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沉默的前半生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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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婉红十八岁那年,是不同寻常的一年。

    那一年是千禧年。

    林婉红人生中的几件大事就是发生在那一年。

    这一年的正月里,林婉红终于爬出了井底村。冲破了重重阻挠,只身远走他乡。算是从此摆脱了母亲的束缚。

    四月结束时,林婉红花掉了自己一个月的工资,在她还是一名饭店服务员的时候,利用下班时间去学习了电脑打字课程和办公软件。

    六月的时候,林婉红完成了从饭店服务员到办公室文员的工作转换。同时她也从集体宿舍搬了出来,在古城爱革路城中村租了一个不足二十平米的小房子独自住。

    从四月到六月,林婉红经历了一次短暂而热烈的爱情,说是爱情,其实也不能叫真正意义的爱情。简单的说是有个男孩儿追着她跑,最后她跑掉了,甩掉了人家。

    这半年时间,林婉红迅速成长起来。而她,从此以后,也和古城有了长达二十年的恩爱纠葛。

    在古城开发区昆明路这条大街上,路东有一家古城英特阀门有限公司的二层商户就是林婉红工作的地方。当初林婉红刚刚学完电脑办公软件,急于找个小公司上手。正好古城英特阀门有限公司门口贴着一张招聘信息。林婉红走进去时,又正好是老板袁建华在。袁建华三十多岁,一表人才。精明能干的他是国营工厂业务出身。他正在为两件事发愁,一个是急需一名会操作电脑办公软件的办公室文员,马上要参加市中心医院的工程招标,要做标书。另一个是急需给他那读初二的儿子袁博找一名家庭教师。他一眼就看出了这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书呆子。而几句话问下来也证实了他的猜测。

    虽说林婉红做标书是新手,但是,他可以带她几次,慢慢也就熟练了。林婉红更适合给他儿子当家庭教师这个条件。袁建华毕竟也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出身,他还是非常善良的一个人,他最后给林婉红一个月开六百块钱,比上一个文员多二百,条件是每天晚上和星期六要去他家里给他儿子补课。只有星期天可以休息一天。

    而这样的条件对于林婉红却相当于是恩赐。她完全没有想到自己会被录用,六百块钱比她当服务员一个月还多二百块钱。至于给一个初二的学生补课,对她这个曾经学习成绩优异的初中生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无非就是需要加个班而已,何况还给加班费,她最不怕的就是吃苦受累,她有的是时间。所以,她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七月初的一个晚上,十一点的时候。在昆明路到爱革路的这条马路上,路灯照耀下。林婉红身穿藏蓝色短袖西装套装,脚上穿着一双饭店服务员穿的黑色绒面方口布鞋,背着一个土黄色布包,留着一头短发,骑着一辆破旧不堪的自行车。她的这一身打扮和她那破旧不堪的自行车显得极不搭调。那辆自行车有多破呢?用林旭阳的话说就是:你卖给收破烂的都得倒贴两块钱!

    她的一身西装和这个炎热的天气也极不和谐。她的头发已经被汗水打湿了,后背和脖子那里的衣服也已经湿透了。但是,她仍然精神抖擞,一边有力的蹬着自行车,一边哼唱着:

    不白活一回,

    风飞彩云追

    不白活一回,

    雁叫鸟相随

    活它个拼命三郎才有滋味

    有滋味,

    不白活一回

    苦也不觉得累,

    她过来过去就唱这几句。她一边唱还一边左顾右盼,如果有人经过,她马上就停止了。

    快到她租住的地方时,她才停止了哼唱。她想起早上上班前,房东张奶奶对她说:小红,你每天晚上下班太晚了,我和老头年级大了,晚上睡得早,不给你留大门了。你今天晚上回来就从门面房进来,就是得意售后那里进来。我跟他们老板打过招呼了。要是张奶奶早一个月这样对她说,她肯定会兴奋的睡不着觉,现在嘛,她完全不期待什么了。因为得意售后的老板,那个长得像费翔的冷酷的帅老板走了,换了他表弟林旭阳来当老板。当林婉红从对门邻居王大姐口里听说得意售后老板走了时,她痛苦的从心底里发出了一声呐喊:天呢,我的费翔!这么快就走了!你还不知道我在偷偷的看着你,你都没有多看过我一眼呢!

    得意售后的这间门面房里,工人们都还没有睡觉。他们都是十七八岁的小伙子,这样闷热的夜晚,这样青春的年纪,一个个的看上去都有点荷尔蒙过剩。有几个工人光着膀子在抽烟喝啤酒打扑克牌,只有一个穿戴整齐,他还在研究他面前那台旧洗衣机。

    林婉红推着自行车站在门口,犹豫了一下说:“那个……张奶奶说让我从你们这里借过一下”这是从她搬到这里两个月的时间里,她和这些男孩子们说过的第一句话。

    “啊,当然可以,”,

    “过吧,过吧,进来吧,用不用我帮你推车?”他们你一句,他一句的表现得过于热情了点。

    “不用了,谢谢!”林婉红礼貌的回了一句。

    一个男孩子,像是刚刚醒来。抬头发出一声长叹:“今朝有酒今朝醉!岁岁年年有今朝啊!一天一天又一天!谁去工人文化宫?”

    “朝晖,神仙啊!你大爷的你这日子过得天天白天睡大觉,一到晚上,你就精神了!”

    林婉红刚好经过朝晖的身边。她闻到一股难闻的酒味儿。

    她去过工人文化宫这个地方,是个夜市,小吃摊一直营业到天亮。那些喝酒的,唱歌的,溜冰的地方都挤满了人,热闹非凡。

    她忍不住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那是不屑一顾的一瞥。朝晖也看了她一眼,是冲着她的后背。等林婉红出了他们这间屋子时,他感叹着:拼命三郎姐!

    “唉!你们谁见过这猛人休息,白天从没见过她,每天半夜回来?要不是她穿这样,从不化妆,我还真以为这是一窑姐儿呢!”

    “朝晖,你他妈的刚才怎么不当面说?”

    “我可不敢,她可不好惹,你们见她笑过吗?”

    “没有”

    “没有”

    林婉红可不像隔壁住的三个女孩子,她们和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的开玩笑。

    她无法理解,也无法忍受这种荒废青春的行为,哪怕一天也不行。她更鄙视那几个打扑克牌的,她对扑克牌的厌恶堪比麻将。她对麻将那是痛恨,这痛恨来自于她父母曾经那么迷恋麻将。她在心里恶狠狠的说了一句:玩物丧志!

    林婉红那个不足二十平米的小房间里,唯一醒目的就是标语。一张张A4 纸贴的门背后,床头,小凳子背后的墙上,估计有十来张。纸上都是她自己手写的漂亮的楷体字。在床头墙上的一张上,写着这样一段话: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一生应该是这样度过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就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