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风华

敛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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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蔓枝的朋友们这时走过来问:“那个美人是你表姐啊?怎么也不等你自己就走了?”

    柳蔓枝撇撇嘴,“还不是现在有钱了,就不认我这个穷亲戚了。当初她们家穷的啊,啧啧,她现在一个月才只开三百块钱工资,不出来赚些外快,还不饿死了?”

    “钱真少,不过你表姐真漂亮啊。”朋友道。

    “当然了,不漂亮怎么拿到这种机会?”柳蔓枝的语气里多了一丝暧昧。

    “哎,蔓枝,听你这话……有什么□□消息,透露一下。”她的朋友还都挺八卦的。

    “透露什么啊?现在光凭着一张脸就能出名吗?她一个穷教书的,突然就当上了代言人,没什么□□你信啊?”柳蔓枝原本只是随口说说,有人一附和,立刻觉得自己说得太有道理了。

    朋友们一听也都觉得有道理。“那你表姐也挺厉害的。”

    “切,舍得自己一身皮肉,确实挺厉害的。”柳蔓枝越说越嫌弃的语气。

    “蔓枝,那可是你表姐,你怎么说得这么难听啊?”有人听不下去了。

    “真话都是难听的。没听过忠言逆耳吗?”柳蔓枝向那边正在收拾东西的工作人员看了看,终究是没有走过去。刚刚对沈秋华那般不屑,如今如果过去自荐,那不是等于自己打自己的脸吗?

    “不行,这事我得跟二姨说说。哪能让表姐这么胡来?”她嘴里说着,已经摸出电话,先对着自己老妈噼里啪啦一通说。

    沈秋华在车上就睡着了。回到家,杨琼将她抱上楼。看着她似乎已经醒了却睁不开眼的样子,心疼死了。

    “都累成这个样子了,也不说一声。”杨琼小宫女服侍着娘娘沐浴更衣,看到她又睡着了,这才摸摸她的脸,出去收拾自己了。

    洗了澡,将两人的衣服丢进洗衣机。顺手又将屋子收拾了一通。大晚上的,杨琼还折腾了满头是汗。

    好不容易坐下来,她又翻看着日程表,这是她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做的事。明天要去参加书法协会的庆祝活动,估计又得折腾一天。看着紧闭的卧室门,杨琼真担心沈秋华的身体吃不消。

    两人这边忙里忙外的,却不知道沈家那边已经大乱。

    柳蔓枝将自己的猜测当成真事一样跟自己老妈说了一遍。她妈第二天杀到沈家,把这件事添油加醋地和沈母说了一遍。沈母一听差点昏倒。自己的女儿生得好,从小到大她最担心就是这种事。外面花花世界,女孩子学坏很容易。何况沈秋华是个长得漂亮又很穷的女孩子,完全有理由为了钱出卖自己。

    听自家三妹的话,这完全是柳蔓枝亲眼所见的了。柳蔓枝对沈秋华有意见沈母知道,平日里说沈秋华几句坏话她也不计较。可是这种事情她觉得柳蔓枝是不敢乱说的。这是坏人名声的事啊!柳蔓枝这么言之凿凿,肯定是真事了。

    她听完手都哆嗦了。“老三啊,秋华不会做这种事的。”

    三姨冷笑道:“二姐,你就是太相信秋华了。她从前是个好孩子咱们都承认。可是现在呢?她一个人在外面工作一年了,她工资多少?三百对不对?她跟你要过钱吗?她一个月三百块钱怎么活?别说她最近几次回来都穿得好看的很,还送你那么多好衣服。这得多少钱?”

    “她……她说是写字卖的钱。”沈母的反驳都没有什么底气。

    “二姐啊,也只有你这么好骗。秋华说什么你就信什么。孩子可是要管的,尤其是女孩子,不自爱,这……这以后你还怎么出门呢?”三姨说着一副家门不幸,自己都跟着抬不起头的模样。

    沈母坐不住了,看看时间,已经九点多了,想来沈秋华也该起床了。一个电话打过去,那边过了很久才接。

    “喂,妈,有事吗?”沈秋华正在书法协会庆祝聚会的现场,好不容易找了个角落,却还是很吵闹。

    沈母一听电话那头吵吵闹闹,显然是个什么热闹的场合,忙问:“秋华,你在哪呢?”

    “我在参加个聚会。妈,我这里特别吵,你有什么要紧的事吗?如果不着急,晚一点我给您打回去。”沈秋华已经快听不见沈母的声音了。

    “那行,你完事了给我打吧。”沈母挂了电话,对于沈秋华的说辞将信将疑。自己这个女儿从小就不爱热闹,怎么会去参加什么聚会?

    三姨忙问:“秋华怎么说?”

    “她说她在参加一个聚会,那边确实特别吵,所以她说晚一点给我打过来。”沈母是个厚道人,直接说了情况。

    三姨这下像是抓到什么证据了似的,撇嘴道:“二姐,这话你都信?秋华好静,咱们都知道。之前同学的聚会她都很少参加,现在她居然会去参加什么乱七八糟的聚会?可见她变了。她现在就知道玩,就知道享乐,可这些都是要花钱的。她哪来的钱?我早就跟你说过,她的字能卖那么多钱,一定是有钱人愿意花钱捧她。她以为这是好事,她也不想想,人家为什么花钱捧着她?哎呦呦,这后面的话可就不是我一个当姨的该说的了。”

    三姨越说越严重,仿佛亲眼看到沈秋华被有钱人养起来似的。沈母这心啊,像被油煎了似的。

    “谁来的电话?”沈秋华刚刚挂断电话,杨琼就凑过来问。

    “我妈。也不知道有什么事,我说了晚一点打给她。”沈秋华笑笑,重新回到聚会现场。

    既然是来参加聚会,她自然也要打扮一番。如今有了一色裁的支持,她的服装愈发的精致。今天她穿了一件浅碧色的小礼服,肩膀上是薄纱设计,让她的香肩若隐若现。长长的头发被精心盘起,插入了一支珍珠发簪。几缕额发散落,使她的造型不显僵硬。

    玉石的耳环,玉石的吊坠项链,简单而大气。再配上那精致得不太真实的容颜,沉稳的气质,一出场就是全场的焦点。

    书法协会的聚会,也是文化圈的事,现场来了不少记者。这会儿闪光灯对着沈秋华一通狂拍,晃得她的眼睛都快看不见了。不过拜这段时间不停拍照的磨练,即便是这种情况下,她依然能在镜头前展示自己最美的一面。

    “小沈真是越来越漂亮了,越来越像个明星了。”李老笑着走过来夸奖。

    “李老您过誉了。”沈秋华秉持着一个后辈对于前辈的尊敬,脸上挂着礼貌的笑容。

    “我可不是过誉。你现在可抢手啊!我听小顾说,给你打了十几个电话才打通,怎么,你变热线了?”李老看着面前这个漂亮的女人,眼中满是欣赏。他的眼光不会错的,这个女人注定将光芒万丈。

    沈秋华失笑,“前段时间进了趟山,山里没有信号,所以手机都不能用了。”

    李老点头。“行啊,年轻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写字是修行,走路也是修行。只有修行到了,才能有大成啊。”

    “您老的话总是让我受益匪浅。”这种场面话沈秋华完全不需要过脑子。

    李老大笑。“小丫头嘴也越来越甜了。行,老头子今天被你说高兴了,少不得送你点礼物。至于是什么,一会儿你就知道了。”老头还要卖一个关子。

    沈秋华笑着道谢,也没放在心上。

    书法协会的聚会少不得要现场挥毫泼墨。旁边的一排长桌上,笔墨纸砚都已经准备好。记者们各找有利地形,拍摄着这些本地最优秀的书法家写字的过程。

    沈秋华没有急着去写。一来她是后辈,不能和前辈去抢。二来她这边一直有人过来攀谈,也抽不开身。

    杨琼就站在她身后一步的位置,完全稀释了自己的存在感。看着沈秋华长袖善舞,熟练地与每个人聊着天,她发现这才是沈秋华最出彩的地方。她的秋华注定生活在众目睽睽之下,越是这样的场合越能凸显她的绝代风华。

    终于,大部分人都留下了自己的墨宝。一旁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将已经完成的作品拿到一旁放好。

    沈秋华被叫到桌子旁,很多人都停了笔,专门看这位美女书法家写字。目前大部分人都承认这是一个美女,但是能不能算书法家还有待确认。记者们的□□短炮也都支了起来。

    沈秋华选好了笔,蘸了墨汁,从容地在宣纸上写下“笔墨人生”四个大字。标准的楷书,一笔一划,严谨而不失风格。现场大部分人都是懂行的,一看忍不住纷纷叫好。一个女子能写出如此大气的字,着实不易。

    “献丑了。”沈秋华放下笔,冲着周围人点头。

    一旁的工作人员刚要将字拿走,被李老叫停。众人的目光都落到他的身上。

    “各位,老朽年事已高,近些年来都不大提笔了。但是我和秋华一见如故,引为忘年之交。今天她说话逗我开心,我承诺送她一件礼物。咱们都是写书法的,送别的就俗了。”他说着,已经拿起一支羊毫,蘸了墨,在沈秋华那副字的旁边写了一个跋,然后从兜里掏出一方印章,盖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