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趁火打劫

侠碧菠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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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莫克诚连同这个镇上的几大高手,击败来犯之敌后,异族首领上官两兄弟,被俘虏,独孤咎和钱沐生都主张放了上官兄弟。

    毕竟,小孩还是很年轻,况且这个部族本来就是嗜血成性,崇尚武学,喜好侵略。可是为父报仇,天经地义,这也没什么想不通的。只是技不如人,不幸战败。

    钱沐生,自己钟爱的坐骑汗血宝马都被上官鹿给射杀。宝马被赐名血麒麟,全身都是血红色的毛,没有丝毫的杂色,因此钱沐生给其取名血麒麟。

    它伴随钱沐生闯荡多年,钱沐生对待这个畜生,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一般,夜同寝、食同桌,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当年血麒麟救过钱沐生的命,并且因此还折了一只犄角,可想而知钱沐生对此坐骑的爱怜。

    可是钱沐生本人并不记恨。可能人到了一定的境界,恨是没有勇气的。况且,比起人的生命,这畜生的生命又算得了什么?

    就在大家商议之际,还没有结果,可是李恒峰,只轻轻地一翻手掌,只见一股轻盈的气息从李恒峰的掌心中飘出,无色,这股气息,碰到了上官两兄弟,遇到障碍物了,直接就开始扩散开来,一眨眼的功夫,这气息就笼罩了这兄弟二人的全身.

    只见,这两个人的筋脉顿时变得扭曲,血管隆起,脸上的肌肉不停地变换着,时而成为方形,时而成为锥形,身上的肌肉更是夸张,若是大家能想到那麻花是怎么做成的,那么身上的肌肉,此时此刻,就该是怎样的。

    如果说这是痛苦,是煎熬,可是如果时间能够长一些的话,或许已经是恩赐的了。偏偏就这样的煎熬,持续的时间也是那么的短暂,如果你能够测出你身体旋转一周的时间,那么就是这么的短暂,等你再回过头来看的时候,上官兄弟二人已经不复存在了,地上是一滩血水。

    就这样两个鲜活的生命简单地与世长辞了。当你弱小的时候,你的命运几乎根本不由得你去做主,如蝼蚁,如草芥,就是不如生命。

    看到这一幕,在场的人,除了李恒峰本人连眼睛都不眨一下之外,独孤咎、钱沐生,还有一些在场一些属下,都霎时间瞠目结舌,呆若木鸡。他们没有想到这个世代行医的人是如此的心狠手辣,更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李恒峰的武动竟然已经如此的炉火纯青了,并且是如此的邪恶,如此的歹毒。

    遥想当年,他们一同对战异族侵略的时候,他们尽管当时年轻气盛,不可一世,可是他们对生命的尊重还是很认真的。当年,他们只打主帅,至于其他人,只是用了一招千里驱蛇之气吓跑了而已,并没有伤及无辜,当年来的异族之人大概只有两三百人。而今这么多人不想顷刻间化为乌有。

    自从这一战之后,李恒峰奠定了自己在这个小镇上的地位。似乎从此以后,这个小镇的天下就得是姓李的了。人有了地位就容易变得让人不认识,当然这是跟个人的修养和个人境界相关联的。

    同时一个人的价值观和人生观也是有很大影响的,这样的人就只配去做底层的人,这样的人千万不敢出仕,一旦出仕,毕竟是喜爱弄权者,他会用自己有利的地位公报私仇,中饱私囊。这样的人,是不会有所大的成就的。这真是——“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可是历史偏偏就这样发生了,不管你愿意还是不愿意,接受还是接受不了,该来的已经来了,它可不会去和你商量,你所要做的就仅仅是去面对它,把不利的影响降到最低,用智慧去克服它。不要去抱怨它,这正是体现你个人魅力的时刻,这是你的能力的显性。证明着你还活着,这也许是对你的考验。

    “这次一定得灭了莫家,这个眼中钉、肉中刺,没有了莫克诚,我看你莫家如何应对,哈哈哈,‘风水轮流转,今年该我了’,我这么优秀,这么英俊,被你莫克诚这个老东西压制了这么多年,我苟且偷生、忍气吞声,就等着今天。剩下莫裴北这个蠢货,没有一点点用处,哈哈哈。”

    李恒峰的笑容是那么的畸形,那么的不正常,那么的可怕,久久的回荡在李府之中,不能散去。这李府的人从来没有这么地感觉到无助过。

    李恒峰这个人实在是太狠了,莫克诚疯了之后,还给失踪了,这件事李恒峰是知道的,还有那个莫裴北左腿残疾,还是拜他所赐,这家伙,明知道现在是莫家最为困难的时刻,可是他丝毫不给这莫家喘息的机会,立马就派人给这个媒婆高粽姑去说。他再也无法忍受这个莫家在这个小镇上呆一天。

    高粽姑人长得是膘肥体胖,极为不均匀,特别像是一个粽子。因此人送外号高粽姑。其实它的原名叫做高英眉,名字还是挺清秀的。这个人,不但人长得让人无语,人品更是一塌糊涂,墙头之草——随风倒。

    当初莫克诚在的时候,李恒峰派她去莫家去说媒,她口出侮辱之言,说这个李志霖穷其一生也难以找到老婆,他还不愿意损害了自己的名声。这话让李恒峰当时很是受伤。只是当时迫于莫府的压力,其实主要是迫于莫克诚的压力,现如今这莫克诚武功尽失,不知所踪,哼哼,你看这媒婆转变的态度之快是多么地惊人。

    李恒峰只是随意让属下之人,去了这个高粽姑家里一趟,并无丝毫言语,高粽姑就屁颠屁颠的跑到莫家去说媒,说是说媒,其实根本是掩人耳目,只是为了有一个合理的理由。

    正所谓“出师无名,则事办不成”。李恒峰早就和莫克诚说好了去让莫嘉华做李志霖的妻子,如今又是如此的多此一举,这真是令人作呕。这赤裸裸地摆在别人面前,还以为别人全然不知,真是恬不知耻。

    高粽姑到了莫家,看到莫府里满目萧条的破败景象,尽管如今的她??????可是昔日的繁华,如今的悲凉,这么明显的反差,无论是谁都会有所感慨的。

    莫克诚书房门前的那颗樱桃树,如今也是沧桑无限,这倒也不是莫家人对此树照看不周,主要是,这棵树是莫克诚亲手种的,多少年了,这棵树只吃莫克诚给的营养——浇水,除草,施肥。与此同时的莫克诚的书房,也早已是蛛丝儿挂满梁,灰尘弥漫。

    这也不是莫家的人打扫不利,莫裴北自父亲失踪之后,每天早中晚都去打扫,可是灰尘扫不干净,蛛丝儿理不清。看到此情此景,莫裴北这个堂堂七尺男儿,不禁潸然泪下,久久不能平静,要知道莫裴北虽然武艺平庸——当然这只是想比较莫克诚这一可怕的存在来说的。可是为人坚韧,从不流泪的,这次,这个伟岸的男子,竟然如同小孩般泪流不止。

    “少爷,高粽姑求见”

    管家南宫霖说道。

    南宫霖无意中看到这一幕,心酸不已,可是他假装没有看见。因为像莫裴北这样的人,把尊严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要重要。怎么能让属下看到自己的失态之象。这就好比作为一个主帅,大军压境,尽管没有丝毫的胜算把握,可是气势不能倒,心境不能乱人,一旦没有了气势,乱了心境,那么什么都会是难以预料了。

    “让她进来”

    莫裴北说道,语气坚决而有力。

    稍微片刻,南宫霖就带着高粽姑来到了客厅,莫裴北端坐中堂。

    “哎呦呦,莫少爷,近几日来别无他恙吧?奴家可是日日祈祷呀,盼望莫老爷,尽早归来,盼望莫少爷,早日康复”

    高粽姑说道,语气中充满了轻佻之意。

    “够了,有话快说,来点痛快的。”

    莫裴北怒道,语气中充满了不屑一顾。

    这个高粽姑真是不会拍马屁,哪壶不开提哪壶,这不拍到马蹄子上了吗?主要是莫裴北,根本就是一根筋,不喜爱被人奉承,高粽姑和莫克诚打交道比较多,和这个莫裴北只是有过几面之缘而已,更无说过话,她知道一般人都喜欢被人戴高帽,可是莫裴北偏偏不是这样的人,他生平最为讨厌的就是被人阿谀奉承,无事献殷勤。

    偏偏高粽姑,碰上了这样的一个人,平日里的左右逢源似乎并不好使。其实,倒也就是这样的,如果一个人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的话,那么这个人就绝对是一个跑调的人,这样的人也不是很靠谱。

    莫裴北自幼熟读《四书》、《五经》,满腹经纶,岂可会因为高粽姑这样的一个人乱了方寸,真是可笑。

    高粽姑听到了莫裴北的语气没有丝毫的耐性,自知不是很好应付,立马改变了说话的语气。这语气让是个人听了都想打她。

    “好吧,既然莫少爷如此豪爽,我也就不兜圈子了,人家李恒峰,李老爷,请我来和您商榷一下令千金的婚事,上次不是因为共同抵御外敌这事把婚事给搞砸了吗。

    李老爷,已经选定了一个黄道吉日,就在明天,特吩咐奴家来此通知您,还望明天不要扫了李老爷的兴,毕竟李老爷已经今非昔比了,还请您给个准话,好让奴家回去好交差。对了,这是李老爷特地从蓝田买来的翡翠如意一对,还望莫少爷笑纳。”

    高粽姑一边说着话,一边准备将翡翠如意呈递给莫裴北,同时还做了一个调侃的动作。

    “好了,真是奴才的命,想当日家父在时,也不曾亏待过你,你这狗奴才,脸变得快的就跟六月的天气一般,如此迅速。你回去告诉他李恒峰,我这宝贝女儿,怎么会嫁给他那个不知哪天就会去和阎王爷下棋去的烂梗儿子。

    这李恒峰,欺负我莫家无人,如此猖狂,‘士可杀不可辱’,就算我全家都赔上性命,他李恒峰,我也不怕,让他来吧,这个混蛋。滚,从此以后不准踏进我莫家半步,不然你试试。”

    莫裴北说道,顺手接过高粽姑手里的翡翠如意,随性一扔,那翡翠如意便不知所踪了,莫府的走廊是有数百米长的,这翡翠如意就这样被扔了出去,掉到地上给摔坏了。可是如同莫裴北这样的人,岂会在乎这些身外之物。

    高粽姑的脸上好似打翻了五味瓶,说不出的滋味。就这样灰溜溜的离开了莫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