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再见故人

高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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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演义中,苏烈一口刀使得神出鬼没,箭术高超,更是计谋出众,连罗成也死在他的手中,而历史上,苏烈也同样是智勇双全的猛将,十余岁便勇猛过人。

    一路之上苏烈话不多,显得比较孤傲,独来独往,他只和长孙晟说话,和杨元庆也最多只是打个招呼,至于其他人,他从来都不理睬。

    但苏烈毕竟只有十四岁,他的孤傲和杨元庆那种身经百战的少年老成不同,他骨子里还是有少年人特有的新锐之气和猎奇之心,看见一群黄羊在河边饮水,他便忍不住起了狩猎的意愿。

    苏烈骑马在黄羊群边上奔驰,手中拿着弓箭,他用的是一石弓,他学武走的不是刚猛霸道的路子,而是技巧型,百步之内,他的箭法百发百中,连号称天下箭术无双的长孙晟也对他箭法赞不绝口。

    苏烈箭如连珠,仅仅片刻,便有三只肥壮的黄羊被他射倒,这时他看见数十步外,一只最肥大的黄羊奔跑极快,像是羊群之头,他张弓便是一箭射去,箭速极快,眼看要射中黄羊的脖子,就在这时,一支黑箭闪电般射到,‘当!’的一声,射在他的箭上,将他的箭撞出数丈之外,黄羊死里逃生,奔过小河,向草原深处逃去。

    苏烈怔怔地盯着插在地上的黑箭,他认出那竟是一支铁箭,令他心中骇然,他一回头,见百步外,杨元庆手执一把大弓,正冷冷地望着他。

    苏烈游历大隋天下,他的箭术从未遇到对手,使他颇为自负,不料今天却在边塞遇到了比他更高明之人,且不说百步外能射中高速飞行的箭,这需要何等眼力和技巧,更让他不可思议是,对方竟然是用铁箭,百步外用铁箭,那他的弓至少是三石强弓,他听师傅李靖说过,只有号称天下武功第一的太子心腹侍卫宇文成都才用三石强弓,今天他又见到一人。

    但对方撞开了他的箭,这种无礼的举动还是让他颇为不满,他按捺不住心中的恼火,怒视杨元庆,忿忿道:“杨将军为何射开我的箭?”

    杨元庆缓缓上前,用长槊挑起自己的铁箭,插回箭壶,苏烈注意到杨元庆的马槊也与众不同,又长又粗,尤其槊头,隐隐泛起一种青红之色,他听师傅说过,这是从天而降的玄铁,份量极重,也就是说,杨元庆这杆槊至少重百斤,令他暗暗震惊。

    杨元庆看了他一眼,淡淡道:“队伍中粮食足够,无需再猎黄羊,如果你只是兴起而猎,三只足矣,草原万物皆有灵性,不可随意糟蹋。”

    说完,他调转马头,向队伍追去,苏烈呆呆地望着他走远,他又看了看三只倒在血泊中的黄羊,不由苦笑了一声。

    。。。。。。。。。。

    第十天清晨,他们开始看到草原上有零星的帐篷,这一带分布铁勒葛萨人的一支部落,主要的葛萨人已经西迁,在夷播海(巴尔喀什湖)以东建立了可萨汗国,但在金山一带还有零星分布。

    又向北走了十几里,他们走上一座低缓的草坡,终于看到远处十余里外的一片穹帐,密密麻麻分布在清澈宁静的哈利湖畔,那是便是启民可汗的行营,隋军士兵们顿时响起一片欢呼声。

    他们的到来引起了突厥游哨的注意,游哨早已回去报信,片刻几名年轻的骑士飞驰而来,他们见是隋军士兵,都颇为客气,一名身材魁梧的年轻男子将手按在胸前笑道:“远方的客人,请问是路过,还是愿成为我们贵客?”

    “乌图,你不认识我了吗?”长孙晟走出队伍,微微笑道。

    年轻男子顿时眼睛一亮,“原来是长孙将军,请将军慢行,我去禀报可汗。”

    他调转马头,便一阵风似的向营帐群疾奔而去,长孙晟摇摇头笑道:“还是那么性急,一点都没变。”

    他回头对杨元庆笑道:“这是启民可汗手下的一名勇士,叫做乌图,是个很不错的小伙子,我曾经教过他箭术。”

    启民可汗也就是当年的突利可汗染干,

    杨元庆自从七年前在京城都会市中见过他一次,便再也没有遇见过,也不知他现在变成什么样子,他又想起隋朝公主,便笑了笑问:“公主现在也在这里吗?”

    杨元庆所指的公主是义成公主,当年嫁给染干的安义公主已经亡故,杨坚便又将宗室女义成公主再嫁给他为妻。

    “应该也在这里,她已被册封为可敦,现在我们隋王朝强大,启明可汗依赖于我朝,所以对义成公主非常尊敬,想当年北周大义公主,因为亡国而被都蓝可汗所杀,其实也是可怜之人。”

    长孙晟叹息一声,他心中有点歉疚,当年是他的反间之计,当初他让突利去劝都蓝,说隋王朝准备将公主嫁给他为妻,都蓝信以为真,便挥刀杀了北周大义公主,结果隋王朝却将安义公主嫁给了突利,使都蓝和突利彻底反目,导致五年前爆发战争,杨元庆便是在那场战争中脱颖而出。

    “他们来了!”

    杨元庆凝视着远方,只见数百骑士向这边飞驰而来,为首之人正是启民可汗染干,杨元庆目力极好,他老远便看清了,和七年前相比,染干老了很多,依然留着大胡子,但一半已经变白,花白的发丝随风飘起,再无从前那种威猛,已经有了一种苍老之态,草原人寿命普遍不长,大多只能活到三四十岁。

    胡思乱想时,染干已经奔至隋军队伍前,他没有看见杨元庆,翻身下马,跪在长孙晟面前,“染干叩见长孙公!”

    他能有今天,全仗长孙晟多年提携,他心中视长孙晟为父,长孙晟连忙扶起他道:“可汗不必这般客气,我们都是圣上之臣,可行平辈之礼。”

    “在长孙公面前,染干永远是晚辈。”

    染干站起身,他向后看了看隋军,却一眼看见了杨元庆,他微微愣了一下,时隔七年,杨元庆模样变化很大,但他还依稀有一点印象。

    “这位将军,我们见过吗?”

    杨元庆翻身下马,从马袋取出当年那把黄金匕首,杨素后来又还给他,他递给了染干,笑道:“可汗还认识它吗?”

    染干眼睛一亮,他立刻想起了当年比武赠刀之事。

    “你是。。。。那个打豹的小壮士?”

    杨元庆拱手一笑,“可汗风采依旧,可喜可贺!”

    “原来真是你!”

    染干又惊又喜,他呵呵大笑,张开膀臂和元庆紧紧拥抱,他又上下打量他,“我们已经七年未见了吧!你居然已从军,已经长大成人了。”

    长孙晟有些奇怪,“你们认识?”

    染干重重拍了拍杨元庆肩膀笑道:“七年前我去京城迎娶安义公主,在都会市遇到这位小兄弟,颇有缘分,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

    他忽然想起还不知杨元庆的名字,不由有些尴尬地笑道:“我们虽有缘,我却还不知道小兄弟的名字。”

    杨元庆微微一笑,拱手道:“我叫杨元庆,现是隋军大利城主。”

    启民可汗眼睛蓦地瞪圆了,惊喜道:“原来两夺达头金狼头大旗的杨将军就是小兄弟,我久闻大名,没想到竟然是故人。”

    “杨将军还是。。。。。

    长孙晟笑呵呵刚要说杨元庆还是杨素之孙,却看见杨元庆的眼色,他会意,便改口道:“他还在五年前对达头的战役中射伤达头,夺其王旗,是我隋军边塞的后起之秀。”

    “哼!就凭他,能射伤达头?”

    染干身后传来一声嫉妒的冷笑,杨元庆这才发现是一名十六七岁的突厥少年,衣着华丽,手执一把金背射雕弓,长得浓眉碧眼,相貌粗犷,身材魁梧,尤其双肩极为宽阔。

    染干回头一声怒斥,“咄吉,不得无礼!”

    他歉然对杨元庆道:“这是我子咄吉,草原粗人,不懂礼节,杨将军见谅!”

    杨元庆笑了笑,他两夺达头金狼头大旗的事迹早已传遍草原,有人崇拜他,也有人嫉妒他,咄吉明显就属于嫉妒一派,杨元庆早已习惯,他不会把这种事放在心上。

    站在这里说了半晌的话,长孙晟佯怒道“可汗,一杯马奶酒都舍不得给吗?这可不是突厥的待客之道啊!”

    染干恍然,他连声道:“快请!快请!我已准备了丰盛的酒宴,欢迎远到的贵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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