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克拉门苏

乌云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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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以赌徒的心态接受了这个约定,当然不仅是因为他压根儿就没给我拒绝的机会。一来,有他相伴,纵然前途险恶,但我在内心深处其实并不很怕,或许,我在骨子里还是挺爱冒险的;二来,虽然这是个带有强迫性质的约定,但他的承诺真的很诱人,至少对于现在的我来说,简直是张一劳永逸的合同。从积极的一面去想,这是个难得的机会,如果不好好抓住,将来说不定会后悔。

    唉,堂堂精灵王都敢把他的“贵命”和区区在下的小命拴在一块儿,就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那叫犯公主病。

    没错,暂时我就相信他是克拉门苏了,生死契约都没得商量了还能怎么样呢。至于真相,我倒也不是太在意,毕竟人生在世,又有谁敢说自己事事都不曾看错?

    所谓契约最终只是个口头约定。他说,这是他有生以来最重要的约定,因此反而不想用冷冰冰的咒语进行束缚;我大概被他忽悠得有点疯了,竟然觉得他这话很对胃口,于是豪迈地应承下来。事后想想,心中又有些不确定,但再一想,我哪儿懂什么咒语,他守不守信用根本就不是我能控制的,还不如别往心里去,随机应变才是处世之道。

    不知是因为谨小慎微还是担心我落跑,他不肯明确说出深潭的地点,只说他当年是从中西部矿区的一座火山口下去,在地底探索出了一片广袤的空间。

    当他说火山的时候我还没觉得什么,我在人境见过一两座死火山,农民都在里面种菜;但他接下来的话把我吓坏了——

    “我们先前往矿区,到那边再置办攀援工具。”

    那到底是个啥样的火山口?!

    “需、需要攀援工具吗?”

    “因为你是人类啊,”他一副“我已经很为你考虑了”的语气,说,“知道你的身体素质不行,也没要求你飞檐走壁。”

    那个潭到底在地下多深的地方?克拉门苏压根儿就不相信两千年来会有人能跟上他的脚步,私下找到大神母潭——姑且叫这个名字——他这么自信,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了;另外据他分析,如果大神母潭的存在真的曝光了,各灵族势力一定会争得你死我活,根本不会像现在这么“温文尔雅”;再说,矮人长期在矿区挖掘,也没发现潭水,足见它的所在有多么隐蔽而原始。

    我的脑子渐渐冷却下来,这些年在书本上得到的知识像碎石缝里的种子发了芽,纷纷探出身子来求关注。火山内部,就算没有燃烧的熔岩,也不是个宜居的所在。正常情况下,每下沉地表百米左右,温度会上升一度,在千米以下,温度攀升的速度还会更快;除了高温,地底下还有高压、缺氧等问题,更不要说各种地震、塌方……我曾听说,即便是最坚强的矮人族,有着适应矿区地下生活的敦实身材和坚韧皮肤,能深入的矿层也十分有限。

    “如果在地下很深的地方,光有攀援工具恐怕还不够,起码还需要防护服、照明、食物和水,说不定还得背上氧气瓶。”

    他沉默了一会儿,道:“……你看着办吧。”

    我抱着脑袋在地板上坐了一会儿,起身进浴室泡了个漫长的热水澡,没敢用肥皂盒里已经泡软成浆糊状的“肥皂”,出来时意识到没有换洗的外衣,于是把那身曾在泥浆里滚过一遍的半身人套装拍拍,又披身上了。

    接下来是整理“赃物”的时间。掏空四个造型各异的钱袋,加起来统共不到十几个金币,带给我的空落感却远超于此,只想赶紧把这些不义之财花掉,以减轻内心的不安;对其他零零碎碎的东西,我倒没什么心理障碍——黑皮衣的谜草碎屑当然留下了;四柄伏尔肯匕首的形状略有些区别,我挑了一柄感觉最顺手的插在腰带里,另外三柄用布包好藏进背包,因为不知道它们的价值,所以不好出手;此外还有些脏兮兮的护身符,我不敢怠慢,挨个儿拿在手里问克拉门苏,不过在他眼里啥都是垃圾。

    我把重要的东西都带在身上,下楼去吃晚饭。比安卡正靠在柜台边跟一个金发扎马尾辫戴耳环的青年说话,见到我连连招手:“那个谁,你不是想找工作吗?”她指了指身旁的青年,“我弟弟刚才还说,治安队缺人手,你要不要试试看?”

    青年瞥了我一眼,未等我开口便对他姐姐说:“治安队都要本地人。”

    比安卡白了他一眼:“就因为这样所以才缺人,他都要在这儿安家了,还不算本地人?混混就熟了。”

    青年不以为然道:“查得严着呢,你要不信就去试试。”

    我朝他笑笑:“小哥认识治安队的人吗?”

    “本地人都认识他们,”他略带居高临下地说,“再说你这样儿也不适合进治安队,没有威慑力。”

    我一脸好奇:“我听说治安队是艾罗亲王直属的?那要求是得高。”

    “咋可能?”他嗤笑,“艾罗大人哪有空管这底下的事,就算是阿尔文大人,也不会管得这么细。”

    “那两位大人都干些啥呢?”

    “当然是大事了,这不,带兵跟火云城打仗去了。”

    “两位大人都去了?”

    “咋可能?艾罗大人出去了,阿尔文大人总得留守吧。”

    “那现在城里就剩阿尔文大人了?”

    “咋叫‘就剩’,外来人,你可别小看了阿尔文大人,如今外面打得天翻地覆,咱们夜莺之森还一切照常,这就是阿尔文大人的本事啊。”

    “一个人管理这么大的城?”我惊叹道,“真能干啊!”

    青年颇为自豪,笑着说:“你来城里安家是对的,有阿尔文大人在,夜莺之森就像有了铜墙铁壁。”然后转向比安卡,“晚上给波鞑接风,不知道几点回。”他从比安卡手里拿过什么东西揣进口袋,发出金属碰撞的悦耳声音,大概是钱币,转身开开心心地出了大门。

    他姐姐探着身子喊:“要不要留夜宵啊!”

    青年的声音在门外响起:“不用啦!”

    比安卡咕哝了几句,坐回柜台里,朝我挤出一个笑容:“我弟弟,他说啥你别往心里去,不过治安队这活儿也确实不怎么适合你,”她又上下打量我一番,“你长得干干净净的,倒像个女孩子——我这可不是不好的意思啊——其实你倒是可以去风铃子街问问,那街上有不少不错的店,门口经常贴着招聘启事。”

    我向她道谢,接着在隔壁的饭厅里吃掉了一大盘土豆炖肉配甜菜卷,付了十枚铜板作为餐费,然后问清方向,朝风铃子街走去。

    这座城市坐落在森林与群山之中,昼夜温差比较大,现在正是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我已感觉到了一丝凉意。西方的天空一片血红,把远方呈上升阶梯状绵延开去的树冠都染上一层红晕。傍晚的街道比中午时更加热闹,到处能听到欢快或悠扬的音乐。空气中充满令人愉快的气息,有些甜蜜而诱人,比如让人联想到咕嘟嘟冒泡的肉骨头汤的食物浓香,仿佛直接从橡木酒桶中倾泻出的强烈酒香,更有丝丝入扣的女人香,在美人飘然而过的街道上流连;还有些怪异的味道,来自熏燃的烟草,流汗的坐骑——我看到一个穿着精致的小女孩,牵着一头漂亮的幼年有翼兽在街边走,人们倒也没怎么大惊小怪。

    比安卡的客栈靠近码头广场,其实属于城市的边缘地带;出了客栈向北,绕过一座青铜的暗夜精灵雕像,再往东走十分钟,就到了风铃子街。这是一条热闹的商业街,各种店铺、酒馆一个紧挨一个,我慢慢地逛过去,在每家酒馆的吧台前花五枚铜板,点一大杯酒精含量很低但是十分香醇的麦芽酒,喝上半个小时,听周围的客人聊天。

    在第三家酒馆里,我发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比安卡的弟弟,他好像有点喝高了,一边拍着桌子,一边大声跟同伴说着什么;对方看上去也很激动,不甘示弱地回吼。两个人不像是吵架,大约是在就什么话题进行辩论。他们中间还坐着一个人,一脸无奈地喝着酒,偶尔象征性地劝劝他们。

    我捧着麦芽酒悄悄坐到他们附近,听了一会儿,发现他们是在争论夜莺之森的继承权问题。比安卡的弟弟是阿尔文·德加尔的拥趸,坚持认为阿尔文虽然是次子,但和长子一样都是亲王,并且对城市的贡献更大,因此完全有资格继承领主之位;他的朋友则认为,艾罗·德加尔虽然经常漂泊在外,但他的军功绝对不亚于阿尔文治理后方的功劳,再加上他是长子,因此只要他还在,继承权就轮不到阿尔文。

    中间那个人名叫波鞑,听上去似乎刚从外面什么地方公干回来,他好像对这两位朋友的看法都不太认同。

    “精灵王已经回来了,再讨论这个是不是不合适?”他笑着说,“德加尔可是精灵王的家仆啊。”

    “那是两千年前,”比安卡的弟弟反驳道,“德加尔家今非昔比,他们在人境也有很大的势力,火奴大人的亲妹妹是人境三国之一的王后,她的儿子将来是要继承大统的,而且那位小王子姓的是德加尔!现在连那位小王子也来助战了,我看咱们夜莺之森的赢面很大!”

    我忽地竖起耳朵——他说的莫不是维兰?维兰果然也来灵境了?他现在就在这城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