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辽中县城

丫力很大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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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辽中县,青麻坎附近的刘家村内()。叶重躺在堆草垛上懒洋洋的晒着太阳。嘴里叨着根稻草好不悠闲。

    “晦气,晦气。”浑身懒洋洋的叶重连骂了两句。叶重前世是个二十一世纪的特种兵,在一次云南丛林与毒匪枪战中,竟然踩到了二战时遗留下来的地雷。以为上了西天的叶重醒来的时候竟然发现了自己到了光绪三十二年六月(1906年)。

    “现在应该还是慈禧那个老妖婆当道吧。好歹穿越了一次,自己要不要做点什么呢?”叶重边晒太阳边想道。可一想自己现在的处境,叶重忍不住有些气馁。穿越到的这具身体太弱,营养不良,再加上一场大病,叶重锻炼了近半年才稍微有点起色。勉强也能与平常人比了,今天就进山打猎吧。有了肉食,才能让身体强壮起来。以后只能再看了。

    “叶大哥,你真懒,怎么又在晒太阳了,连地都不种,要饿肚子的。”一个俏丽的少女十六岁,叫韩莹,这么有水平的名字是村里的一个老夫子起的。跟叶重的前身一样,父母早逝,要不然十六岁的年纪都可以当妈了。十六岁还略显青涩,不过出落得水灵灵,那窈窕的身形,漂亮的脸蛋,一身粗麻布衣,盖不住身上初露的媚意。村里的几个小伙子有事没事都爱往韩莹身边凑。

    叶重将嘴里的草一吐,笑道:“小莹,你可管得比别人家媳妇还多,要不你做我媳妇行不?”

    “你这么懒,嫁给你要饿肚子,我才不做你媳妇。病了一次,醒来就喜欢胡言乱语,没个正形。”韩莹脸蛋一红,啐了口跑开了。

    “这个小丫头什么都好,就是害羞了点。”叶重摇了摇头,哈哈大笑,然后一个鲤鱼打挺,从草垛上翻身而起。该去打猎了。叶重的前身父母留下的那五亩地琢磨着什么时候给卖了。凭自己的本事,到哪里没口饭吃,去种地岂不是太屈才。虽然这具身体虚弱,不过比起前世却帅气了不少,也算是唯一比前世强的地方了。

    从住的小土屋里拿出一把有些锈迹的铁弓,和十来只箭便往村头走。

    “叶重,你这是干啥子去?”村口比叶重大一岁,今年十七体格健壮的赵二虎,看到叶重持弓带箭,惊讶地问道()。

    “去打猎。”叶重将身后的辫子一甩,绕着脖子圈起来,看着身前的赵二虎道:“二虎子,你拦着我的路,该不会又是想跟我打架吧。”

    赵二虎浓密的眉毛一跳,听到叶重的话,连忙闪开了,十几天前,赵二虎因为羡慕叶重跟韩莹靠得近,找叶重的麻烦,被叶重修理了一顿,笑道:“我打不过你。”

    算这小子识相。大热天的,竟然还要带着这么个长辫子,还真是够麻烦的。叶重摇了摇头,继续朝山里走。

    叶重的运气还不错,半天的功夫,竟然射了一只兔,一只狼,还有一只狐狸。

    废事的扛着这些猎物回村的时候,顿时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几个半大的小子都围着叶重看热闹。

    “啧啧,这火红的狐狸皮毛色如此纯净,只怕能值几十个大洋吧。”村里的老夫子孔祥云赞道:“叶重啊,我建议你把这皮子弄到附近的县城去卖了。兴许能卖个好价钱。”

    “好,就听老夫子的。”叶重点头道。

    然后请赵二虎的爹赵三帮忙把皮给剥了。

    赵三这事干得多,动作麻利,没多久就弄好。不容赵三拒绝的强行塞了两斤狼肉才回到了土屋里面。

    “叶大哥,你在吗?”屋外传来韩莹的声音。

    “嗯,在呢。”叶重正躺在土炕上。

    “看吧,跟着我不会饿肚子呢()。”叶重向走进屋的韩莹笑道。

    这次韩莹脸只是稍微一红,然后又严肃地道:“叶大哥,一个人进山打猎,可是很危险的,你以后别这样了,在村里安分的种地多好。”

    “嗯,嗯,好,好。”又是种地,叶重无语的点了点头。“明天我去县城,你要不要去看看?”

    “去县城?”韩莹眼睛一亮,然后又摇了摇头道:“还是不要了。”

    “为什么?”叶重问道。

    “老夫子说现在恶吏当道,又有这么多悍匪,女孩子进城是很危险的。”韩莹一本正禁地道。

    叶重一拍脑袋,“那好吧,要不要我给你从县城带点东西回来?”

    “不要,叶大哥你要节省一点。”韩莹摇了摇头。

    “你说你,怎么还没出嫁就跟个管家婆一样了?”叶重笑道。

    “叶大哥你…..不理你了。”韩莹气恼了起来,一溜烟的跑了出去。

    第二天早上,叶重早早的起来,从刘家村到辽中县城有四十多里的路程,中间还有十多里是山路,必须得赶早。

    “哟,老夫子,你怎么也起这么早?”刚出门的叶重便看到了戴着一副眼镜,面容清瘦,一身黑色长衫的老夫子孔祥云。

    “我也想去县城,正好跟你一起,路上你也好照顾我这个老头子一把。”孔祥云笑道。

    “其实老夫子也不老,龙精虎猛呢。”叶重笑道,这道是实话,孔祥云现在不过四十五六,只是有些学问,让村里人给叫老了。

    孔祥云笑骂道:“你这小子,生了次病怎么换了个人似的()。”

    出村的时候,赵二虎,还有同村的孙奇跟叶重一年的,今年十六岁。不过不像叶重看上去这么成熟,还有些孩子气。

    “孙奇,你到县城去做什么?”赵二虎问道。

    “俺爹说让俺跟老夫子到县城去长长见识。”孙奇回答道。

    清晨赶早,到县城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多了,县城果然比刘家村要热闹多了。到处是挑着小担吆喝的,人来人往,赵二虎和孙奇两小子左顾右盼。不时指指点点。

    叶重找了块人流多点的空地将几件皮子摆了开来。

    “叶重,你不去皮货行?”孔祥云惊讶地问道。

    叶重道:“皮货行那些奸商,价格压得老低,我先在这里摆着,卖不出去了再去。”

    “也好,我还有点事,中午过后咱们就在这里汇合吧。”孔祥云点了点头。

    赵二虎也走开了,只有孙奇有些拘束,跟在叶重旁边。

    那张火红的狐狸皮还是挺惹眼的,这不已经吸引了好几个人过来。

    “小哥儿,你这张狐狸皮子多少钱啊?”一个身宽体胖,富商打扮的中年眼光闪烁,向叶重问道。

    “不多,五十两银子。”叶重笑道。

    “五十两银子,太贵了。”一听叶重的叫价,几个围过来的人顿时都摇了摇头,看了几眼后都走开了。

    “五十两银子,你还真敢说呢。”孙奇咋舌道,五十两银子够整个刘家村的人用两年了()。

    “叶重哥,你看那有家牛肉面馆,还有那,那个卖卷烟的。”孙奇饶有兴致的指给叶重看。

    “小小的县城,几个土围子,有什么好稀奇的。现在也就大不列颠的那座钟楼像点样子。”叶重摇了摇头,见惯了前世那种高楼大厦,对县城这些小土围子实在提不起兴趣。

    “大不列颠?”这时一座八人抬的大轿子正好从叶重摊前经过,掀开帘子,露出一张明艳的脸。

    “叶重哥,你看这家小姐穿得好奇怪。”孙奇看得一呆道。

    叶重循声望去,一个白色纱裙,戴着白色的帽子,一副西洋装扮。怪不得孙奇说奇怪。

    “不列巅,大笨钟,刚才是你说的?”许南示意抬轿子的人停下,向叶重问道。“你留过洋?”

    这年头,能出洋的大部分是清廷讲武堂的军人,像这种女性也能出洋的非富即贵,叶重也不敢太放肆,目不斜视地道:“没有,在下听说的。”

    许南有些失望的哦了声,想想也是,留过洋的人哪能像叶重这样一副乡民的打扮。刚要回到轿子里去,看到叶重身前的火红色的狐狸皮,眼睛一亮道:“这张皮子还不错,卖多少钱?”

    “不贵,五十两银子。”叶重笑眯眯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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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重哥,你们在说什么?”孙奇茫然地道。

    “这个小姐刚才在说我是个奸商呢。”叶重提了提手中沉甸甸的银子,“走,吃碗牛肉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