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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的苏婉儿利用一切的机会去寻找可能实现梦想的途径,以及将苏家青瓷推向全球的方法。所以,她在认识陈昭华后,并不在乎那些流言蜚语,一直与他安然相处。因为这个时代,人际关系最贵。到了后来,因为一些原因,偶然在msn上认识周瑾,明知周瑾跟陈昭华可能有过节,依旧保持联络,最初的目的也不过是要利用一切的机会吸收知识,打开眼界。
这就是苏婉儿,她不是台湾言情剧里的圣母,没有小白善良单纯到让人发指的地步。妈妈生病的医药费曾让她看清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虽然多年后,她原谅了那些阿姨、舅舅、舅妈们,毕竟他们过得不容易。可是,她依旧不可能与他们有什么亲近的举动;而大哥被人抹黑冤枉后潜逃的事,更让她认识到生存的不易,权力的巨大作用。
过早看清人世,是一种不幸,因为还那样小,就失去了单纯的快乐;同时,也是一种幸运,因为可以比别人先清醒,快一步,就可以抢占先机。
苏婉儿无疑就是因为苦难先清醒过来,抢占先机的那个人。所以,在同龄人之中,她有一种持重、一种长时间的谨慎与积累所堆积起来的独到目光,独特判断。并且,永远懂得将一切能得到的资源转化为自己的,为将来的可能性积蓄力量。
那时的她能轻易地掌控自己的情绪,喜怒哀乐全然掌握,容不得一丝差错,每件事都精确计算。比如,当年在z大。她以一个游戏新人的身份练习一个月的拳皇,挑战一位喜欢自吹的男生。三局皆胜。丢下游戏手柄时,她还看了看窗外的天,用淡得不能再淡的口气,说:“你,不过尔尔。”
那嚣张的气势,是她在z大的唯一一次。
这一刻,苏婉儿回头去看这些年一路走来的点滴,内心感慨万千:什么时候自己已经变得这样小女人?自怨自艾,困顿、慌乱、忘记了自己的雄心壮志。就是不久前在深宁。面对因为叶云嘉的朱雀令引发的道上惊心动魄的追寻与盯梢,她还能从容淡定,成功摆脱那些人。
可如今,自己却是慌乱的境地。儿女情长的小气。若长此以往,还真是白白折了这逐渐丰满的羽翼。
她轻轻摇头,有一种骤然惊觉之感。这身世的揭晓以及联姻实际上是为自己的梦想打开了一扇更广阔的大门。让自己的梦想刹那间变得不那么遥不可及。可是苏婉儿啊苏婉儿,枉费你当初改名时毅然想到“上官婉儿”这个名字,你看看你遇见叶瑾之后的种种,你都成什么样了。
苏婉儿在心中暗暗感叹,窗外依旧是灰蒙蒙的京城天空。耳畔还有父兄在说要去京城最好的图书馆看看关于青瓷的书,于是。他们又在京城日程上添上了这一项。
看着容光焕发,对未来充满希望。对青瓷事业满是憧憬的父兄。苏婉儿觉得遇见叶瑾之后的慌乱与不淡定都是无端且没用的。
如果这个男人爱她苏婉儿,那么,让他处理好严清雅,然后坦然接受,一起努力过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如果不爱,她就分道扬镳,好聚好散,说不定日后青瓷事业,这人也能帮上忙。而她,则会朝着自己的梦想坚定不移前进。
他——,是自己人生中一段还算美好的相遇,如同当年放过自己的银座八楼的四少一样。虽然苏婉儿一直在怀疑他们是同一人。因为那一年,叶云嘉被绑架,据叶云嘉所讲述,那些绑架他的人不只是为了钱,其中还有倭寇。而那不久后,妈妈生病,苏婉儿就在银座八楼遇见四少。加上在深宁市,他说出的那一句话正是当年银座八楼那位教给他的。
也许就是他。不过,如今看来,已经不那么重要。如果自己跟叶瑾之有幸福的那一天,那么,自己就亲口问他。如果没有,就让这些所有的往事成为一段秘密,死了也带进棺材里好了,因为如果没有关系了,这些事被揭出来,只会徒增尴尬,并不会对彼此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
不过,无论如何,这个人其实对自己算非常用心了。苏婉儿想到与他相遇的种种,兀自笑了。大嫂好奇,打趣她必定在想叶瑾之。
苏婉儿垂了眸,说没有。只是想到以后苏家的青瓷成为传世佳作,掩不住兴奋。这话一说,苏家一家子都在兴奋,又彼此说了很多鼓励的话,苏婉儿在琢磨如何做一份儿详细的企划案时,忽然想到一个人,也许这个人就是个契机。不过,他似乎总是带着某种危险。第一次见到他时,她就凭着女人的直觉觉察到了这个人的危险。可是,他那个位置带来的效益或许是最快的。
她正在琢磨这件事该如何做,既能获得他的支持,又不被他掣肘,门外响起敲门声,大嫂立马去开门。来人是秦冰,来告诉苏婉儿,如果要去机场接朋友,现在可以出发了。
苏婉儿这才惊觉时间过得太快,于是慌忙向父兄嫂子告别。秦冰对于京城路况十分熟悉,即便遇见堵车,也只是小堵,不一会儿就可以了。所以,当她到达机场时,还有充分的时间去买一杯热饮,啃一块玉米。
可是,当她买了珍珠奶茶和玉米棒子过来接机区等候时,一眼就看到人来人往的机场,来来去去的人群里,叶瑾之站在那里微笑,周围的人似乎都不存在了。她一下愣住,带了略微的笑看着他。他慢慢走过来,打趣说:“是不是本少太帅,你完全被迷住了?”
苏婉儿没有理会,而是扑哧一笑,转了话题,问:“你忙完了?”
“嗯,没多大的事。稍微处理一下就是了。”叶瑾之回答。
“饿不饿?我去给你买点东西填肚子。”苏婉儿建议。她觉得想清楚之后,与叶瑾之相处起来其实很轻松。如果爱。那么,就会深爱;如果不爱。那么,就是路人甲乙丙丁。这样干净利落才是自己。
叶瑾之大约觉得这可的苏婉儿与之前很不同,因此没有立刻回答,而是略微蹙了眉、眯了眼看她。
“那我去买了?不过,你要喝什么?”苏婉儿问。她看出叶瑾之失神,但仅仅是对自己失神,又有什么用呢,情深不到,便不足以幸福。于是。她就装着没看见。
“不用了。我看时间尚早,飞机总会晚点,去那边的咖啡厅坐一坐吧。”叶瑾之提议。
苏婉儿点头,将手中的珍珠奶茶喝掉。然后又大口啃玉米棒子。叶瑾之呵呵笑。忽然伸手就夺过他的玉米棒子,不顾一身西装革履,旁若无人。直接将她剩下的啃掉。动作迅速而且专业,嗯,还很自然。苏婉儿目瞪口呆,顿时石化。过了片刻反应过来,才喊了一声:“叶瑾之。”
叶瑾之没理会,将剩下的三分之一玉米啃掉。然后才问:“干嘛?”
“你饿了?”苏婉儿原本想说那玉米棒子是自己啃过的,但觉得一说出去就很奸情。所以。就问他是不是饿了。
“嗯。”他一边回答,一边很优雅地从衣兜掏出纸巾擦嘴,然后细致地拭擦手指。
“可是,咖啡厅里有餐点。”苏婉儿说,指了指旁边那家咖啡厅。一说完,心中就开始咒骂自己:苏婉儿,你到底在说啥呢,纠结这问题有啥意义么?
“哦。他们不卖玉米,我好多年没这样啃过玉米了。”叶瑾之语气十分自然,然后对苏婉儿说:“走吧,我们去咖啡厅坐坐。”
苏婉儿只好跟他去,看着他瘦削的背影,想起他居然旁若无人啃自己啃过的玉米棒子,还是有瞬间凌乱之感。
两人进了咖啡厅,选了靠窗的角落。鲜少人来人往,便觉得安静。叶瑾之要了一杯蓝山,随意叫了一些小吃。苏婉儿安安静静坐在对面,依旧要的是一杯奶茶。
两人如此这般单独来咖啡厅还是第一次。苏婉儿倒有些不自在,试了几次,终于开口说:“四哥,谢谢。”
叶瑾之眉头一展,说:“谢什么?”
“我爸爸自从我妈妈去世后,很多年没有开心地笑过了。所以,谢谢。”苏婉儿说,她是打从心底里感谢叶瑾之的。
“傻瓜,谢什么。这些是我该做的。况且,你以为现在还有多少人去在乎父母的喜怒哀乐的么?你值得。”他缓缓地说,语气里有一丝宠溺,眼神里有一种炽热的光芒。
苏婉儿只是笑,将那些灼热的神色略去,说:“那就更该说谢谢了。”
叶瑾之不多说,只是微笑,然后低头喝咖啡。中途,电话响起,他看了看,接起来。对方在说什么,苏婉儿并不知道,只是后来叶瑾之说了一句:“是,在忙,你照顾好自己。”
片刻后,他挂上了电话,然后看向苏婉儿。苏婉儿觉得他似乎想要说什么,但却终于没有说出来,而是换了话题,说去清风镇的感受,说喜欢那样的江南小镇,具有古典的美,如果不问世事,住在那里,定然是很舒服的。
说到清风镇,苏婉儿便打开话匣子,将春夏秋冬的美以及每个节气的风俗习惯都说个遍。叶瑾之斜靠在沙发上,脸上是难得的放松。
再后来,不知道怎么的,话题就从清风镇转到秦喜玲身上。苏婉儿知道叶瑾之不是八卦之人,也不是那种势利小人,会狗眼看人低什么的。所以,便简单地说了一下秦喜玲。
叶瑾之果然不曾发表任何言论,不一会儿,便听到机场的标准女声,说飞机已经降落。苏婉儿一下子站起身,想起就要见到儿时玩伴秦喜玲,竟然有些微微激动。(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