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送钟

排骨大叔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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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影视基地一处庭院,古色古香的房间里,吴明与沈妙珠正相依相偎傍电暧器取暧,吃过午饭,剧组午休,以白夏原为首的妇女团伙出去维护世界和平了,房间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正常情况下,男人把手放在女人头上,关系多是长辈与晚辈,男人把手放在女人肩上,可能是普通朋友,男人把手放在女人腰上,应该关系亲密的爱人,男人把手放在女人臀上,这绝对是奸夫吟妇,

    沈妙珠拍掉吴明的爪子,横眉竖眼道:“不要动手动脚的。”

    “我就动了……”吴明嘿嘿一笑,贼手摸向沈妙珠的翘臀,挑衅道:“你能把我怎么样。”

    “坏蛋。”

    两人搂搂抱抱,肆无忌惮的卿卿我我,如果不是屋外人來人往,他们可能裤子都脱了,

    “妙珠……”

    突如其來的声音吓了两人一跳,一对野鸳鸯转头看向门口,发现门口站着一个仪表堂堂的中年帅哥,吴明眼睛眯成一线,眼前的中年帅哥好像是个挺出名的演员,

    “你不是在西部拍戏吗。”

    “提前杀青了。”

    “他谁啊。”吴明拍拍沈妙珠的娇臀,沒反应,他说着又捏两把,悄声道:“喂,喂。”

    沈妙珠浑然不觉某人的咸猪手,冷冷的注视着中年帅哥,讥讽道:“你今天过來是探班还是查岗。”

    “我们都半年沒见了,原本我是想找你吃个饭……”中年帅哥瞥了吴明一眼,冷哼一声,反唇相讥道:“看样子,你应该吃得挺饱了。”

    “你什么意思。”

    “沒什么意思……”中年帅哥转过身,酷酷的道:“你做什么我不管,但千万不要惹上绯闻。”

    中年帅哥说完话便头也不回的走了,沈妙珠的俏脸一阵红一阵白,吴明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追问道:“他到底谁啊。”

    “你觉得呢。”

    “穿一身十几万的顶级西装,我觉得他像一个暴发户。”

    沈妙珠沒好气的道:“吴大少爷,你有资格说人家是暴发户吗,你的金表比他全身所有的穿戴加在一起还贵。”

    “反正我觉得他不是好人,他身上有一股香奈儿五号的味道,他肯定是一个喜欢拈花惹草的人……”吴明沒有注意沈妙珠的脸色变得愈发阴沉,继续说道:“这种男人平时肯定是工资基本不动,老婆基本不用。”

    “你说对了,他确实是一个老婆基本不用的男人。”

    “你怎么知道。”

    沈妙珠咬牙切齿道:“因为我就是那个他基本不用的女人。”

    吴明愣了一下,讪讪一笑,道:“怪不得刚才我摸你屁股的时候,他一直瞪我。”

    “…………”

    吴明瞅着沈妙珠羞愤异常的俏脸,弱弱的道:“你们的感情好像不太好。”

    “哼。”沈妙珠白了吴明一眼,气道:“如果我们夫妻感情好,我会坐在这里让你占便宜吗。”

    “既然你们都沒有感情了,为什么……”

    “为什么不离婚。”沈妙珠哼了一声,自嘲道:“你可能不知道,我们在公众面前是出了名的模范夫妻,所以我们不能离婚。”

    “为什么。”

    沈妙珠叹了一口气,苦笑道:“我们的演艺事业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如果传出婚变这种负面新闻,我们良好的形象就会毁于一旦,演艺事业就会一落千丈。”

    “演艺事业都走下坡路了,人家还找你演女主角。”

    沈妙珠略显羞愤的道:“那是因为我陪你睡了觉。”

    吴明大惑不解道:“关我什么事。”

    “总之我的事不用你管,反正横竖都是你占便宜……”沈妙珠撇撇嘴,委屈的道:“就算我们的事情败露,挨人家唾骂的也肯定是我,沒你什么事。”

    “谁说沒我的事。”吴明嬉皮笑脸道:“如果人家把你浸猪笼沉到江里,我会伤心欲绝的。”

    “你个混蛋……”

    “开个玩笑,别生气……”吴明一把将沈妙珠抱到腿上,温声道:“刚才你老公看到我们在一起了,你要是回去不会挨打吧。”

    沈妙珠一脸落寞的叹道:“我们现在是谁都不管谁,不要说打架了,我们现在连架都懒得吵。”

    “他刚才沒有揪我的脖领子,我觉得有点奇怪……”吴明小心翼翼的问道:“听说不会叫的狗喜欢咬人,让他看见我们在一起真的沒事吗。”

    沈妙珠幸灾乐祸的笑道:“我觉得你好像有点怕我的老公。”

    “废话。”吴明翻了一下白眼,道:“难道我在他面前还能理直气壮。”

    “噗嗤……”沈妙珠忍不住格格笑了起來,“你们男人有胆子偷吃,却沒有胆子面对。”

    有哪个奸夫愿意面对亲夫,幸好沒有脱掉裤子让人家逮个正着,吴明露出了谨慎的表情,从今天起要小心一点了,让人偷了老婆都不吭一声的男人太危险了,这种人最喜欢泼大粪,泼硫酸了,

    …………

    …………

    下午,天空飘起了细雨,剧组提前收工,眼看着晚饭时间也差不多到了,吴明便邀请剧组的几个主演以及导演一起吃饭,众人会都欣然接受了,

    吃完饭,一伙人來到了中海影视基地的ktv酒吧,剧组导演点了一个最大的包厢,先前是吴明请吃饭,现在人家回请喝酒唱歌,

    刚进包厢,众人便怂恿小白喝歌,小姑娘腼腆的答应了,不过,她点的不是自己的歌,几乎所有的歌星进ktv都不会点自己的歌唱,因为早就唱腻味了,

    小白先唱了一首英文歌,然后又唱了一首翰语歌,不会说翰语的小白无论是咬字发音都很准,让吴明跟手指小小的惊奇了一把,

    专业的表演结束后,众人开始轮番上阵了,吴明则抱着白夏原坐在包厢的电脑面前上网,白夏原低头看着手中一盒大大的牛奶,眼中尽是无奈,孕妇不许喝酒,这是吴明的命令,

    一个三十多岁的成熟美妇坐在一个不到三十岁的男人腿上乖乖喝牛奶,这个画面多少有点让人忍俊不禁,虽然有点丢脸,但白夏原心中泛起的是却是甜蜜,她喜欢这种被人当成妹妹,当成宝贝宠爱的感觉,

    酒过三巡,沈妙珠眼中闪过一丝狡黠,她拿着话筒走到一对痴男怨女身旁,大着舌头嚷嚷道:“吴明,轮到你喝歌了。”

    吴明含蓄的回道:“我不会唱歌。”

    “大家都要唱,谁都不能免。”

    “我真的不会唱歌。”

    “只要不是哑巴都会唱歌。”

    “老实说,我唱歌很难听。”

    小白带头起哄道:“唱一首,唱一首……”

    “好吧。”吴明勉为其难的接过话筒,摇了摇头,道:“你们最好先拿东西塞住耳朵。”

    沈妙珠痴痴的笑道:“我倒是想听听你唱得有多难听。”

    吴明还沒有开唱,手指就先溜进了卫生间,吴明点了一首英文老歌,他刚开嗓子唱了第一句,众人全都震惊了,靠,这个男人果然沒有谦虚,他唱歌真的有那么难听,

    在坐的几乎都是能唱歌要钱的主,吴明则是唱歌要命的主,而且还是要你命三千,沈妙珠等人听得脸都绿了,只有白夏原还能笑着打拍子,

    其实吴明也不是唱得太难听,只是想比专业水准差得比较远而以,沈妙珠等人虽然不是歌手,但他们都具备一定的演唱功底,所以才会觉得吴明唱歌难听,

    剧组明天早上还要拍戏,众人并沒有玩得太晚,时间刚过凌晨便买单结账了,

    众人走出酒吧的时候,门僮拦住了他们,礼貌的问道:“你们中间哪位吴明先生。”

    吴明站出來,疑惑道:“我就是,有什么事。”

    门僮拿出了一个精致的礼盒,恭声道:“有位先生托我送您一件礼物。”

    “是什么。”手指抢先接过礼盒,想都沒想就打开了,吴明想阻止都來不急,

    手指打开了礼盒,里面装的是一个精致的闹钟,吴明的脸色瞬间变得有些难看,送钟,这明显是在诅咒人,谁跟自己有这么大的仇,

    “托你送礼物的是什么人。”

    “是一个穿西装的中年男人。”

    吴明凑到沈妙珠身旁,小声道:“我看八成是你老公送的,你觉得呢。”

    沈妙珠迟疑道:“他不像是会做这种事的人。”

    “你敢保证。”

    “我……”

    “肯定是你老公送的。”

    门僮这时候补充道:“对了,托我送礼的是一个红头发的外国人。”

    “老外。”吴明愣了一下,然后悄悄捅了捅沈妙珠的臀部,问道:“你有几个老公。”

    沈妙珠愤愤道:“一个。”

    “你们两个在嘀咕什么。”

    “沒什么。”

    如果不是新仇,那只能是旧恨了,红头发的中年老外,这会是谁呢,吴明拎着闹钟端倪了一番,眉头皱了起來,这只是一只非常普通的闹钟,想要依此找出线索比较难,

    原本众人都挺高兴的,可是因为一个意外的礼物,大家的的心情都变得阴霾起來,回去的路上,吴明一直在想着红头发的中年老外,自己记忆中确实有一个红头发的男人,

    会是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