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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间,沈国栋连呼吸都停了两秒。
其实声音并不大。但静夜之中,这一声闷响还是让他着实吓了一跳。
他很怕吵醒到别人要看别人的白眼,又担心损坏了什么值钱的东西――这种大户人家,再便宜的摆设只怕也是卖了他也赔不起的,虽然以他现在的身份并不需要他赔,但到底还是不能理直气壮地摆出一副‘坏了就坏了呗’的面孔。
很庆幸没有听到有人开门出来查看的声音,或许大家都熟睡了吧,他轻轻吐出一口气。可是,这口气还没吐完呢――
忽然间,一片光明倾泄出来,就在他的眼前,两扇门打开了。
那人在光影中站着,因背光的缘故,看不清他的面孔,只知道是个身形修长的男人。但光线清楚地照到了惊愕的沈国栋脸上,看到他的模样,那人也愣了一下,脱口道:“……云起?”
竟是何其轩。
他跨过来,惊讶地打量他,又伸手扶起那金属雕塑,“你怎么会在书房外面?”
这时间,这地点,太有瓜田李下之嫌了,他不得不怀疑他。
书房?
沈国栋昏头昏脑地想,哦,对,电视里那些豪门,不是都把书房建到楼梯下面的大房间么。
“嗯……”他嗫嚅着回答,“我……找厨房……”
“厨房――”何其轩正想指给他正确的位置,房间里仿佛有人问了一句什么,接着一个清冷的声音唤道:“其轩,让他进来。”
沈国栋顿觉头皮一麻。
何其轩当然不可能一个人单独出现在霍家的书房里。而此刻,带着这种发号司令的语气叫他进去的男人,除了霍家的主人霍英治,还会有谁呢?
怀着千分之一的侥幸希望,他求助地看向何其轩,“是……他?”
何其轩缓缓点一点头。
死。
沈国栋懊恼到极点。
直觉告诉他,霍英治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尤其骆云起和何其轩两人都那么郑重的提点过他,而这种提点的结果就是:虽然还没见面,但他对这个人已经心生畏惧了。
他以为至少也会是在明天早上。那时他心满意足地醒来,吃饱喝足,身体和意志都处于巅峰……而他此刻又累又饿毫无准备,天时地利与人和,哪一头他都占不了。
如果可能,他真不想进去,但是此刻已经没有逃避的可能了。何其轩轻声道:“里面有客人,霍先生不会拿你怎么样的。”
这话倒是稍微壮了一下沈国栋的胆。霍英治再不喜欢他,想来也不至于当着客人的面给他难堪。他点点头,只得硬着头皮跟在何其轩后面进去。
若要问书房里是个什么布置,沈国栋完全答不上来。
他只觉得莫名的紧张,有一种即将接受别人审查的不良感觉。他眼观鼻鼻观心,视线中规中矩,定在脚下。
早知道事情变成这样,他宁愿饿到天亮也不该下楼来啊。心中正这么感叹着时,忽觉眼前光线大亮。原来,走在前面的何其轩已经闪到了一边,而沈国栋,就这么毫无遮挡地,暴露在别人研判的目光下了。
书房中除了何其轩外,还有三个人。
三个人,六道视线,却象交织的探照灯一样,照得沈国栋浑身一僵。
他知道他们在打量他,评估他,也知道自己和西装革履的他们比起来有多么狼狈。皱巴巴的纯绵睡裤,上身是白色的背心,所幸剪了头,不至于乱得象鸟窝,只是说不定眼角会有一点眼屎……
这个世界上人与人之间其实并不是平等的。
自古以来阶级就一直存在,沈国栋清楚地知道自己就属于金字塔最下层,也许连塔基都算不上,充其量就是地上的泥砂。他住的是五十平方的二居室,穿的是六十元一件的棉外套,在菜市场和菜贩讨价还价,吃五毛钱一斤的小白菜。
他骨子里已经刻上了平民的烙印,上不了台面,也不可能在目前这样的环境下保持高风亮节镇定自若。事实上他相当局促,手脚都不知往哪里放更好一些。
没有人说话,半晌都没人说话。沈国栋终于熬不过,悄悄抬起眼来。
那坐在单人沙发上的男人,西装革履,一只手随意地搁在扶手上,两条长腿斜斜伸着,有种肆无忌惮的张狂。他眼窝深,眼睛特别有神,看他的眼神,是充满兴趣和研究的,默默地,无礼地,从上,打量到下。
这种打量的目光,让沈国栋相当的不自在。尤其发现那男人的视线斜斜向下停伫在他的脚上时,立刻谨慎地往后缩了一下。
他还打着赤脚呢,脚上无鞋矮三分。他尽量不动声色地把脚趾蜷起来,仿佛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隐藏在裤脚下。
这小动作引起了男人的注意,仿佛觉得这样的骆云起很是有趣,轻笑出声。
“骆少爷也是个英俊少年呢……你说是吧,霍先生?”
沈国栋一愣。
什么,原来这个人,并不是霍英治?
他下意识地顺着那人问话的方向望过去,没有丝毫心理准备地撞上一双冷冷的眼睛。
那人坐在右侧的沙发上,坐姿端正而高贵。沈国栋本能地一震,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
他没想到霍英治竟是这个样子的。
……太年轻。
也太漂亮了。
先前那个男人还比较符合他的想象,而正牌的霍英治,完全就是一个少年,如果不是他气质太冷、不苟言笑、头发梳得一丝不乱举手投足又大有世家子弟风范的话,沈国栋完全不能相信他就是何其轩的顶头上司。
面对他这样惊讶地注视,霍英治心中大怒。但他是个曾经学习过如何掩饰内心真正情绪的人,脸上丝毫不露,只是冷冷的视线在他脸上一扫,移开,看着那男人抿了抿薄唇淡然一笑:“郎总过奖了。”算是对他问话的回答。
那姓郎的男人笑道:“骆少爷,坐呀。怎么在自己家里也这么拘束?”说到‘自己家里’几个字时,语气颇有点玩味,只是这种玩味沈国栋并没有听出来,他到这时才回过一点神,“呃,不、不了……”
开什么玩笑,和你们一起坐?一看就知道不是一国的。求助地看了何其轩一眼,“我是下来……找厨房的……”
何其轩点点头,象在证明他的话。
“哦?”郎总抬手看了看表,也笑起来,“哟,都这么晚了,难怪我也有点饿了。”
客人既然都这么说了,主人当然不可能没有一点表示。霍英治保持着微笑,轻声道:“那其轩,叫陈婶起来做点宵夜吃。”
何其轩应了一声,想想却笑道:“陈婶的腰不舒服,爬起来可能要费一点时间。”他看看霍英治,又看看郎总,笑道:“郎总不嫌弃的话,试试我的手艺如何?”
郎总哈哈笑道:“哦?你还会下厨?霍先生,我真羡慕你有这么一个万能型助理。”
这种半真半假的夸奖让所有人都笑了起来,何其轩适当地谦逊了两句,说了句‘请稍等’便走了出去,临走时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瞟了一眼沈国栋。
沈国栋这时忽然机灵起来了,抓住机会马上说了句‘我去帮忙’便赶快跟着溜了出来。出来,才徐徐吐出一口长气。
在那里面待着太有压迫感,他受不了。
何其轩似笑非笑地拍了拍他,说:“来吧。”
霍家的厨房如想象中一样既宽敞又整洁,一应工具齐全。何其轩熟门熟路地从冰柜里取出需要的食材,一边下手打理,一边问他:“银耳燕窝粥,吃不吃得惯?”
在医院里照应了他几天,他骆云起的口味多少也有些了解。他嗜麻辣,对甜食却不太喜欢。果然,沈国栋摇了摇头,说:“我吃碗面就好了。”
燕窝那种东西……只闻其名。吃了也不会成仙,他还是比较钟意平民化的食物。
调好作料,等水开的时候沈国栋坐在桌前撕着何其轩泡开的银耳。
“霍英治……怎么那么年轻?”还没二十吧?底下的人怎么会服他?
“嗯?”何其轩站在灶前,“我没跟你说过吗?霍先生其实就比你大两岁。”
人与人所处的位置不同,要承担的责任也不一样。同样是少年丧父,骆云起可以毫无顾忌地哭泣愤怒怨恨,但霍英治却不行。他没有资格也没有那个时间,他父亲那场车祸来得太突然,底下数以千计的员工一时间都惶惶不安,一个大企业没有了龙头,不知将会何去何从,有股东吵着拆股,又有人想要趁机坐正。那时的霍英治只不过是个高中生,虽然从小是公认的聪明早熟,但也没有人会相信他有能力控制那种局面。
“那后来呢?”
“只有齐先生对他有信心。”何其轩问他,“刚才齐先生也在,你有注意吗?头发有点花白的那一个。”
齐国豪是霍氏的老臣子了,关键的时候他排除众议,由他担任代总裁。那时候很多人都认为他是新一代的王莽,觉得迟早是要把那个‘代’字取掉的,但事实上是他视霍英治如亲子,要他在抓紧学业的同时也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快熟悉一些公司的业务,寒暑假跟他去公司见习,把自己的社交关系介绍给他,也会定期交给他一些企划案让他上手。他甚至把他何其轩提拔了起来,栽培他,让他做霍英治的助理,‘我迟早要走在你们前头的,到时候,其轩,你要多帮他。’
三年时间,他和霍英治齐国豪共同进退已经培养出相当深的感情。
霍英治太优秀,也非常地努力,同龄人的玩乐他没有机会尝试,象一块海绵,尽可能地快速吸收各种商业知识,这样努力想要早日支撑起重担的样子让喜爱他的人觉得很是心疼。有时候何其轩也在想,霍先生临终前到底在想些什么?让一个孩子去照顾另一个孩子,他难道没有想过自己的儿子也未成年,也是需要别人照顾的么?他怎么忍心,把这么大的责任放到自己儿子的肩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