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便宜老爹

十月常长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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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云终究是天下无双的赵子龙,面对刘老爹交给他的任务二话不说的给揽在了身上。

    不仅仅秘密把刘晓给接走了,更是把关羽、张飞等人在涿郡留守的家人一并给接走了。

    刘老爹等人虽说在外征战,但怎么可能不会考虑家里人的安危。

    早就在涿郡购买田地、搭建坞堡了,这还是刘老爹黄巾之乱辞官回家之时做的后手。

    当时刘老爹等人以此为据点,招募了许多青壮勇士日夜训练,组成了自己最初的班底。

    然后正是带着这些亲信去投靠了公孙瓒才被表为别部司马,不然公孙瓒哪里那么大的好心?

    建安五年七月,汝南黄巾军首领刘辟等人在郭图的策动下反叛曹老板,攻城略地,归降袁绍。

    而汝南的地形正好位于许都的东南方向,在袁绍处蛰伏了两个多月的刘老爹抓住机会,主动请求出战。

    此时正是秋收之际,河北虽然兵多将广,但是秋收是万万耽误不得的,根本没有多余的人力物力和刘辟形成呼应。

    袁绍一直很欣赏刘备,觉得他是一个有信有义的人。便拨付给刘备骑兵四千余,让他和刘辟寇略许都以南,对曹操进行骚扰战术。

    和文学上的闯五关斩六将不同,关二爷听说刘备就在许都以南,便辞别曹老板从许都一路逃亡到了刘备那里助战。

    曹老板一方面是真的觉得刘备英雄四海,另一方面是又犯了和刘老爹相爱相杀的老毛病。

    和当初宁愿先攻击刘备而不是袁绍、刘表一样,曹老板这一次也是派遣曹仁率领精锐人马先来攻击刘备。

    刘老爹对于曹老板宁愿放弃一部分防线、放弃一部分秋收也要把自己给弄死的行为感到十分无语。

    他在关羽逃亡回来助战的时候就隐隐感觉有点不好的事情要发生了,还特意去和刘辟说了要防止曹操派人来攻。

    结果刘辟说什么也不相信,他觉得自己在这边就虾米三两只,根本无伤大雅的行为怎么可能能让曹操抛弃那么多东西前来讨伐。

    结果曹氏集团重将曹仁突然杀到,直接把毫无防备的刘辟所部给冲杀了个七零八落,刘老爹也无奈之下退回了袁绍处。

    可是这样的结果刘老爹哪里能够甘心,一心想要离开袁绍的刘备又以连接刘表为由,再次带兵前往汝南。

    在联合了汝南的黄巾军余党龚都之后,刘老爹招兵买马,兵力达到了数千人。

    可能是曹老板真的腾不出手来了,也可能是前面几次刘老爹的战斗力表现的实在是太差了点。

    这一次曹老板只派遣汝南本地士族的蔡阳前来攻打,结果蔡阳反而被刘老爹所杀,部曲也或被吞并、或被歼灭。

    这下子彻底惹毛了曹老板,在建安六年刚刚到来之际,曹操亲自率兵讨伐刘老爹。

    而刘老爹也趁着这个机会迂回突破了曹军的其他防线,从而轻而易举的前往刘表处。

    刘表听说刘老爹前来投奔自己,更是和袁绍一样,亲自前往郊外去迎接刘老爹。

    没办法,不仅是政治上的原因,也不仅仅是刘备的官职比刘表还要大。

    更还是因为袁绍都出城二百余里了,你刘表的架子还能比如今的天下第一人袁绍大不成?

    …

    城北,刘老爹的临时住所内,刘晓正在艰难的学习着最简单的礼仪。

    许多东西之前虽说在舅父家中学了一些,但因为年龄尚小和舅父的疼爱也就比较随意。

    好在汉代的礼仪在朝堂上虽然有着繁琐的地方,但是日常生活当中这方面倒是没有太大的要求。

    不然仅仅是礼仪这一条上面,就足够一个现代人好受的了。

    不过刘晓之所以这么基础的动作做起来还是有点不舒服的原因出在他的腿上。

    或者说是因为他的两股和大腿内侧<( ̄﹌ ̄)@m...

    别看刘老爹之前和曹老板打得欢,又是奇袭、又是寇略的,可是把刘晓一行人给害惨了。

    为了跟上便宜老爹的步伐,躲避曹军的搜索,在赵云的护送下那是日夜兼程、提心吊胆的。

    但是古代赶路,哪里是那么容易的。

    他不愿意拖累赵云和其他人,硬是自身憋着一口气,觉得自己哪能这点苦都受不了。

    赵云护送的不仅仅是他一个孩子,关羽、张飞等刘老爹集团的家小也在里面。

    关羽的儿子关平、女儿关银屏,张飞的儿子张苞,赵云的儿子赵统都比刘晓大不了几岁。

    虽说不是弓马娴熟,但是骑个马跟上队伍还是可以的。甚至是关银屏那个女孩子,都比刘晓要强上很多。

    但是刘晓别说骑术不行了,他根本就是两辈子都没骑过马。

    为了训练骑术,适应马背上的跌宕起伏,只好把自己绑在马上。

    从邺城到襄阳,再加上一路上的绕路,足足有两千多里的路程!刘晓最后马是会骑了,可是那两条腿真的是快废了。

    不仅仅是大腿被摩擦的血肉模糊,刘晓害怕自己正在长身体的阶段变成了罗圈腿。每天休息的时候还让人帮自己拉伸掰直,简直就是噩梦啊!

    不过这家伙的坚强硬气倒是让赵云刮目相看,再加上“早慧、懂事”的标签,无形之中让随行的队伍中人无不喜爱欢迎。

    尤其是关平、张苞、赵统这些年龄相近的“二代们”,更是对刘晓心悦诚服。

    视线重新转到现在,刘晓在被教授小半个时辰之后便停了下来。

    他的动作做起来虽然还有点不舒服,但那仅仅是长途骑马的后遗症。

    礼仪这一块还是蛮标准的,最起码应付一下平时交际还是足够了的。

    刘晓已经来到襄阳城已经有好几天了,在这期间他根本连便宜老爹的影子都没有见到。

    从原本的期待和忐忑到现在的,随他去了...

    说实在的,刘晓其实蛮害怕自己被刘老爹给看出来异常的,他这几天睡觉都有点睡不安稳。

    不过转念一想,反正从出生以来刘备都没有见过自己。更何况刘老爹不是曹老板,没那么多疑,自己只要表现的正常点自然不会有事的。

    因为刘夫人去世的原因,刘备把刘晓交给了现在的正牌夫人糜氏照顾。

    糜夫人没有孩子,他倒是把刘晓照顾的无微不至,完全把他当做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

    对此,刘晓还是比较奇怪的。

    可能是上辈子没有做过父母的原因,很是奇怪为什么糜夫人能够把别人家的孩子当做自己的来养。

    刘晓上辈子是被母亲一个人给拉扯大的,每次看到糜夫人这么逗弄自己,他就在想自己的母亲当时是不是也是这样的。

    由于上辈子母子二人相依为命,刘晓这个妈宝对自己老娘的情感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所以你让他对这个“后妈”有什么母子之间的情感的话,实在是太扯淡了。

    不过糜夫人白白嫩嫩的,从小出身高贵的她又是个恬静的性子,刘晓倒是对这位小姐姐一点也提不起厌恶之情。

    摸了摸自己的大耳垂,刘晓不去想那么多,他休息了一会便随手拿起案机上放着的《史记》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司马迁这本呕心沥血的巨作虽然被评价为无韵之《离骚》,但是刘晓看了两辈子也没觉得它马蚤在哪里。

    不过随着时间的流逝,二十一世纪的《史记》不可避免的会和原本有不同的地方。

    当然了,如果只是那种个别字和用词的差距的话,刘晓是根本看不出来的。

    或许换一个字、一个词就会看出史官真正想表达的意思,但是刘晓哪里能够精确记得以前的书上写的是什么字词。

    他看这些书不过是实在太无聊,找一点消遣娱乐的事情罢了。

    “看的什么书?”就在刘晓正津津有味的读《史记》的时候,耳畔突然传出一个声音来,吓得刘晓惊了一下。

    刘晓抬头一看,一个有着比自己还要大的耳垂的男人正面带微笑的看着自己。

    不是便宜老爹是谁?

    只见刘老爹伸手拿起桌子上的《史记》,随便的翻了几下。

    “你母亲很久以前来信的时候便在我面前大夸特夸你聪慧异常,叔父大人也不止一次说你神童的名号都从蓟县传到了涿县,是我刘家的麒麟儿。”

    叔父大人是指刘元起,他常常资助刘备,视若己出,刘备也把他当做父亲一样孝顺。所以刘元起说的话在刘备这里是很有分量的。

    刘老爹也不管刘晓此时的呆涩,而是自顾自的说道:“晓,慧也;快也;智也。荀子也曾说道:‘晓然以至道。’小子,可不要辜负了为父对你的期望!”

    刘晓连忙回答道:“是!”

    “自从让人把你从蓟县接出来之后就一直打算来看看你的,可是为父一直没有时间,有没有埋怨为父的地方啊?”

    刘晓见便宜老爹这么一本正经的说话,哪里敢说什么,急忙道:“并没有埋怨父亲,父亲大人一心为国,孩儿怎么会责怪父亲大人呢。”

    “非但不埋怨父亲,孩儿更是叹息自己此时年龄尚小,无法跟随父亲左右学习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