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身份

沐水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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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说出这句话时,那语气很是随意,随意得漫不经心。<b></b>

    谢歌弦的宅院内有一株梅树,他去年搬过来时,那株梅树并未开,当时他以为这棵树已经枯死,但也未让人砍去。今年春夏,经平安不时照料,这株老梅树倒也长出几片叶子,不过瞧着还是半死不活的样,不见多少生机。却不想,今年冬经这几日的大雪一压,竟忽然开出一树梅花,一树迎雪而绽的红梅。

    此时的谢歌弦便站在这株梅树下,白裘乌发,神色淡然。

    风刮过,将梅花上的雪粒抖落,飘到两人身上,顿有梅香拂面而来。谢歌弦忽然抬手,将离得最近的一支梅花折下,拿在手中观看把玩。

    “恭喜大人。”莫璃微诧之后,即开口恭贺,随后就悄悄打量了眼前的男子一眼。这等事他忽然亲口告诉她,虽不算失礼,但总觉得有点怪异。若是十六七的少年人,或许会因为心情兴奋激动,想跟朋友分享这样的人生大事,所以忍不住私下道出来也是正常。但她跟谢歌弦,虽说自上次他在茶楼与她说了那段陈年往事后,他有时会跟她闲聊上几句,但也都是一些无关痛痒的话,相对于朋友,似乎还少了些什么。

    谢歌弦只是嗯了一声,神色依旧淡淡,面色看不出有丝毫喜气,甚至连一点期盼都没有。

    莫璃迟疑了一会,此等事她恭贺一句就够了,若是关心过多反会显得她唐突,因此正犹豫着是不是这个时候问一问他关于丝行那边,官府是什么态度,还有李大人的命案是否已结案。阿圣可还有嫌疑。

    却就在这会,谢歌弦看着那一树梅花。忽然道了一句:“可惜不是晚上,少了月光,亦无美酒可饮。”

    莫璃一愣,谢歌弦慢慢转着手里的那支梅花,嘴里低低吟了两句:“造化可能偏有意,故教明月玲珑地。共赏金尊沉绿蚁,莫辞醉,此花不与群花比。”

    莫璃识字,也曾学过几篇诗词。但并不精于此。而她也并非是那等张口就可吟诗作对的才女,更不能光凭别人随口念出一两句诗词,就能马上知晓出自哪里,谁人之作。而吟词者又想以此诗喻何种心境。到底。她不是大户人家精心教养出来的姑娘,如今她所有擅长的东西,都是她用自身的生活换来的。没有风花雪月的浪漫,只有生存之道的现实。

    无论以前如何,现在及以后,她与他,都不会是一个阶层的人。

    一树红梅下,面如冠玉的贵公子身着白裘。风拂过,几片花瓣缓缓落到他肩头。

    若不是知道他的身份。见着此景,怕是谁都会以为眼前这男子定是位不沾俗物的贵公子。

    谢歌弦念完那半阙词后,就将手中的红梅往莫璃跟前一递:“我也料不到这样一株濒临枯死梅树,竟还能迎雪而绽,此树梅花倒是能与你相配。”

    ……

    告辞离开前,谢歌弦到底是跟她透露了几句。丝行除了有关税银的事外,他还查出数起行贿之事,因涉及到好些官员,因此暂时秘而不发,只将证据带到上京,自会有人定夺;至于李大人命案一事,他只让她耐心等候,丝行内的行贿之事若能妥当解决,那么阿圣自然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嫌疑。

    腊月二十七中午,谢歌弦便启程离开永州。<b></b>

    腊月二十八上午,莫璃带着年礼,领着莫雪,随莫老太太一块,上谢家拜访谢老太太。

    “过来就过来了,怎么还带这么厚的礼。”请祖孙三人在厅内坐下后,谢老太太便叫莫雪过去,一边捏着她肉呼呼的小手,一边对莫璃笑道。

    莫璃谦虚道:“雪儿这大半年来常常得您的照看,这不过是一点心意罢了。”

    “这大半年也亏得雪儿时时过来陪我,倒让我生出许多乐趣来。”谢老太太说着就瞧了瞧莫雪今儿这一身的打扮,然后就道,“这丫头比去年长了好些,瞧瞧这眉眼,都渐渐张开了,快八岁了吧。”

    莫老太太点头道:“她是一月的生日,过了年就足足八岁了。”

    “哦,一月生的闺女有福气啊。”谢老太太笑了,随后又问,“璃璃是几月生的?”

    “她是四月初四。”莫老太太轻轻一笑,目中却带着几分黯然,过了这年,差不过就足足十八了,算是虚岁的话可就十九了。再等莫六斤的孝期满的话,她这孙女的岁数说出来,可真有些尴尬。

    谢老太太一瞧莫老太太这神色,明白她挂心着什么,便呵呵一笑:“四月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也是极好。”

    莫璃知道这两老姐妹肯定想说些体己话,便将莫雪叫到身边,然后站起身道:“听说三奶奶上个月又生了位小少爷,正好我今儿也备了件贺礼,想过去看一眼。”

    “那你去吧,她正好刚出月子。”谢老太太点头,莫璃同雪儿一块欠了欠身,才出去了。

    锦帘一放下,谢老太太就对莫老太太叹了一句:“这孩子越发出落了,只是可惜咱俩没做亲家的缘分。”

    “是她没那福气。”莫老太太也是一叹,“自从她爹走后,这丫头的性子就越来越要强,知道她身上担子重,我心里虽着急,却也不敢跟她说,也就平日里跟儿媳叨念几句。”

    “一个姑娘家要打理那么多事,不要强点不行。”谢老太太理解地点头,然后道:“原本我是想到底璃璃身上还带着孝,不着急。之前跟你提的那两孩子的事,我本打算年底再问问你的,哪知元白那边,早有别的人给他牵了线,保了媒。”

    倒真没想谢老太太竟还惦记着这事,莫老太太诧异之后,心里也觉得可惜,但面上却还是笑道:“那是好事啊。璃璃到底是没福气。”

    与此同时,莫璃这边。才刚刚走到谢三奶奶院子门口,就瞧着谢天运从里出来,忽瞧着她们,马上就笑着走过来:“莫姐姐今日怎得空过来,雪儿妹妹也来了。”

    他如今已十四岁,身量较一年多前长了许多,如今雪儿只勉强能到他胸口。芝兰玉树般的少年,干净的面容,阳光的笑容。只待过了这一段变声期,这便又是一个风流贵公子。

    莫璃一边打量着眼前的少年,一边道:“听说八少爷多了位小弟弟,还不及恭喜八少爷呢。”

    谢天运一笑:“多谢莫姐姐。只是莫姐姐总是跟我这般客气。叫我一声运哥儿不比那什么八少爷中听呢,雪儿说是不是。”

    莫雪只站在那笑,她虽也长高了些。但那圆圆的脸蛋却依旧带着婴儿肥,再配上那对圆溜溜的眼睛,忽闪忽闪的,让人看着就想伸手过去捏一捏揉一揉。

    莫璃笑了笑,想着这少年将来的前程,便顺这他的意思改了称呼:“听说运哥儿明年就要参加乡试去了。”

    谢天运从莫雪那粉嘟嘟的脸上收回目光。点头道:“是,先生觉得早点去试一试。也是有益无弊。”

    莫璃便道:“运哥儿如此聪敏好学,定能一路高中。”

    谢天运大方一笑:“呵呵……那就多谢莫姐姐吉言!只是我明年若是乡试不过,岂不没脸见莫姐姐了,就是在雪儿面前也抬不起脸了。”

    “运哥儿谦虚了。”莫璃淡淡一笑,然后往院里看了一眼,就问,“不知谢三奶奶此刻可方便见客,若是不便,就麻烦运哥儿将我的贺礼送进去。”

    “方便的,母亲她已经起来一会了,正看着弟弟呢,是我失礼了,竟一直站在这说话。”

    ……

    大年初一,去族里祭拜回来后,趁着莫老太太和莫雪吃不住困劲回去休息后,朱氏就将莫璃叫到她屋里,小心提了阿圣的事。

    “娘知道你是个有主意的,但这到底是件大事,你得给娘交个底,他走之前到底是跟你怎么说的?这一年又过去了,你如今都十八了,老太太正使劲让我瞧着谁家孩子好,有没有意,赶紧盘算这事,总不能一直等你孝期过了,才开始准备。璃璃,女子的青春很短,等不得太长时间,再说老太太年岁也大了。”

    莫璃垂下眼:“也才走几个月,好歹也得等人家过完年再说不是,而且他那边离永州又这么远。”

    知女莫若母,朱氏一看莫璃这神色,就隐隐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于是心里越发不安:“是不是他这一走根本就没打算回来!还是他并,并无意入赘?”

    “不是……”莫璃抬起眼,无奈一笑,“娘,您别急,我想差不多夏天就该收到消息了。”

    朱氏看了莫璃好一会,然后轻轻一叹:“璃璃,娘觉得,其实你也不必非得要招婿。东庄那片桑园,族里无论是想收回去还是继续租用,就都随他们吧,如今咱家店里的买卖已经够好了,不必再锦上添花。”

    莫璃摇头:“娘,我如今还有哪户正经的好人家敢娶,要真有愿意娶的,多半都是打着嫁妆的主意。而我若真嫁出去了,以后谁来打理店里的事?到时不是又走回跟爹刚离开的时候一样情形了吗。”

    朱氏一怔,她倒没想过这些,莫璃继续道:“娘,让别人进来咱管着,怎么都比咱过去给别人圈着强啊!”

    “你这孩子,满嘴胡说八道,什么圈着管着的!”

    “可不是吗。”

    待朱氏歇下后,莫璃才回了东厢,今日是初一,访亲问友是明日才开始。她上床躺下后,红豆等人便也都各自忙去了。

    丫鬟们一退出去,屋里便整个静了下来,唯有远处不时床来爆竹声。

    躺了一会没能入睡,一时也无事,她便往脖子上摸了摸,拉出一根绳子,将那颗被体温捂热的狼牙取出来,然后一边握在手里把玩,一边想着事情。

    ……

    新年,是个统一的节日。

    永州这边热闹的同时,北方的大草原那边也不冷清,而且比永州这边的热闹还多出几分躁动。

    大年初二,叶尼塞圣河上游,嚓戈尔草原,乞颜部落族长的大帐篷内,十几位长老正神色凝重地商议着一件事,一件跟阿圣有关的事。一件能不能将阿圣长久留在乞颜部族内,继续增加乞颜部在草原上的声望和凝聚力的事。

    狼是草原上的圣物,即便草原上的部族很多,每个部族也各有自己的图腾,但狼,却是被所有草原人崇拜。自十五年前,乞颜部一位出去放牧的牧女在圣河边,意外遇到那个被银狼送来的孩子后,此后整整七年,乞颜部的声望以可见的速度水涨船高,甚至隐隐有盖过突厥人阿史那一族的趋势。突厥人是草原上最强大的一族,有人口进百万,有强大的狼骑二十余万,而阿史那则是突厥人里的贵族姓氏。所以,即便当年先发现阿圣的是乞颜部的人,并及时给阿圣赐了乞颜的姓。但突厥人还是说阿圣是他们的族人,即便冠上了乞颜的姓氏也改变不了,因突厥人向来自诩是狼的后人。所以阿圣既然是圣狼赐下的孩子,自然就该归到他们部族里去。

    一个上马就能战,挥刀便可杀敌,当年仅以少年之身,就领着三千人马灭掉了一个上万人的部落。且此后的两年,更是战功不断,倒在他刀下的人也越来越多,如此,加上其极具有象征意义的出身,而且还有那匹不时出现在他身边的圣狼身影。可想而知,留下这样一个人在部族里,会有什么样的号召力,更何况如今突厥人已决定攻打茗山,打算将通往乌孙国那边的路彻底打通。

    而若茗山那片地方真被突厥人占据的话,那么以后草原就真的由阿史那家族争霸了。

    列举了五六位女孩的名字后,坐在离族长乞颜.阿鲁威最近的一位长老就开口道:“娜仁的年纪最适合,也曾跟阿圣接触过,而且阿圣也还记得她,而剩下那几位,阿圣之前可都没见过。”

    下面马上有人反对:“可是娜仁已经跟巴尔定下了,这样……”

    那位长老便道:“我亲自到巴尔家说去。”

    另一边又有人道:“这是确实是委屈了巴尔,事后,我那三个侄女可以随便他挑。”

    这时,主座上的阿鲁威忽然开口:“巴尔家不是问题,问题是阿圣,你们有谁跟他说过这个意思?”

    这话一出,大家不都都静了下去,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许久,刚刚推荐了娜仁的那位长老就道:“既然是巴彦待他回来的,就让巴彦跟他说说去吧。”

    ……

    昨晚跟十来个汉子痛快畅饮了七八坛马奶酒,阿圣是到下半夜才倒下的,因此直到族长帐篷那里的会议都开完了,他还在继续睡。巴彦进到他帐内的时候,他也才动了动脑袋,微微睁开眼瞧了一瞧,然后又闭上。

    巴彦笑了笑,就走到他床边坐下,正要开口让他起来,却忽然看到他衣襟里露出一角跟他整个人都格格不入的,一方手绢的一角,于是便好奇地往那伸手。

    却他刚将那条手绢拉出一半,阿圣就突然睁开眼,抓住他的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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