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铁钺

乌云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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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乎是我迄今为止记忆中最艰难的一晚。太冷了,随着列车北上,寒冷的程度愈演愈烈;保持全速行进的时候,透过缝隙的罡风简直能把我从车厢一头刮到另一头。

    我翻遍了这节车皮里的货物,没有发现可以御寒的纺织品,只好用匕首撬开一个酒桶的盖子……这是我第一次喝烈酒,闻着是挺香的,到嘴就辣得受不了,滚进胃里去的好像是一团火,呛得我半天睁不开眼睛,脑袋昏昏沉沉地想打转,身上倒是渐渐不觉得冷了。

    我躲在酒桶后面,时不时啜上一口,到后来连包里那位的声音都听不清楚了,隐约记得他说了句“你别喝多……”什么的就睡着了。

    漫长的一觉啊。

    奇怪的是,我明明感觉是被开天辟地般的巨响吵醒的,睁开眼时周围却是一片寂静。四个大黑影——错了,是四个比酒桶还要粗壮的矮人大叔,目瞪口呆地围观着我。我与他们对视半晌,渐渐想起自己(理应)身在何处以及造成眼下这个情况的前因后果。

    克拉门苏叹道:“你终于醒了。”他的声音在我的脑子里发出嗡嗡的回响,像打雷一样,我痛苦地按住额头,轻声道:“别说话。”然后惊奇地发现,下巴动一动,头痛好像减轻了一点,于是又反复说了几遍:“别说话,别说话……”

    矮人大叔们面面相觑,“我们没说话,”一个大叔同情地摇了摇头,“这孩子醉得太厉害了。”

    “我没醉,”我生气地反驳,然后意识到,好像醉汉都是这样的,于是自以为逻辑十分清楚地补充,“我知道喝醉的人会说没醉,但我真的没醉,我现在思路清楚得能做微积分,你们不信的话我还可以背诗。”

    矮人们叹了口气,彼此说话不理我。

    “又是一个搭顺风车的。”

    “这点小事就算了吧,问题是这桶酒怎么办,都开封了还喝过了,谁愿意签收呢?”

    “咱们还是先把别的东西搬完了再想这桶酒的事吧。”

    “你说这箱熏肠会不会也少了几根……”

    “哎呀,外表看不出来就算啦。”

    “好吧。”

    然后他们嘿哟嘿哟地把旁边的大箱子都搬走了,冷风呼地卷进来,冻得我一哆嗦。

    “好冷……”我喃喃地说。

    “这孩子穿得太少了。”一个矮人说着,脱下羊羔毛的背心裹在我身上,暖烘烘的,扑鼻的烟草味儿。

    “这桶酒我买了,”我特别感动特别豪迈地说,“不过我一个人可喝不下,送给你们喝。”

    “他说啥?”一个矮人问另一个。

    “我说我买了,”然后我伸手到腰间把钱袋扯了出来,梆梆地砸着地面,金银铜币在里面哗哗作响,“需要多少钱你们自己拿,酒我买了,送给你们喝。”

    一个矮人上前一步,把我打横抱了起来:“先把他送我老婆那儿吧,瘦成这样,怪可怜的。”

    “酒怎么办?”

    “也扛过去吧。”

    “我自己能走。”我抗议道。人家没理我。

    矮人抱着我爬出车厢,我看见了橙红色的太阳,但是现在是早晨还是黄昏呢?不知道;如果是黄昏的话,我是不是应该继续睡……我继续睡了。

    ……

    我在一个极度舒适的地方醒来。虽然头还有点疼,但是周身都暖洋洋的,皮肤再次直接接触被褥的感觉真好——享受了几秒钟,我突然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衣服!背包!克拉门苏!

    我瞬间从床上弹了起来,坐在床边的人吓得一抖,然后回给我一个微笑。这是个中年大妈,跟本尼妈妈差不多年纪,有着红彤彤的脸膛和黑色的卷发,体态和之前看到的矮人很像。她手里做着针线活儿,短而粗的手指竟十分灵巧,动作很是麻利。

    “你的衣服太脏,我给洗了,”她一边飞针走线一边说,“东西都搁枕头边儿了。”

    我连忙扭头,只见鼓鼓囊囊的腰带和背包都好好地并排摆着;包里那位及时在我脑子里说了一句“幸好我没事,你睡得真死”,我暂时放下心来,再看看身上,内衣还在。

    “你一个小姑娘,怎么会孤身跑到这里来呢?”她关切地看看我,“还穿得这么少,在城里还行,在我们这儿,是要冻坏的,我给你一套干净衣服,不过是旧的,应该凑合能穿。”

    我忍不住说:“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她笑了一会儿,说:“你还是个孩子啊。”

    她摇摇头,把刚缝好的东西叠了叠,摆在另一摞衣物上面摁了摁,说:“这是一套内衣裤,给你换的。我现在出去,你起来换上吧,睡了挺久了,酒劲儿也该过去了。”

    我拉住她:“请问……这是哪儿,今天是几号?您贵姓?”

    “这儿是铁钺镇,矿区第九号和第十号矿井都在这儿,今天是八月二十三。我是米特马里亚卡拉斯第安……”

    我听得眼冒金星:“那啥,能叫您米特阿姨吗?”

    她满口答应,笑眯眯地出去了。

    我飞快地把腰带和背包都检查了一遍,东西全在,这才吁出一口气,穿衣起身。米特留给我的是一套厚实的花布棉袄,除了比较宽松,长度倒是合适,我把腰带一勒,背包一塞,活脱脱是个初次进城的农村妇女。

    “这里离‘莱妮斯卡’不远……”包里那位说,“要好好调查一下。”

    晚饭的时候我已经跟大伙儿十分热络了,唯一的问题是我分不清谁是谁,因为矮人大叔们脸上都长着差不多的大胡子。我花6个银币买下了那桶酒,弥补了订货人的损失,请大伙儿喝了一顿,他们欣然接受,并没对我的“蹭车”行为发表任何言论。后来我才知道,矿区不歧视女性,且法律条文较为宽松,时常有恋情不被家人接受的情侣私奔到这里来结婚,矮人们早已对来历不明的蹭车者见惯不怪,所以,虽然我是独个儿来,又是女扮男装,但他们已经先入为主地认为,我不外乎是为了逃婚、跟父母或男朋友吵架之类的事,才离家出走的。

    这些矮人心地淳朴得惊人,他们甚至认为,哪怕是曾经犯过罪的人,只要跟大伙儿下几次矿井,多参加几次集体劳动,灵魂就能被洗净了。

    硬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他们的毛病大概就是没有什么*的意识,比如像现在,我正在整理背包,米特阿姨的丈夫——主动把我抱回家交给老婆照顾的特洛尼斯塔特什么什么的大叔,一位非常好心的大叔,大大咧咧推开门进来,坐在旁边津津有味地观看,一点儿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我只好暂停收拾,但是特大叔被什么东西吸引了注意,伸手想要拿起来——当我看到他想要碰什么的时候,急喝了一声:“等等!”

    他的手停在克拉门苏的残躯上方,双眼好奇地看着我。

    “那里面,是我一位朋友的骨灰,”我悲伤地说,“他的遗愿是葬在‘莱妮斯卡’山,那是他出生的地方。我来矿区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完成他的心愿。”

    特大叔吓得脸都白了,赶紧把手缩了回去,过了一会儿才结结巴巴地说:“可、可是,我从来没听说过什么‘莱妮斯卡’山。”

    “怎么会呢?”我一惊,尽量镇定地说,“我那个朋友说,‘莱妮斯卡’是一座有两个火山口的山。”

    “那就更不可能了,”特大叔很肯定地说,“这附近的火山,都只有一个口。”

    “你确定?”

    “确定。”

    “那可能是我记错了吧,”我皱着眉说,“我再好好回忆看看。”

    送走特大叔,包里那位坚定地说:“我没记错,就在这附近。”

    “没说你记错,”我慢慢地说,“现在要搞清一件事,这附近的火山,这两千年来有没有过大变动。”

    次日傍晚,我又在酒馆里和大伙儿吃肉喝酒的时候,从年老的矮人口中得知,灵境大战过后,巨龙德加尔解除束缚冲出吉陵伽山,在附近引发了一场地震,火山接连爆发,整个矿区的地形都被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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