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八章 飞仙楼贪吃小道

风之灵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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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选花使这一日,所有年轻未婚的进士都背着花筐,在京城几条主要街道走一圈,或表演才艺,或发表演说,以博取众人的欢心,你喜欢哪个进士就可以往花筐里投一枝花,谁得到的花最多,便可被选为探花使。不过投花的必须是女子,若男子投花根本不算作数。

    获得探花使称号的进士,不仅可进杏园参加琼华宴,还能将一朵最美的花献给心爱的女子,谱一曲千古流传的爱情曲。这对京城未婚的女子简直是福音,不知有多少待字闺中的女子盼着这一日,盼着能有一个如意郎君对自己倾慕倾倒。

    这个时节正是百花开得最好之时,各种花朵争奇斗艳,女子们也会在这一日把最好的衣服穿在身上,呼朋引伴的走上街市,手持鲜花等候俊帅的公子。

    南门说的眉飞色舞,春心听得眼前一亮,她没想到京城还有这么有趣的事,在平城的时候选女狐被别人看来看去,这次居然能欣赏新科进士的风姿,还能评比,这还真是新鲜的让人兴奋。

    看她一副擦拳磨掌的样子,韩骄子颇为不屑,“进士有什么了不起,改天我也去中个状元。”

    南门笑道:“这状元也不是那么好中的,从童生考到贡生,再到进士,期间相隔何止千山万水。有些人考到白头也未必能考中科举,能谋个一官半职。”

    韩骄子撇撇嘴,那是对人而言,对于他们狐族来说,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事,就算实在答不出来,把别人的考卷变成自己的也就是了。

    春心一心想着要明天参加选花使的盛会,给浩然鼓气加油,剩下的半天都在准备衣服和采摘鲜花。这宅子里虽久无人住,但后花园里的花却得到了疯长,她在其中采了去多,有月季、玫瑰,也有不少野花。

    她把这些东西都放在屋里的桌上,就去睡觉了,可次日一早起来,却发现昨天准备了半天的东西都不翼而飞了。没有女服,没有鲜花,没有首饰,只有一件青灰的男道服摆在床头。不仅如此,连她仅有的胭脂水粉的盒子也不见了。

    咬了咬牙,这该死的贼真是不长眼到极点,偷什么不好,偏偷这些。

    细想想也未必就是外来的贼,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这宅子里统共就三个人,肯定不是她,那就只有南门和韩骄子了。

    她自然不可能光着出去,没奈何只能穿上道装出来,然后满宅子里找那两个人。可前院后院厨房茅厕都找遍了,根本没有那两个人的影子。

    她不禁心中暗恨,这一人一妖的,到底想干什么?

    ※

    京城里最出名的酒楼有两个,一个是“仙乡楼”, 还有一个“飞仙楼”。

    同样都是仙,其间的区别可大了去了,那“仙乡楼”乃是达官贵人们时常流连的场所,上档次,大气,东西也贵的离谱。而“飞仙楼”则是平常百姓最爱光顾的,这里不仅饭菜便宜,味道也做的极好,最重要的是还能听到不少八卦消息。

    今日的飞仙楼,比往常更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因着今天是选探花使的日子,虽然不是饭点,底下大堂的普通座却挤满了人,三名食客被店小二引到楼上雅座,刚坐下就兴致勃勃地谈论起来,所谈的正是今天的主角,一干新科进士们。

    “我跟你们说,咱们这位新科状元真真了不得,听说他殿试的文章评的是前朝王安石变法,暗喻当今像前朝一样,看似盛世和光,其实内里武嬉暗藏杀机,上下同效,腐败糜烂,外有匈奴来犯,若再不变革,难保不重蹈覆辙。皇上看了之后勃然大怒,还是敬王爷说不破不立,为官者就该有变化的气魄,这才说服皇上封了他做状元。”说话的是一名书生打扮的青年,白皙面孔涨得通红,似乎激动得坐不住,不停手舞足蹈。

    旁边的中年人笑道:“就是说的,咱们这位状元爷胆子可真大,要不是敬王爱才,这会儿早就拉出去砍头了。”

    坐在他们对面的是个满脸红光的胖大男子,看装束像是行商之人。

    他摆了摆手,笑呵呵地道:“我们这种商人,对朝政不感兴趣,倒是听说今年端王爷喜欢上了景泰蓝掐丝的瓷器,惹得现在到处涨价,吃完饭我得赶快去进货,晚了又要抢疯了。”说着一叠声叫上菜,又道:“咱们端王的喜好一向是引领京都风尚的,他前些日子喜欢的金丝雀已经涨到八百两一只了。”

    书生见他眉飞色舞的样子,不屑地撇了撇嘴,笑道:“你们商人就是成天就想着钱钱钱,要是端王知道你们把他的心爱之物这般炒作,没准要杀几个人泄泄愤了。”

    胖子立刻瞪眼:“呸呸!你少触我霉头!”

    中年人无奈地看着他俩又开始斗嘴,每次他们凑在一起都会斗个没完,两人一个喜欢敬王,一个喜欢端王,每次都会因为完全不相干的人争论半天。听说在朝里两位王爷斗的死去活来,没想到在这样的客栈里也有人为他们吵嘴,还好今天的主角不是他们,否则还不定又扯到哪儿去了。

    他懒得理会,从怀里掏出一叠纸,又摸出一个包得好好的布包,打开来,里面却是最好的糕点作坊“云林斋”独家秘制的豌豆糕。

    中年人优哉游哉翘着二郎腿,优哉游哉的四处看着,这会儿酒楼里几乎满座了,大部分人都在说今天谁能得了探花使的称号。

    新科状元的名号虽然荣光,但若得了探花使便更加风光,谁都知道京城里高门大户,达官贵人众多,有得是待嫁的小姐,不知有多少双眼睛看着这些新科进士,若得了探花使,那就等于给自己前程搬了把梯子,想娶个豪门大户的千金那是轻而易举的事,若是运气好,没准还能攀上皇亲,弄个驸马爷来当当。

    那中年人一边听着,一边吃着豌豆糕。他眼睛四处看人,手下伸长手去摸豌豆糕,却摸到另一只手。

    他没在意,以为是朋友分食,再摸了摸,不对,那手的触感暖热滑嫩,像是——像是女人的手!

    他打个激灵,猛抬头,平日在这酒楼流连的都是男子,哪里来的女人?

    迟疑地再低下头,正看到一只白生生的手掌拈了厚厚一大块豌豆糕往回缩。他不由自主跟着转头,目光追随那只手在空中移动,停在的下颚和淡红的唇前,双唇微分,豌豆糕被送入细白的齿间……

    书生和胖子发现他举动有异,停止斗嘴转头看去,见邻桌孤伶伶坐着一个小道士,穿着一袭青灰的道袍,骨骼纤细,一张清秀的脸怎么看怎么像女人,尤其脸上的皮肤白如雪,亮如月,温润如玉,漂亮的让人忍不住想摸一把。可他的举止动作却稍显粗鲁,豌豆糕塞在嘴里,嚼的满脸都是糕饼屑子。

    面对三人好奇的目光,他也不惧,大大方方的打了个稽首,“多谢三位施主的施舍。”

    三人有些好笑,合着偷拿变成了施舍了?这小道士也真能瞎掰的。

    他们听这小道士说话的声音也特别,不太像男子,也不像女子,温温软软,给人一种懒散无聊,却很有性格的感觉。

    三人还了礼,“道长请了。”说道长是客气,这小道看着也就十五六岁,顶多算个小道童。

    小道士笑眯眯地看着他们,他笑起来眉弯眼眯,愈发像女人。

    这小道就是春心,她一早起来找不到南门和韩骄子,便一个人四处闲逛,京城的路她也不熟,只往人多的地方走,走着走着就走到这儿来了。

    在酒楼里寻了个位置,想要叫菜,可喊了半天小二也不搭理,正巧看见那中年人吃豌豆糕,便顺手取之。好在人家涵养好,也没跟她计较。

    跟三人客套了几句,她心里惦记着他们说的新科状元,便问道:“不知三位说的状元是谁?小道孤陋寡闻,竟然从未听说过。”

    那书生立即大惊小怪,“什么?前些日子京里发生的大事,你竟不知道吗?”

    春心睁大眼睛看着他,很无辜地摇头。她刚进京,又怎么可能知道前些日子的事?

    说起新科状元,书生激动地涨红了脸,一把揪住春心的衣袖,硬把他从隔壁桌扯到自己身旁,按到椅子上,口沫横飞地道:“这位状元真是我辈读书人的偶像!”

    “哦?”春心挑了挑眉表示愿闻其详,眼珠却向侧方偏了偏,又偏了偏,然后和手一起定在中年人的豌豆糕上。似乎那里所剩不多了……

    书生没发现她的小动作,他被激起谈兴,沉浸在对偶像丰功伟绩的敬仰中,一时间滔滔不绝:“先不说这位状元少年高中的惊才绝艳,单是那份视荣华富贵如粪土,为国为民为百姓的气度,天下有几人及得上?他在殿试之时高谈阔论,震惊群臣,皇上当场要斩他,他竟也丝毫不惧,反而高呼自己俯首仰止,不愧对于天下……”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