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你知道他对我有多重要

红标瑰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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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晓晨轻轻啜了一口茶水,将这烫着金边、绘着花卉图案的骨瓷杯放回透明圆茶几上。

    茶几上铺着有精美刺绣的桌布,非常可爱,上面的图画应该是来自于她小时候看的一本童话,画风卡通。

    简直萌萌哒。

    茶几正中摆放着一盆绿色厚叶植物,生机勃勃。

    暖暖的阳光从半拉开的窗帘照进来,让人心情舒畅。连日的阴雨终于停歇,气温有所回暖,今天的最高气温有19度,体感很舒适。

    段晓晨穿着一套可爱风的少女系衣服,不施粉黛,素面朝天,清新得就像个刚入大学的新生。

    尽管她一天大学也没念过。

    坐在她对面的著名心理治疗师陈泉开口:“我感觉到你很享受现在的状态。”

    她的声音一如既往地温柔,和她脸上的笑容一样温柔。

    她目光显得那么的善解人意,似乎永远在认真倾听你,欣赏你,支持你,充满悲天悯人的气息。

    陈泉优雅地抬手,将一缕花白的短发挑至耳后,神情恬淡,“你在以前的咨询中也长时间沉默过,有时候是在理顺思路,有时候是不知该说什么,有时候是在犹豫,有时候是在和我对抗。但是今天不同,今天你是在享受,我说得对么?”

    段晓晨微微一笑,两个浅浅的小酒窝浮现。

    在陈泉这里,她能得到久违的放松,和百分百的安全感。

    在这里,她如果笑,那就一定是真心的笑容,绝不会有假笑。

    如果问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喜欢和谁相处?陈泉一定能排到前三。

    至于排第一的,那就是个魂淡,不提也罢。

    “是啊,我现在很享受。”

    “既然你的状态不错,我想象不出为什么你提出要进行今天的咨询。”陈泉仍然微笑着,眼角和嘴角细细密密的皱纹里全是优雅和温柔。

    她那语气也并非不满,只是友好地引导。

    “状态是还不错啦,只是我也不是完全没有问题。其实前阵子也有很多烦心事,最近又在忙筹备演唱会,累得天昏地暗,整个人都快崩溃了。只是到了你这里后,才突然感到放松下来,觉得其实一切都没什么大不了。”

    陈泉温柔地开口:“不是所有的问题都需要立刻得到解决。有的时候,缓一缓,也是不错的选择。或许在不知不觉间,一些困扰你的问题,就变得不是问题了。”

    “恩恩,我也是这么想的。”说话间,段晓晨伸出手,抚摸那盆厚皮绿叶植物,似乎在整理思路。

    顿了顿,她才抬起头,显得有点赧然,不自觉地压低声音问:“陈老师,杜采歌还是没回来找你么?”

    陈泉含笑的眼神中出现坚决拒绝的味道:“晓晨,这是独属于你的咨询时间,不要谈论别人好么?而且,我的职业道德,不允许我与你讨论我别的来访者。”

    “可是呀,陈老师,”段晓晨的笑容不变,“你知道他对我有多重要,我的问题,有很大一部分和他有关。”

    沉默了片刻后,陈泉说:“他没有来找我。坦白说,我很担心他,很想和他谈谈。”

    “告诉你一个秘密,”段晓晨笑得眼睛眯眯的,“他不会主动来找你的,陈老师。对现在的他来说,你就是一个陌生人。他是真的失忆了!”

    说出这番话后,段晓晨一直注意观察陈泉的表情,陈泉或许有些吃惊,但完全没有表现出来。

    至少在段晓晨看来,陈泉一直气息平稳,微笑还是那么温柔,眼睛一眨不眨,坐在那纹丝不动。

    “怎么,你不信么?”段晓晨不服气地问。

    “不,虽然失忆很罕见,但我相信你既然做出这样的判断,就一定有你的理由。但我和你的立场不一样。我会亲自和他接触后,再形成我自己的判断。”陈泉温和地说着。

    段晓晨不由自主地点头。

    从认识陈泉起,她就想模仿陈泉的一切。

    模仿她优雅的姿势,模仿她温柔的笑容,模仿她充满智慧的谈吐,模仿她那独特的思维方式。

    段晓晨觉得,虽然陈泉没有强大的武力,甚至是手无缚鸡之力,但她的心境修为比起杜采歌小说里的那些修仙者,也丝毫不逊色。

    如果陈泉是男人,而且自己没有认识杜采歌的话,段晓晨相信自己一定会爱上她。

    “我会劝他来和你谈谈的。”段晓晨说。

    “恩,我很期待。”

    “谢谢你一直在帮他。”

    陈泉温柔地说:“这是我的工作,是我应该做的。”

    “说说我自己的问题吧,”段晓晨道,“前些天我和他见了一面……”

    陈泉专注地倾听着。

    ……

    杜采歌晚上8点多才回家,拖着疲惫的身体,努力地搬运一两万字的《鬼吹灯》。

    实体出版的《鬼吹灯》有200万字,字数比诛仙还多。

    如果每天搬运2万字,那也得搬运一百天。

    不过杜采歌有时也会摆脱咸鱼状态,搬运3万、4万字。

    到现在为止,他已经搬运了70万字,《精绝古城》和《龙岭迷宫》已经搬运完了,《云南虫谷》的剧情也进展到了高\潮。

    搬运《鬼吹灯》是个很有趣的体验。

    在《诛仙》和《鬼吹灯》中,杜采歌本来就更喜欢后者。

    仙侠小说,优秀的有很多,《诛仙》并不是其中最有特色的。

    可《鬼吹灯》却是开一代之先河,是盗墓流派的祖师,而且直到杜采歌穿越的时候,这个流派还没有哪本书能超越《鬼吹灯》。

    大多数的盗墓流小说,都脱离不了《鬼吹灯》的框架,或多或少借鉴了《鬼吹灯》的设定或剧情。

    而且《鬼吹灯》,有着更多的悬疑、探险元素,更符合男人的浪漫。在搬运《鬼吹灯》的过程中,杜采歌常常会触类旁通地回忆起经典的电影《夺宝奇兵》、探险游戏《古墓丽影》等。

    《鬼吹灯》有着浓浓的中国风,而且风水、古代传说等神秘气息始终贯穿全书。

    杜采歌经常会想,自己将来拍《鬼吹灯》的时候,既要突出《鬼吹灯》这本书的优点,也要借鉴一些《夺宝奇兵》《古墓丽影》等优秀作品,争取把悬疑、惊悚、神秘等氛围拍出来,在这种氛围下去塑造人物。

    原本在地球上映过的那几部《鬼吹灯》系列,杜采歌并不满意,他觉得如果自己来拍,肯定会拍得更好看。

    不过……想拍电影,就得有钱。

    想要有钱……就要多搬运一点小说和音乐。

    每天搬运5万字,三天搬运一首歌,一年赚一个小目标,三年就可以砸10亿来拍电影……

    想到这,杜采歌……伸手掩着打了个呵欠,努力翻了个边,继续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