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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沈霓裳的蓝颜知己
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这句话很多人都听过。
事实上,这句名言还有后半句——但那1%的灵感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99%的汗水更重要!
这方面凌霄深有体会。
他的天赋严重不足,付出那么多年的努力,却只达到可怜的星品一阶,再看看玄月和莫云枫,看看天赋更高的沈暮云?付出同等努力下,他的收获远远低于这些人,如果没有那个神奇的吊坠,哪怕他比沈暮云努力十倍,穷尽一生还是无法跟她比拟——天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最让人崩溃的是……平日也不见她用心学习……”
崔明浩满脸苦笑,继续在那叨咕:“谁都搞不懂,她明明很贪玩怎么能这么厉害……所以才说她是天才。”
嘘!
凌霄做出一个噤声的手势,指间凭空多出一张符篆:“机敏,疾!”
机敏符。
用于提高听觉、视觉、味觉、触觉等感观敏锐度,这是当初星品三阶时制作的,威力远远超过更久之前,从山里带来的星品一阶符篆,让他能轻易听到百米之内,哪怕是窃窃私语的声音。
他来得稍微迟了一点,通话已经接近尾声。
“我会的……嗯!一定可以,我跟她现在关系很近……”
“啊?还要演一场?我……”
“好吧!只是……下手别太狠啊……”
只有这么几句电话就挂断了,凌霄有些后悔没早点过来。
片刻后。
一个年轻男生从角落转出去,无意中看到站在楼梯上的凌霄和崔明浩,他朝崔明浩投来一抹友善的笑容,转而快步向楼上走去。
男生看起来二十出头,身高超过一米八,理着一头很精神的短发,相貌英俊充满阳光气息。
虽然戴着一副眼镜,却没有半点书呆子模样,反而在阳光俊秀之外,多了几分儒雅之气。
“他是谁?”凌霄皱眉问道。
“他?”
崔明浩一愣,随即解释道:“他叫吕明辉,在学校也算是风云人物。当年以本校第一名的分数进来,就读于哲学系,虽然家境贫寒但很努力。关键他不是个书呆子,是校篮球队的中锋,还有不错的才艺,是很多女生心目中的校草,只不过他一直没谈恋爱……对了!这小子最近风头更甚了,他竟然去追沈霓裳,完全是作死的节奏!”
相对而言这个吕明辉确实挺优秀,然而沈霓裳已经超出优秀的范畴。
他当初考进江州理工大学时,总分确实比沈霓裳高了一些,问题是沈霓裳在几门理科分数上,表现出吓死人的满分成绩,她是因为偏科严重才拉低了总分,在她所喜欢的理科领域,所取得的成绩远非吕明辉可比。
说白了,吕明辉只是一个成绩好的普通学生,沈霓裳却已经在更早之前,就取得了科研学者才有的特殊成就。
总共六项专利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吗?
此外,沈霓裳背后是身家数百亿的家族,吕明辉的家境却很贫寒,这方面更加没办法相比。
总而言之,在所有人眼里吕明辉都是不自量力。
“追求沈霓裳?”凌霄一愣。
“其实……也不能算追求,真要追的话早就完蛋了,怎么说呢……”崔明浩挠了挠脑袋,道出了前因后果
其实在一个多月前,吕明辉和沈霓裳还没有交集。
确实因为什么就不清楚了,总之两人莫名其妙成了朋友,不过吕明辉没有表白过,只是以朋友的关系相处,不过在别人看来嘛……
谁相信他的想法那么单纯?
男人和女人没有纯粹的友谊,在旁人眼里吕明辉明显是想攀高枝,或许正因为吕明辉没有表白,向来我行我素的沈霓裳,没有受到各种流言蜚语的影响,两个人依然像刚开始一样。
其实,很多人现在都抱着看热闹的心态,想着那个想攀高枝的家伙,什么时候真的向沈霓裳表白了,会被怎样不留情面的拒绝。
“或许他们真的只是朋友呢?”凌霄说道。
说完这句他不由想起,刚才听到吕明辉在电话中,跟某个人的对话内容。
尽管那番对话并不详细,但是已经可以从中听出,吕明辉接近沈霓裳是带有某种目的的。
“朋友?”
崔明浩愣了愣,随即满脸怪异的笑道:“凌大哥,你相信男女之间有纯粹的友谊吗?反正我是不相信。”
“我相信。”凌霄毫不犹豫。
脑海中浮现出玄月的身影,他跟玄月就是纯粹的友谊,至少他心里这么认为。
两人说话间,不知不觉到了六楼。
沈霓裳上课的地方就在这层,两人刚走到这一层,就看到很多学生下楼,看来正好赶上下课了。
“沈霓裳在那边!”崔明浩边说边准备过去。
“等等。”凌霄一把抓住他。
“你不是……”
“等下或许有热闹看。”
“我靠!”
崔明浩刚开始还没明白过来,接着就看到先他们一步上楼的吕明辉,竟然快步走向沈霓裳。
这货也是来找沈霓裳的?
凌霄脑海里浮现出,之前听到的那句对话‘还要演一场’、‘下手不要太狠啊’,于是他冷笑道:“这才刚刚开始。走!先避一避,别被他们发现了,要不然好戏演不成,那就太可惜了。”
“霓裳,有空吗?”吕明辉带着阳光帅气的笑迎上去。
“怎么了?你今天没课?”沈霓裳笑了笑。
“不是……”
不愧是理工大学的校草,吕明辉身材挺拔、器宇轩昂、文质彬彬,他的出现让不小女生移不开目光。
当然,他是不会对那些女生有任何表示的,他神情略微有些腼腆:“我最近又找了份家教,昨天刚领了薪水,我就想着……请你吃个饭,怎么样?”
沈霓裳对吕明辉印象很不错。
她身边从来不乏拥趸,但那些人只是单方面追随她,在这个学校里,真正被她当朋友的人却不多。
吕明辉算是其中一个!
无他。
只因一个多月前的一场遭遇,当时她只是个旁观者。
那天她在学校里,看到有几个人欺负一名大一新生,那几人在学校里向来嚣张,而嚣张自然是有原因的,只因他们都是洪都本地人,而且都有不错的家世背景,因此他们欺负人的时候,旁观者通常不敢出头。
然而,吕明辉却义无反顾的站出来,明知道那几个人不好惹,他却选择了帮助被欺负的新生。
最终对方人多势众,他被对方打得鼻青脸肿,幸好沈霓裳适时出面,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那个新生身上也有点擦伤,出乎意料的是吕明辉不管自己的伤,第一时间把新生送去校医务室。
事后沈霓裳跟他聊了会。
那是一次很愉快的聊天,她惊讶发现这个男生身上,有很多方面跟自己相似,于是两个人就成了朋友。
至于外界各种各样的传言……她是在乎流言蜚语的人吗?
“行啊。”
沈霓裳想都没想就答应了,笑道:“那我可得好好宰你一顿了。”
“没问题!”吕明辉露出阳光帅气的笑。
“看不出来嘛,我们的校草还真有心机,想吃软饭是吧?”
讥嘲的声音从不远处悠悠传来,紧接着就看到几个衣着不凡的男生,满脸怪笑慢慢走过来。
为首的是个瘦高个,头发梳得一丝不苟,一身范思哲男装价值不菲,上衣的口袋挂着杜家班纳太阳镜,手腕上是价值百万的百达翡丽男表——单单是这一身行头,都够买一辆高档轿车了。
显然,这家伙要么是富二代,要么是官二代。
躲在远处看戏的崔明浩,对凌霄低声说道:“王劲,学校里的惹事精。王家在洪都也算不弱,不过……相比沈家可就差了不止一个档次,这货怎么敢去招惹沈霓裳?脑袋被门夹了吗?”
“滚。”沈霓裳脸色冰冷。
“沈霓裳,我现在可不是跟你说话,没招你惹你。”王劲沉声道。
“吕明辉是我朋友。”
“你这话可就不对了。”
王劲竟然不给沈霓裳面子,哼道:“没错,我不敢招惹你沈霓裳,可你也不能太霸道了吧?我看谁不顺眼你都说是你朋友,那你要是说你罩着全世界,我岂不是见谁都得低头当孙子?”
“你……”
“我就是看这小子不顺眼了,怎么着?”王劲哼道。
“女人想嫁入豪门还说得过去,你丫一个大男人想吃软饭,没脸没皮的东西。”
“连李贺都泡不上,凭你也有资格追?”
“闭嘴!”
听到王劲身边的几个二世祖,纷纷满脸鄙夷的讥讽,沈霓裳脸色更冷:“我跟吕明辉只是朋友。虽然以我的性格,根本没必要跟你们这帮废物解释,但我也不想让自己的朋友被人说闲话……”
岂不知一直默不作声,在众人讥嘲下憋红了脸的吕明辉,突然指着那些人怒声大喝起来。
“是!我是喜欢霓裳,那又怎么样?”
哗!
这句话让所有围观者大惊失色——表白了!
要知道,过去吕明辉虽然跟沈霓裳走得很近,但两个人一直以朋友关系相处,甚至连稍微亲密点的表现都没有。
尽管很多人都觉得,吕明辉是带有目的的跟沈霓裳交朋友,可他毕竟没有特殊表现不是?
现在呢?
不仅其他人目瞪口呆,沈霓裳也惊呆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