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长安无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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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冷了起来,李府依然温暖如春,舒适宜人。

    刘逸宸在李邺书房坐着,等着李邺。

    这间书房布置得很雅洁,除了墙上一把漆黑锃亮的古琴,再无他物,剩下的就是满房子书了,几乎像个小型图书馆,刘逸宸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但每次来,精神上的触动都是很大的。

    被主人精心收集的图书,一册册摞满了,挑拣一本有兴趣的,坐在这连扇窗子都没有的石室中、孤灯旁,如饥似渴地阅读,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了你的感官和书本,你可以十分单纯地、真正静下心来

    门外石廊传来脚步声,刘逸宸回过头。

    格子门本来就是敞开的,门外的李邺白衣似雪,有礼貌地敲了敲门框。

    刘逸宸含笑站了起来。

    李邺跨进屋子,接着,他身后又跟进了一个人。

    是个姑娘,残墨。

    见到她,刘逸宸微微愕然。

    彼此落座,残墨退到李邺身后。

    上次中秋一别,快两个月没见了,残墨秀丽依旧。

    她头顶两边对称梳了发辫,随乌发垂在肩头,身上衣服刘逸宸是认得的,以前爷爷讲给他,袄裙,袄是春草绿色,简单得绣着几朵淡黄色大波斯菊,下裙是极淡的缇色,有着不明显的蝴蝶花纹,白玉环佩的丝绦也是缇色的;古时女子戴环佩,是为了提醒举止端庄,不可使环佩撞击发出叮咚之声,残墨此刻站在李邺身后,微垂着头,都不去看刘逸宸,仿佛娇羞的摸样,长睫毛在花瓣般的脸颊上轻颤着。

    一时,小童提着开水进来,李邺说:“残墨,你去泡茶。”

    她点了点头,接过开水壶,走路时,步态巧妙美好,长长的裙子垂落下来,遮住脚,而环佩没发出一点声音,恍如旧时闺秀,鲜嫩的衣衫却使她青春焕发,一株胜放的碧桃般娇媚明艳,在这宁静沉谧的斗室中、两个大男人之间,是惹人注目的一抹亮色。

    所以在和李邺说话的时候,刘逸宸虽然有着十分的警惕和二十分的注意力,还是偶尔会瞥残墨一眼。

    茶泡好了,残墨垂头过来,先给客人倒茶。

    刘逸宸没料到李邺这次会让残墨大人端茶递水,有些意外,见残墨茶壶过来了,忙将自己的茶杯推过去,谁知两人都会错了意,残墨这一倒,直接将水一半倒在桌子边沿,一半倒在刘逸宸身上。

    她吓坏了,忙放下茶壶,掏出绣了花的白色手帕,捏紧帕子伸过去,却在距离刘逸宸身子三寸远的地方生生停住了,脸儿躁得晕红。

    刘逸宸忙接过手帕擦衣服,残墨不好意思亲为,但帕子都掏出来了,距离对方这么近,他相信如果自己不接手,她会为难得死掉。

    衣服湿了,刘逸宸凑合擦擦,把帕子递给残墨,她接过后迅速塞袖子里,低声问道:“你没被烫着吧?”

    “没有,不烫。”

    其实怎么会不烫,残墨也是知道的,万分愧疚,小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然后她为他俩重新倒茶,刘逸宸一指李邺:“先给你家主人倒吧!”

    残墨就先给李邺倒了,给刘逸宸倒的时候,她动作十分拘谨,离得近,刘逸宸发现她手指都在微颤,脸颊上凝脂般的肌肤下透出云霞似的红色,这幅羞涩柔媚的样子,刘逸宸看得都惊呆了,他无法想象,那天在他公寓中,仿佛dang、妇——当然,他不想用这个词称呼任何一位女士——一样的女孩,此刻羞羞怯怯,含苞未放——想到这里,再结合她上次的放浪摸样,刘逸宸心底产生了邪恶的念头。

    倒完水后,她又退回李邺身后。

    今天的小型会议算是结束了,李邺吩咐残墨送刘逸宸出去,自己推开书房另一扇门休息去了。

    两人并排走着,残墨几乎一直低头盯着自己裙摆。

    走到大殿,刘逸宸打破了岑寂,他笑着说:“怎么一直不说话,对我有意见?”

    “没有啊!”残墨回答。

    “这么模棱两可的答案,是回答我的前一句,还是后一句呢?”

    残墨停下脚步不走了,抬起大眼睛看了刘逸宸一眼,说:“你这个人,是想让我对你有意见吗?”

    刘逸宸笑笑。

    残墨拿出一条白绫。

    刘逸宸嘴角扬了扬:“怎么了?”

    “蒙上眼睛,你才能出去。”

    “哦,我还以为你要勒死我呢!”

    残墨水灵灵的眼睛瞪了他一眼:“快点!”

    “赶我走吗?”

    残墨没再理睬刘逸宸,她身材十分娇小,他比她高出一头还多,只得弯下腰来,让她替他蒙眼睛,这个动作十分难受,他说:“我自己蒙可以吗?”

    “不行,主人规定的,必须是我们人给客人蒙。”

    一片漆黑中,残墨用一根丝绳牵着刘逸宸,将他带到了外面的世界。

    解下白绫后,刘逸宸望了眼漫天星斗,说:“天气晴好。残墨大人请留步吧,我走过这条路,而且,我的车也停得不远。”

    “好吧!”残墨手背在后面,袄衫前襟微微翘起,看起来十分娇憨,她仰着脸,一双圆溜溜黑眼睛看着他,他俯瞰着她,觉得她是那么小,那么小,清澈的眸子满是真诚——他突然对自己一个小时前产生的邪恶念头有了罪恶感。

    残墨似乎想要转身走,却没有走,笑盈盈地说:“刘公子,我也在你家那个小区买了房子,在你对面呢!”

    “是吗?”

    “嗯。”她点着头,笑靥如花,好像这件单纯的事让她挺开心的。

    “哪天有空了来我家玩吧,整个小区我只认识超市的阿姨,难得有个熟人。”刘逸宸说。

    “好,哪天下雪了我请你吃饭。”

    说完她就走远了,步履轻盈如水泡,像个跳动的银色光点,钻入灌木丛,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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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墨没有失信,凤凰城终于迎来第一场雪的时候,她邀请刘逸宸来家里做客。

    刘逸宸穿着灰色的羊绒大衣,拿着礼物,站在残墨的家门口。

    等待开门的时候,刘逸宸打量着这扇银灰色的铁门,冷锐的颜色样式,却在猫眼外贴了一圈水晶胶的小星星,增添了几分暖意。

    门开了,残墨*的手扶着门把手,笑盈盈地说:“欢迎啊!”

    刘逸宸走进屋子,只见残墨穿着乳白色的薄毛衣,系着紫色花边围裙,粉色细纹棉拖鞋,十分居家的打扮,他就笑着把手里东西递过去说:“我奶奶做的咸鱼干和酸奶。”

    残墨接过来低头看看,抬起头说:“替我谢谢你奶奶,我最爱喝酸奶了。”

    两人往进走,刘逸宸说:“给我做什么好吃的?”

    “先保密,你看会儿电视,马上开饭。”

    “要不要我帮忙?”

    “你这十指不沾泥的大少爷就别进厨房了,肯定碍手碍脚。不许过来,如果被我发现你偷偷进厨房,就不能吃饭了。”

    刘逸宸只得作罢。

    一时,饭好了。

    圆圆的玻璃餐桌上摆着四菜一汤:菊花炒虾仁,铁板日本豆腐,凉拌芥菜,香菇炖鸡,还有一大碗鲜美的牡蛎菌汤,饮料是姜丝可乐,盛在高高的玻璃罐里。

    刘逸宸有些惊异地看着残墨:“挺能干嘛!这么快就整出一桌子菜了?”

    残墨一笑,仰脸说:“请坐!”

    彼此落座,两人开始吃饭。

    刘逸宸每道菜都尝了一筷子,赞不绝口:“家常菜做得好才考验功力,没想到你这么会做饭。”

    残墨抚了抚飞到额前的乌发,嫣然一笑说:“哪有,我不会做饭。”

    刘逸宸轻轻哼了声,笑道:“你在谦虚吗?太假了!”

    她今天一身居家打扮,为了做饭方便,将半长的乌发全部挽在脑后,碎发也用发卡别住,看起来能成熟一些,端然坐桌边,贴身的柔软羊绒毛衣,饱满而艳丽。

    欲把西湖比佳丽,淡妆浓抹总相宜。

    不过刘逸宸最怀念的还是那日在李府,她一身袄裙,古雅娇丽的摸样。

    吃完饭,收拾好饭桌碗筷,两人坐沙发上聊天。

    怀中抱着软绵绵抱枕,喝着酸奶,窗外已经飘起了小雪,草坪和楼顶绒绒一片,迦南湖朦胧可见,室外清寒,室内却暖融融的,一派春意,让人只想窝进沙发,再也不愿动弹。

    刘逸宸抿了口酸奶,说:“偷得浮生半日闲,雪夜闭门,和朋友小聚,真是最幸福不过的事。”

    残墨抚着抱枕上的流苏,说:“如果闹饥荒,饿着肚子,就算和仙女儿待一块也不会惬意。”

    “你经过灾年?”

    “过去全是靠天吃饭,虽然我没挨过饿,但是瞅着千里饿殍,也惶惶不可终日。”

    “你——活了多久?”

    “一千二百七十三年。”

    “哦。”刘逸宸点点头,打趣道,“你也是偷吃了如来佛座前铜灯的香油,成了精吗?”

    “不是。”残墨说,“我给你讲。一千多年前,我是岭南一家员外夫人的宠物,无意中吃了根部是人型的何首乌,就有了灵性,可以化成人形,但是法力还不行,我就天天琢磨着找个捷径提升提升。听一个树精说吃了千年人参可以长五百年修行,我就决定,去长白山找千年人参。还真让我给找到了,我先拿红线把人参的根须都绑起来,不然他就跑了,然后逮了他,正准备拿去炖汤,那人参竟然开口了,他说:‘喂,小丫头,这么对一位老人是不礼貌的。’我当时很吃惊,不过还是说:‘对不起,我为了提升法力,不得不吃了你。没事,我会给你天天念经超度,让你下辈子托生到富贵人家。’他说:‘你吃了我倒没什么,但是,我朋友特别厉害。’我说:‘咦?这就奇了,你朋友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想吃他。’”

    说到这里刘逸宸早笑了

    残墨色泽鲜艳的小嘴微启着,继续说:“我这么说了,那人参突然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说:‘你真是太可怜了!’我反而笑了:‘你还是先可怜可怜自己吧!想让我把你烧成甜的还是咸的?’人参不哭了:‘你为什么不问我,你究竟哪里可怜了?’我也没事,索性和这个有趣的人闹着玩,就说:‘哪里可怜了?’他说:‘你马上要吃我了,而我的朋友肯定会给我报仇,你会死得很惨,所以我说你可怜,一想到你这么可怜,我就忍不住想哭!反正你死了肯定也没人哭灵,干脆我现在给你一哭,要不然,岂不是太冷清了?’我哈哈大笑,就不想吃他,放了他,还成了好邻居,天天一起修炼。他虽然年龄大,但是想法特别奇怪幼稚,说话逗死了。又过了几百年,有一次,来了个黑熊精要吃人参精,我拼命保护他,快被黑熊精打死的时候,主人来了,那是我第一次见主人,只见主人光动了动指头,黑熊精就跪地求饶了,我当时又感激又崇拜。主人在我们那儿住了三天,给我疗伤,这三天里我对主人的崇拜到了巅峰状态,我从没见过这么风华绝代的人,那时候,我就打算死心塌跟着他,我私下给人参精说了,他大哭起来,说他不愿意跟着李公子,他喜欢自由自在,又舍不得我,不过,他还是劝我走,决定的事就要做。我也舍不得他,更担心他的安全,就给了他一颗有我灵气的明珠,只要他擦拭明珠,我便可以在很短的时间赶到。后来。我跟主人走了,一直跟到现在。”

    刘逸宸凝眸想着什么,突然说:“你后悔吗,不自由?”

    残墨一怔,明白了刘逸宸的意思,微微一笑,并不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