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女侠

亘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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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云,我们到了,还有个你的熟人也来了!”

    次日上午,王晓乐和阿华来到了首都,目的自然是商讨关于成立音乐公司的事。

    高云接到了王晓乐的电话后有点奇怪,熟人?什么熟人?不过当时他正在上课,也就没有细问,只是派司机接站,把人都接到了北电的西影咖啡厅接风洗尘,喝喝咖啡再吃个饭。

    目前凭借着《学生会》节目,西影咖啡厅的名气是彻底打响了,被某些自媒体列为国内小资圣地前三甲,每天的客人络绎不绝。

    即便高昂的消费水准也挡不住他们的脚步,要么是因为节目对北电的学生们产生好奇,想来见识一下;要么是名媛们组团拼单AA制跑来拍照装逼忽悠凯子;要么是节目的粉丝,想要进这个咖啡厅偶遇一下制作组,邂逅明星。

    总之西影的生意异常火爆,居然还产生了不菲的盈利,真应了流量=金钱的公式。

    而且,西影店内几位五星级大厨手艺也是相当不错的,在京城绝对排的上号,有时候北电来了上级领导视察或者和其他公司洽谈合作,胡峰等校领导也会把人领到这来款待。

    待他下课后,王晓乐等人正好也到了咖啡厅的包间等高云。

    “下课了?”

    “你这儿的咖啡不错啊!”

    “服务员更不错!”

    王晓乐和阿华这两位老爷们不说了,都是熟的不能再熟的哥们,没什么可客套的,笑容满面地打招呼。

    但是,另一个作势要拥抱的女孩让高云属实意外,有点眼熟,又有点陌生。

    “阿云,好久不见。”

    她有着一米七八的身高,颜值中上,若是按照系统的评判标准应该只有85~88分左右,但气质很与众不同,桃花眼柳叶眉,高挺的鼻梁下有着一张薄薄而细长的嘴唇,抿嘴上挑连眼睛都会笑,甜的要命。可不笑又很冷,普通女人再冷给人的感觉也只是;‘生人勿进,我是大哥的女人。’

    但她,给人感觉的是;‘想死你便来,我就是大哥。’

    女孩细长的脖颈处戴了一个逆五芒星的choker,配合半边铲青渐变的鲜红色长发,哪怕是素颜没化妆的状态,整个人一下子也哥特了起来。

    脚踩一双深色长靴,身穿一件黑色的褶皱吊带长裙,裙下结实的大长腿若隐若现,较一般女生来说身材有些‘魁梧’。可能是入秋了气温较低,上身还披了一件同色BF风的中性宽松外套,但锁链没有拉上,上胸至锁骨这段身体暴露在外,肤色不是那种传统的白色,是比较淡的小麦色,从她紧致的皮肤和肌肉线条也能看出对方应该有着长期运动的良好习惯。

    她的胸不大,适中而已,但锁骨下方的上胸处有一大片彩色的纹身十分吸睛,第一次见到她的人往往都会将目光盯在这;

    狂风卷集着乌云,乌云中爆发出闪电和暴雨。一只雄壮的老鹰在这云中迅速穿过,眼神睥睨,有着愤怒的力量和坚定的火焰与信心。

    这个纹身高云很眼熟,当时他问过这个纹身的主人,也就是眼前的女孩胸前图案是什么意思,具体想表达的思想是什么,对方的回答让他印象深刻……

    保持战斗,直面死亡!

    这就是熟人?

    高云表情惊愕,下意识和她抱了抱:“慧姐?你怎么来了?”

    丁慧的手在高某人的翘臀上掐了一把,又极为大方地拍了拍,挑眉笑道:“来旅游啊,之前都跟你说过好多次了,不欢迎?”

    女流氓一个,但高云已经习惯了,笑道:“欢迎,欢迎。”

    “高教练变帅了嘛。”

    “谢谢,你也变漂亮了,身材好了不少,在我辞职了以后也有保持健身吧?变化很大,差点没敢认。”

    “当然,不能让你白教,一直在你的云海锻炼,还跟着刘心盛学习格斗,现在体重一百三十多斤,体脂百分之十五。”

    “嗯,练得挺不错的,可以打健美比赛了!”

    太久没见,两人陷入了商业互吹之中。

    高云比丁慧小一岁,两人的关系很简单,最开始是教练与私教会员,辞职之后到现在一直是普通的异性朋友,这是高云刻意疏远的结果……实际丁慧自打见他第一面,就对他的肉体一直垂涎不已,多次在微信上进行赤裸裸的言语调戏,或者深更半夜邀请高云去她家喝酒……目的非常单纯,就是要睡了你!

    但高某人很有职业道德,遵守着不和自己客户发生关系的原则,其次他也有点摸不透丁慧的性格,觉得不太适合做女朋友,所以始终与其保持距离。

    这个女人是真的是很神,很邪性,一个男女通吃的大妖孽。而且性格和外貌相符,很大哥,有一种战士、女侠的飒范,吸引了超多漂亮的女p。

    是高云认识的女人中性格最特别,最与众不同的一款,与“少女感”这个词无缘,有时候他甚至觉得这娘们的身体里住了个爷们,所以一直是哥们的方式相处聊天的。别说,要是把丁慧当男人,还真是个相当不错的哥们。

    众人坐下后,丁女侠才向高云解释自己来的真正原因……

    “来首都旅游是开玩笑了,实际我是云月与酒的常客,一来二去,就这么和阿华、王晓乐认识了。前天去那喝酒的时候,听他们说你要成立唱片公司,所以就过来凑个热闹。”

    王晓乐夸赞道:“阿慧也是个独立音乐人,偶尔在咱们酒馆驻唱,特别受欢迎。她的艺名叫老鬼,编曲写词很厉害,唱歌也是水准以上,你可以在音乐平台上搜这个名字,听听她的歌。若咱们成立公司,我们打算第一个签她!”

    这让高云略有意外:“我以前看过你在朋友圈发过自己演奏各种乐器的视频,还以为你只是爱好,没想到,深藏不漏啊!”

    “其实我纹身是爱好,音乐才是主业,虽然主业不怎么赚钱……”

    丁慧笑笑,指了指靠墙而立琳琅满目的酒柜:“喝咖啡没意思,马上要吃饭了,来点酒?”

    别墅里有小部分的酒都被搬到了这里,高云和团队们的众人有时候会取几瓶尝尝。

    “你们喝,我下午还上课呢。”

    “来点儿!”

    “稍微来点儿!不喝酒学习怎么能有灵感?”

    王晓乐和阿华也是两个酒鬼,看到高云那一墙的好酒忍不住鼓动他,于是高某人笑着陪他们倒了浅浅的杯底,众人边吃午饭边喝酒边聊天叙旧。

    葫市不大,在自己走后,丁慧能结识王晓乐和阿华,高云并不意外,几人都有着类似的爱好。对方能离开葫市奔他来首都发展,也比较符合这个女侠的性格。

    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

    字间豪气万丈,胸怀天下山河。诗名《对酒》,作者名为秋瑾,是我国辛亥革命时期著名的巾帼英雄、女权运动的先驱。

    丁慧当然不能与革命英雄相提并论,但高云认为她这个人的性格,也可以用这首诗来概括。绝对是非常洒脱的一个人,活的就俩字;通透。

    可能是丁女侠丰富的人生经历造就了她现在的性格,自幼家庭条件还算不错,在初中刚毕业受当时热播剧《士兵突击》影响当过三年的兵,退役后被军旅生涯压抑了本性,于是迷上了纹身、音乐、书法、篆刻等各种爱好,在几个大城市辗转拜师学艺后,回老家开了个纹身店。

    她一边宅在家里钻研这些爱好,一边在各个社交平台上网恋,偶尔会出去转转,见见女网友或者同好,其足迹遍布国内的各个城市……

    一蓑烟雨任平生,也无风雨也无晴。

    丁慧不像普通人,没有什么结婚、家庭、生子之类的大众观念,始终贯彻了一句话;做人呐,就是要潇洒一点~

    以前是不错的家庭条件做基础,现在是她高超的纹身技术和其他可以变现的业余爱好、一技之长做基础,这导致她随时随地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不顾后果勇往直前。

    所有的洒脱都是建立在一定基础上的。不一定是物质基础,也可能是一技之长,人脉圈,文化积淀等。

    总之,风一样的女子,形容丁慧是没什么差了,

    高云曾经还挺羡慕她的,认为她的生活状态就是自己所要追求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别说做音乐,哪天这位女侠兴起,跑国外去当个雇佣兵想体验下真实的战争都不意外。

    饭桌上短暂的叙旧后,话题回到正事上――关于成立音乐公司。

    高云的目的有两个,主要是云霄短视频即便偏向教育类,但只要是短视频就离不开音乐,需要对音乐产业提前布局,云起影视更不用说了,哪有电影用不到音乐的?基本上每个影视公司都会成立音乐相关的部门。

    其次就是他觉得市面上有价值的好歌不多,耳朵听腻了,想做些微不足道的改变,让娱乐化音乐的同时,有价值有思想的好歌再多些。

    所以这个音乐公司能盈利最好,赚不到钱也可以间接洗白自己的资金来源,并辅助其他事业的发展,还满足了自己的小想法。

    而说是微不足道的改变,也实在是微不足道。

    因为经典歌曲越来越少,通俗简单却不禁听的小歌儿越来越多,这个结果是大环境所导致的,不会被某个人某个公司所扭转。

    在这个年代也再也不会出现罗大佑、李宗盛那样的音乐巨星了。唱片时代大家买一盘磁带会反复研究,市场反馈极其严谨。但如今,音乐制作水准虽然大幅度提升,可传播渠道和当代人听歌的时间都是碎片化且流量化的,对着一首歌反反复复品味的时代早过去了。

    每个人留给一首歌的时间,很可能只有几分钟甚至十几秒的时间。追求作品火的音乐人要做的,就是在这么有限的时间内,让他们记住这首歌。于是,音乐人要么做出旋律极其牛逼,真的可以让人过耳不忘的金曲;要么就不停重复套路,把作品的属性彻底压向娱乐价值和商业利益,如现在市面上的大部分网红歌曲。而后者所要投入的成本和精力,跟前者根本就不在一个层面上,所以,劣币驱良币也就顺理成章了。

    但是辩证的来看,也是个好事,互联网音乐时代导致的大众创作,也就是所谓‘众创’,让唱作人门槛降低,使得更多热爱音乐的人投身到这个行业中来,成为独立音乐人的一员。其中不乏真正有才华有天赋,但被这个市场所埋没的‘金子’,高云想做的就是把金子找出来。

    王晓乐和阿华两人从事音乐行业多年,都做过北漂,当过流浪歌手,也进过唱片公司或厂牌签过约,做过幕后台前,发过曲子……尽管忙活了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都没什么成就,黯然地回了老家,但对这行业弯弯绕绕门清,也有一定的人脉积累。

    最重要的是,他们和高云是朋友,三个人对音乐的理念和态度是一致的,可以说是志同道合,否则当初也不会一起组乐队娱乐。那么想成立音乐相关的公司办这件事,自然也要找他们俩个。

    王晓乐和阿华对此也是十分愿意的,甚至非常重视,在来之前就对公司的发展有了的规划并形成了材料,无论是公司从零开始单打独斗,怎么成立怎么挖人,签哪些有才华且未能被广为人知的独立音乐人,组建什么属性的音乐节,如何盈利如何推广……还是直接砸钱控股收购哪个唱片公司或厂牌进行合作,都提出了详尽的方案。

    至于公司的名字嘛,他们俩也想好了,就延续三人之前乐队的名字;不着调!

    公司名很顽皮,很戏谑,但两人的态度和计划很严谨,这让高云深感放心,便初投了五千万让他们去实施、落实。

    “音乐行业是艺术产业而非工业产业,这不太好进,我知道,纯纯的亏钱买卖,能赚钱的公司基本就那几个。所以三年,甚至四年内我都是不打算盈利,闭着眼睛往里砸钱的。只当是给云霄短视频做产业布局,打造独家曲库,方便用户根据视频场景选择合适的音乐了。”

    “当然,你们也别给我亏的太厉害,而且砸钱我得听几声响。直白的说哪怕不盈利,咱们不着调搞出有一些好听而有价值的歌;培养一批真正热衷音乐并且有才华的音乐人;在小部分群体中有一定影响力;对现在的乐坛有一定积极意义,只要上面四条能达到两条,那我也能接受。”

    刚被定为不着调公司CEO的王晓乐自知责任重大,冷静地点点头:“懂。”

    副手阿华雄心壮志:“阿云放心,我们竭尽全力!酒馆我们已经托给朋友了,我们以后就留在首都,把这当成毕生的事业来做。”

    “好,也别有太大压力……”

    高云讲了些勉励的话,看时间临近上课便打算结束谈话。

    “你们要是没地方可以先住我那,可能有点挤,等确立了办公地址,慢慢找找房子,最好离公司近些,到时候也方便。我这还有课,有什么事咱们晚上再聊。”

    “等会儿。”

    作为不着调的第一位签约歌手丁慧,此时笑道:“我们三个为你写了首歌,不听听?”

    哟嚯?!别是曾经《我的兄弟叫高云》那种简单的小歌儿吧?

    高云眼睛一亮:“好啊,听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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