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谓之王者

人参板蓝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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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后的烈日总是让人昏昏欲睡的,在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即使是行进在深山密林之中,也叫人热得发慌。

    南方的深山中,空气又热又潮,低压让人有点喘不过气。连鸟都口干舌燥,打死都不肯开口鸣叫,只有此起彼伏的蝉鸣在不知疲倦地回荡在林间。

    强烈的阳光透过层层叠叠的阔叶打在地上,山坡之上的小径本来就窄,这么看上去,倒像是一条盘在深山巨谷中的黄金斑点大蛇。

    一队人马在这深山之间缓慢行进着,都是些身披着铠甲,肩扛兵器的精壮汉子。

    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天气,只是一言不发地行军,没有一句怨言,但心情可绝不怎么愉快。

    相比起来,他们为首领队的一个将军模样的中年人倒是乐开了花,只见他一手捻着胡须,一手捧着一张黄泛泛的信纸,时不时哈哈大笑。

    将军一旁的副官好奇地凑上来,问道:“大人,什么事那么乐呵?”

    将军一抖手里的信纸,生怕折了,小心递到副官眼前,乐道:“你看,我女儿给我写信了,她会写字了,哈哈……”

    副官伸手要接,将军却将他的手打开:“看着就行了,别碰,我要好好收藏的。”

    “多稀罕。”副官撇撇嘴,但头还是伸得老长。

    信纸上的字写得歪歪扭扭,忽大忽小,驴头不对马嘴。让人不由得想,就是狗爪子写字写得都比这漂亮吧。

    内容无非就是爸爸我想你了,爸爸我掉牙了,爸爸我今早吃什么啊之类的字眼。

    最后还有模有样地落了个款——木木雨目童。笔画写得那叫一个松散,让人差点没看出来这是个人名。

    副官看着自己的顶头上司一脸陶醉得不行的神色,不由得暗暗可怜他:女儿都七岁了,都没抱过几回,最后还要托给别人养,来个信就兴奋得不行。

    “唉。”林业叹了口气,道:“等这里太平下来,我就可以把女儿接回来,陪她长大了。”

    副官笑笑,没有说话。

    山间刮起了风,树枝林叶纷纷哗哗啦啦地响,有了一丝清凉的感觉。

    远方高远的天空,几朵排空而上重叠在一起,如山一样的墨云黑压压地压了过来,遮住了炎炎烈日,空气中荡起了丝丝凉爽的气息。

    “要下雨了。”林业抬头看了一眼,连忙把手中的信纸折好,宝贝似的收进怀中,“叫后面的快点,不然下雨就不好走了。”

    他们要翻过这些林海,到位于边境的一个要塞去。要塞就建在马耳他帝国西南边境最雄伟的大山,“南天门”的山口处。

    大队人马又接连翻过了好几座小山,眼前终于开阔起来。

    站在山顶,可以看见不远处的南天门,山峰挺拔,绝壁多生怪柏,干净利落,孤傲而不可一世地矗立在群山之间。

    侧耳细听,南天门外怒江拍岸的巨响声声回荡,如同铁剑金戈千骑万马,奏鸣着奔腾不息的一曲壮丽的天地乐章。

    从这里可以远远看到山脚下的边军要塞,围墙上都包上了砖头,有许多黑点似的人影在来回巡逻,中间一座堡垒,向人昭示着这里固若金汤。

    林业跨上了一旁军士给他牵来的马,这样可以看得更远些。

    他手指着前方的要塞,对一旁的副官道:“整个边军,我最满意的就是这里。左有南天门天险,右有怒江拦路,盘踞山口易守难攻,叫胡人不敢南下而牧啊。”

    光线越发地暗了,天上落下零星的雨点来,雨滴很大,打落在树叶上,发出很大的声响。

    “继续走吧。”林业翻身下马,正要把马缰递给一旁的卫兵,耳边只听得轰的一声巨响,如同闷雷一般震天撼地,在山谷中回荡,久久不散。

    这一声闷雷响,让林业身边的马受了惊,一时间烈性大发,扬起前蹄嘶鸣一声,挣脱缰绳,撞开了众人向密林中奔去。

    然而,林业的注意力并没有放在马上,他的目光此时全部聚焦在了南天门的山脚下。

    只见山脚下的那座堡垒此时已经变成了一捆干柴,冲天大火映红了半边天空。

    瓦烁碎石四散纷飞,随着砖石一起落下的,还有守军的残肢断臂!

    刚才那声震天动地的巨响不是闷雷,而是要塞发出的巨大爆炸!

    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训练有素的西南边军将士们的第一反应是敌袭,这就操起各自的武器,要急行军赶去支援。

    要是换成别的时候,林业一定会对这种反应非常满意。但此时他却吓了一跳,连忙将队伍拦住,大喝道:“后军变前军,撤!”

    将士们虽然不理解主帅的意思,但他们知道自己的主帅可不是庸才,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

    林业的后背发寒,他刚才第一时间就判断出来了。

    按理说常规爆炸的声音是不可能隔这么远,还能依然这么清晰的,如果要到达这种效果,那只有依靠天地元气。

    那就说明,前方摧毁要塞的不是火药,而是强大的修行者!

    能在短时间内制造这么大的破坏,那么眼前的敌人至少是天穹境界的修行者。

    跳出普通人极限的大修行者,又岂是几千人能够抗衡的?

    果然,从要塞上空冲天的黑云中,缓步走出一个人来。

    没错,他是从火光映照的浓烟中踏空走来的,每走一步,他的脚下就会有光芒似莲花一般绽放,犹如神祗一般。

    那人看上去大约四十岁左右,不过下颚却没有胡须,配上略微泛白的鬓发让人觉得怪模怪样。

    身披一身雕琢精美的银甲,胸甲做成了麒麟吞云的样式,两肩有金色的鳞甲闪光,披在身上的血袍裹住了半边身体。

    林业看着空中的那个男人,神色先是从惊愕,随后变得疑惑,最后听到怒江对岸越来越近的喊杀声,脸色终于变得难看起来。

    他转身吩咐副官赶紧带队撤退,自己却拔出了腰间的长刀。

    刀身笔直修长,刀柄略短,通体乌黑,泛着诡异的黑色光晕。

    虽然这样半人多高的长刀看起来很吓人,但刀柄尾部却挂了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紫色香包。

    小小的女红饰品和笨重的杀戮兵器矛盾地结合在一起,看上去有些滑稽。

    不过林业可一直舍不得摘下来,这可是他女儿耐着性子给他做的,当然要跟本命武器拴在一起。

    林业将体内的天地元气缓缓注入刀中,刀刃开始微微发亮,一股沉稳厚重的气息自平地而起。

    四周的空气瞬间变得凝滞起来,仿佛有一股无形的威压笼罩了一切。

    只听林中连续响起折断声、倾倒声,自林业一人为中心,方圆数十里的树木全部被压倒贴在了地上,硬生生地折断了!

    仅仅是拔刀一个动作便威压如斯,这又是何等的实力啊!

    面对此景,空中的男人只是微微一笑,竟然不以为然。

    男人将手背在身后,俯身看向地上的林业,说道:“叛逆者,你若是愿把我们的信仰还回来,你就不但可以活命,还可以重回神殿,众长老不会追惩你的罪过,只会记住你归还信仰的恩情。”

    林业的手紧握刀柄,向前一步喊道:“不可能!”

    男人笑着摇摇头,语气就像在劝慰一个误入歧途的孩子:“我既然出现在这里,就说明这个帝国已经背叛了你。醒悟吧,回到我们身边,不要忘了你的真名姓,你的血脉注定了你的责任。”

    “去你妈的!”林业破口骂道,他抡起长刀,一道刀风呼啸盘旋,带着毁天灭地的威压直奔男人而去。

    男人叹了口气,露出极惋惜的样子。但他的手却很诚实,只见他的手掌现出乌黑的光圈,轻轻推了出去。

    轰!地面上凭空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掌印,顷刻间土崩四裂,林业被一下子拍倒在了地上,用刀支撑着身体,狂喷出一口血来。

    “你终究只是入道,随时凡人之巅,但也终究只是凡人之巅。是不可能与神抗衡的。”

    林业挣扎着爬起来,身上的盔甲已经片片碎裂:“你们只是玩弄人心的恶鬼而已,就算成神,也是邪神!”

    男人叹息一声,道:“简直愚不可耐。”

    “你们到底想要什么!”

    男人从袖口取出一张纸抖开,道:“你的同僚们想要你的性命,而我们只希望你迷途知返,将信仰带回来。”

    男人将手中的纸从空中扔下来,林业忍着痛飞身接住。

    纸是一种很结实的材料编成的,异常坚固,拉扯不断。他只看了一眼,便僵在了原地。

    林业欲除,需离其部下之心,分其心腹之意,吾虽无能,犹可架空其权势也。今驱其入尔等之手,但请贵教尽心竭力,共除大患,以图日后鸿鹄之谋。南越众国将助掩我等行事之踪迹,不必存后顾之忧。若除此人,则我等日可畅食,夜可安寐,此大乐焉,而其女尚幼,不足为忧。

    林业看罢,又看一遍,最后面部的抽搐越来越厉害,终于爆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狂笑。

    “那又如何?”林业止住狂笑,双手握刀,“我林业一生无愧于天地故人,又把你们搅了个鸡犬不宁,此生大愿已足,哪里还稀罕多苟活几年!至于那些背我叛我之人,日后自有天谴,又与我何干?今番死在这里,下到地狱也快活!”

    说着,他把手中刀柄上的小香包取下,怜爱地看了片刻,又取出怀中的信纸,一齐送入口中咽了下去。

    他将刀立在身前,束发随风飘舞。

    “来吧。”

    纵横于天地人三者之间,谓之王者。

    那一天,整个南天门山之阴都被火光映照得通红,即使相隔百里,也可以隐隐感到大地传来的震动。

    马耳他帝国天恭二十三年,南越大举进犯西南边疆。淮宁王举兵迎敌,大败,身死,止遗一刀。

    帝闻之,悲切,扶而哭泣坟上。时皇三子题其碑曰:千古之猛将,垂青之忠良。

    这是后人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