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一 黎太妃王七现代结局

阿朵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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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会消失在时光里,以至于后来互不相识。

    我喜欢一个人冥想,一个人,一个空间,一个场景,我可以想上三天三夜。我从不相信时间会掩埋一切,真正掩埋的只有苍老的人心罢了,正如我在人群中第一眼发现了他们一样,我以为早已忘却,实则关于他们的记忆,却已深入骨髓,或欲罢不能了。

    姜回仍是那般青涩的模样,不曾老却半分,挺拔,儒雅,如暖阳般挥洒,却再也进不了我心尖半寸。

    洛晴依旧美丽,笑容浅浅的依偎在姜回怀中,纤白的手轻抚着浑圆的肚子,身上散发着母性的光辉,便是我,也不得不承认他们真的很般配。

    他们注意到我时有一瞬的怔住,我察觉到他们的不自在,于是微微一笑,与他们错身而过。

    阳光依旧明媚,一如七年前的夏天,有些事物虽未改变,却早已不复存在,坐在街边的长椅上,望着川流不息的人群,思绪也随着时光辗转飘回了七年前。

    七年是极为漫长的,七年前我还很年轻,还有一颗未老的心,还有一段说不出的青春。

    那时我还蹉跎在校园中不知生活艰辛,还为了一张成绩单垮掉半个月的脸,当然也为了一个人流过半宿泪,如今想来,也只道一句那时年少。

    高三那年,我喜欢上了洛晴的男友姜回。

    他长得高高大大,微卷的头发在阳光下常常映射出栗色的光泽,我最爱他的眼睛,瞳孔墨黑,眼尾上挑,睫毛密而翘,微微下覆时,总是让人对他的神色看不分明,他对待陌生人常常是一副冷脸,不论对方是美女还是赵无盐。我觉得男生能做到这一点实在不易,一个男人很容易为了一群女人而放弃一个女人,然而却不易为了一个女人放弃一群女人,我很高兴我喜欢的人并不朝三暮四,但不幸的是,我之于他而言恰巧就是个陌生人。

    我和洛晴是初中同学,高三有幸分到一个班里,故人相逢,我们便自然而然的成了朋友,那时我们经常一起吃饭,散步,学习,作为洛晴的男友,姜回也经常同我们厮混在一起,每到那时我便极为矛盾,我恨不得日日见到姜回,却又受不了姜回在我的面前和洛晴举止暧昧。

    可惜无人在意我的感受,而我也没有胆量向任何人说出我的嫉妒,日子一天天的过,我便一天天的,在嫉妒的深渊中沦陷……

    洛晴是个热情开朗的丫头,她最爱拉着我的手来回晃悠着说出她与姜回的种种甜蜜,然而她却不知,每每此时我都是极度厌恨她的,我总觉得她是在炫耀,高傲的向我这个卑微的暗恋者炫耀她的幸福。

    洛晴很喜欢笑,她的笑很有感染力,总是让看到的人不自禁的随着她一同微笑,她待人谦和有礼,她乐于帮助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她的人缘极好,认识她的人没有不夸的,就连我也不得不承认她是个很好的女孩子,但我却还是讨厌她,我固执的认为是她的出现阻碍了我和姜回,却不知,三个人中我才是多余的那一个。

    我是多么可悲,又是多么可笑,如果不是洛晴从楼梯上摔下去,我想我永远不会醒悟。

    那是个晴朗的午后,洛晴抱着一落作业本和我一起爬着楼梯,我在前她在后,她或许察觉到了我并不愿意与她走在一起,我心不在焉的瞥向楼梯里的标语,一声尖叫声响起,惊的我立马回头,身后楼梯上落满了杂乱的作业本,而洛晴早已跌到了楼梯下面。

    她应该是很疼的,我看到她扭曲的表情,真奇怪这种时候我还有心情观察她的痛苦,我是有多讨厌她呢,她的呻吟声渐渐拉回了我飘远的思绪,我疾步跑到楼下。

    她的腿伤了,我不知该怎么办,只能手足无措的蹲在一边,看着她给姜回打电话。

    姜回来的很快,额角上还有两滴汗珠,我清楚的看到他的目光里有对我的责怪,我很委屈,更觉得洛晴应该快点开口为我解释。

    明明是她自己不小心摔倒的,为什么不解释?我甚至想她是故意的,她根本就不像大家眼中看到的那样,她真是虚伪……

    我想我是在安慰自己,我知道从楼梯上摔下来,她已经痛的无法出声,更不会察觉到江淮对我的责怨,一切都是我自己想象的,我把洛晴想象成一个恶人,而我是那个被欺辱的灰姑娘,我憧憬着王子总有一天会发现她的险恶,我的无辜,可我却不得不承认,其实我才是那个用心险恶的人,我得不到姜回,便在他们的背后偷偷诅咒,我诅咒洛晴一天天老下去,诅咒比我幸福的他们不会有好结果。

    然而我是多么可悲,一天天的流逝中,洛晴依旧是当初的洛晴,善良,美丽,热情……而我却在苍老,苍老了心脏,苍老了年华,苍老到已没有再去诅咒他们的心情。

    我与洛晴渐渐疏远,校园里有他们的角落,我都会刻意绕开,我把自己隔绝在他们的世界之外,不去奢望便不会心伤,我是懦弱的,我甚至不敢再多看姜回一眼,我像是溺水的儿童,拼命的挣扎,拼命的喘息,恨不得抓住一切可以让我逃离这深水的事物,可我忘了,置身水中的人儿只会越挣扎越深陷。

    我以为用心就可以感动他,可最后却发现感动的只有我自己,姜回呀,喜欢你会是错吗?

    在你践踏我一颗鲜红如火的心脏时,有没有一瞬的不忍,难道你喜欢洛晴便可以肆意糟蹋别人的真心吗?这样的人是多么可恶,而我又是多么缺乏骨气,我应当潇洒的转身离去的,可我不甘心。

    事实总是在证明,当我们执着于某事而不肯放手时,最后的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

    周六的下午,学校里难得放了半天假,我是个没有朋友的人,自然也谈不上与人结伴逛街或者聚餐,我唯一的消遣便是行走,行走在每一寸我可以路过的土地。

    盛夏的风总是湿漉漉的透着闷热的气息,汗珠将单薄的衣衫与皮肤相粘,路上似乎没有像我一般闲逛的游人,然而不远处的拐角却别样热闹,一群流里流气的社会人将一个柔弱的少女围了起来,我知道那个少女是洛晴,所以我貌似迈不动步伐了。

    洛晴的父亲是个赌徒,前段时间欠下了一笔赌债,因为数目巨大便躲了起来,债主要不到钱,就只能把他长得还不错的女儿抓起来抵债,这件事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可以毫无负担的转身离去,等着洛晴被毁了名声,卖到某个不能摆到明面上的地方去,然后姜回便是一个人了。

    可我还是过去了,以一种我自己都理解不了的执念冲了过去,我用力撞开了拉扯着洛晴的一个男人,拽着她疯狂的奔跑起来,她被突然出现的我吓住了,随即便是更为迅速的跟上我的步伐,她把我的手握的很紧,像拽着一根浮萍,后面的人紧跟不舍,很多人的叫骂声混杂在一起,我强迫自己不去听,不去害怕,学校就在前面,只要到了学校就安全了,可是我们还是被追上了,洛晴被他们一棍子打晕了,我也挨了一巴掌,他们是想把我也打晕的,只是老天比较眷顾我,警察来了,然而下一秒我却恨不得此刻躺在地上的是我。因为和警察一起来的还有姜回,他用仇恨的目光盯着我,恶狠狠的让我离洛晴远一些,我不自尊自爱招惹了校外的人,却要连累洛晴一起受苦。

    他是这样想的,甚至不给我解释的机会。

    你让我离她远一些,那我便如你所愿,彻底的远离你们。

    我离开了那所学校,离开了那座城市,离开了有他们的空气。我不再欺骗自己为了不值得的人舍弃尊严,我道别了过去,在一个新的城市,新的学校,认识了新的朋友,过着属于自己的新生活。

    然而穿越却是在我没有丝毫准备的情况下发生的,并且一穿就是十多年,但是回来以后却发现也不过只过去了七年罢了。

    对他们来说,七年过去了,黎落又回来了。

    对我来说十几年过去了,黎落依旧被拒绝着。

    姜回与洛晴在我的生命中早已是陌生人的角色,直到再次与他们在人群中相遇,我微笑着离开,我想这是我在这场爱情游戏中唯一胜利的一次。

    思绪翻涌了许久,直到日头偏西,我离开街边的长椅,再次融入人群,日子还在继续,故事也一直在更新,如今的他们如何幸福也与我无关,时间教会我这世上没有什么过不去的伤,疼痛只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学会如何去遗忘,我或许再不会爱上一个像姜回那样的人,有些错犯了一次便断然不会再犯第二次,生活中有太多比爱情重要的东西,只是当时的我们被爱情迷了双眼,看不清韶华是何等美好。

    这几天我酷爱早起散步,太阳冉冉升起的时候,一切的阴暗仿佛都将被驱逐,即便是你刻意忽略,却一直在潜藏滋生的爱意。在阳光拂过的那一刻,所有的压抑都会变得明媚。

    公园里的青草嫩嫩的,软软的,让我不禁想起似乎很久前,又似乎不久前,王七在勺山说的那番话。

    他也曾为了一个人而宿醉,他也曾年少轻狂,他也曾狼狈,也曾经历过自己控制不了的事。

    是这些曾经的过往令他成长,亦或是他令这些过往更加鲜明。他给了我如姜回一样的拒绝,然而他留下的伤却不叫姜回,他或许会比姜回扎根更深。

    因为姜回已是我记忆中的路人,即便见面也会微笑。而他,是我正在深埋的痛,甜到忧伤,爱到潜藏,相逢是最大的奢侈。

    两个空间,两条人生轨迹,或许有交集已然是意外。

    一路沿着布满阳光的方向前行,中途我遇见了一个跳街舞的老人,我觉得他很年轻。然后又遇到一对在大街上肆无忌惮秀着青春的少男少女,我觉得他们很狂妄。后来还有一个四肢健全,却要靠乞讨为生的男人,他向每个路人磕头,有人给钱时,他会满足的笑,没人给钱时,他会愁闷的皱眉。我觉得他是一个不思进取的人,但是后来当我看到他将零碎的硬币,兑换成一顿仅够温饱的饭菜,来养活他的孩子时,我觉得他是个伟大的人。他的伟大不在于他靠乞讨养活了自己的孩子,而在于他为了孩子能够放下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

    形形色色的人我遇见过许多,有时会因他们而感动的热泪盈眶,有时也会因他们而升起怒意,有时还会因他们哭笑不得……

    行走真的是一件有意思的事,它会让你知道,在生活中除了虚拟的网络以外,还有很多新奇的东西值得你去发现。

    我不喜欢窝在家里,那让我感觉很孤独,人一旦孤独便会强迫自己去想些过去的事,如王七,他过得如何?他是否娶妻?这个时候他会不会已经有了孩子?或者……他还是那个嫡仙般的绝世公子。

    还有穆朝妘,她是个值得人敬佩的女子,她豪爽但不失雍容,她刚硬但不失温柔,她爱笑却在须臾间夺人性命,她就像是水中的鸟,矛盾,可一旦结合在一起,却会生成出别样的精彩。

    卫乾勋呢,一个不太懂得表达的男人,一个只知道做不知道说的男人,一个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有三百六十天会面无表情的男人,却在穆朝妘出现后渐渐变得磨平棱角,渐渐变得温柔,变得有生气,变得不再是个帝王的代名词。

    他和穆朝妘之间经历过的种种,我有的知道,有的不知道,但好在他们最终在一起了,这样很好,老天总算没有亏待努力的人,我突然想起了王七说过的一句话。

    只要能在一起,晚点没关系。

    那么,如果我没走呢?如果我当时没有退缩,他的答案又是什么?如果我不放弃,豁出一切所谓的尊严,彻底的勇敢一次,我们之间的故事又会不会多一点?

    生活是个矛盾的东西,它总是让我想到很多如果,可结果却是

    可惜没如果。

    世界这样大,我也想出去走走。

    去看看广受赞誉的苏杭,去看看迸发爱情的香格里拉,去看看离赤道最近的迪利弗伦斯岛……这些都是我以前想看但无法去看的,现在大概可以趁着有时间,趁着有精力,趁着还未老。多去走走,多去看看。

    我的行李不多,一个帆布包,里面装着洗漱用品,还有一套运动服。

    赶在阳光最好的一天,我去了向往已久的丽江古城,哪里有青石铺就的小巷,有经过岁月打磨的屋檐,有环城的河水,有古朴的画舫……

    那个在河中缓缓行驶的画舫,给了我一种极其熟悉的感觉,我追着画舫加快脚步,急切的想掀开遮住画舫四面的帘幔。可那帘幔却像是跟我较劲一般,它总是匆匆掀起一角,然后又匆匆落下。

    终于,在一颗柳树前,那艘画舫总算停下。我跟着一起停下,气喘吁吁的撑着旁边长满青苔的古墙,目光一眨不眨的盯着画舫。

    画舫的帘幔被轻轻掀起,先映入我视线的是一把折扇,然后是白色袖袍,最后是个身材纤长,墨发束冠的背影。

    他缓缓转过身来,狭长的眼角带着笑意,薄薄的嘴唇勾起熟悉的弧度。他执扇的手一挥,扇页被展开,手上微微摇动,俨然一副偏偏俏公子的样子,轻佻但不轻浮。

    薄唇轻启,他如清风般润雅的嗓音浅浅传来,带着丝笑意,撩拨过我的耳畔,搅乱了一颗本就不平静的心

    “在下王逸,小姐芳名可否告知?”

    “贱人!你才小姐呢!你全家都小姐!”

    我煞有其事的怒叱着他,然而眼底的笑意却是掩不住的,我以为这是做梦,因为只有梦中他才会对我的粗鲁报以温柔一笑,而不是毒舌的还击。

    是的,他笑得很温柔,他说

    “如果我的世界没有你的容身之处,那么我便抛下我的世界来你身边,总之,我来了。”

    ------题外话------

    黎太妃和王七也完美的抱团了!有点小文艺呀(^з^)那个……关于金戈和苏小小的结局乃们还想看吗?趁着丫丫这两天比较闲,乃们想看的话可以去留言,如果没有的话丫丫就不写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