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往事如风

疏窗听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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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明璋让方笙忍,他自己却忍不下去了。

    胸腔里揣了一只煮沸的火锅,里面满满的辣椒,呛喉,难受,需要疯狂的发泄。

    暴打蔡雪娇一顿,在她额头也划开一道血口子,或是,朝她泼烧开的水,让她也尝尝皮肤冒起热腾腾的水泡的滋味。

    漫天席地的秋雨,路上汽车开得快,忽一下从身边驰过,带起亮闪闪的水箭,裤子进水了,又冷又潮粘在腿上,顾明璋慢吞吞走着,并不觉得累,脑袋一根弦繃得很紧,太紧了,紧得他明明知道所有的想法都不能实行,却仍忍不住想付诸行动。

    顾明璋最终没有明着出手,只是用白纸画了一个青面獠牙厉脸,细细的枝条撑起骨架,再用长长的胶丝绳系着,在一个阴冷的月色朦胧的夜晚,他爬上大厦天台,将鬼脸从蔡雪娇卧室的方向垂了下去,敲打撞击她的窗户。

    蔡雪娇吓坏了,大喊有鬼,哭了一夜,连着好几天没精打采,整个人像腌在瓮底的咸菜叶子。

    很幼稚很无聊的手段,顾明璋也只能这么做,离开顾家,他无处立足。

    方笙不信鬼神,隐隐约约也猜到顾明璋半夜里离开又悄悄回来去做了什么,怕给顾明璋增添烦恼,她更加小心翼翼做事。

    十二岁的孩子再机灵聪明,总有做得不够好的地方,蔡雪娇又有意找碴,方笙挨打挨骂是家常便饭。

    蔡雪娇骂方笙最多的是嫌她饭菜做得不好吃,饭桌上总是吃得一两口就砸碗筷让方笙去重做折腾她。

    有时一道菜方笙连着做好几遍她才不甘不愿罢休。

    方笙经常看着垃圾桶里倒掉的肉菜想她的爸妈和弟弟。

    家里养的母鸡下的蛋她爸妈从来舍不得吃,凑得有十几个了逢集时拿到集市卖,听顾明璋说红糖水煮鸡蛋吃对她的身体有好处就不再卖了,每次她妈煮了红糖水鸡蛋端到她面前时,两个弟弟都眼巴巴看着,咬着嘴唇,喉咙里咕噜冒口水。

    鸡蛋都吃不上,肉更别提了,有一年她爸在田间晕倒过去,医生说操劳过度,她妈咬着牙买了半斤猪肉回去,剁成肉蓉给他爸煮了一碗肉丸汤,她爸望着那碗热气氤氲的肉丸汤许久,走到灶间里拿了两个碗,一分为三,端给她们姐弟三个吃。

    方笙还记得那碗肉丸汤的味道,真香,真腻滑,真好吃,只是,吃完后,她和两个弟弟脸上都是湿漉漉的泪水。

    蔡雪娇再多的责骂方笙也默默承受了。

    顾明瑜在家时遇到蔡雪娇挑吃会拍着桌子为方笙出头和她对着干,却没有缓解方笙的困境,蔡雪娇更加变本加厉折磨方笙。

    顾明璋总是面无表情坐着,似乎身边发生的跟自己无关,可是夜里,他会抱着方笙,在她耳边低低地一遍一遍说:“忍一忍忍一忍,等咱们长大了自己能赚钱了,一切就会好起来。”

    顾明璋的人生格言是忍,没有人看出他是一头狼。

    少年意气,冲动热血等在他身上统统找不到。

    他是那么善于隐藏自己,除了对方笙。

    伶仃单薄的方笙,没有少女的任性,像坡上的小草,浅浅淡淡的绿芽,顽强地不屈地承受风霜的侵扰摧残,却从不放弃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对方笙,顾明璋再不仅是怜悯,他在她身上看到咬紧牙永不服输的自己,他开始珍惜疼爱她。

    夏天喝冷饮的时间,顾家冰箱里总是满满当当的饮料,方笙从来不喝。

    她不敢喝,尽管她很喜欢饮料酸酸甜甜的味道。

    顾明璋觉察了,于是只要在家就会开冰箱拿饮料喝,鲜奶橙汁雪碧可乐轮流,有时喝几口,有时喝一半,然后就不喝了递给方笙。

    后来养成习惯,饮料从来都不喝完,有次带方笙去参加自己学校的运动会,习惯性地把自己喝了几口的饮料递给方笙,方笙接了过去泰然自若喝起来,把顾明璋的同学惊呆了。

    磕磕碰碰中一个多月过去了,绿叶染了秋天的成熟和萧瑟,第二天就九月一号了,这天晚上方笙歇得早些,洗了澡出来时顾家一家人都在客厅中看电视节目还没回房睡觉,顾明瑜转头间看了方笙一眼,突然惊奇地大叫起来。

    “阿笙,你好像换了一个人似的。”

    “换了个人?咋了?”方笙一只手摸脸颊不解地看顾明瑜。

    “大叫什么,吵死人了。”顾明璋皱眉不悦地道,视线扫了方笙一眼极快地掠开。

    方笙现在已看懂顾明璋很多表情了,知道他这是让自己快点躲房间去,虽不明白为什么,还是听话地马上低头朝楼梯间走去。

    顾明瑜却抓住方笙不给她离开。

    “你们仔细看,阿笙头发变黑了,皮肤变白了,胖了一些脸颊有点肉了,脱胎换骨像换了个人似的,像……”他挠头想词儿,还真给他想出来了,“就是沙砾变成了珍珠,从粗糙到光滑圆润,原来浑浊现在变得清澈透亮,真好看。”

    方笙明白顾明璋为什么要让自己赶紧离开了,眼看着顾明瑜每说一个字蔡雪娇的脸就沉一分,气得很想一个大耳括子朝顾明瑜扇去。

    “什么珍珠,泥巴就是泥巴,还不是因为穿了我的衣服换了皮。”蔡雪娇愤愤说,眼珠子转了转朝方笙冲了过来。“把我的衣服脱下来。”

    她用力拉扯,软薄的衣衫哪经受得住,哧一声丝绸破裂,方笙瞬间曝露在人前。

    青涩的尚未发育开的身体,带着刚沐浴过后特有的水色,稚嫩纯洁如清波上美丽的睡莲。

    屋里开着空调,很凉爽,皮肤却被毒辣辣的无形的东西烫烧,口鼻里酸胀得厉害,头晕眼花,耳里嗡嗡直响,方笙难堪地捂着衣服跑进楼梯间。

    顾明璋双眸寒如沉潭,星火在温淡的瞳孔深处灼灼燃烧。

    “蔡雪娇,你太过份了。”顾明瑜怒骂,伸手如法炮制,蔡雪娇的粉色蚕丝荷叶摆连衣裙被他撕开了,和方笙一样毫无阻拦地敞露了大片雪光。

    蔡雪娇羞得嚎啕大哭。

    “哭什么?阿笙都没哭。”顾明瑜晒笑,“扯烂阿笙的衣服就理所当然,自己的被撕开就不行了?”

    蔡雪娇不哭了,把自己的旧衣服连同苏若蓝已拿给方笙的一股脑装了拖下楼。

    那些绚丽柔软,在方笙眼里很宝贝的衣服,被她毫不怜惜地点上火,处理垃圾一样处理掉。

    方笙看着从乡下带出来的大红大绿的粗布花衫和卡其布裤子默默流泪,心中更讨厌顾明瑜。

    来到g市这一个多月,虽然只跟着苏若蓝去过顾家的超市提肉菜东西回家,可是,只要静悄悄看看四周,方笙也知道自己和城里人的差别。

    穿着从乡下带出来的衣服去上学,学校里的同学不知会怎么嘲笑她。

    第一天上学,苏若蓝把方笙送到校门口,让她自己进去找教室就走了。

    学校真大,绿树荫蔽的水泥道幽幽长长弯弯曲曲,高高的大楼数不清有几栋,方笙四处张望,小手僵硬地紧攥住衣角茫然迷糊不知怎么办好。

    学生三三两两从方笙身边经过,看到她身上的粗布花衣衫后,不约而同地露出鄙夷的神情。

    方笙觉得自己像戏台上的小丑。

    她突然间很想回乡下去,在乡下,她从来不用挨打挨骂,也不用忍受白眼轻视。

    可是,如果回乡下,就见不到顾明璋,也不能念书了,还得分吃家里的粮食。

    方笙深吸了口气挺起胸膛朝看起来像教学楼的高楼走去。

    那栋楼果然是教学楼,教学楼前有公告栏,每个学生名字都写在公告栏上的各个班里面,方笙挨个名字看下去,在五班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公告里还特别标明初一年级教室在教学楼一楼。

    方笙没有费多少周折找到教室。

    “她是我们的同学?”惊奇讶异的目光一齐落在方笙脸上,方笙强作镇定扯出一个笑容,却无法控制地比哭还难看。

    自卑漾生的冰冷寒意将她整个人冻住,抬不起头,尖钝刺痛从心口波及开去,升上脸庞,明明很冷,脸颊却通红通红。

    不知她们会怎么嘲笑刻薄自己,说的话会不会比蔡雪娇还难听。

    方笙轻咬唇。

    没有人嘲笑她,整个教室的同学在诧异过后都投到她背后去了,方笙回头看去,刹那间周身连毛孔都快活得张开了。

    顾明璋含笑朝她走来,简单的白色t恤,灰色长裤,身躯挺拔修长像榕江边的绿竹,面庞在晨光里格外柔和,温润翩然,含蓄敛淡。

    “二表哥。”方笙欢快地朝他奔过去。

    “这么快就找到教室啦!”顾明璋低笑,牵起方笙的手缓步走进教室。

    男生钦慕地看着他,女生脸红羞涩,顾明璋视线扫过,目光落在一个脸庞圆乎乎独坐的女孩脸上。

    “同学你好,你一个人吗?我表妹跟你同桌怎么样?”

    “好啊。”胖女孩迫不及待站起来往一边挪,把靠着走道的位置让给方笙。

    胖女孩名张悦,热情开朗大大咧咧没有半点心眼,是方笙到g市后交的第一个朋友。

    因为顾明璋的露面,上学第一天方笙在班里没有遭到排斥和岐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