对话的时候,没有看着张敬武的尸体,而是看着不远处的黑暗。

    前方是一片深邃的黑暗,林云的火把都照不穿,他心里早有猜测,只是在九步的时候玩了一下心跳。

    其实,林云并不确定这个跟他对话的是人还是魔,总不能你说你是张敬武我就信你,总得验证一下呗!

    显然,这魔心态不怎么好,大概是等了一万多年,也没怎么跟人交流过,之前又被林云整的特无语,这会儿脑子也没转过来。

    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对方才回答道:“过去了这么多年,有神枪镇压,那魔定然也魂飞魄散了。”

    “这样啊……那万一他没死咋办?”

    “你不用担心,只要你去将神枪拔起,得到枪王传承,你就天下无敌了,何必再怕区区一只魔族呢?”

    林云:“……”

    这以前的骗子,水平也不咋的啊!

    就这还想骗我啊!

    看他这么急切地想让自己去拔枪,林云知道,他急了。

    这最后的一步,是绝对不能跨越的。

    林云将灵力运于双目,就像他之前在大雾中看清方向一样,这次,他也看到了不远处的景象。

    只见一颗心脏被一杆长枪扎在地上,心脏上还套了个圈圈,尽管如此,那颗心脏仍然在跳动,只是有点慢。

    显然,那颗心脏就是魔族了。

    他现在总算是明白外面的两个大冰块为什么那么难打了,守护这么重要的地方,那必须难打呀!

    而现在,自己把那守护者干掉了,日后要是有人进洞来,却不像他这么聪明,过去拔了枪,把这魔放出来了,那他也没办法安心。

    也罢,来都来了,上次那魔龙不也被奶死了么?

    林云隐隐觉得,自己或许不用太害怕。

    他又不是没见过魔族,像胡玉玲那样的,一开始很嚣张,电一下就老实了。

    实在不行,我还有小金!

    “你说的没错,或许,我就是你的有缘人。”

    林云说罢,直接召出两团金色的火焰,就站在那里,朝着那颗心脏打了过去。

    “你……功德神火,你是什么人,啊……”

    那个惊怒的声音响起,伴随着阵阵让人头皮发麻的哀嚎,林云默默补了一道雷霆。

    反正他也不用非得走到十步,万一走过去被蛊惑了怎么办呢?

    远程法师就是要保持远程才对。

    “啊……快把火灭了!我愿认你为主!”

    林云静静地看着那团金色的火焰燃烧,听着那声音在惨叫求饶,林云也不为所动。

    已经有一只魔族女仆了,这个魔连个人样都没有,还是算了吧!

    林云在张敬武的尸体不远处等了约莫十多分钟,火终于灭了,但林云还是不那么放心。

    又来了一波大火洗地。

    那枪和圈圈在火中没有任何变化,只有那颗心脏,连灰都不剩了。

    林云这才跨出那一步,这一下,也走到了封魔洞的尽头。

    林云捡起了那杆枪,还有地上的圈圈,这圈圈成淡蓝色,变小之后有点像一个玉镯子,拿在手里,温润如玉,带着些许寒意。

    这肯定也是好宝贝,先戴手上,男人戴玉镯虽然有些娘气,但林云肤白貌美,若是穿上女装,戴着玉镯就不显得娘了!

    “啊呸,还是送老婆吧!”

    林云这么想着,脑子里就浮现了两个人,一个是东方红月,另一个就是林玉了。

    这……

    不患寡而患不均啊!

    “算了,就我这运气,再到处转转,下一个宝贝说不定就有了。”

    林云想着,又拿起了那杆银白色的长枪,一时间也是爱不释手,之前林云都是练剑的,但刚才和冰人打斗,耍了一会儿枪,感觉还真不错。

    现在抚摸着枪身上的纹路,便有了玩枪的想法。

    对了,拿到宝贝该认主了。

    花仙子说过,她拿到裂天的时候,自动就认主了,林云却没什么感觉,像是只拿到了一把普通的长枪一般。

    “莫非,要走一波滴血程序?”

    林云决定试一试,滴了几滴血上去,血被枪吸收了,也没什么变化。

    “小青,取我火来!”

    林云还就不信了,他口吐金莲,开始烧起了这杆银枪,终于,林云感受到了神兵的意志。

    它已经有宿命的主人了。

    然而……

    林云烤了一会儿,银枪也软了。

    它现在已经是林云的神兵了。

    不仅如此,原本的银色长枪,现在竟变成了一杆方天画戟,杆子上的纹络,赫然是一条蛇盘旋,但下方有一朵火莲在烧。

    握着这杆画戟,林云脑海中也多了一些讯息,知道了这方天画戟的来了。

    这的确是神器,名为巧变,玄武之尾所炼,会根据主人的特性变成最契合的武器。

    所以,北地枪王拿着就是枪,林云拿着就成了方天画戟。

    瞧不起谁呢这是!

    不过,林云拿着耍了几下,虎虎生风,忽然感觉自己帅的一批。

    如果不是没穿衣服,他可能会更帅。

    神兵中也有三十六式绝技,名为天罡三十六击。

    淦,有点像是山寨货。

    林云暂时没练,将画戟扛在肩膀上,又看了一眼张敬武的尸体,想了想,还是没给他火化。

    留在这里也挺好,至少这里冰冻,只要雪山不倒,他的仪容还能保持完整。

    至于北地枪王的后人,林云不认识,也没有去认识的打算。

    就这样吧。

    扛着画戟准备走的时候,林云又看到了地上的两根冰锥。

    被火烧了那么久不化,莫非这是万年玄冰?

    想到自己跑错了地方,这地方既然上万年没有人来过,那说这是万年玄冰也是很合理的。

    不能浪费,打包带走。

    林云走到洞口,看到剩下的五根冰锥子,一并砍了下来。

    一家子冰锥,都整整齐齐的。

    就是搬运起来不太舒服,怪冻人的。

    好在林云身体好,不怕冷。

    “以后必须要找个储物装备,不然看到宝贝两只手都不够拿的!”

    林云正遐想着,手里还未认主的玉镯忽然蓝光一闪,扯着林云的手,差点就要飞出去,林云赶紧双手合十,不想让它跑了,玉镯的蓝光更甚,拽着林云原地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