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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样。”
他不愠不喜的反应让沈国栋摸不着头脑。是不是所有当领导的都喜欢用这种模棱两可、不置可否的调调以示深沉难测?郎杰这个样子让他完全猜不出他到底是赞成还是反对,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他听他下文。
沈国栋不会知道,此刻他那种‘等他发话’的眼神让郎杰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透着一种异样的满足。
高高在上的他其实早就习惯了别人的生活因他的一个决定而改变。小到决定拉拢某个官员,大到决定拆迁某片民居,他谈笑间作出的决策会影响到许多家庭许多的人――以往,他会满足于这种影响。可是现在,他却从骆云起身上感受到了一种更权威更至尊无上的权力。
眼前这个少年,是完完全全属于他的。
象握在手心里的麻雀,那是一种绝对的掌控。骆云起的前途、未来、命运、喜怒哀乐,全都在他一念之间。
看他的眼神是多么纯净!郎杰几乎有些怜悯他了。无知的人是幸福的,可是这种幸福却象罩着一层薄薄的玻璃,一旦施压,便会破碎。
一定很想做一个努力上进的好学生吧?一定很憧憬即将到来的校园生活吧?可是他知不知道,只要自己高兴,就完全可以在这一秒把他的梦想撕得粉碎?如果就这样把他压在身下看他乍然惊惶的神情,如果让他知道他已被霍家卖了,那他还会不会保持着如今这种温驯忠厚的眼神?
一念即是天堂。
一念即是地狱。
这种‘一切取决于我’的权威让郎杰热血澎湃。
但尽管如此,他脸上也没有流露出一丝内心的情绪。相反,他微微凝眉,眼神深邃,仿佛只是在很郑重的考虑对方提出的要求。这样的姿态让沈国栋不敢流露出任何催促他的意思,只默不作声地等待着。
郎杰居高临下看着他的头顶,无声无息中他过足了上帝的瘾,所以再开口的时候语气便格外温和。
“……这样的想法,倒也没错。”他迎上沈国栋抬起的欣喜眼睛,轻描淡写地笑:“那就去锻炼锻炼好了。”
“……噢!”沈国栋的应答中有着掩藏不住的喜悦和乍然放松。看着他猛然间就生动起来的眉眼,郎杰也觉得很舒心,宽容地展眉一笑。
让他住校就象纵容小猫小狗多吃一块牛肉干,在不挑战到他权威的前提下,他乐意对骆云起施予宠爱。是的,他很乐意。
跟骆云起在一起感觉自己也变得比较简单,谈的话题不会太市侩。他不会扭在他身上撒娇地问他要张金卡,也不会别有用心地提到某某名牌又出了某某新款,他身上有种当今社会难得的纯朴特质,跟他待着就象劳累一天后泡澡似的一种放松――已经习惯了喝酒唱k夜夜笙歌的他,在进来之前从来都没有想到以自己如今的身份地位竟然还会坐下来包!课!本!
更奇的是他竟然不觉得这种活动幼稚无聊,反而有种温柔的怀旧,感觉,就象是又回到了单纯的小学时代。
就冲着这个他也要把骆云起牢牢掌握在手心。也许他确实发现了自己有着或黑或灰的某些背景因此想要保持一定的距离――这种谨慎以求自保的态度他是赞许的,不过,却绝不会允许他真的逃离开,象风筝,飞得再高,也有一条绳子系着,他要他回来,他就得回来。这种知道自己操纵着他人命运的感觉实在是太好太让人陶醉,他决定要慢慢享受这种感觉,尽量推迟把谜底掀开的时间。
沈国栋也觉得很高兴。
就因为郎杰答应了他的要求,他就觉得这人比那个冷冰冰的霍英治要有人情味得多。他固持地相信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坏人,即使是冷血的杀人犯,身上也一定会有人性的闪光点,因此他决定要用一种崭新的眼光来看待眼前这个有黑社会背景的男人。
接下来的气氛相当的融洽,于是小马敲门进来的时候便错愕地看到这一幕:郎杰正一边包书,一边诙谐地对骆云起讲他小时候在暑假的最后一天突击做暑假作业的糗事:“……一晚上赶十二篇作文!还要求每篇写两页纸,你知道我怎么偷懒?”
对面的少年忍笑摇头。
“多分段落。一句话算一段,绝不多写一个字。交上去老师一看就恨铁不成钢地说,‘郎杰,你小聪明怎么不用在正道上?!’”
沈国栋忍不住,哈地一下就笑出来。
郎杰的经历让他很有共鸣。也许小时候大家都是这样吧。一放假,象开了笼的猴子,每天玩玩玩,玩得昏天黑地,两月时间匆匆而过。哎呀,明天就要开学!于是匆匆忙忙,通宵赶工,只求完成不求质量。写作文的时候凑字数,滑头的偷懒,形容词一律叠加,‘一浪一浪又一浪’,被老师又气又笑地念出来,全班哄堂大笑……
童年的糗事让两个人都笑得格外开心,小马回过神抓紧机会适时咳嗽一声,“杰哥。”郎杰笑着,扭头望来,“……什么事?”
小马和沈国栋点个头打过招呼,上前提醒,“……杰哥,时间到了。”
“哦?”郎杰这才隐约想起晚间是有安排的,抬腕看了下时间,确实应该出发了。微一蹙眉,再看向沈国栋时脸上便现出遗憾的神色来。“我晚上还有个应酬,得先走了。”边说边站起来,捞起西装,示意小马跟他出去。
沈国栋见状连忙跟着站起,规规矩矩道:“郎哥慢走。小马哥慢走。”
这话小马听了还不觉什么,只是笑着点下头。但郎杰,本来都走开几步了,听到这句话,却忽然脚步一滞,回了头奇异地看住他。
看到他这个样子沈国栋就愣了,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站在桌前,双手轻轻按着桌沿,眼神有点无辜的困惑。
几秒之后郎杰脸上重新现出一丝笑意,象是在赞许他的礼貌似的,嗯一声,格外温和地说:“早点睡。”掉头出去了。
小马跟在后头暗暗咂一下舌。他不能忘记进门时看到的那一幕,他们一向叱咤风云的杰哥,竟然陪着骆云起坐在桌前包课本……说不定真的会喜欢上他吧?那么纯厚的性子。
下楼的时候他凑了个趣儿,也带着点试探的意思,“杰哥,这孩子挺讨人喜欢的啊?”
郎杰嗯一声,笑意盎然,似有赞同之意。
这讨人喜欢呢,其实也分两种。第一种他是见得太多了,眼睛特别会看事,嘴巴特别会说话,象抹了蜜似的甜,而骆云起这样的,不见得有多么会为人,只是总是很安静,安分守己,礼数周到。和那种哄起人来花言巧语的人精比起来,他更喜欢他这一种。平平常常的一句‘慢走’,就给人一种仿佛是送家人出门时的温馨。
他不否认自己对他的确有些喜爱,但是小马这么明显地为骆云起说话,却让他有了一点点不悦和警惕。眼角的余光往后一瞥,他神情似笑非笑,象是刚巧想起似的闲闲道来:“这个骆云起还挺有魅力的,嗯?听说霍家那边何其轩为了他和自己的老板都杠上了呢……小马,我看你也挺喜欢他的,不会哪天也对着我拍桌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