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回:野鸳鸯

我本无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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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来到我身边,

    不自然的一张脸,

    啥事让你愁啥事你不愿意看?

    我的感觉不太对,

    你对我有违背,

    心儿颤抖心儿碎。

    默默的你默默地睡,

    好动的我太伤悲。

    感觉不太对,

    心儿已经碎,

    无言尽诉是与非。

    我累我悲我负罪,

    梦想的生活缺完美。

    感觉不太对真是非,

    唯一的选择各自飞,

    一生的悲,

    孤身少是非。

    男人会想女人,女人同样会想男人。

    星光下,潺潺流水边,往往是男人女人幽会的好场所。永胜砖厂的爱情林子爱情河湾,往往会聚集一对一对的野鸳鸯。这一点,辛吾能是清楚的,也许今夜,就有那拼凑起来的临时夫妻在那萋萋之草上巍巍之树下相约甚欢。厂里增加了女人,而且还是个单身女人,他竟然有一种说不出的兴奋,女人们越多,男人们的色心就会越分散,就会减少猥亵表妹的目光,自己也能松弛一下随时绷紧的神经。他独自坐在床上,等着表妹的回来,他想自己应该对表妹表白些什么,自己和表妹之间,从某种程度上讲,他们之间确实存在差距,是情感的,或是生理上的,自己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补救,不然······

    时间已经走向深夜,他有些不耐烦了,表妹说上一趟厕所,如今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却还不见她的人影,她干什么去了呢?他不安起来,感情上有些受不了。他走出房门,望望星空,吐出一口浊气,毅然朝河对岸的林子走去。

    河水在星光下闪着磷光,树林里更是寂静神秘还有一点恐怖。辛吾能如幽灵般在林中穿梭,寻找着他惧怕看到的场景目标。哪儿有草动,哪儿有嘘响,他都会激情亢奋地去瞧瞧看看,他要作地毯式收索,不放过任何死角。结果是草木皆兵,有时他会自嘲的笑笑,然而他捉奸逮双的决心仍不见减轻,他肯定,表妹与杨忠祥在一起······

    谁知道这林子里会有几对野鸳鸯?在他们的关系还没有明确公开之前,他们也只能在这略带原始野味的林中暗地里交往。汪远平是高兴的,自己虽然和陈燕相识还不到一个月,但他却深深地感受到了爱的快乐。有爱为基础,其它一切似乎都不那么重要了,即使他们的行为超出了常规,那也是问心无愧的。陈燕把自己调动工作的事情告诉了他,他心中总有那么一点儿不爽,他担心会有事情发生,但是自己又没有法子没有能力帮她找到更好的工作。因此,他只有语重心长地告诫她,对于郎中郎,要提高警惕,因为这是个色胆包天的家伙,家有娇妻,却总爱在外面拈花惹草。

    对于郎中郎的好色,陈燕是有所耳闻的,但是为了能挣钱糊口,在人生地不熟的新疆,她还有何种选择呢?她只有小心行事了。对她而言,能和汪远平这样英俊风流的男人好,这也是她渴求的事儿。不过老实说,她并不满足于汪远平,出来打工的人,能有几个是有钱人家的子弟?为了钱,她的哥哥嫂嫂不念兄妹手足之情,也狠得下心将不懂事的自己卖给一个可以做自己爷爷的男人为妻。敢问这人间,还有真情吗?她至今都怕,怕过没钱的日子。跟汪远平在一起,她有一种负罪的感觉,因为说不定某一天,自己就会负了这个男人,正如自己跟表哥一样,完全是因为她那受伤的心灵的需要,而不是真的爱他。因此,她用一种赎罪的心和汪远平约会,对他是有求必应,希望籍此来减轻自己将来或许会有对他伤害的负罪感。

    每次约会,他们无疑都是快乐的,他们会暂时忘掉人生的诸多烦恼。如此夜深人静的晚上,他们谁也没有想到此时会有人朝他们摸索而来。等他们发现有情况时,辛吾能已经来到了他们身侧,只唬得汪远平拉起陈燕慌忙跑进林子深处去了。

    辛吾能以为是自己欲抓的目标,却想不到坏了别人的好事,他只好自认倒霉,连声说对不起,然后酸溜溜地走了。

    他们三人在这边一搅合,早已惊动了不远处的另一对野鸳鸯。银富香刚要张声,杨忠祥一把捂住她的嘴,低声道:“别让他们发现。”是啊,那对少男少女偷偷约会尚且有说道的理由,他们又有何理由可以辩解呢?一个有夫,一个有妇,他们俩却在这野外的密林中约会,这可是人神鬼共愤的事情啊!

    “等他走了,我们就抄近路回去,你一定要赶在阿能前面回家,以免被他看出破绽。”

    辛吾能碰上这档子糗事,也怨不得别人,也许,他自己安慰自己,表妹根本就没有那些事,自己多心了。很可能她是去了胖大嫂那儿,真笨,他拍着自己的脑瓜,“我怎么不先去胖大嫂那儿看看呢?”他想,说不定此时,表妹已经在家里等自己了哩。

    辛吾能悻悻而回,又到厕所蹲了一会儿,然后急冲冲地赶回房间,果然看见表妹已经熟睡在床了,看着她露出的雪白的大腿,心中就万分的激动。他为自己的多心而内疚,不管谣言的真与假,毕竟今晚纯属自己多心,他苦笑着,顺手关掉了电灯。

    天怎么就亮了呢?史丙宜无精打采的爬起来,拿起盆子拖拖踏踏地往厨房去打洗脸水。昨天晚上的牌战,斗至今天凌晨四点钟,结果是史丙宜输了半个月的工资,史义旭有十多元的收入,白善输了几十元,夏流赢得最多,从炸金花到三处一再到炸金花,他大获全胜,独进账二百多元。史丙宜垂头丧气,想到半月的工资没了,这几天又停电没活干,还得吃老本,他就是后悔。水里丢了水里捞。他这么想,砖机上三天两头停工,看人家窑上何时停过工?他寻思着是否到窑上去干几天,把在牌桌上的损失给找回来。

    食堂早已用过早饭,他们四人的饭菜还在案台上。史丙宜没有胃口,他刚舀了一瓢水在盆里,吕希燕便叫住了他:

    “史丙宜,你们今天休息吧。”

    史丙宜点点头,姑娘又道:“请你帮个忙行吗?”

    史丙宜精神一震,受宠若惊,道:“行,什么事?”不止在他一人心目中,能为如此美丽的姑娘服务,那真是他们所谓的三生有幸。

    “我有事回家一趟,请你帮忙做今中午的午饭,行吗?”

    史丙宜满口应承,道:“行,没问题,包在我身上。”

    笔友写会儿日记,或看会儿书,总是觉得心中恍惚,有点烦躁不安。他呆不住了,索性丢下书来到室外,太阳也刚从地坪线上升起来,那个通红的大火球此时倒显得十分温柔,倘若能把他抱在怀里,笔友心想,那一定是非常温馨的事儿。

    新疆是个好地方,两个馍馍一碗汤的生活已经持续了有五天了吧,笔友苦笑笑,心想,是不是该吃肉了呢?计划每周吃一次肉,可是前几周都有缺的。在饮食方面,他从不苛刻自己,但是同食堂吃饭的未儿语等人的将就思想,也殃及了他也得跟着将就。

    正因为是想到了吃,不知不觉地,他来到了厨房。厨房里静无一人,只听得隔壁女孩房间有推动自行车的响声。他正欲探个究竟,却见吕希燕正锁门,身后的自行车上挂着一个大背包,显然是要出远门。

    “雪芹,你去哪儿?”

    姑娘对他嫣然一笑,道:“想家,回去有点事儿。”

    “那······”他挠挠后脑勺,道,“什么时候回来?”

    “难说,也许下午才回来。”

    “这么久啊!”笔友脱口说道,“别回去吧。”

    姑娘一怔,道:“为什么?”

    “嗯,哦。”他不好意思的笑了,道,“我是说我们的午饭。”

    “放心吧,我的大作家。”姑娘也笑了,道,“饿不着你的,午饭我请史丙宜做了。”

    唉!笔友心中叹口气,脚下却不曾停歇,他情不自禁地跟在姑娘身后,默默地看着姑娘的背影,也不知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只是默默地跟在她身后。

    吕希燕推着自行车缓缓地走着,想起笔友适才所说的话,她就忍不住笑了起来,这是个有点丑很傻很诚实很可爱的男人,相信自己跟他会有好的结果。姑娘脸红了,但她心中甜蜜的幻想却愈发的炙热,我是你的女人,我是你的女人,我们是一家人。

    姑娘兴奋的心性发癫,她推着车子一阵小跑,然后一纵身跃了上去。笔友看得呆了,还没来得及再招呼一声,女孩儿早已如离弦的箭支般去得远了。

    唉!想到将有半天的时间不能与姑娘见面,他心中就倍感失落。说句心里话,他不敢肯定自己是否真心爱她,也许是多见一个晶莹剔透的水做骨肉的女孩儿总比多见一个浊物要沁香的多吧!自己对姑娘是百见不厌,也许是因为砖厂里女孩儿稀有的缘故吧!一个女孩儿就是一朵鲜花,试问人间,谁个男人会不喜欢呢?

    想到中午是史丙宜做饭,他就得反胃。瞧他那技术,一根面条煮一碗,而且他一副乞丐模样,谁还能吃得下去?他摸摸口袋,才两毛钱,什么都买不了的两毛钱,今中午怎么办呢?

    他没精打采地往回走,李人国突然出现在坡上叫道:“主任,夏流叫你到大门口去。”

    笔友无神的目光看着正舒展胸怀的太阳,回道:“不去。”

    李人国已经跑到他身边,上气不接下气,道:“夏流请客,去吃大盘鸡,有二哥,童筹。”

    一听到吃,笔友一下子来了精神,他拍拍李人国的肩,道:“走,吃大盘鸡去。哈哈,今中午又有鸡腿啃了。”

    李人国道:“龟儿子六娃子才笨,辛辛苦苦挣来的钱拿来输,他真是条猪。”

    笔友笑道:“那我们就吃猪去。”

    因为赢了钱,夏流便邀约兄弟们上馆子。此时刻也才上午十点多钟,在口里也就是早晨八点多钟的样子,哪有饭店营业?他们顺着国道从大门口的西头走到东头,又从东头走到西头,终于发现一家叫做“建国饭店”的开门了,看餐厅明亮整洁,想必这家馆子应该是这大门口最好的一家饭店吧!

    他们三人想都没想就进了饭店,选靠窗边的餐桌坐下,夏流便叫道:“老板,倒茶。”

    良久,才从内堂出来一个女孩儿,十七八岁的样子,清新爽目,秀丽腼腆,她来到他们面前,未语先笑道:“不好意思,我们中午才营业。”

    夏流看着女孩儿禁不住心中哀叹,我的妈呀,没想到这儿还有这么漂亮的女子啊!这女子可有羞花闭月之姿,更有沉鱼落雁之貌啊!夏流可谓是阅女无数,却从没有见过如此之美女,以至于女孩说什么话,他都没有听见,只见女孩笑得是满堂生辉,话音伴着幽兰蜜香,在空中回荡,各人虽有衣物隔着,却仍有舐筋蚀骨的感觉。

    笔笙干咳俩声,把失态的夏流唤醒回来,道:“给我们切一斤猪头肉,烧一个大盘鸡,来一瓶伊犁河。”

    女孩说道:“哥,不好意思,我爸妈买菜去了,还没有回来,这菜没法弄。”

    童筹也被女孩的美貌所迷倒,不过他比夏流矜持的多,道:“那先给我们倒五杯茶吧。”

    女孩看着他们三人,想了想,便回身朝内堂走去。见女孩走了,童筹踢了夏流一脚,低声道:“二流子,你也太丢人了吧,没见过女人吗?”

    夏流咽着口水,笑道:“比大师傅怎么样?我敢肯定,笔友见到他,一定会七窍流血而亡。”

    笔笙似笑非笑,道:“你别把什么事都扯到笔友头上去。”

    “就是,你那德行又不是谁不知道。”童筹道,“你趁早死了这打猫的心肠,人家根本就看不起我们这些打工仔。”

    “那大师傅怎么就看上笔友了?”

    这时,女孩拿着杯子提着暖瓶又来到他们身边,给他们摆上杯子,然后往杯子里倒着开水。夏流看着女孩道:“小姐,给我们倒五杯水。”

    女孩看看他们三人,又四下瞧瞧,满脸的凝狐,道:“你们不就是三个人吗,要五杯水干嘛?”

    “我们还有两个人马上就到。”

    笔笙的话刚落,隔着窗子便看见李人国跟着兄弟远远地走了过来,于是他将手伸出窗子向他们招呼道:“老表,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