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第十四章

春天不开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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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伤了筋骨和肋骨,不过我觉得自己在这次车祸里还是因祸得福的。首先是z市晚报的记者要见我,他说最近正在做一个收养流浪狗的宣传活动,而我的形象非常适合做他们这次活动的代言人。然后是马尔济斯犬的主人林太太给我送来了15000的慰问金,她说我冒死拯救露露这行为非常让她感动,所以就给我送来15000的慰问金,说是让我多买点补品吃什么的。然而这些全不是重点,重点是一个叫秦潮歌的傻缺女孩终于活回来了。

    18岁之前的秦潮歌,一直很坚定地认为自己是个很有福气的人,她很幸福,虽然没有完整的家庭,但是她有秦白莲;她很快乐,即使常常烦恼口袋里没多少零花钱;她很幸运,因为她喜欢上一个男孩,而那个男孩也正好喜欢她。

    然而之后的她,变得不那么幸福,不那么快乐,也不那么幸运,尤其在这个夏天里。

    但是这次车祸之后,估计脑袋被撞开窍了的关系,我突然又觉得自己还是个挺有福气的孩子,我四肢健全,不疯不傻;我聪明漂亮,写得一手漂亮的好字,我发育良好,即使营养没跟上,还有我还是很幸运啊,我幸运得仿佛金刚护体一样,车祸现场那么严重,质量那么好的奔驰后视镜都被我撞坏了弧度,而我只是轻微伤了筋骨和肋骨。

    医生说我一个星期后就可以出院了,我认为自己三天后就可以走出医院了,虽然我的左腿被打了石膏,但是并不是什么大事,只需要回家呆着就可以了,另外我很想念秦白莲,虽然她并不在家。

    至于杜美美,在我多次解释下,她终于相信我的车祸只是个意外,不是我存心寻死导致的。

    我把林太太给我的15000给了她10000,但是她没要,说以后我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让我留着。

    我想了想,就作罢了,我打算用这钱报个什么夜校培训班,高中毕业的我很难找工作,虽然我曾经是z中的文科高材生,但是我还是需要有一技之长。

    躺在病床上,我开始规划我的未来,之前的秦潮歌心里有块地方是空的,因为她觉得自己没有未来了,但是现在,这块被挖空的地方又开始长出血肉来了。

    我在脑里想着未来,心里变得很充实,虽然以后的我也许只能当个普通的技术工人,或是一个基层的小文员,但是想到自己以后的工作还能养活自己和秦白莲,我的心情就变得很愉悦,这种愉悦甚至可以冲销些那晚瑾瑜在病房里给我带来的不愉快。

    那晚真是糟糕的一晚,那晚不仅我跟瑾瑜撇清了关系,他也跟我撇清了关系,我最后还是问了他是不是真跟那女孩在一起了,瑾瑜说还没有,然后我问他“你喜欢她吗?”,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喜欢。

    表妹说我怎么不问问他那时候心里还有没有我,我回答说没必要,我固执地认为,即使当时我多么落魄多么爱瑾瑜多么需要一个人陪,也不需要一个心里有了别人的男人。

    不过我的心理素质被修炼得多么强大,瑾瑜的这话对我是有了很大冲击性的,之前有亲眼看到听到,但是亲自从他嘴里听到他的确喜欢那女孩,我还是很不好受,很不好受。

    我说:“既然你喜欢她了,大半夜守在我病床做什么?”

    瑾瑜看着我,眼里不见一丝波澜:“因为我们需要谈谈。”

    “谈什么?”我居然笑得很开心的样子,“谈什么,谈情还是谈爱啊?”

    瑾瑜皱眉看着我,他这副神色我很少见,因为以前的叶瑾瑜是舍不得对秦潮歌生气的。

    “潮歌,你离开我的姑父吧,你们距离太大了。”瑾瑜这句突然冒出来的话着实让我怔了下。

    “你昏迷的时候我姑父来过,潮歌,我真的很意外那公寓里住的女人居然会是你。”

    “你很意外啊,我也很意外呢,瑾瑜。”我收起笑容,看着他说:“你有什么权利来指使我?”

    瑾瑜不说话,我继续说道:“一年时间,你认识了新的女孩,我就不可以认识其他的男人吗?”

    “我跟你不一样,如果我跟小景在一起了,那是因为爱,但是你呢?”瑾瑜的声音冷了几分,“你就不能爱惜点自己吗?”

    呵呵,毫无疑问,瑾瑜的话伤到我了,我气得说不出话来,撑起身子去按墙上的响铃。

    很快,一个值班护士进来,我指着瑾瑜对她说:“这人严重影响我休息了,请您帮我赶――走――他!”

    瑾瑜被护士“请”走后,我整个人立马瘪了下来,滑下身子把脸埋进被子里,在被窝里哭得稀里哗啦。

    也好,就最后哭那么一次吧,我在心里念道,以后的秦潮歌再也不受这样子的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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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喝着杜美美给我送来了一小锅鸡汤,正当喝得挺有滋味的时候,病房来了一个不速之客,陈梓铭。

    陈梓铭手里拿着一张报纸,说:“看到你见报了,所以来看看你。”

    对面陈梓铭我是感到别扭的,别扭的原因很简单,就是我们家是欠了他的,但是我还不上。

    “你有心了啊,还特意过来一趟。”我说。

    陈梓铭笑了下,摇头:“不是顺便,我爸就住你隔壁,所以很方便。”

    陈梓铭没撒谎,陈叔叔的病房就在我隔壁,陈梓铭离去后,我拐着手仗在病房外杵了一会,转身要离去的时候,陈梓铭走出来说:“我爸让你进去。”

    陈叔叔被秦白莲气得脑溢血中风,现在人醒过来了,却没真正清醒过来,陈梓铭说:“他不记得很多事了,很糊涂。”

    然后陈叔叔却记得我叫秦潮歌,他亲切地唤我“小歌”,还让陈梓铭给我削水果吃。

    陈梓铭不乐意如此厚待我,不过还是扔了一只橘子给我。

    手中的橘子像是一块烫手山芋,烫得我脸都烧了起来。

    离开陈叔叔的病房,我拐着腿跟在陈梓铭的身后,长腿长手的陈梓铭走得非常快,然后他突然停下来,扭过头说:“秦潮歌,你的假证让我很生气,我本打算上诉的。”顿了会,他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不上诉吗?”

    我说:“你是个好人。”

    陈梓铭嘲讽地笑笑:“因为我知道你有个孩子,觉得你很不容易。”

    我低下头,轻声说:“谢谢啊。”

    陈梓铭:“孩子呢。”

    “没了,没了……”我的声音轻得大概只有自己听到。

    陈梓铭僵了下,过了会,很别扭地吐出一句:“呵,因果报应吧。”

    陈梓铭很忙,很多时候他没来得及给陈叔叔送饭,而护工准备的食物陈叔叔又不爱吃,所以每到饭点的时候,我就拐着腿到楼下食堂给陈叔叔买饭菜。食堂打菜的阿姨特别喜欢我,每天都会多给我打一些,提着饭菜回去的时候,偶尔晃神的时候,老觉得以前那个讨人喜欢的秦潮歌又回来了。

    自从那晚之后,瑾瑜再也没有在医院出现过,倒是何小景来过两次,她第一次来的时候买了一束满天星过来,第二次来的时候带了许多生活用品过来。

    “潮歌,你还好吧,我是何小景,你没忘记我吧,小学那会我们常玩跳格子游戏呢。”

    我笑了笑说没忘记。

    眼前的何小景让我意外,她比我记忆中的样子漂亮多了,也白多了。

    何小景是小学五年级那会转来的,我和她因为兴趣相投,所以很快就成为了好朋友,那时候班里的同学取笑我们好得就跟孪生姐妹似的,还说我们两人长得像。

    我和何小景都是尖下巴大眼睛,不过那会我心底觉得自己比何小景好看些,因为那时候的何小景黑得像以前买的烧卖似的。这话不是我说的,是以前的瑾瑜说的。

    -------加更-----

    以前我跟何小景只要凑在一起就有讲不完的话,而现在我们真的聊不到哪里去,大家很多年没见了,面孔都陌生了,何况是人心。

    我们没有了聊天的基本话题,或许唯一剩下的共同话题就是瑾瑜和保养,关于瑾瑜,这是一根刺,有病才提他;然后剩下的就是保养了,不过这个更聊不到一块去,大家现在不在同一个档次,以前秦白莲还是三星级酒店老板的时候,我或许还能跟她附和几句,现在我抽屉里唯一的护肤品就是大宝晚霜了。

    因为可以聊的聊不起来,应该聊的开不了口,所以何小景每次过来看我的场面都非常尴尬,作为探视的病号我也非常痛苦。

    没人哪个女人喜欢三天两头看见打赢自己的情敌,如果来人不是何小景,我早就赶人了,但是也因为是何小景,我更显得不堪。

    我在医院呆了四天就出院了,本来医生是想让我再留院观察一段时间,不过看我真没事的样子,就同意我出院了。

    医院的住院部大厅放着一个免费使用的电子称,我心血来潮想上去称□□重,结果不称不知道,一称吓一跳,显示器上显示我只有44kg了,我在心里暗暗下了个目标,今年除了要找到一份正式工作外,还要增肥10斤。

    出院后,我答应了当z市晚报收养流浪宠物活动的代言人,因为是公益活动,加上我本是草根代表,所以报社没有给我报酬,不过小意思地送给我一年的晚报订阅。

    而我答应做宠物代言人完全想跟报社拉上点关系,我的文章写得还算不错,如果以后能报社定期写稿子赚外快也会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代言人这名头很足,轮到我头上,只需要抱着几条集市买来的狗让摄影师拍几组照片。

    摄影师拍完照片的时候,赞赏我非常上相,然后问我有没有当过模特的经历。

    我摇摇头:“这是头一次呢。”

    摄影师上下打量着我,说:“想不想当模特?”

    我赶紧摇摇头:“我不适合干这行的。”顿了下,“我身高就不够了。”

    摄影师又上下打量了我一眼:“有一米六五吧?”

    我:“差不多吧。”

    摄影师托着下巴点点头,然后从袋里掏出一张名片,说:“下个月有一场车展,正缺几个车模。”

    我接过摄影师手里的名片,笑得特别受宠若惊:“谢谢您好意啊,不过我去不了,您看我的脚还拐着呢。”

    摄影师露出可惜的表情,然后让他助理送我出摄影室。

    z市的夜校特别多,其中鱼目混杂的也很多,所以我在选择夜校的时候就特别拿不定主意,然后我又去网吧查了查关于以后就业方向上的内容,结果得出来的结论居然是:“想高薪,学烹饪!”

    其实我并不排斥以后是当一名厨师,甚至觉得当厨师挺不错的,再不济也不会让自己饿肚子,但是我在烧菜方面真的没多少天赋。

    之前跟秦白莲在小县城生活的时候,我不是没有烧过饭菜,不过有些事,真的不是努力了就可以的。

    然后我看了看第二高薪工作,是it行业,我想起高二计算机会考还是瑾瑜帮我浑水摸鱼过去的,便果断放弃了。

    然后搜索了下其他比较有发展前程的职业,信息栏上列举了很多,有汽车维修员、喷漆工、保险推销员等等。

    我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打算报名一个商贸英语的培训班,我的英语底子不错,虽然没去上大学,但我还是偷偷查过自己去年的高考成绩,英语有147分。另外我觉得在所有的工作中,商贸英语还是比较偏白领的,如果还要想得远点,做贸易翻译之类的工作总比当油漆工好嫁人点。

    对,我还要嫁人呢,虽然找不到条件多好的,不过总能挑到一个疼我的,我自己条件也不好,所以也不要求对方是否有房有车,只要他人品端正,不偷不赌就好了,至于工资,尽量能达到3000吧。

    我去看秦白莲的时候,把自己要报名夜校学习的想法告诉了秦白莲,秦白莲想了下也觉得不错,然后她颇自责地看了我一眼,幽幽问我:“小歌,你怪妈不?”

    我:“怪什么,等你出来后,我估计就月薪5000了,然后存钱给你再开一家小宾馆。”

    “傻孩子。”秦白莲扯嘴笑笑,然后说:“怎么不去找宋黎明帮帮忙,或许你还能上大学呢?”

    我受不了地看了眼秦白莲:“上什么大学啊,你肯定不知道现在最廉价的是什么吧,是大学生啊,以后10个出来9个没工作的。”

    秦白莲又笑:“扯淡!”

    我:“你最近心情不错啊,里面有什么好事吗?”

    秦白莲耸耸肩:“认识一个姐妹,蛮有意思的。”

    我突然想起一部关于女子监狱的电影,担忧地问秦白莲:“里面的人还好吗,你跟他们相处得怎么样?有没有受欺负?”

    秦白莲嗤笑:“瞎担心什么,我秦白莲是那么容易受欺负吗?”

    自从我出院回到公寓,对面公寓那盏灯就一直亮着,我没有看到瑾瑜,不过偶尔可以在阳台上看到何小景提着蔬菜水果上去。

    杜美美说,现在大学生同居得特别多,我拉上窗帘,觉得自己有着一定程度的自虐倾向,或许瑾瑜有点说得很对,秦潮歌真的不够自爱,所以现在我要学着自爱啊。

    我报名了z大附属下的一家夜校,这学校广告做得很牛逼,据说读三个月就可以让我拿到本科学位,当然学费也有点贵,一个学期需要8000多,不过有投资才有产出,所以我抱着产出的心态入学了。

    在入学之前,我看着自己清汤挂面的发型,又去烫了个头发。我运气不错,选择的理发店正在做活动,消费200送一只玩具熊。

    我很是惊喜地捧着玩具熊回去,结果回去的公车上又遇上一个惊喜。

    我走到公车上最后一排的最后两个位子上,把脸转向车窗看外边的车流。我抱着理发师送给我玩具熊,觉得自己现在的形象实在太糟糕。

    隔着一个位子,瑾瑜坐在我旁边,而何小景坐在另一侧靠窗的位子上,我没跟瑾瑜打招呼,因为他没理我,何小景也没跟我打招呼,因为她正趴在瑾瑜肩头熟睡。

    其实我觉得这一幕挺熟悉的,以前我跟瑾瑜坐公车的时候,也爱趴在他肩头上眯一会,只是现在我变成了看戏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