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格兰杰一家

司徒司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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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兰杰家有着一间藏书量可以媲美图书馆的书房,由地下室改建,被格兰杰家的大儿子戏称为“地下图书馆”。此时,格兰杰家的大儿子——克里弗斯坐在“地下图书馆”自己的书桌前,桌子上摊着一本厚厚的方块书。但是这次他却没有在认真的看书,他正盯着面前的书做着他认为最浪费时间的事情——发呆。

    本来坐在这里他只是想在妹妹回来前打发一下自己的空余时间,结果在书上偶然看到了一个中国地名他就忍不住开始回忆过往了。

    其实克里弗斯本来不叫克里弗斯,他叫周苏磊。而且他不住在英国伦敦,他的家乡在中国S市,一个鱼米之乡。他也不应该只有八岁,他应该过四十岁了,是个老男人了,不过从某方面来讲今年他是八岁没有错。

    一切的变化的起因就是一颗该死的定时炸弹,他是一名特警,还是小队里唯一的拆弹专家,在一次执行任务时很不幸他没能成功拆除炸弹,所以他被炸死了,和人质一起。享年三十五岁。

    死了也就死了呗,反正每次出任务时他都做好了死的觉悟了。可是再一次睁开眼睛后他发现自己做回了婴儿,被一个很明显是外国的女人抱在怀里。

    看着对他笑的特慈祥的女人,他凌乱了。

    这算什么?转世?那为什么他还有前世的记忆?那是重生?可是为什么是在外国?或者是穿越?那就太不好了,他对外国历史一窍不通!感谢他有一个比自己小二十岁,迷恋动漫、小说的亲弟弟吧,不然他完全不知道重生、穿越是什么东西!

    当他接受了自己带记忆转世的事实,准备好好做一个婴儿该做的事情时(就算不想做婴儿也不行,他不会爬、不会站、不会讲话,一切得从头学起),就迎来了他的一岁生日,然后他又凌乱了。

    这一天是1979年5月5日,那他就是在1978年5月5日出生的,和前世一模一样!这是巧合,还是他投错娘胎了?最后不管是什么原因,他还是什么都不能做,只得好好做他的婴儿,好吃好睡,争取早点长大,然后必定要回中国一趟,看看自家老爸老妈在不在!

    周苏磊也明白就算他的老爸老妈还是在原先的家里,他也已经不算是他们的儿子了,他现在有了新的名字:克里弗斯·埃格伯特·斯托克·格兰杰,也有了新的家人:爸爸、妈妈和妹妹。他也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和新的生活,不管他是转世、重生还是穿越,现在他就是克里弗斯·埃格伯特·斯托克·格兰杰,有着一个美满、幸福的家庭。

    这一世唯一可以让克里弗斯抱怨的地方就是英国的饮食习惯完全和中国的不一样,虽然他很喜欢吃肉,但是将肉作为主食吃他实在是受不了!还好朱迪斯妈妈的烹饪技术堪称一流,几天换一次口味,慢慢的他也就习惯了,不过他还是好想念白米饭!

    而另一项让他纠结的事情就是上一辈子他很排斥英语,所以英语实在是学的实在是有够烂的,现在所处的地方是纯正的英国,就算有些单词他学过也知道,但是一用标准的英式英语发音,那他就完全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了。好在他醒来后还只是一个一岁不到的婴儿,不会说话很正常,现在由不得他不学英语,又是在一个全是英文的语言环境下,虽然开始学的艰难,但是一上心他的英文还是有着突飞猛进的进步的。

    这便是重生到外国的悲哀之处了。

    这一世的父母都是牙医,收入颇丰,而且格兰杰爸爸和格兰杰妈妈都很开明,只要他们想做的事情不出格,那么他们就不会阻止,而且尊重孩子,会听取孩子的意见和想法。不像前世的父母,总把自己的思想加注在孩子身上。这一点克里弗斯很是满意,毕竟他的灵魂年龄已经过了而立之年了,他不是一个纯粹的孩子。

    前世,克里弗斯受自己爷爷的影响,从小的梦想就是要成为一名特种警察,长大后如愿成为了一名特警。而一次死亡并没有磨没他的志向,上一辈子特警他还没有做够呢,所以这一辈子他还要考进警校,做一名特种警察。

    三岁时他对爸爸妈妈说明了理想,然后坚持每天的体能训练,当然由于年龄的限制他只是从跑步开始一步步的强化身体。

    四岁那年看到了空手道馆的广告,坚决地要去学。爸爸妈妈了解他的脾性,又由于他这一年来的坚持,很快就同意了。其实克里弗斯当时的想法只是想为自己会武术的事情找个借口,反正爸爸妈妈也不了解空手道,即使以后他使出什么不像空手道的招式也有个借口。不过很快他还是喜欢上了空手道这种格斗技术。

    练了将近四年,也小有成就了。

    “哥哥,我回来了。”妹妹的声音将克里弗斯从回忆中拉回了现实,看着开门进来的妹妹,克里弗斯将桌上的书放回书架上,就迎了上去。

    “赫米,今天学了些什么啊?”克里弗斯摸了摸妹妹的头,笑眯眯的问道。

    “还是压腿。”赫敏撇了撇嘴,她压腿已经压了一个星期了!不过再无聊她也会学下去,一定要超越莫利亚,看她还得意,还嘲讽她。

    妹妹嘟着小嘴,握拳信誓旦旦的样子超可爱,克里弗斯忍不住捏了捏妹妹肥嘟嘟的脸,有些担忧道:“如果不喜欢就不要去学了,为了争一口气委屈自己就太不值得了。”

    “哥哥不用担心,虽然开始是因为赌气才去学的芭蕾,不过现在我喜欢上这种舞蹈了,吃点苦没关系!”小姑娘两眼发光,很明显对芭蕾很感兴趣。

    “那好吧,学跳舞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格兰杰家的人一旦下定决心是不会轻易言弃的,赫敏已经认定了芭蕾,那么再苦她也会坚持下去的。

    “孩子们该吃午饭了。”格兰杰夫人一边盛着菜,一边朝着“地下图书馆”喊道,“克里尔,你下午还去不去查林十字路,去的话要快点了,妈妈两点有一个手术。”

    “哦,来了。”克里弗斯大声应道,然后转身笑眯眯的对赫敏说道,“赫米,我们出去吃饭。”

    “嗯,哥哥。”

    餐桌上是典型的英国本土食物,由于只是午餐,所以只是将昨天吃剩的肉食热了一下,新做了蔬菜沙拉,还有橙汁。格兰杰家遵循“食不言,寝不语”,餐桌上只有刀叉碰到盘子的细微声音和轻微的咀嚼声。

    朱迪斯觉得现在的生活实在是太幸福了,有儿有女,一双儿女都是认真懂事、聪明用功的孩子。特别是大儿子,可以说是个小神童了,两岁的时候话已经说的很有条理了,听说读写都学得特别的快,四岁开始就读起了“地下图书馆”的藏书,感兴趣的藏书大部分都被他翻完了。从今年上半年开始他就要求自己亲自去书店里淘书,有这么用功的孩子,作为父母的很是开心、欣慰。

    以前都是克里弗斯自个儿去小区周围的书店淘书的,每个月的月初他们都会将零用钱和额外的买书资金给两个孩子,而这次儿子说是要去市中心的古街——查林十字路去淘书,毕竟是市中心而且离家远,所以家里决定由家长领他去。

    赫敏知道后也想要去,格兰杰夫妇考虑后便决定周末等赫敏上完舞蹈课,下午全家一起去,这也算是家庭活动了。

    作者有话要说:PS:Hermione(赫敏)昵称Hermiy(赫米)

    好吧,再更一章。

    大家看的时候帮忙捉虫子啊,真的自己捉虫的时候老是漏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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