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五 当归

琅骑竹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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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说,冷兵器时代的战争中,常常有着诸多能够影响到一场战役胜利的因素。

    或为内在因素,或为外部原因,亦或是人为因素。

    纵观古往来今之兵法,天时、地利、人和,皆为关键!

    天时,非凡人所能控制,变幻无常,无行无踪。

    地利,乃是需要根据军队勘探,借助的有利趋势。

    除上述两种皆为外部原因外,人和,则是内在因素与人为因素的结合,也是最为基础,相对容易控制的要素。

    在人和中,身体健康、军队声势、士气,占据了相当重要的成分。

    很多时候,我们往往会为一场看似毫无悬念的差距明显的两方战役的结果而感到震惊。

    诸如甘宁百骑破曹营、张辽八百破孙权十万,赵子龙当阳长坂坡七出七进...

    这些事情,在未曾发生之前,都是一般人不敢、甚至不能去想象的。

    而造成如此情况的原因,便是基于气势、人心和胆气。

    斩将夺旗,往往能够成为一场战争的结束条件,这一点,其实是热兵器时代难以想象的。

    不过,放在冷兵器时代,却是尤为突出。

    因为对于士兵而言,令行禁止的前提,便是通过熟悉的军中的将领、中军大旗的指挥,来进行战斗;也只有二者存其一时,才能够做到行令畅通。

    相应的,只要能够迅速的摧毁二者与军队之间的联系,便能摧枯拉松,事半功倍!

    当然,纵然斩将夺旗可以迅速瓦解敌军士气,但无疑也是极为凶险之事,一个不慎可能便会深陷敌阵,逃脱不得,到时候,最终受挫的还是己方的士气。

    所以归根结底,这其实也是一柄双刃剑,伤人,亦容易伤己。

    此时的公孙瓒,无疑便是选择了这个看似最简单,也是最有效的办法。

    确定了目标的他,浑身杀气腾腾,长枪所向,当着披靡,一人一枪,不做片刻停留,纵马前冲,直指敌将中枢。

    只一小会儿的功夫,就已连破十余骑。

    公孙瓒身上的亮银铠甲,也已被敌人喷溅的鲜血染透,模样甚是可怖,远远望去,恍如杀神再世。

    有名鲜卑百人将试图格挡,结果连人带枪,皆被公孙瓒一枪贯穿,击起漫天血雾,暗红色的肠子内脏洒了一地。

    正所谓将为兵之胆,公孙瓒大杀四方,连带着身边汉军的士气益发高昂,越战越是勇猛。

    身为一军主帅的公孙瓒本人,尚且舍身冲杀在前,使得这些士兵也是亢奋起来,他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奋力死战呢?

    胸臆间强烈喷薄的战意,再也抑制不住,战士们连经厮杀搏斗,倦极的臂膀竟凭空生出一股力气。

    由是士气爆棚,杀气冲天,汉军皆如不要性命一般涌上搏杀。

    公孙瓒更是悍然武勇,一马当先,杀入敌阵。

    他胯下坐骑本就是神骏,掌中镔铁长枪也是万里挑一的利刃,居高临下、四下挥舞之下,周遭鲜卑步卒便如同被切瓜砍菜一般,杀散了一地。

    于其身后,白马义从,就像战场上的尖刀,哪儿有激烈的反抗,他们的身影就会出现在哪儿。

    在骑兵的冲击下,步卒密集军阵一旦被撕裂开来,就犹如决了堤的大坝,一触即溃。

    是以此刻,在面对白马义从成编制的冲锋,虽然只有区区数百骑,但装备精良,行进之间队列不散,人仗马势之下,直如千军万马。

    散乱的鲜卑步卒又如何能够抵御,往往阵刚刚结到一半,就被一冲而散。

    “胡虏匹夫,吃你公孙爷爷一剑!”公孙瓒杀得兴起,于乱军之中,发现敌方断后之将阿列朵,趁势抽出腰间宝剑,倒持于手中,掂量一二,对准方向狠狠投掷而去。

    这一剑准头力度极佳,那边阿列朵回身看见长剑挟着凌厉罡风,破空而至,竟是吓得连躲避都忘记了,心中只不住念道:“吾命休矣!吾命休矣!”

    不过,也合该他命不该绝,值此千钧一发之际,他的战马感受到危险,本能地侧身一避,这一剑由是贴着他的脖子堪堪而过。

    虽然未曾死亡,但阿列朵却已然被惊得魂飞魄散,较之于父兄显得胆小的他,再不敢做片刻停留,拨马便撤。

    反正····他已经完成了殿后的任务,不是吗?

    心里自我安慰着,阿列朵已然从中军离开,加速往北而去。

    领军之将已撤,与公孙瓒正面交锋的这支鲜卑大军的气势,也已经为其锐气所夺。

    偶有挣扎,想要上前阻拦的士兵,皆被他一枪一个做了了结。

    只是,虽然击溃了中军一路,然战局却并未结束。

    在大军左右包夹而来的,还有其他两侧的鲜卑士兵,受到战局格挡,他们还未曾得知阿列朵的逃跑消息,此时还依旧向公孙瓒的大军发动进攻。

    这个时候,公孙瓒的兵力拉锯得间隔有些大,被打了一个戳手不及。

    不过,战场便是如此,所谓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为将者绝对不可墨守成规,无论谁正谁奇,唯有根据战局形势之变化,因势利导,战斗才能无往而不利。

    倘若战机迟迟不至,大军也当急流勇退,做好万全的准备。

    孙子曰: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

    又曰:其用战也,贵胜,久则钝兵挫锐,攻城则力屈,久暴师则国用不足。

    恋战不归,久悬于外,无论于大军本身而言,还是于一州度支而言,始终都是极为凶险之事。

    只是此时的公孙瓒,犹自处于大怒之下,接连挥动手中长枪,不断刺杀鲜卑士兵。

    等他发泄般将自身周围的鲜卑士兵杀戮一空的时候,两翼的鲜卑大军,已经压迫而至。

    公孙瓒也不畏惧,高挥马鞭,正要继续领兵追击,斜刺里忽闪出一员年轻小将,勒住他的马缰。

    公孙瓒举枪便待刺击,却听到一声呼喊,定眼一看,不是高郅又是何人?

    “又是你?”公孙瓒眉头一蹙,收回气劲,闷声喝道“还不速速让开,本将要杀敌!”

    高郅却是面容一镇,正色道:“将军!鲜卑军势大,我军人少,久战不利,如今已取得优势,当见好就收啊!”

    “····”公孙瓒脸色陡然一沉,只是看了看四周的战况,蓦然一叹,不再言语。

    “汉家骑兵,速速向吾靠拢,护住主公突围!”高郅见公孙瓒默然,顿时大声呼喊起来。

    他一边高声呼喊,一边举起长枪,收拢骑兵,以圆切的方式缓缓退出中间战场,脱离到战场右侧。

    此时战场上已经喊杀声冲天,虽然仓促之间,首尾两端的汉军听不到他的命令,但至少附近的百来骑,已经开始向他靠拢。

    他手中长枪高举不放,随着时间分秒流逝,身边的骑手越聚越多。

    他这话被附近十名士卒听见,于是齐声高呼:“迅速集结!”。

    这十人的呼喊声,又被附近百余名士兵听见,亦是齐声做如是高呼。

    一时之间,聚集靠拢的命令十传百,百传千,如水面涟漪一般扩散开来,

    回过神来的汉军顿时有了主意,竟然隐隐的,有站稳阵脚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