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杀猪女也有春天(三)

沉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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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

    回到相府之后,路淮川便来找了向晚知,她还有些惊讶,不明白为什么这位大人念头转得这么快。进宫之前还在犹豫,出宫之后便直接同意了。想来是他跟褚庆涵那番谈话说了些什么,可惜向晚知平生最爱的是八卦,对这些军国大事完全没有兴趣,他们之前说的时候也没有认真听,如今自然不明白了。

    还好向晚知放得开,就算不知道路淮川为什么突然转变了态度,但他变了态度,对自己来讲都是一件好事。她从包袱里拿出一只香炉,将早就准备好的犀角香放进去,正要点燃,路淮川却在旁边突然叫住她,“向姑娘?”

    向晚知抬头。只听他看着眼前的香炉,问道,“你拿这犀角香......可跟之前给我的有什么不一样吗?”不怪他会这样问,实在是......他太怕又是一场空。这种失望到希望,再到失望的感觉,如果不是亲身经历,旁人是难以体会的。

    向晚知一滞,没什么不一样,她拿出来只是做个样子。

    要知道,她做的这些事情原本就是怪力乱神,奉君之前跟她讲过,要小心眼藏,免得露了行迹。况且路淮川又是个文人,万一他一觉醒来,觉得向晚知的所作所为像是巫术呢?那她岂不是不能善了?如今点上犀角香,万一路淮川醒了,问起来了,她还可以说是他做了场梦。

    她笑了笑,眼睛都不眨一下地跟他胡诌,“这是我师门秘法,重点不在香,而在香炉。”她恰到好处地说了一句,便停了下来,再要往下说,恐怕又越扯越玄乎,干脆转移话题,“路大人,你会看见从前景象,进去之后,你就跟以前的那个你合二为一了,这边的事情暂时会不记得。我提前跟你说一声。”

    他点了点头,在一片犀角香中闭上了眼睛。

    等到他睡着,奉君走进来,随手拎起旁边的茶水,就这样浇下去,丝毫不顾忌那是价值连城的香料,口中还在淡淡地训斥向晚知,“你大白天点这香料,不怕将鬼引来么?”

    “鬼在白天也能出来么?”向晚知露头不对马嘴地问道,民间那么多故事传说,没听见哪个鬼是在白天能出来行动的啊。而且,不是说,鬼不能见光吗?她还记得张国荣和王祖贤演的《倩女幽魂》里,小倩一到白天就要化作青烟呢。

    “当然能。”奉君淡淡说道,“能在白天出来的鬼魂,一般都是法力高强的。当然,阳气太盛的地方是不敢去,但如果原本那地方风水就不好,或者阴气重,晚上白天也就没什么分别了。”他眼中带上了几分促狭,“像你这样细皮嫩肉的小姑娘,最招那种鬼喜欢了。”

    没想到,非但没有吓到向晚知,她反而涎着脸沾沾自喜,“原来我在老板你眼中,还是‘细皮嫩肉的小姑娘’啊。”她不顾奉君想抽自己一嘴巴的表情,赶紧打蛇随棍上,“那老板,你可要好好珍惜我。”

    谁让她是细皮嫩肉的小姑娘呢?

    奉君额角抽了抽,觉得自己这肯定是许久不换人形了,才换了就出了纰漏,不想去跟向晚知讨论她究竟是不是细皮嫩肉的小姑娘,强行转移话题,“快点儿,再晚又要来不及了。”

    向晚知难得赢他一次,眼角眉梢都是喜意。

    奉君伸手在空中一点,那间封闭的房间里立刻出现了一个影影绰绰的圆洞,那边风物,跟这边十分相似,看来就是路淮川耿耿于怀的当年。奉君站起身来,抬脚跨了进去,向晚知跟着他一起,也进去了。

    那是一座小镇,称不上多繁华,但在看惯了如今千篇一律的古镇的向晚知眼中,这座处处透着江南水乡的灵秀的小镇,好像是一幅徐徐展开的画卷一般,让人忍不住沉醉其中。仿佛一个世外桃源一样,这里的人安居此处,享受着静谧与悠闲。

    但只要一想起这些人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死了,向晚知就觉得有一股凉气,从心底冒起来。

    偏偏,这处宁静,将她心里的别扭冲淡得无影无踪。

    她跟着奉君一起,走到集市上面,他们两个人,衣着光鲜样貌不俗,在这个很少有人来小镇上,十分吸引人的眼光。向晚知许久没被人这么注意了,有些不习惯,但看到前面奉君若无其事的背影,瞬间又觉得自己不能被他这样比下去,赶紧也作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来。

    小镇还是有那么几条街,在西南角的地方,他们看到了一个猪肉摊子。往常人家提起猪肉摊和屠户,总是让人不由自主地想到某个满脸横肉的彪形大汉,然而眼前摊上正在挥舞着剔骨刀给人削肉的,却是个女人。

    说女人还不恰当,应该说是少女。她身形并不胖,却因为常年劳作,有些壮实,五官也称不上好看,但惟有一双眼睛,又打又明亮,给她那张平平无奇的脸上,带来了一丝光彩。

    她脸上还带着几分稚气,手上的剔骨刀却非常熟练,三下五除二地就将那骨头宰好,拿给旁边等在那里的妇人。

    这个样子的她,跟之前向晚知在店里看到的那个女鬼,模样上有些差别,她偏过头去问奉君,“难道成了鬼之后,还会长大吗?”

    奉君摇了摇头,“不是长大。”向晚知立刻明白过来,不是长大,那就是现在他们看到的,不是事发之前的景象。看样子,离事发之前,还有段时间。

    向晚知不禁有些心急,要知道,他们看帮人完成心愿,规定了是七七四十九天,超过了掌灯人就会遭到反噬。梦中情景虽然在外面看来是弹指一瞬,然而梦中却的的确确是实打实的时间,倘若在梦中他们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委托,一样是要遭到反噬的。

    “这个路淮川,他怎么不从小时候开始回忆起来呢?”向晚知忍不住抱怨道。但马上,她又觉得有些心酸。能然当朝宰相这么心心念念,回到梦中也要重走一边,说明这段时日,在他心中,是相当重要的。

    重要到,尽管他已经忘记了之后发生的事情,已经相当于重活一次,他也依然愿意从这个地方开始续他的梦。

    也是,之后的路淮川,亲缘寡觉,终身未娶,一心投身社稷,这段时日,的确是他最开心的日子了吧?

    奉君当然知道如果没按时间完成委托,会有什么样的结果,然而急也急不来,他皱着眉头低声说了一句“静观其变”,便带着向晚知在那里静观其变。

    向晚知:......

    她不知道应不应该感叹她老板养气功夫这么好。

    这处小镇称不上多繁华,向晚知他们这一路看下来,好像整个镇上就只有这一个猪头摊子,此刻时间还比较早,那摊子旁边人不多,但肉已经卖得差不多了,都是边角料。此时百姓生活不像后世想的那么富足,在这小镇上能时不时地吃上一顿肉已经算是条件好的了。其他肉应该是一早就送给了镇上条件更好的人家,那姑娘见天色差不多了,将一处拳头大小的后腿肉用棕榈叶子搓成的小绳子串起来,放到了一边。

    她这边正要收摊,那边就来了两个人。是一个妇人带着个小孩子,见到那姑娘,在摊子上挑挑拣拣了一番,想来是没有看得上的,正要离开,然而旁边的稚子却眼巴巴地盯着摊子,眼中生出不尽的垂涎之色来。

    那个妇人没办法,只能停下来,又看了看那被肢解得支离破碎的猪,目光终于在触到那块后腿肉的时候变了变。那块肉很不错,肥瘦相间,大小合适。这年头,只要不是家里条件太好的,都买不起太多肉,那块肉大小正合她心意。

    她抬手一指,对那姑娘说道,“诶,我要那块。”

    语气不怎么客气,但都是一个镇子上的,抬头不见低头见,那姑娘愣了一下,随即笑道,“那块肉留着自己吃的,不卖哈。”

    向晚知在旁边看着,竟发现这姑娘虽然相貌平平,但笑起来,分外好看。好像三四月间的阳光,灿烂却不刺眼。

    “你一个人怎么吃得完?”那妇人打量了一番那姑娘,眼睛在她称不上纤细的腰身上转了两圈儿,“我说大姑,你一个姑娘家,也不知道节俭,你做的这营生已经如此不体面了,还吃出了一身肥膘,将来可怎么嫁人啊。”

    她是想让人家把肉让给她,可偏要说得这么难听。胡大姑的脸一下就沉了下来,没有哪个妙龄女子耐烦听这些的,况且她虽然不像其他女孩儿那样纤细,但也绝对称不上胖。

    她将大刀往木板上一立,冲天翻了个白眼儿,“吃你家米了,关你屁事。”左邻右舍都知道她是个火炮性子,她爹胡屠户死了之后,她一个姑娘家,在这镇上什么亲人都没有,全仗着这身脾气才那些流氓地痞不敢近身。

    那妇人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捂嘴笑了笑,毫无诚意地道歉,“哎哟,是婶子说错话了,是婶子有眼不识泰山,我怎么忘了,你这旁边还住着一个金科状元呢。你将来是要当诰命的人,可不是什么嫁不出去。”

    一个姑娘家,在民风封闭的地方被人这样编排,绝对称不上什么好事。说不定不到半天就会传遍整个小镇,胡大姑原本因为营生的关系已经不好嫁人了,倘若再让人传出什么跟其他男人不清不楚的事情来,她这辈子也别想嫁人了。

    哪知她连眉毛都不曾动一下,满脸的不耐烦,一边收摊子一边冲那女人翻白眼儿,“你到底滚不滚?”

    “不走。”那妇人见她不接招,反而来了劲儿,“这地方是你家的啊?我想站在这里就站在这里,没道理说那围墙外面也是你的地盘儿。”

    胡大姑懒得理她,带了东西就要往屋里走。那妇人以为自己是拿到了她的七寸,越发张扬起来,“哟,还没嫁人呢就在开始养汉子了?这屠户家的女儿,家教也就这样了。”

    她大概是笃定了胡大姑提着刀只是吓唬她,根本不会对她怎么样,嘴里不干不净,越发放肆起来。这里来来往往都是人,已经有不少人聚集在胡大姑家门前了,旁边卖豆腐的王伯和王婆,见了想插两句嘴,但被那女人尖利的声音弄得差不进去。

    胡大姑收拾完东西,把刀在外面洗干净,走到她面前。她身材原就比那女人高一些,这下走到她面前,居高临下,颇有些压迫感。胡大姑转头看了一眼乡里乡亲,突然露出一个委委屈屈的表情来,“刘婶子,你说这话也太不讲道理了吧?我知道,是那天我起夜不小心看见你跟男人在一起,你在故意来刁难我的,可怜我一个姑娘家,自我爹去世之后勉强支撑,你就别来难为我了。”

    她一边扮着可怜一边跟刘婶一样胡乱编排,那女人当场就慌了,跳起来,“你乱说什么?什么我跟个男人?小chang妇,你乱说什么?”

    身边人那么多,已经有人开始窃窃私语了,饶是刘婶脸厚,此刻也有些面上挂不住。她想要解释,偏偏胡大姑不给她这个机会,“我知道我知道。好歹我们街坊邻居这么多年,刘叔若是问起来,我也不会讲的,左右我没有看清那人的长相,又不能当场指认,刘婶你就放心吧。”

    她原本就是胡言乱语,当然不能找出这个人来。然而这些人,平时没什么事情最喜欢嚼舌根,刘婶既然乱编排她,她也不想客气。胡大姑眼睛在刘婶带着的那个小孩子身上转了一圈儿,原本想扯到他身上,但想起稚子无辜,还是算了。

    可那些人却不这么想,她那个欲言又止的表情,虽然的确是真的改变了主意,也够这些人去猜测的了。

    碰上不要脸的人,最好是比她更不要脸。这是胡大姑朴素且简单的处世哲学。

    好不容易等到这场闹剧散去,已经快到正午了,胡大姑将门前清扫干净,拿着那块肉,正要敲响隔壁院子的门,就看到一个穿着补丁长衫的读书人,从街角那边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