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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清晨,解忧从睡梦中醒来,望着时年甜甜微笑。
“妈咪,解忧梦见爹地了。”
时年微微一怔,先想到汤燕卿,可是随即明白女儿说的不是汤燕卿。
女儿用中文叫汤燕卿“爸爸”,却不叫成“爹地”。
在女儿的心中,“爹地”从来都只有那一个人蠹。
时年深深吸气,压住心中的情感,柔声问:“梦到爹地在做什么?”
解忧歪头想了想:“爹地穿白衣……与许多人在一起,对他们笑。髹”
时年心中愀然一痛:“哦,是啊,爹地就是穿白衣。”
先生在天堂啊,天堂里的人原本就都是穿着白衣,沐浴在阳光下,再也不用孤单一人坐在黑暗里。
时年搂着女儿:“爹地说了什么话么?”
解忧仰头微笑:“有!爹地告诉我:念念不忘,必有回响。”
时年心下一动,确定女儿还不到自行了解这句话含义的年纪,便想:或许解忧只是想起了“回响集团”吧?
时年并不知道,解忧的梦里,她的爹地正一身白衣医治病患。
他未曾离开,他就还在这世上的某处,等待着,这一生也许还有下一次机会,与他最亲爱的女儿……
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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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沙明结束了慈江之行,带着无言的担忧、释然和惆怅离开中国。
他又坐上了那辆将慈江与外面的世界联系起来的绿皮火车。
很巧,今天这趟车的列车员竟然还是一年前他来慈江的时候所遇到的那位。
本沙明是外国人,相貌也英俊,于是尽管时隔一年,那位列车员却也还记得。列车员还以为本沙明依旧不会中文,所以与他打招呼还不得不同时伴以手舞足蹈。
“嗨年轻人,又遇见你了。你这是从慈江往外走?是又来了一趟,还是当初来了就没走过啊?”
本沙明含笑,用字正腔圆的中文说:“我可以说中文了,您说的我都听得懂。”
列车员惊喜,忙放下挥舞的手,有些不敢置信:“一年而已,年轻人你就学会说中国话啦?厉害,真了不起!”
车厢上人不多,列车员忙完了例行的工作,便端了杯热水给本沙明送过来,两人坐一起聊天。
列车员说:“咱们中国话,难学!我跑这趟车,这二十多年也遇见过不少外国人,也有些在慈江租房子住过一段时间,可没见一个这么快学会中国话的。小伙子,你怎么这么棒?有什么动力呀?”
本沙明笑了,眼前不由得浮现起汤燕余的脸。
那个巫婆……自然都是她的魔法。
他含笑垂首:“都是因为,我爱上了个华人姑娘。”
“我本不善言辞,却也生了执念,想跟她说她想听的话……”
列车员欣慰微笑:“好样的。年轻人,这也是我最后一趟车了,回去了我就退休了;咱们这老绿皮火车也要换成空调车。据说明年还可能修高铁呢……真好,咱们国家,咱们每个人,都会变得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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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暗金色的阳光不再炽烈,却将窗外的世界点染得更加浓墨重彩。
本沙明靠在窗上,看窗外那一片风景,想起自己刚来那次,心中带着的绝望。
他曾以为生命随时可能这样看着看着便戛然而止,他以为也许慈江是他生命中最后一站,再也没机会离开。
此刻时过境迁,心境已经彻底地覆天翻,带着劫后余生的释然,他向自己映在车窗里的脸微笑。
想起上次结束治疗后离开慈江,虽然自我感觉健康已有好转,却依旧带着对未来的不可确知,坐在这趟列车里,心里依旧是七上八下。
自然最强烈的愿望,是想直接回M国去见见那个巫婆。
彼时庭审结束,他实则早透过法庭不断开合的大门,看见了燕翦陪着燕余在门外等待。他知道她在等他,他甚至也知道——她尽管知道他不堪,可是她还是会接受他。
就像对待街上那些流浪汉和野猫,她同样将自己手工制作的最香甜的甜点奉上,没有半点的歧视。
可是……彼时的他,却不敢承受。
他落荒而逃,带着自己的病,去赴与死神的相约。
当他设法通过法警的通道离开法庭,走到门外的时候,他还是忍不住停下脚步来,借着人群的遮挡,又遥远地看了一眼那个傻傻等待的蠢姑娘……
他曾让她等到绝望,他欠她一场“回来”。
可是他却也有自己的担心:他离开太久,整整两年。他也欠了她太多解释,从枪击案前就已经不再接她的电.话……所以这么长的时间,足够让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死心。
更何况,他曾经跟马克在一起的事、他曾经的案底,都注定汤家无法接纳,所以这两年的时间里,说不定燕余早已接受了薛江秋。这时候回去,怕是连他们的孩子都能看见了。
骨子里的骄傲那一刻反倒让他胆怯,他踯躅着不敢归去,他怕等着他的是比死亡更让他害怕的现实。
可是就在他还延宕在亚洲的时候,却竟然在中国街头,撞见了一间门面装修风格与燕余的店完全一致的甜点店。店名虽然是中文字,却也依旧还是“魔法甜点屋”,店名之下依旧有那句经典解释“甜点是有魔法的哟”……
他愣住,以为自己穿越。
情不自禁走进去,柜台里不是他想见的人,却在柜台里看见了那款黑色的“小笨”。
端正的中文手书,虽然无人问津,却执着到近乎固执的等待。
他的心跟着狠狠地跳,忍不住手指都颤抖,指向那款甜点。
女店主欣喜无比,说终于有人肯问那款产品了,这么久以来始终没有销路呢……
他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些店都是燕余的加盟店,燕余为了让这款“小笨”被带到世界各地去,只收了极低的加盟费。
那一刻他心潮涌动,忍不住问哪里还有同样的加盟店。
店主给出了一个小册子,上面印刷着当时中国全境所有加盟店的地址。
他也像发疯了一样,竟然笨笨地一家一家找过去,然后一家一家,邂逅了那静静固守在柜台一角,无人问津却近乎固执等待着的“小笨”。
那一刻他从未有过的欣喜若狂。
他找到了答案,他知道她一定还没有跟薛江秋在一起,她还没有放弃寻找他。
店主看他半晌说不出话的模样,还以为他这样个外国人,可能对中国境内的甜点质量有所怀疑,于是特别说明了一句:“不瞒您说,咱们这店可牛着,马上法国那边的加盟店也要开张了!法国,那甜点可正宗地道了吧,也要加盟咱们这店。嘿,您就放一百个心吧。”
他闻言一怔,继而忍不住悄然微笑。
她去法国了,她要去他的祖国了。
他终于知道,就算暂时不回M国,他也能在哪里与她相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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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急匆匆回到法国,不难打听到新加盟店的地址。
新店开业那天,在店门外没有看到她的影踪,他莫名地心慌意乱了,便循着路线向周边去找。
他告诉自己只是闲逛,不是迫不及待想要见她。
就在走到林荫大道……在牵手散步的老夫妻、头戴头盔骑着单车呼啸而过的孩子们身影中间,他一抬眼就看见了那道倩影。
两年不见,她瘦了。
也许为了这趟法国之旅,出于礼貌,她也换掉了她一向穿着的森女风长裙,换上了相对正式的——麂皮流苏裙,酒红色高跟鞋。
那一刻他要屏住呼吸才能克制得住轰然的心跳。
他觉着自己疯了,才会在这一刻脑海中忽然跳出一个念头:天,他竟然为她惊艳。
这样的念头让他顿觉狼狈,不自觉避到树后,只敢远远地跟着她。
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忽然响起来,她接听,含笑柔声:“……江秋。”
他的双耳轰然涌满了风吹树叶的飒飒声,他什么都听不见了,只能看见她面上柔婉清丽的笑,那么开心,那么幸福难掩。
那一刻他自惭形秽,而她恰好挂断手机后似乎有意无意向他的方向望了过来……他忽然所有的勇气都消失不见,他也没想到,他这一生竟然第一次胆怯到落荒而逃。
为了,一个女人。
可是……终究还是克制不住对她的想念,终究还是想窥探——她的心意。于是那个夜晚,他还是赶在打烊之前,最后一个走进了艾玛的店。
亨利是个善谈的热情男子,不自觉与他说了许多,自然也提到了那个神奇的首创者,特别强调了那是个华人女孩儿,说她还在不断追求更高的自我,现在正在蓝带学院进修……
那个晚上他知道亨利开车尾随在后,他还没做好最终的决定,所以利用对巴黎老城区地理的精熟,故意钻入棋盘一样曲折纵横的小路。
他一心只想甩掉亨利,且不曾想在几次从不同方向走过同一个路口的时候,发现了路边始终停着同一辆车……
路边停车不稀奇,可是他是杀手,从小就习惯了谨慎观察周遭,对凡事都多一重警惕,所以他几次经过之后还是发现那辆车上覆盖着的轻尘厚度与其他路边停着的车绝对不同。
而且车胎上粘着泥土,与该街区的柏油路面情形不符;而且从那泥土湿度上来判断,这辆车在此处停下的时间不长。
还有驾驶座车门的接缝处,轻尘表面没有任何被拂过的痕迹,由此可见司机停了车之后根本就没有下过车……
汤燕犀说的没错,这一年恰是老摩门伏法、摩门家族覆灭的十周年整年头(应该是10周年,昨天给笔误成20周年了),他知道摩门家族在这一年里一定会对他“格外关照”。
于是接下来的三个月,他没能贸然出现在燕余面前,他只安静地跟随在她身后,隔开她发现不了的距离,却始终都在她身边。
直到那晚,她走进咖啡馆。他从窗外看见她安静地看书,他才错开一步去附近的商店买烟。
不过就是那么十几分钟的时间差,还在商店里付账的时候,就冷不丁听见夜色中“叭”地一声脆响。
那晚是周末,窗外不远处就是商业区,所以即便是商店的老板也没听出什么异样,还以为顶多就是车子爆胎,可是他却听出来了,是枪响!
接下来就听见外面乱了,有人奔进来说,是咖啡馆里出事了,有人被枪击,可能已经死了;还有人质被劫持。
他没等听完,甚至都忘了放在柜台上的香烟,更顾不上店主找钱,便转身闪电一般奔出商店去……
飞奔过马路,他已经顾不得左右川流的车辆,他飞奔而过,完全不在乎自己是否可能被车子撞到。终于奔过车河去,待得隔着窗子看见了伏在窗边桌上的燕余……那一刻,他脑海中只有一个念头。
他要杀了那个杂碎!
那个杂碎该感谢外面还有警方,让本沙明来不及好好让他付出代价。只让那杂碎这么简单地死了,都是那杂碎的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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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究,他还是又出现在了她面前,还是这样又中了她的魔法,再度无法离去。
那晚她刚手术完毕,他在病房里被她紧紧攥着手,等待她醒来,那一夜成了他这一生最漫长的一个夜晚。
尽管医生已经通知他,说枪伤可用“幸运”来形容,子弹是穿透伤,没有伤到骨头、血管和神经,只是最小的伤情。都难以想象在那样的场景下,她受到的却只是最轻微的伤害……他忍不住扪心拷问自己:你恨那个伤了他的杂碎,可是你看她直到此时,死死攥着、心心念念的根本不是之前那场遭遇,反而是——你啊。
本沙明,你带给她的伤害,也许要远远大于那个杂碎!
那一刻他就知道,尽管自己还在自惭形秽,可是却事实上他这一次已经没有办法——再狠得下心,放得开她的手。
也许这就是上天注定。
注定他遇见她;注定他故意让自己认为她又丑又蠢,想借此来抗拒对她的关注……却终究还是败给她的魔法。
也曾经自惭形秽,想过就此远离;可兜兜转转,跑过了整个地球,却还是终究回到她身边。
就连那场枪击案……虽然她因此受伤,却不能不说这个时机也仿佛老天给的,只有那样的情形才让他抛开一切顾虑冲回她面前,而她受伤的方式又几乎是当时情形里最轻的枪伤。
他轻叹一声,摇头微笑。也许就连上天,也希望他最终败给她,也希望他们能够在一起吧?
好罢,他认输。
向她的魔法,更向她的——勇敢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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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沙明回到法国,极其出乎他意料,燕余竟然已经不在。
他今生也第一次尝到了找不到她的那种三魂七魄都被高高悬吊起来的恐惧和惊慌。
他一路跑到艾玛的店去。
艾玛一见是他便笑了,向他指了指柜台。
里面已经没有了“小笨”。而在原来摆放“小笨”的位置上,现在换上了一盘形状有些奇怪的曲奇。抗上去像是个蝎子,嚣张地翘起有毒的尾巴。
本沙明也一时难明其意,他只深吸口气,循着直觉问:“她留下的?”
艾玛笑起来:“真聪明。”
他眯眼打量——蝎子就蝎子,偏还是粉红色的,就跟泡芙做成黑色一样的古怪。
他问:“她还留下什么话了么?”
艾玛摇晃着金色的短发卷,抱着手臂笑:“当然没有。”
“她既然留下了这一盘蝎子,就自然不会留别的话了。她想说的话,就都在这一盘蝎子里了。你要听得明白,才能找得到她。”
艾玛说着倾身出柜台,歪向本沙明:“兄弟,这是你欠她的。她找了你那么久,该轮到你找她一次了。”
本沙明无奈,心下难掩怅然,却也忍不住笑开。
是啊,的确是他欠她,该轮到他找她了。
他道谢出门,艾玛将所有的粉红蝎子都包了追出们来,塞在他怀里:“带着吧,总比飞机餐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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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飞回M国,却没直接回中国城,而是去了距离中国城不远的、一座沙漠里的小城。
他在飞机上耐心地将“粉红蝎子”一块一块都咀嚼了,最后只剩下一块,装进口袋里,随他一同来到此地。
这座沙漠里的小城,现在在网路上以出产黄金色的沙漠蝎子而闻名。可是许多人却未必知道,这块沙漠上另有一种更稀有、更美丽,也更毒的粉红色蝎子。
在飞机上,漫长十几个小时的飞行,让他终于想起了这个地方。想到的刹那,他忍不住微笑。
巫婆,终于也跟粉红色的蝎子一样,开始向他露出报复的毒刺了哦?
本沙明抵达小镇,对于寻找燕余全无线索,他也并不急躁,只去打听本镇年代最古老的酒吧。
通常沙漠里的小城之所以能得到开发,建起市镇,都一定是有其必然的缘故。比如曾经发现过金矿,或者是铁路和公路线的必经之地,而这个市镇最初的一切都是那些矿工或者铁路工人以及家眷们聚居而形成的。
本沙明在到达此地之后,并不难从旅游指南上就找到了这个小城的历史——原来真正让这里吸引外人进驻的缘故,不是黄金蝎子,而反倒是粉红蝎子。因为有人发现只要有粉红蝎子窝的地方,向下发掘就能找到高品质的水晶矿。
而据说这里出产的最负盛名的就是粉红色水晶,粉红色水晶与粉红色蝎子正好彼此映衬,成了一种近乎传说一样的神秘魅力,使得那种粉红色水晶国际珠宝市场上身价大涨,于是才吸引了更多人前来,慢慢形成了小城。
他去寻找最古老的酒吧,那里一定就是曾经那些寻找水晶矿的工人们当年聚集过的地方,那里流传着的有关粉红蝎子的传说也一定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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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沙明走进酒吧,先小小吃了一惊,只见酒吧里坐满了身穿复古牛仔外套、牛仔裤、配牛仔靴和牛仔帽的客人。客人几乎清一色都是男人,几乎没有女人。
想来曾经这里刚刚得到开发的时候,酒馆里的客人就也都是男人吧。男人在这里借助酒精,可以做一些只有男人才可以做的事,作为对一天辛苦劳作的回报。
显然人们来这里喝酒,酒水是其次,更是来回味那一份复古的幽情的。
对于本沙明来说,这样的粗犷和热烈自然比衣冠楚楚要更适合他,他最初的惊讶过后,便也自在起来。
坐在吧台边,一边欣赏女招待端着啤酒故意扭来扭去的步态,跟客人们一起善意大笑。只是他没伸手去拍她们的P股,只捉着自己的酒杯,含笑静坐。
酒保见他是生面孔,过来与他聊天。讲述最多的自然还是这个小城当年的历史,以及粉红蝎子和粉红水晶彼此依存的神奇传说。
本沙明耐心地听,没多说话,只适时回以微笑。此时酒保的故事已经不足以吸引他的心神,现在盘桓在他脑海里的都是巫婆那张脸。
她笑的时候,她黯然落泪的模样,她受惊时先甩开乱发的情景,以及——她在他怀里,不可思议地宛转妩媚的情形……
他心中从来没有这样鼓胀起对她的思念和渴望。
第一次这样炽烈,这样直白,不用再自己跟自己否认,更不必对旁人隐瞒。
他想念她,他凭着杀手的直觉确信这间酒吧就是她想要引他来的地方。只是他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才能出现,更不明白——她怎么会让他来一间几乎只有男人光顾的酒吧。
约略分神间,身边的空座上已经多了个客人。
酒保招呼,那客人低声要了杯烈酒。
酒保便笑,打趣问那客人是否满了十八岁,以及这么婉约的模样真的受得了那么烈的酒么?
那客人有些懊恼,低低道:“要你管?”
酒保大笑开,这才引得本沙明微微转眸望向身边。
是一个身形娇小的侧影,穿有些正式的黑色燕尾服,头上还戴着高高的黑色礼帽。那帽子够高够大,几乎将他整颗脑袋都盖住了,只勉强露出耳垂到下颌一带线条,隐约可以瞥见一撇小黑胡。
此时此境,本沙明对任何人都没有兴趣,于是就连观察身边人都是反应略有迟钝的。可是这一看之下,先前吞在嘴里的一口啤酒却险些都喷了出去!
就算是这样的男装,就算还隐约能看见一撇小黑胡,可是只需这耳垂到下颌的线条,也足够他认出来是谁!
……多少次动情的时刻,他不敢深入,只能懊恼又挣扎地一次又一次咬着她的耳垂,唇沿着她这段线条滑动。
他怎么会认不出,他化成了灰也能认得出!
她来了,可是她竟然是用这样的面貌出现在了他面前……
天,她在玩儿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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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余也知道自己这副模样逃不过小笨的眼睛,她觉得好丢人,好像赶紧找条地缝钻进去。
这主意是小妹出的,她要是早知道小妹帮她出的主意是这样的,那她最初就不求助于小妹了……可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小妹竟然用一个月时间,亲自设计和缝制出了这样一套符合她尺码的男装。等她从法国回来,小妹就直接从中国城杀过来,抓了她去试衣。
她穿上就傻了,小妹却满意地帮她再粘上两撇小黑胡,拍着她肩膀自信满满地说:“放心吧,我保证那笨小子见了你这模样,会立马扑上来,再也冷感不了。”
小妹的用意她都明白,可是从小到大她压根儿就没干过这么惊世骇俗的事儿。紧张之下她只能哀求小妹:“能不能,换个别的法子……”
小妹端着肩膀冷笑:“你那个小笨,虽说叫‘笨’,实际上可是一点都不笨。你若不给他下一剂猛药,他还有的是借口拖着你。他心里那个该死的结,其实系着的是他自己那颗傲娇的心,就算你说不在乎,可是他自己还得跟自己在乎个没完,反过来还得拿你当幌子。”
“重病就得下猛药,先堵上他的嘴,让他什么借口都说不出来才行。否则啊,你就等着他跟你没完没了地兜圈子,一直继续这么荒废着时间吧。”
燕翦小金豆子似的一番话说完,燕余也只能垂下头。
燕翦叹口气走上来,抱住燕余:“……其实就算兜圈子也不怕,反正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可是你难道忘了,也许小笨的情况不一样,他也许没有那么长的时间可以浪费。”
这一句话终是戳疼了燕余的心,让她抬起头来,坚定地向小妹点了头:“燕翦你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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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刻,燕余虽则害羞,可是却还是鼓足了勇气转过头来面对他,面上涌起红晕,却努力保持从容,甚至抬手向他打招呼:“嗨,你好。不介意请我喝一杯吧?”
看样子,她非但不想结束游戏,她还想继续玩儿……
小笨咬咬牙,将嘴里那口酒使劲咽下去,然后盯着她手里攥着的那杯烈酒。
“已经都要了这么烈的酒,你确定自己还能喝下另外一杯别的酒?”
开玩笑,他敢打赌,她这一辈子喝过的酒也只限于烘焙甜点里做过的酒心那种。她今儿还点了店里最烈的酒,还要再让他请她喝一杯?
燕余脸上又一红,连忙垂下头,借助高高的大礼帽挡住满脸的羞愧。嘴上却不能服输,故意哼了一声:“谁说不能?”
仿佛赌气,她将手里的烈酒仰头就都倒进嘴里。
本沙明拦阻不及,手伸过去,她的酒也已经滑下了喉咙。她想咳嗽,可是不想丢人,只能硬生生憋住,一张脸由绯红憋成了酒红。
他咬牙,真是又气又无奈,急忙跟酒保要冰水,让多加冰块。
酒保都被闹迷糊了,看了一眼燕余,又看向本沙明,手忙脚乱地将冰块洒了一桌子,反倒没几块落进杯子里去。
本沙明也顾不得,急忙伸手抓过冰块来,一手攥住燕余的颈子,迫她张开嘴,往她嘴里填。
本沙明的动作有些直白,有极强的沾有欲,周围客人不明就里,不免有些看不过眼。
旁边一位男士走过来,担心地拍了拍燕余肩头,轻声问:“你没事吧?”
那人又抬眼盯了本沙明一眼,问燕余:“小兄弟,你认识他么?”
冰块终于缓解了嘴里的烧灼感,燕余放松下来,却已是醉了。
她转头向那位男士红着脸笑:“啊?呵呵……我,我没事。”
醉眼里不自知地漾起妩媚,酒精帮她撕开了一向的矜持,她媚眼如丝地瞟了本沙明一眼,继续吃吃地笑:“他?我不认识他啊。”
现在是个游戏,她不是汤燕余,她甚至不该是个女人,她得,嗝儿,是个男人。
他心里的结不就是卡在这个地方么?他不就是觉得他跟马克在一起过,他在别人眼里是个喜欢男人的人,所以他才觉得自己不能跟她在一起么?
那她,她就也当个男人好了!
所以,此时此刻,对着生人,她不能承认认识他啊。她要当男人,嗝儿,她现在不是汤燕余,她是个——爷们儿!
那位男士登时一皱眉:“你不认识他?”便自觉回护燕余,将她与本沙明隔开距离。
本沙明面色变冷。他本就是杀手,那股冷凝起来的气场,叫人心惊。
可是显然那位男士也是小镇出身,血管里还流淌着当年祖先那属于沙漠的热血,所以并不惧怕本沙明。
这边剑拔弩张,酒吧里的本地酒客就也都自觉起身,围拢到了那位男士身边。小镇传统,如果有外人敢来挑衅,必定一致对外。
情势有些紧张起来,燕余却被那一杯烈酒灌得,还有些分不清眼前情势。她只是看见身边呼啦围上来这么多人,她还笑眯眯地跟大家打招呼,嘴上缺了把门儿的一个劲儿说:“我,我是男人;我,我不认识他……”
本沙明盯着这样的燕余,趁着她还没引发更大的乱子前,倏然伸手将她抓进怀里。
燕余惊呼:“哎?哎我怎么到你怀里来了?你松开我,我——我现在不认识你啊我!”
本地的酒客也都一惊,继而愤怒围拢上来。为首那位男士命令本沙明:“放开他!”
本沙明眯眼冷对那些人,非但没松手,反倒将燕余直接扛上肩。
今天,他已经在忍耐。只因为他明白,这些人上前实则是为了保护她。就为了这善意,他就不能跟他们动手。
燕余被扛上肩,直觉眼前天地倒转,惊得直叫:“哎?怎么了这是?”
本沙明无奈,轻轻咬牙,抬手拍了她一记:“闭嘴!别再惹事了!”
燕余听得模模糊糊,“惹事?我没惹事……”
本沙明闭了闭眼,再掐了她一把:“够了!再闹下去,会叫绅士们以为你家男人管不住个婆娘……”
本沙明不想动手,可是眼前的情势已经剑拔弩张,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伤害,他只能抬手一把扯掉了燕余头上的大礼帽。
不说这大礼帽还好,他一扯,这肚子里就都是火——这么高的礼帽,按理他将她扛上肩膀,就应该自己掉下来了;可是好嘛,人家这顶非但没掉,而且就算他伸手去扯竟然也要费了点力气才扯得掉。
原来里面还加了别针,这种专业的手法,他一看就知道是汤燕翦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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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礼帽被扯掉,燕余的一头长发随之滑落下来。
此刻旁观众人才看出来这竟然是个女子,边都有些发愣。
本沙明咬着牙讪笑:“我们家的女人,担心我独自来酒吧买欢,这才故意乔装改扮了来跟踪我……让各位见笑了,我先带着婆娘回去,好好教训。”
小镇里还保有粗犷淳朴的民风,众人便都笑了。那位之前出头的男士走上来用肩膀撞了撞本沙明:“嗯哼,这样的婆娘是该好好好好抽一顿鞭子。”
本沙明挑了挑眉。
那人不想让本沙明误会,便促狭一笑,又撞了撞本沙明的肩膀:“嘿兄弟,你懂的……”
本沙明一怔,便也懂了,一张冷峻的脸上倏然被红晕覆盖。
有些狼狈,他赶紧扛着燕余就走。
就近寻了间酒店,进去开了房间,抱着燕余进洗漱间,想用冷水帮她拍拍脸,让她清醒清醒。
可是那甜软的小醉猫却自行缠了上来,推开他沾了冷水的手,坐在盥洗台上盘住他的腰,便送了柔软的唇……
水声仍旧哗哗,她嘴里还有烈酒的味道,他也仿佛被酒意染醉,这一吻便怎么都停不下来。
她勇敢地攀附着他,唇上的小胡子已经被撞歪了还不自知,迷蒙又明亮地盯着他的眼,醺然却又清明地说:“……你不是说,你喜欢男人么?那你看看我,我啊,就是男人啊!”
“本沙明,我愿意你把我当男人对待,你可以随便用你对待男人的方式对待我——我不怕的,我绝对不会躲闪。只要你,只要你——别再推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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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得那么勇敢,那么坚定,可是她自己却不知道,她眼中还是泄露出了那么多的委屈。
他看得心旌摇曳,却也同时心痛如绞。
他能想到他每到动情处却最终推开她,虽然是为了保护她,可是对于她来说却意味着多大的伤害……
他说不出话来,只能一再地吻她。
燕余叹息着抱紧他:“……小笨,要我,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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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午后,那个傍晚,连同那一整个晚上。
他只隐约记得自己抬头看向墙壁,白墙上倒映着他与她的身影。
他看见自己的姿态,看见自己——越发自如和娴熟的动作剪影。
他只是不知道,原本那样子是被明亮的阳光映成的,怎么那么快就变成了胭脂色的夕阳,而再一抬眼就又换成了窗外筛进来的街灯光……
时间,怎么会在他跟她在一起的时候,过得如此之快?
他没认错,跟他在一起的这个女子,真的是个巫婆。
这个巫婆穿着男装,嘴上还挂着歪歪斜斜的小胡子,却带着他——走进了崭新的世界。
那个世界,他一向只能想象;那个世界也曾经一直被他视为畏途。
可是她牵引着他走入,不容他胆怯,更不准他退却。她坚定又执着地鼓励着,也催促着,直到他慌乱之下竟然——还是夺门而入。
那个世界,无法用语言描摹的繁花似锦,异彩纷呈。
眼前可见的所有,都宛若宝石和星光一同璀璨。
他叹息着,只觉自己置身甜点造成的天堂。
眼中见到的是璀璨和神奇,可是身子体验到的却是——处处甜软。
那个世界让他着迷,让他稍微离开便想着再重新回去。而她给了他极大的包容,无论他想怎样,她从无半点抗拒,纵然羞涩,也全都接受。
她只如甜点一样,贴着他,顺从地,将她自己的全部,全都绽开……
直到最后……
他疲惫阖上眼,抱住软腻的她,半睡半醒地问:“……我,是死了,还是活着?”
她含笑,却还是不自觉地噙了泪花。
“我不叫你死,你就不准死……你说了我是巫婆,巫婆都是有魔法的,所以就算死神来敲门,我也会打败他。”
他心满意足地跌入睡梦,含笑点头:“好……巫婆,我都向你认输,死神都打不过我,就更不是你的对手。”
燕余放心微笑,钻进他怀里,轻声说:“……死神一定没吃过甜点,所以才会那么冷酷。如果他来了,我就请他吃甜点,甜死他。”
小笨在梦里乐出笑纹。
亏她想得出来。
这个,巫婆啊。
杀手本沙明……向你缴枪!
——本文终——
---题外话---【就到这里吧,只能写到这个程度了,嘤嘤~~谢谢大家的陪伴和鼓励,咱们和汤家这些可爱的人儿,新文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