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 第一个名人小弟

河马散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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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马斯,你带我来纽约干嘛?难道这里有你的老相好?”李默扭头看了眼格外兴奋地托马斯,奇怪的问道。

    “老相好?”托马斯对于东方的词汇还不能完全了解。

    “就是情人!”李大少爷留着哈喇子,做了个曲线玲珑的手势。

    “不,李!你可不能诬陷我,我可没什么老相好!”托马斯看懂了这个国际通用手势后,连连拍胸口,以示清白。

    “那好吧,你说实话,带我来干嘛!”

    “嗯.......”托马斯沉默了一会,才红着脸说道:“亲爱的李,你忘记了吗?我想你介绍的哪位朋友今天要到纽约了!”

    “说重点!”李默踹了托马斯一脚,心道:“混蛋,居然敢和少爷打马虎眼,踹死你狗曰的!”

    李默发现自己有些喜欢上用脚踹人了,当然,主要问题是个子太小,虽然这段时间营养跟上后个子已经开始疯长了,可和托马斯相比,还是......,再踹一脚吧!

    托马斯有些无语,很想用脚还击,可是考虑到双方的武力值,以及马车后面那个身高马大,正盯着自己的杜大壮,选择了放弃。

    “我的女朋友今天也会到达!”

    “曰,感情是为了自己的“幸”福,让少爷陪你接人来了,果然是属狗的!”李默鄙视的看着托马斯,说道:“你女朋友漂亮吗?”

    废话,托马斯连忙指天画地,赌咒发誓,他的女朋友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李大少爷顿时来了兴趣,继续问道:“哇塞,太棒了,她有妹妹吗?跟我一样大,和她一样漂亮的!”

    托马斯“......”

    见到托马斯扭头直接不理他,李默气的还想在踹几脚,可想到今天这家伙女朋友来了还是给他点面子吧,所以也一扭头,不睬他。

    没有西部的那种空旷和苍凉,繁华的纽约犹如一颗夜明珠般,镶嵌在大西洋沿岸,闪耀着迷人的光芒。

    或许是巧合,或许是宿命,即是前世在美留学四年,李默也从未来到过纽约,如果放在以前,着说出去简直就是个大笑话,在美国居然不来纽约,谁会相信呢?

    可李默偏偏就从未来过,倒不是他是那种不愿走动的懒鬼,事实上李默去过美国很多城市,即使遥远的阿拉斯加,也随着旅游团去过,可就是没进过纽约市!又一次,他甚至开车到了新泽西,只要过了河就是纽约,可一个电话又把他召唤了回去。

    而这次前来,显然弥补了他的遗憾,虽然现在这里没有帝国大厦,没有时代广场,没有被撞毁的世贸遗迹,可这里依然是纽约。

    初具规模的曼哈顿岛,华尔街,纽约股票交易中心,还有格林威治街和著名的第五大街,以及如不夜之城的百老汇。

    纽约还是纽约,虽然现在只是1890年,可这座城市和它散发出的醉人香气,已经向着整个大西洋两岸弥漫。

    李默的目光静静地跟随着马车的脚步前进,不时有一辆辆载着大锅炉的公共汽车开过,或者是如同迷你玩具的,还在烧煤油的所谓三轮轿车飞驰超越自己,这都让李默感到了一种压力。

    美国是强大的,这点在纽约这座国际大都市中,格外醒目,如今的纽约,就像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南中国海边,到处是建筑工地,工厂和随之而来的密密人群。

    经济就在这样的高速建设中飞驰,工业进步带来的强大动力,让美国开始散发出逼人的气势,就算没有任何后世知识,李默此刻也能看出,美国超越英国成为世界第一大工业强国,将会是很短很短的时间。

    可问题是,美国越是强大,他李大少爷回旋余地就越小,或者放弃梦想,做个富家翁也不错?李默摇了摇头,很快就推翻了自己的想法,他不想征服世界,但他要掌握自己的命运,要改变那段令所有中国人都无比屈辱的历史。

    呸!这都做不到,不是给穿越人士丢脸吗?

    随着马车越过一片住宅,眼前豁然开朗,长长的哈德逊河蜿蜒着,绕过长岛,深入港口。海面上,无数飘着各国旗帜的货轮缓缓而过,浓浓的黑烟仿佛像冲天而起的巨龙,昭示着这个时代最令人热血沸腾的两样东西之一。

    巨船!

    而另一样,则是威武的大炮,当两者合而为一,那就代表着强权,代表着实力!

    当李默看着布满了航道的货轮时,一艘巨大的冒着黑烟的身影也缓缓驶入了港湾。随着几声汽笛轰鸣而过,那个巨大的身影终于出现在所有人眼前。

    大西洋邮轮!是这个时代的象征之一。

    无论是前世见过无数巨舰大船的李默,还是满脸焦急,却又有些急促不安的托马斯,或者是已经瞪大眼睛,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的杜大壮。

    都只有一个感觉!

    渺小!

    当一艘170米厂,17米宽,船桥都差不多有五六层那么高的大家伙停在你面前时,恐怕这会是所有人的第一感觉。

    李默兴奋地看着来这个世界后看到的第一艘的大船,根据他的计算,这艘船即使排水量没有达到一万吨,也相距不是很远了。

    随着邮轮的船首慢慢从码头前驶过,李默终于看清楚了这艘船的名字,条顿号,白星航运公司。

    “我呸!”

    李大少爷一口狠狠地唾沫迎风飞了出去,虽然他不记得这艘条顿号邮轮了,但对于这家白星航运公司却简直太熟悉了,别说他,后世随便找个人,恐怕都会知道,因为大名鼎鼎的泰坦尼克号,正是这家航运公司的“杰作”!

    李默呆呆看着那个被诅咒的名字,心想是不是该提醒一下白星公司,以后千万不要给任何船起名泰坦尼克号呢?不过想想算了,就算他说了,估计人家也不信,何况就算没有泰坦尼克,或许还有西坦尼克,东坦尼克什么的。

    “呸,倒霉死了!”没想到第一次来码头,就遇上这么倒霉的名字,李默连忙赌咒发誓,以后决不让手下的人座这家公司的船!

    随着邮轮开始放下舷梯,李默下意识的向船首走去,可没走几步,就被托马斯拉了回来,只见他指了指船尾,有些脸红的说道。“在哪里!”

    只看了一眼,李默就知道托马斯为什么脸红了,因为比起船首,那些衣冠楚楚,光鲜亮丽,有着大把仆人帮忙拿行李的一等舱客人,船尾此刻涌出的简直就是九十年代初的中国农民工兄弟。

    吆喝,喧闹,拖着大包小包,有些甚至还袒胸露背,乱哄哄一团糟。

    看着带着自己一路小跑的托马斯,李默忽然想笑,但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因为说到底,这个现在才二十八岁的家伙,大半年前还差点被鲁道夫给宰了,遇上自己后更是泪眼滂沱,痛哭求饶,就差没磕头了。

    只不过这段时间跟着李默,从挖矿,到开采石油,这家伙的存款曰渐飙升,所以才忘记了他的出生,说到底这家伙只是个穷人,而且是比自己还惨的孤儿,所以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有一位座得起一等舱,带着无数仆人旅行的女友呢?在这个讲究身份和地位的世界里,公主与民夫,永远只是童话故事。

    难怪自己去一等舱时,这家伙会害羞。

    这个可爱的家伙,自己对他是不是太苛刻了呢?要不在多给他点股份?什么!敢推少爷,不就是接个女朋友吗?用得着这么激动吗?扣钱!扣股份!

    看到托马斯率先冲到了人堆里寻找起来,李默这才发现,身边的杜大壮嘴巴还没合上,嘴角的口水都流到地上了!

    没出息!不就是条大船吗?太丢脸了!用力踹了一脚杜大壮后,这才从口袋里掏出十美元,递了过去:“去,买张票,自己上去看看!”

    这年头,很多船务公司为了宣传自己,也为了赚取最大利润,都会在靠岸后售票允许别人上去参观,所以李默才让杜大壮去买票,省的在眼前丢人!

    接过了钱,杜大壮兴奋无比,几下就消失在人群中,而此时还没找到女友的托马斯回到身边,看着李默给钱杜大壮,连忙问道:“他去干嘛?”

    “买票,参观邮轮。”李默指了指面前的大船。

    “上帝,那只要十美分,可你给了十美元!”虽然对李默爱护下人的表现很满意,但托马斯还是托马斯,吝啬的大叫起来。

    白了一眼这个吝啬鬼后,李默才撇嘴道:“没零钱!”

    “呜......。”托马斯闭嘴了,尤其是想到这家伙如今口袋里还揣着大额支票本呢,以他的为人,没开张支票去买票已经算不错了。

    “托马斯!托马斯!”

    这时,忽然一阵清脆悦耳的叫喊声打断了两人,就看到人群里走来一位穿着白色长裙,戴着一顶苏格兰传统小帽的女孩。

    “嘶.......”当托马斯迎上去,拥抱住女孩的时候,李大少爷倒吸了一口气,终于看清除了被托马斯朝思暮想的女朋友。

    浓密的栗色卷发,漂亮的大眼睛,被裙子勒得愈加高耸的胸部,外加裙子下那双修长的双腿,虽不能说是最美的,但的确是非常漂亮。

    “典型的苏格兰美女啊!”李大少爷直吞口水,可惜只能看看过瘾,因为人家名花有草了,心里不免妒忌:“该死的托马斯,还真有福气,哎,都是这年纪闹的,要不然此等美女,怎么会被他糟蹋了呢!”

    这时,大美女的身后传来一阵怪叫:“托马斯,你这个重色轻友的混蛋,快来帮帮我!”

    李默循声望去,只见两人身后,一位穿着皱巴巴西服,戴着一副眼镜,有几分青年气质的男子手里拎着两个大箱子,头上还定着个大布包,一边艰难的前行,一边大声叫喊着。

    这大概就是那个托马斯说了几遍的那个朋友了。

    见到托马斯去帮朋友拿行李,李默这才迎着美女走了过去。“嗨,美女!您好,李默,托马斯的合作伙伴!”

    “上帝,你就是李默!”显然,大美女被李默的年纪吓呆了,甚至忘记了李大少爷有些轻挑的口吻,半晌后才伸出手,恢复了刚才的淑女气质,握住了李默的小手说道:“辛迪.劳伦,托马斯的女朋友!”

    “嗯,小手挺滑的!”李大少爷还没来得及在细细体会体会,就见到另一只大手伸了过来,一把从辛迪手中抢过自己的手,问好道:“赫伯特.乔治.威尔斯,托马斯最好的朋友。”

    什么!

    李默一双眼珠都要掉出来了!只见他瞪大了眼睛,看着面前这位显然已经从托马斯那里得知了自己身份的年轻男子,差点就口吐白沫,说不出话来。

    赫伯特.乔治.威尔斯!“老天爷,你不是耍我吧,我只是救了个没名没气的托马斯而已,为什么要把这尊大神带出来啊!

    依稀间,李默恍惚看到,无数的科幻迷们,扒开他的坟头,将他从棺材里拖了出来,对着他的白骨架子挥动皮鞭,滴上蜡烛,放把火!最后还不忘吐口吐沫。

    谁让自己拐带了一位天才的科幻小说家呢?!

    著名的《时间机器》恐怕永远也出不来了,李默哭丧着脸,暗想是不是现在就去帮乔治买张票,然后把他塞进邮轮,重新送回英国呢?

    这时,托马斯这个混蛋又来了,居然还自我良好的介绍道:“乔治是我最好的朋友,他刚刚获得伦敦大学英国理工学院的理学学士学位,原本是想留在那里教书的,可是接到我的电报就立即赶来了,相信我,李,他会是最好的选择!”

    “你去做早艹吧!人家教书好好的,你瞎掺合什么啊?这下少爷我还要不要做人了?还不得被后世那些科幻迷们骂死啊?”李默指天画地吐口水,要不是看在今天他女朋友来的份上,肯定是佛山无影腿招待!

    “算了,既然都改变那么多事情了,也不差在拐带一位家了,要不下次我自己写一本《时间机器》糊弄糊弄?”李大少爷掰着手指,左思右想没个着落。

    不过李大少爷有个习惯,对于一时想不出事情绝不会较真,所以他立即扭过头,对辛迪说道:“亲爱的辛迪,你有妹妹吗?或者学妹?表妹也行,实在没有的话,隔壁家邻居的三姑的表妹的女儿或者学妹也行!不过一定要和你一样漂亮,和我一样高!”

    辛迪捂住了嘴巴。

    托马斯......,满头黑线!

    而我们著名的科幻小说家乔治......,

    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