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第一次见红

烈风之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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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冰魂开车开得可不像她外表那么文静,加上这车的性能又着实很好,我就看见窗外的景物飞一般的往后退。不过其实大多数时候我并没有看景物,我看的就是她。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个精灵一般绝美的女子可能是看一次少一次的,不像李莎和肖濛那样,会让我有渐渐熟悉起来的机会,我总想着这次看到她,以后可能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所以我也不加掩饰,在车上绝大多数时间都在盯着她看。我并且闻到她身上有一种好闻的香气。我想像的是雪莲。其实我并没有见过,更没有闻到过雪莲的香气。但是我总是把她跟雪联系在一起,不只是因为她的姓氏,还因为我觉得她就是一个来自雪中的精灵。

    雪冰魂很专注的开车,不过她显然也知道我一直在看她,我以为她可能会生气,我在心里想就算你生气我也要使劲的看。

    她没有生气,反而带着一抹淡淡的微笑问:“很好看吗?”

    我立刻非常诚恳的说:“是的,绝顶好看。”

    “谢谢。”雪冰魂笑着说:“很少有人像你这么直白。”

    我心里想,那是因为我觉得反正我也泡不到你,所以我不在乎会不会给你留下恶劣的印象。再说我也不是故意要讨好你,我只是陈述事实。

    雪冰魂找了个话题,问:“你在警队哪个部门?”

    我说:“林森没有告诉过你吗?我们部门的第一戒是,不要问。”

    雪冰魂笑了笑,说:“第二戒是不要说吗?”

    我说:“林森告诉你了?”

    雪冰魂说:“当然没有。所以我还不知道你是哪个部门地呀。”

    我很想问她和林森是什么关系。但是我又觉得这么问挺没趣地。我只能叹一口气说:“其实。我本来只是想做个文职警察地。”

    “对了。”雪冰魂恍然说:“我想起来了。我见过你。好像是遇到一个交通意外地时候。当时你叫我报警。还说。你只是个文职警察。”

    我说:“是有这么回事。”在和肖濛以及李莎相处之后。我在美女面前已经练得比较能说会道。但是我今天想不起什么能活跃气氛地话题来。而雪冰魂看起来似乎也并不健谈。这样也好。说再多地话也没什么用。倒不如让我好好地欣赏她。她也不是完美无缺地。至少。身前地山峰比起李莎来要略逊一筹。汽车已经开到市郊了。不知道是她开得太快。还是时间过得太快。我本来以为我要花一个晚上地时间半死不活地跑回市区。没想到不到一个小时。这段路就差不多完了。

    以后还会遇到她吗?我不知道。虽然我还会去基地里训练。但我还是一点把握都没有。李莎说过。生活还是不要抱太多希望地好。

    突然。雪冰魂猛地打了一向方向盘。重重地一脚踩在刹车上。汽车发出一声尖叫。在雪地里横了过来。又滑了一段路才停下来。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系上地安全带。也许是因为我从来就贪生怕死。对于自身安全地问题已经有一种潜意识行为。我不敢想象要是我没有系安全带地话。这时候会有什么下场。

    雪冰魂的额头在车窗上撞了一下,不算重,她就没有系安全带。但是她对这个急刹车有准备。我看见一丝细细的血丝从她雪白晶莹的额头沿着脸颊往下流,就惊慌失措的问,你怎么样?车上的急救箱在哪?那一刻我绝对比我自己受伤还要紧张。

    雪冰魂看了我一眼,伸手在额头上抹了一下,说:“我没事。”然后她就拉开车门出去。我这才想起观察一下她急刹的原因。

    原因相当的赤裸和凶残。正前方,一个只穿了一件衬衣的女人连滚带爬的从路边的树丛里跑到公路上,与此同时,一条通体金黄的藏獒扑上来,一口咬在了这女人的肩头上。女人发出一阵惨叫,单薄的衬衣立刻染上了鲜血,而她两条雪白的大腿在冰天雪地的公路上显得格外的突兀和诡异。那条藏獒显然并不打算一口就咬死她,否则那一口就要的是咽喉而不是肩膀了。

    雪冰魂问我:“你有枪吗?”

    我说有。

    “那你还站着看?!”她严厉的喊了一句。藏獒显然也发现了我们,但是丝毫没有松口的意思,它咬住女人往路边拖,而那个女人则凄惨的尖叫着拼死挣扎。

    我知道雪冰魂的意思,但是我想到了一个问题——这条藏獒看上去很纯,它的价格甚至可以换两三台雪冰魂的东风猛士。我如果一枪打死它,就算我有充分的理由不赔钱。但是,养这条恶狗的人肯定不会轻易罢休。不管他是什么人,我都肯定招惹不起。还有,这个女人貌似是从路边的山上跑下来的,山坡上就是一片别墅区,这片别墅区是全市最贵的别墅区之一,那里面住的都是巨有钱的人。这个女人又是为什么跑出来的?

    我的思维在飞速的转动着,雪冰魂冲到我面前,把手伸进了我的衣服里。我以为她要非礼我,但我马上就意识到她是要拔我腋下的枪。我趁机按住了她的手,差点就对她说,一条藏獒很贵的……她就想知道我在想什么似的,恶狠狠的说,你不敢打,我来!

    靠!我早就受惯了别人的鄙视,我也早就习惯了不把别人的鄙视不当一回事。可是这一刻,雪冰魂的鄙视让我有点无地自容,又有点怒火中烧。我伸手推开她(手感柔软温热,不知道是不是什么特别的地方),拔出手枪来,哗啦一声上了膛。我的配枪现在换成了九二式,本来是林森的,但是我觉得这把比老五四式帅,也不知道是怎么跟他换到手的。

    我半蹲下身子,调整了呼吸,让自己忘掉一切,保持心跳的平静和脉搏的稳定。然后,我瞄准了藏獒的眼睛。从我的角度打过去,子弹会穿过它的眼睛,破坏它的神经中枢,完全消灭它的生命活动。它的头在动,女人也在挣扎。稍有不慎,子弹就有可能打在女人的头上去。如果要求保险一点的话,我可以打藏獒的胸腹,但是这种狗体型巨大,性情凶猛,我如果不能一枪毙命,它完全可能在受伤的情况下向我们猛扑,或者狂怒中先咬断女人的咽喉。就算是前一种情况,我和雪冰魂要对付一头发狂的藏獒,风险也是相当大的。

    这种可以在草原上跟豹子搏斗的犬科动物绝对可以算得上是犬类之王。

    雪冰魂静静的站在一旁,或许她根本不是文工团的,因为她非常清楚这时候不能让我受到任何的干扰。她只是抬起一只手,手中拿着一条坠着间小饰物的丝带。她在给我指示风向,风速。很专业。

    15米,很近。深吸一口气,扣动扳机。

    一声枪响,枪声的回音在公路的上空回荡。

    “快开车!”我对雪冰魂喊了一句,然后冲过去将那个挣扎得筋疲力尽,而又被枪声惊呆了的女人,将她从被一枪击毙的藏獒嘴下抱了起来。

    雪冰魂心领神会的发动了汽车,并且调整了方向。她肯定知道现在最重要的是要把这个鲜血淋漓的女人送到医院急救。但是她绝对不知道我真实的想法。

    我只是想在别墅区里藏獒的主人冲到身边之前逃离现场。我已经看到两个身材魁梧的保镖沿着刚下女人跑下来的那个山坡向我们冲来了。

    我不想惹祸上身,先逃了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