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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三哎呀一声,向后倒去,身子一落地,谭正文上去便是一通猛踹,他穿的是硬底的皮靴,只不过几脚,便把孙三踹得直翻白眼,连求饶的声音都不出来了。
胡同的墙上呼呼地跳下几个人,胡同的小道儿两头也出现了几个人,加起来怕是得有十来个人,这些人都是穿着灰色短衫,人人手提着短木棍,叫嚷着冲了过来。
一个镇西兵笑道:“嘿,竟然衣服是统一的,难不成你们也是当兵的?”
镇西兵可不在乎混混们手里的木棍,他们从怀里把短刀给抽出来的,木棍是用来打架的,而刀子是用来杀人的!
只一声喊,几个镇西兵便冲了上去,噼里啪啦声中,只不过是片刻功夫,便把这十几个混混一起给打趴下了,正规士兵打混混,那真是不需要什么太久的过程!
小胡同里哀嚎一片,混混们都是惊骇,他们可没想过会这么快地被打趴下,而且还是在他们人数占优的情况下!
谭正文一脚踩着孙三的脑袋,一手拿着短刀,笑道:“打架靠人多,可杀人就不靠人多了,那得看刀子在谁的手中!”
他弯下腰,拿着短刀便把孙三的一只耳朵给割了下来,孙三痛得嗷嗷大叫,爷爷祖宗的一通乱叫,混混们也都要吓得晕过去了,这也太狠了,这些人难道不是外地来的客商,而是江洋大盗么?
小贼遇上大盗,这个后果可严重了,小贼只会占便宜敲闷棍,可大盗是要人命的啊!
谭正文心想:“不可能只有这么几个人,如果只有这么几个,那他们岂敢在白马寺的旁边胡混,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他们一定背后有人,在白马寺墙外做这种没本钱的生意。要说没有寺里的和尚支持,那才是笑话呢!”
谭正文挥手,道:“把他们的耳朵全都割下来,给他们留点记号!”
混混们大惊,一起叫了起来,说他们是有后台的,只要放了他们。什么话都好说,必会有人出来重谢,大家交个朋友,多个朋友多条路,莫要自误,伤了他们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镇西兵哪会听这些没有用的废话。刀子齐下,把他们的耳朵全给割了下来,有个镇西兵还笑道:“没耳朵了好啊,凉快,而且没了耳朵,看看,你们都英俊多了。个个都是帅小伙儿!”
谭正文又把孙三的另一只耳朵也割了下来,这帮混混缺德事儿一定没少干,他们这算是替天行道。
混混们声嘶力竭地叫喊,就在这时,胡同口出现了几个高大的僧人,手里都提着齐眉棒,看样子是武僧,而领头的那个手里更拿着一根硕大的禅杖。这几个僧人大步过来,喝道:“什么人,竟然敢在白马寺撒野,快点儿把人放开!”
得,这肯定是幕后主使了,在幕后待不住了,便跑到幕前来了!
谭正文哼了声。冲着镇西兵打了个眼色,镇西兵立即冲上,挥刀便砍!
后来的这几个僧人,都是白马寺里的和尚。个个长得人高马大,也不是什么遵守清规戒律的人物,吃肉喝酒个个都是好手,以前是街上的大混混,只不过后来跟了更大的混混,也就是白马寺的主持,便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了,不再当混混,而是进寺当了和尚。
就算是衣服换了,可混混终究是混混,让他们好狠斗勇可以,但真要是说起杀人放火,他们是没有这个胆子的,尤其是好日子过得久了,就更没有杀人的心思了,能安稳赚钱,谁还提着脑袋混啊!
所以这几个僧人虽然个个还都算是挺厉害的,有几下子棍棒的基础,可是真的动手玩命,他们就不行了,他们自己认为,他们的命多珍贵呢,就算以前是烂命一条的时候,也不能说丢就丢,何况现在身娇体贵的!
可反观镇西兵,那就不一样了,他们都是从苦寒之地出来的,别说京城繁华之地的混混,就算是草原上的游牧部落,他们都敢抢的,杀人放火这些事,对于他们太简单了,只不过现在当了兵,算是规规矩矩吃粮拿饷了,可要他们再动手,那也绝对不是一群和尚能抵挡得了的!
小胡同里又响起噼里啪啦的声音,不过片刻功夫,又躺了一地,那几个和尚也都被打趴下了!
谭正文又是一脚踩着领头和尚的脑袋,一边笑道:“咱家国师说了,白马寺的那个什么主持最喜欢男人的屁股,现在看起来,也许还真是那么回事儿,兄弟几个别闲着,把他们的裤子扒下来,欣赏一下!”
镇西兵嘻嘻哈哈地,当真把几个和尚的裤子给扒了下来,一边看着和尚们的屁股,一边赞道:“果然是白白嫩嫩,他们的主持还真是好胃口啊!”
谭正文忽然用突觉话说了句:“在他们的屁股上刻花,弄个纹身出来!”他的突觉话说的不好,短短一句话,便说错了两个词,花没说对,纹身也没说对。
可这几个镇西兵却都是会说突觉话的,说得还不错,他们哈哈几声,用突觉话大声说了起来,并且还拿着短刀,在几个和尚的屁股上一通乱划,弄得鲜血淋漓,至于刻的是什么花,纹的是什么身,那就说不准了,反正就是乱划!
花儿刻完了,谭正文一声招呼,用突觉话道:“收兵!”这个词他倒是说得很是正确,带着镇西兵迅撤离现场,跑得无影无踪!
他们走了,小胡同里的人这才慢慢起身,混混们嚎叫着爬过来,对着那领头的和尚叫道:“佛爷,你一定要给小的们报仇啊,不能放过这几个家伙!”
那领头的和尚名叫慧通,是白马寺主持马小宝的座下三弟子,他最是贪财,有了马小宝当靠山,他的胆子就更大了,嫌别的途径来钱慢,不如抢的快,便召集了一群小混混,专门抢外地客商的钱财,干些没本钱的生意,当然,他做这些事,马小宝是不知道的,堂堂白马寺主持,是不缺钱的,而且就算是缺钱,也不会干这种事,那太丢主持的面子了。
慧通被小混混们扶了起来,他此时的屁股上全是血,屁股都被划烂了,再看小混混和几个师弟,也都是浑身是血,样子十分的凄惨。
慧通道:“他,他们是什么人,怎,怎地下手如此狠毒,真是闻所未闻!”
“听他们说话,好象是外地人……”一个小混混道。
“废话,如果不是外地人,你们敢下手么!”慧通没好气地斥责,就因为外地人好欺负,他们才敢下手,要是换了本地人,一纸状子告到衙门里去,就算是马小宝能摆平,也会很麻烦的。
那孙三挣扎着到了慧通的跟前,他算是见多识广的人,道:“佛爷,听他们说的话,好象是突觉话,还提到了什么国师,那是什么人物?”
他不会说突觉话,可在市井里待得久了,听还能听得出的,但谭正文他们说的是什么,他就听不明白了,只记得最后谭正文说的一个词儿,他鹦鹉学舌般说了出来。
慧通也不懂突觉话,他一个曾经的混混头子,哪可能会说外语,那也太高瞧他了。慧通道:“扶我回寺,去和主持师父说明这事儿,你们也都跟着进来吧,做个证人!”
他不知道这事儿有多严重,可吃了亏,却是一定要报仇的,尤其是屁股都被划烂了,这个仇要是不报,以后可没法做人了,当然,就算这个仇报了,他以后做人也有点困难,别人再不会给他面子,只会把他当成笑话。
一众人从后门进了寺院,路上见到他们的僧人无不惊讶,一起围上来问怎么回事,敢在白马寺附近撒野的人还真没见过,更不要提把慧通这样的人物给收拾成这样的。
来到了一座大院子里,院子里此时正在举行宴会,主持马小宝正在和几个俗家的朋友喝酒吃肉。
马小宝出身江湖,以前是个跑江湖卖艺的,只因长得俊俏,又有一身算是过得去的武艺,这才勾搭上朝里的贵人,在贵人玩腻了他之后,又推荐给了独孤女皇,他算是独孤女皇曾经最得宠的一个小白脸儿了。
可独孤女皇也有玩腻他的时候,毕竟马小宝为人太粗鲁,少了内涵,失了韵味,也就是玩玩还行,要想长久受宠,那他就不行了,可比不得那些读过书的才子。
马小宝也知道他的弱点,可要他读书,他却没这本事,也不愿意读书,可他却喜欢和读书人在一起,京中有无数的纨绔子弟,本事不大,可吃喝玩乐胡吹牛皮,却是本事不小了。
他今天宴请的几个人,便是京中的纨绔,会做几歪诗,会对着朝政议论几句的那种人物。
马小宝有点喝高了,他大着嗓门道:“不如由俺下请帖,过几日在曲江池开一场大诗会,大家来一起做诗耍耍……”
刚说到这里,就见一群人进来了,而他的好徒弟竟然是被抬着进来的,全身是血,看样子是受了重伤,这些人一进院子就大声号哭,把马小宝给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