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长安无色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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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次醒来已是半下午,天空又阴沉了下去,偏西的太阳隔着云层,透窗夕辉把整个房子染成了淡黄色,仿佛隔世经年的老照片,似梦似幻。

    刘逸宸有一瞬的恍惚,才反应过来身在何处,已经不发烧了,全身也不疼,衣服被汗湿透,凉凉的,他手撑着坐起来。

    厨房飘来一股香气,残墨没在客厅。

    刘逸宸起身穿上鞋,来到饭厅门口,果然,残墨正在厨房忙碌着。

    他斜倚门框,瞅着她的身影,鼻端是饭菜诱人的香气,耳边是油锅滋滋的声音,所谓十丈软红尘的繁琐,人间烟火气的浊俗,一种轻快明媚的喜悦春花般绽放。

    刘逸宸咳嗽了声,残墨回过头来,看到他,喜悦地说:“你好了!”

    “嗯,只是饿得很。”刘逸宸捂着肚子,“我吃得下一头大象。”

    残墨眼神柔和:“你先冲个澡去,洗完澡就可以吃饭了。”

    刘逸宸走进厨房,站残墨背后,从她肩膀探过头去:“给我弄什么好吃的呢?”

    残墨转过身,推了推刘逸宸:“快去洗澡,一会儿吃饭的时候该嫌身上黏腻腻的难受了。”

    刘逸宸一怔——

    此情此景,倒让他想到了自己的父母。

    然后,他去卧室拿了衣服,冲澡去了。

    洗个热水澡,刘逸宸换上宽大的浅蓝色连帽衫,灰色宽松裤,撒着拖鞋,一边用毛巾擦头发,来到饭厅。

    餐桌上放着碗薏仁赤小豆稀饭,几根油条,一小碟清炒笋片,一小碟咸菜。

    刘逸宸早饿得厉害,忙拉开椅子坐下,残墨从厨房出来,手肘撑着椅背,笑眯眯看着他。

    刘逸宸伸手就去拿油条,残墨说:“小心烫!”

    确实很烫,刘逸宸缩回手,舀起一勺稀饭就往嘴里送,烫得在舌头上滚了几下,才咽下去。

    残墨咯咯笑起来:“饿死鬼投胎。”

    “早上护士说要打吊瓶,不能空腹,勉强喝了杯豆奶,一天再什么都没吃。”

    残墨手托腮,水灵灵眼睛看着刘逸宸,带着一种女性独有的、接近于母性的怜惜之情,点了点头:“真可怜!”

    刘逸宸吃光了多半碗粥和两根油条,才腾出嘴来说话,他说:“你行啊你!不大会儿工夫,整出这么棒的一顿饭——薏仁、红小豆、莴笋除湿气,油条和咸菜最可口。”

    “你不是生病了吗?”

    “所以你才给我做吃的?”

    “嗯……你生病了吃什么都不香……”

    “好吧,那我就祈祷天天生病。”

    残墨嗤地笑了。

    吃完了饭,拾掇完毕,残墨看着刘逸宸,笑着说:“真的精神多了,出去散散步消食?”

    “好啊!”刘逸宸欣然答应。

    刘逸宸全身轻快,精神抖擞,两人从栽满高大松树的林荫道一路走到迦南湖,残墨见他微微发汗,就停了下来,建议休息一会儿。

    此刻,太阳完全沉了下去,西边地平线红亮的橘色晕开来,往上渐渐浅了,成了紫色、浅蓝,直至混沌厚重的深蓝,夕阳透过厚厚云层的缝隙,在天幕划上几道曲折伸展的光亮,整个天空像块深色宝石,裂纹折射出奇异美丽的光芒;静静的迦南湖被苍穹覆盖着,暗暗灯火下,只瞧见深邃一潭,偶尔荡起闪闪涟漪。

    残墨瞧着湖水,乌黑澄澈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眼神也如这深湖般幽邃动人,嘴唇却在黑暗中愈发晶莹滋润,仿佛果冻。

    “你对我真好……为什么?”刘逸宸低声说。

    她回转螓首,侧脸望着他,嫣然一笑说:“因为你是个好人呐!”

    “好人?”

    “嗯,好人!”

    她盈盈的眼波,目光清澈而真诚。

    刘逸宸一怔,他的世界里,从来只有尔虞我诈你死我活,他感触到的事物复杂难辨,如同暗夜,也甚少再用单纯的“好”、“坏”来界定各种存在,尤其是人。自己如何看待自己?他没想过,不是躲避,而是觉得没有意义,他不会把精力白白浪费在这种毫无价值——说白了就是带不来收益的事情上。

    社会竞争激烈,争分夺秒,急功近利,成王败寇,没几个人有空去思考如上的问题,此刻,听见她坦率的言语,黑白分明的定义,他的心突然定下来,一股暖暖的清泉涤荡胸臆,在漫天奇异的霞光中,他觉得平和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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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月初。

    林涓喜刚踏进家门,许嫣然就说:“涓喜,咱家对面搬来了新邻居,一男一男,应该说是,一个帅哥和一个男孩子。”

    “邻居?”林涓喜眨眨眼,“那敢情好。我累得很,睡一会儿去!”

    林涓喜刚躺下,就有人敲门,许嫣然开了门锐声冲卧室喊:“涓喜,有人找你!”

    林涓喜无奈,披衣起床,来到客厅,这就呆在当地了。

    michael沉静地坐在破沙发上,穿着宽大的白色卫衣,大大的帽子套在头上,灰色额发有些长了,挡住了琥珀般的眼睛,牛仔裤,黑色人字拖,看着她,那种让人心悸的、仿佛轻轻一碰就能碎的剔透目光:“嗨,晚上好!”

    本来头脑混沌,这一下全清醒了,林涓喜揉揉额角,低低惊呼一声:“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租了房子,就在你家对面,和charles,今天早上才搬过来。”

    林涓喜脑中将michael的话和许嫣然的话一拼凑,了然:“怎么……为什么要搬这儿?”

    “我想每天看见你。”michael平静地说,许嫣然却激动起来,朝林涓喜使个眼色,一副看好戏的表情,林涓喜大是头疼。

    michael看林涓喜神色,难掩失望地说:“你不想看见我。”

    他皱着脸的摸样,仿佛国破家亡双泪垂,非常可怜,林涓喜叹气说:“没有,我不是不想见你。”

    michael一定认为,双重否定等于肯定,他展颜说:“我就知道你想见我——哦,我回去了,charles给我做了冰淇淋,你和这位小姐要不要去吃?”

    “不用,谢谢!”林涓喜这才想起来还没互相介绍,“michael,这位是许嫣然,我的好朋友——嫣然,这位是……音乐学院的外教,美国的michael。”

    michael此时已经站了起来,侧过脸说:“我们已经认识了,早上她帮我们搬了东西——我回去了!”

    关上门,林涓喜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忧心忡忡——她可是背负血债的杀手,和ef这样浅门浅户朝夕相处,真是太惊悚了!

    许嫣然手叉腰俯下、、身,巴掌大的脸庞光彩熠熠:“这是怎么回事?”

    林涓喜苦笑:“说来话长——其实我自己都不清楚。”

    许嫣然捋着头发,笑道:“涓喜你魅力好大,左拥右抱,彩旗飘飘——不过可得小心别让李邺知道了。”

    林涓喜叹气连连,走到窗前,看着外面苍翠的梧桐树,心里琢磨着:这是不是个阴谋。

    但事实证明女人永远是感性动物,michael几乎天天来林涓喜家,而林涓喜发觉,侦探先生似乎有种神奇的蛊惑力,分开久了生疑,相处久了嫌隙居然便淡化了,亲切感油然而生,虽然她还是没有放弃提防。

    而许嫣然因为一手好菜赢得了两个假洋鬼子的一致爱戴,林涓喜甚至一度想:许嫣然和michael在一起,一个沉静剔透似水,一个活泼鲜艳如花,倒是娇花照水,佳偶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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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涓喜的床铺在二层,她此刻盘腿坐床上,看着一处地方发呆,宿舍同学聚一堆儿聊得兴高采烈,不时发出一阵大笑。

    杀了第一个人之后,她的性格就越来越冷僻,而且,她的工作性质不能和人太亲近,必须保持距离,所以,这么多年来,她都是生活在自己封闭的世界里,同学们一起开心玩乐的时候,她就杵一边,仿佛已经失去了和人交往的*与能力。

    在人际关系、抑或是更深更广的生活的某一方面,她已经被阉、、割了。

    手机铃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是表哥刘逸宸。

    “喂,哥!”家人来电话,林涓喜挺高兴,“听舅舅说你前几天病了,好了没?”

    “早好了,想不想去哪儿玩?”

    “和你们吗?”

    “嗯。”

    “想。”

    “去翠微山怎么样,周末?”

    “好。”林涓喜嘴角已经满是灿烂的笑容。

    “那你晚上还回家吗?”

    “算了,我就待学校吧,学校离山这么近,明早你来接我,咱们直接去玩,免得我多折腾一次。”

    “嗯,那明天见!”

    第二天早上七点半,林涓喜就坐上了开往凤凰山的车。

    刘逸宸开着他的宝马7系,同来的还有刘花程,就他们三人。

    游玩了翠微山跟前著名的洛林浮屠群之后,当晚,他们在山脚一个农家乐休息,打算第二天上山。刘花程叔侄一间房,林涓喜一间房。

    这一晚,林涓喜睡得很不好,凌晨就醒了,看看手机,不到六点半,闭上眼睛,可是辗转反侧,就是睡不着。

    外面天色微明一片,山里阴冷,不时有怪鸟悚然的鸣叫从耳畔掠过,她心里有点害怕,越发清醒了。

    这房里有个老式衣架,放着主人的衣物。最顶是帽子,然后是衣服、裤子,像个静立的人。这种衣架是林涓喜小时候的噩梦,都有心理阴影了,所以刚一进屋就注意到了,又不好意思拿出去,后来几乎忘了,现在却突然想起来。

    她用被子蒙着头,却忍不住揭起被角看了眼衣架。

    光线很差,衣架的位置勉强可辨一个人形黑影,林涓喜打了个寒战,因为她感觉,那衣架仿佛长了眼睛,在暗处看着她。

    她被自己的念头吓住了,忙缩进被子,强迫不想这些。

    可她渐渐感觉不对劲儿了,那个衣服架子有问题!

    她告诉自己,再看一眼就安心了。

    她拉下被子,却在下一秒惊呼出声,头都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