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婚礼前夕 1

尘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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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蒋以颜。”她看着她的名字念着。“很熟悉,却想不起在那里听过。”她歪着脑袋回想。

    “怎么会听过,只是大众的名字,所以才会感觉熟悉。”她撇开她的话,这样的相遇虽然是一场巧合,如是道破也是一场尴尬。

    “你来这里多久了?”她接过以颜手中的画准备卷起来,被她阻止了。

    “要等它干了,才能卷起来,在这里有一个月了。”她帮她把画摊开。

    “只是为了画画?”她仿佛对她的事情很感兴趣。以颜没有回答她,只是沉默的看着那幅画。

    “你看起来很不快乐。”她是直言的女子。

    “是吗?”她不自觉的摸自己的脸,情绪这么轻而易举的显示,连一个陌生人都看得出来?

    “不是从你脸上,而是感觉。”看着她的举动,她解释道。“你可以和我说说,我于你而言只是一个陌生人,听完了,人走了,也就忘记了。”

    “你的建议不错。”她淡淡的笑了,她也不明白自己是抱着怎样一种心态去和她说的。陶海晨听完她简单的诉说之后,一片沉默。

    “女孩子傻点是最好的,越犀利就离幸福越远。只可惜,你悟性很高,想装傻亦是做不到,只能离开。”以颜喜欢她的话语,却不喜欢她同情的神情。

    “我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爱。”她很怀疑自己已经丧失了这种能力。

    “会的。他并不是背叛,只是情到浓时情转薄了。”她极力的为她找个抱有希望的借口。以颜不再说话,遇见陶海晨,仿佛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安排她来为她解开这个心结。

    她亦明白,情到浓时情转薄,只不过是自欺欺人的一种说法。不爱了就是不爱了,感觉走了就是走了,反而给感情的背离写得那么美,不过为求个心安而已。只不过,她爱着,便感觉到痛了,他不爱了,便淡漠一旁。

    以颜从钱包里拿出袁诺在微软的手帕纸上写的那封‘信’。最后一眼的观看,她把它撕掉了,不管她看过之后有多么温暖,多么抱有希望,以及双手捏着它的时候,如何前所未有地颤抖。不管心里怎样的开心与激动。

    撕成细小的碎片,一股脑地丢进垃圾桶内,用力揉了揉眼睛往回走。

    倘若她回头,就会看到一个逆着光得身影,凭空出现一般得伫立在垃圾桶边,安静地,冷漠地,只是看不见表情,她把自己剥离在这个夏天,曾经和现在。

    一段时间之后,她发现她不再需要依靠安眠药也能入睡,她开始变得有些快乐,把弄中指上的戒指,曾经被她决绝的认为这辈子无法企及的话语,词句,字眼,也一一缓缓显现,比如说和罗亚的情感。婚姻,生子,比如和他安定的生活,也许爱与不爱并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两个人能够相互生活。

    离开凤凰的途中,意外的接到沈弦歌的电话,或许沈弦歌都不明白自己为何会给以颜打这一通电话,事后回想起来,觉得十分滑稽。

    他说他遇见了一个女子,笑起来也很美,他开始陷入了一场恋爱。

    他说这是他安定起来之后的第一场恋爱,及其的认真。

    他说如果不是遇见她,他想他都没有打算认真的谈一场恋爱,甚至娶妻,生子。

    他说了很多,直到最后他无法感觉以颜是否在听,直到最后他感觉到这些话像是说给自己的。

    最后他说,她的眉宇之间与你很相似。以颜静静的听着,她想他是哭了。

    “你醉了,醒来之后什么都不存在。”她对着并没有醉酒的他说。

    “是的,我想我是醉了,我多么期盼这只是一场梦,忽然醒来,发现还停留在零七年的夏天,你还未离开南京。”听着他的话语,她闭上眼睛,再睁开,发现自己依然在车厢里,时光无可更改,他们都无法再踩碎那些光影回得去。倘如是梦一场,她希望某天忽然醒来,一切没有变故,袁诺依然深深凝视自己,没有告别,没有分离,一切安好。

    罗亚出差去了多伦多,她开始觉得没有他的屋子有些冷清,隔着半个地球,罗亚给她打电话。告诉她多伦多的雨大的出不了门,她简单的回答。

    “颜颜,我想你了。”以颜猜想这句话在他的脑海里停留了半天。

    她问:“有多想?”

    “比呼吸多一点。”他的情话如此温暖。

    她沉默,是的,多那么一点是她的话语,她总是说要多那么一点,她只奢求比原来要多那么一点。

    在他乘机关机的那段时间里,她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他会不会就此消失,她忽然害怕的想起那个道士的预言,她害怕她还来不及对他好,她害怕他还等不及自己爱上他,她害怕要在他的墓碑上写着未亡人“蒋以颜”三个字。

    十八岁那年,她曾想挫败他的锐气,坚决的在心里较劲,就是不嫁予他,最后在成长的过程中,她明白被一个人爱,不是用尽心计去击败对方。他只不过是因为爱自己的缘故,才想娶自己为妻,共度此生而已,何苦为了那可笑的傲气而刺伤对方。

    罗亚平安的站在她的面前,让以颜觉得自己一直的担心和忧虑是多余的。罗蒋两家开始商议婚礼,她安静的呆在罗亚的身后,听他们去安排,乖顺的被他牵着,这一场婚礼似乎不关她的事,试衣间里看着自己的面孔,记忆倒回到零七年的那个夏天,她穿着白色的嫁衣,惹得沈弦歌发脾气,如今她还记得他的那句‘现在还不是穿它的时候’,转眼间她要正式的穿着它与另一个人携手一生。一生,太漫长,她不知道自己想好了没有。

    “真美,任何一个男人看到你都会想娶你。”说这话的人不是别人,是她很多年未见面的弟弟蒋以辉,九岁那年他就随姑姑去了加拿大,转眼间成了一个阳光男孩。

    “连你都回来了,看来我真的要嫁了。”她坐下,任凭他摆弄她的头纱,虽然很多年没有见面,彼此之间却不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