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神灵血脉

猛虎道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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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说吧,国王生十多个儿子,不可能每个儿子都当国王,没当国王的儿子多数都被册封为公爵,侯爵,伯爵,然后这些公爵,侯爵,伯爵生下的众多儿子要么继承老爹的爵位,要么就是投入到其他贵族麾下,充当骑士。

    嗯,这应该就是第一代骑士。

    时间久了,神灵血脉进一步扩散出去,谁都不知道一个农夫的祖上到底是不是什么贵族。

    总之,就目前来说,那么多国家建立,破灭,建立,破灭,大多数的普通人体内有或多或少有着某位神灵的血脉。

    在经过骑士侍从的各种力量,技巧训练之后,有的骑士侍从幸运激活了那稀薄的血脉,又立下功劳,自然而然就被上级主君册封为骑士。

    当然,时间一久,各种激活血脉的技巧,训练方式也就慢慢成型,并被归属于贵族传承的底蕴之一,被称为骑士训练法。

    说白了,近千年,新神是没有的。

    因而现在那些国家的王室成员也没多少血脉醇厚的了,与其他贵族一样,都是依靠骑士训练法激活血脉,增强血脉之力。

    特莫斯骑士就是凭借着祖上流传下来的骑士训练法最终激活血脉,方才继承了老爹的家业。

    至于这里面有什么故事,特莫斯骑士肯定不会说的,毕竟骑士训练法这玩意可以说是一个家族存在的根本。

    爵位可能丢失,但如果有骑士训练法在,那么总有一天,会有某个后代激活血脉,再度成为骑士的。

    听到这里,周明岳好奇的问了一句:“那有没有没激活血脉的贵族?毕竟那些王子殿下......”

    周明岳话没说完,毕竟他也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什么忌讳。

    特莫斯骑士似乎并不是那种视王室为正统的家伙,听到周明岳的话,洒然一笑:“这个肯定有,毕竟不是每个王子都可以成为国王的。”

    听完特莫斯骑士的讲解,周明岳算是多少明白了一些。

    说白了,贵族分为两种,第一种就是特莫斯骑士,汉克斯子爵这类激活了血脉的贵族,他们拥有强大的战力,能够带领军队冲锋陷阵,被称为持剑贵族。

    第二种就是没能激活血脉,但继承了老爹的爵位,领地,被称为衣冠贵族。

    持剑贵族与衣冠贵族之间实际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衣冠贵族也可以带兵打仗,反正手下有骑士就行,但地位上还是较之同等次的持剑贵族低一些。

    另外,在通行于整座大陆的贵族继承权法案里,对此有明文规定。

    持剑贵族是世袭罔替,而衣冠贵族则是世降一等。

    也就是说,持剑贵族的儿子继承老爹的爵位,领地不会受到上级主君削减。

    但衣冠贵族的儿子继承,爵位就降低一等,领地也会受到相应的削减,直到有血脉激活的继承者出现,只不过已经被削减的爵位,领地就补不回来了,只能靠后继者努力,立下军功提升。

    实际上,这种规定与长子继承权并行实施之后,使得贵族的数量控制在一个合理范围内,不会导致一个国家内的贵族迅速增多,引得国体不稳。

    毕竟激活血脉这种事情很看人品的,运气好的家族代代都有激活血脉的后代出现,运气差的家族连续几代没有激活血脉的后代出现,就差不多变成平民了。

    当然,最关键的一点还是保证了国家的实力,毕竟在这样的中世纪战场上,再多的衣冠贵族也比不上一个持剑贵族。

    特莫斯骑士喝了酒去休息了,周明岳躺在床上却丝毫没有睡意。

    很显然,正如之前所说,自己还是小看了这个世界啊。

    原本以为只是类似于地球西方中世纪一样的地方,可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里居然有这么多超自然的东西存在。

    如此一看,自己引以为依凭的两百多号农兵,在那些骑士面前压根就不算个啥,指不定人家一个冲锋,就破开农兵阵型,直取本部,取自己小命了。

    当然,越是这样,越是让他坚定了跟着汉克斯子爵去打野的念头。

    战争工坊现在生产的农兵是不咋样,但进阶之后呢?

    两日后,在汉克斯子爵的带领下,众多骑士汇聚成一支人数超过三千的大军,浩浩荡荡的朝着边境行去。

    这支大军里,子爵大人出动了一千人马,子爵亲自上阵,外加5名没有封地的家养骑士,算是压阵脚的主力了。

    汉克斯子爵领直接挨着边境,汉克斯城堡距离边境也就三天路程左右。

    周明岳也没有再让农兵用凉杆抬着自己走,那样太引人瞩目了。

    他在跟着军队出行的商人那里买了一匹杂色驮马,虽说没有战马那么高大健壮,但也将他与普通士兵分了出来。

    再说了,就算是兵败如山倒,他可以借着马力逃命不是?

    未言胜,先言败,才是一代名将风采嘛。

    骑着杂色驮马,立在道路旁,看着源源不断的士兵向前行去,周明岳就想要吟诗一首!

    “北国风光.......”

    就一句,他就歇菜了,这季节不适合啊,秋季刚到,谷子都还没收。

    倒是行军队列里有几个农夫起了个头,唱起了什么歌,之后便传播开来,几乎所有农兵都在唱。

    大意就是谷子要收,我去打仗,抢了很多很多的金银财宝,回家娶了个黄花大闺女,生了一堆小兔崽子等等之类。

    这歌接地气啊,周明岳幽幽的叹了口气。

    三天后,抵达边境。

    这佛洛尔王国边境之外并不是直接与其他国家相连的,而是一片三不管的蛮荒地带。

    数量众多的蛮族正居住期间,这些蛮族以部落为基础社会模式,各自为政,相互之间连年厮杀,时不时还侵入周围国家打打谷草什么的。

    佛洛尔王国正是其中之一的受害者。

    因而佛洛尔王国对于属下贵族出兵打击蛮族是抱赞成态度的。

    汉克斯子爵已经多次对蛮族出兵,也有了经验,在大军抵达之后,便有前出侦查的骑士返回汇报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