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文成归唐,童年李治的仲夏夜之梦

小妖的菜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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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治抢过校尉的马,也不去萧陵和武方爽两个冤家,策马扬鞭,直向辕门冲刺而去。

    不到片刻,李治就望见辕门了。

    辕门外,百余身着精甲的吐蕃骑士随在一辆华盖轻车之后,车上执鞭御车的是英气逼人、肤白如雪的黑衣女子,此时正扶着一个少妇打扮的女子轻摇下车。

    那少妇红衣白纱,美丽肃穆,似笑非笑的,眉目如画,只是嘴角边带着一丝幽怨。

    这时朝阳才从地平线跃起,淡淡的晨光照在她脸上,脸上看不见一丝脂粉,洗尽铅华,但却是肤色白嫩……

    李治心乱如麻,未见的时候想竟,等到真的面对面时,李治突然有一种调头逃走的冲动,猛地吸了口气,李治死死的抓住手中的缰绳!

    “啧啧啧!这就是文成公主吗,竟是如此美丽。”

    “那是,不美丽能选她远嫁吐蕃嘛!”

    “这谁说的清呢,文成公主又不是先皇的亲生女儿,好像是江夏王的闺女吧,可惜可得…………”

    “闭嘴不许乱说,邦交大事岂是尔等可以讨论的!”

    那随着李治跟过来的校尉低声呵斥,说完还看了看发呆的李治,待发现李治两耳不闻直直盯住文成公主时,才稍稍放心。

    李治屏住呼吸轻轻策马向前缓行,脑中却是想了极多,思维也跳回了六年前。

    六年前的夏天,李治从江南归来,惊闻李雁儿将要远嫁吐蕃,虽百般恳求李世民,可是此事已经木已钉钉,任谁也改变不了。

    那日,李治站在长安城上远眺无数马车拉成一条长龙,倚耩西去,后来实在忍不住,带着归海一刀一干王府护卫一阵疾驰,竟追上了文成公主的车马默默尾随数十里,直到天黑车队不能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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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年前的一个仲夏夜……”……

    一弯新月高高挂在墨蓝色的天空,清澈如水的光辉普照着大地,除了车队,周围看不到一个行人。

    长安西行的郊外一片萧瑟,周围的晚风也毫无暑气,竟使人在仲夏夜的晚上平添了几分寒凉。

    李治信马由缰的在西行的车队前转悠,小小的身影带着彷徨的不舍像是留恋巢穴的小兽直到嫁娶护送队伍中随行的一名骑士奉命来邀请李治!

    邀请李治的人是李渊的堂侄,李治虽是晚辈,但出生之时,就遥授并州都督,加晋王封爵,因此倒也不用如普通人家晚辈见长辈那般拘谨,但李治还是表现的很谦恭,因为对方是雁儿姐的父亲。

    李道宗早就发现了九皇子李治的一路跟随但却一直没有在意,只当他送行一段后,就返回长安,及至天黑,却还见李治绕着大军转悠才无可奈何的邀请这位小皇子一叙。

    片刻之间,李治一行人就在李道宗亲卫的引领下见到了李道宗。

    李道宗是今年不过五旬的中年大汉,一头黑发不染一丝银白矍锥健旺,几句寒暄,小李治哪怕心有凄凄竟也觉得是倍觉亲切。

    李道宗作为大唐皇亲国戚,犹如汉朝的卫青和霍去病,征战四方,功勋显赫,深受敬仰但不知是不是如同宋朝的潘美(戏曲中的潘仁美)一样得罪了小说家,在戏曲中偏偏成了一个机关算尽的阴谋家处处陷害薛仁贵,最后走上了〖中〗国奸臣殊途同归的大道自食其果。

    古来酸儒们最喜欢用手中一支如橼巨肆意歪曲历史但唯一没有歪曲的是,李世民和李道宗的的友谊和亲情。

    话说大唐初年的辉煌战果,究其原因是和关陇军功集团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正是由于关陇贵族集团的自信,才将唐军变成了一支威服四海的常胜军队,多难兴邦,五胡乱华后汉家子弟的勇悍,苦难铸就了大唐帝国的钢铁长城,而李道宗作为一员贵族,打仗时,最是凶悍,冲锋在前,奋不顾身,是一个真正的贵族。

    李治是佩服李道宗的,不是因为军功,而是个人操守,李治四岁的时候,东突厥被灭,李世民大摆酒宴,其时尉迟恭那老黑子也在邀请之列。

    也不知是不是那天月经来了,尉迟恭心情很不好,看见有人席位在自己之上,就怨天尤人,大为不满。

    当时还是任城王的李道宗想做个和事佬,却不想尉迟恭那厮竟一拳打在他的鼻粱上,差集把李道宗打成独眼龙,但是即使这样,李道宗也并未与尉迟恭计较。

    当时李世民是真的怒了,很杀气的警告尉迟敬德,“我以前一直认为刘邦对功臣做得太绝,自己当上皇帝后,希望君臣能够和睦相处。但是看到你如此无法无天,才知道当年刘邦杀韩信,实在是迫不得已。这次我可以原谅你,你以后一定要自我约束,不要日后追悔不及”。

    依李世民待臣下宽厚,可谓古今罕见,能说出这番话看得出他当时却是已经萌生杀意了。

    老黑子也不是傻子,相反是个很聪明的人,后来为了挽回领导对自己的印象,也为了避免自己蛮性发作,尉迟恭特地找了一个人跟在自己身边,那个人不是随身保镖,更不是情人小蜜,而是一个耿直的军中汉子,作用也只有一个,就是在自己发怒的时候,告诉他:淡定。

    李道宗和李治殷殷详说起这些年大唐天下的变化,听的李治连连感慨,一时竟忘记追出来所谓何故。

    及至想起来时,李治赶紧向李道宗说明了来意,李道宗闻言唏嘘道:“赫赫大唐,却要女子和亲,道宗愧对祖先了。”

    李治此时虽只十岁,但前世今生加起来也有二十多岁了,闻言知道这位族叔不满自家老头子要自己闺女和亲,但又不好在自己面前明说,只好说自己愧对祖先。

    “敢问王叔,可是亲自送至吐蕃?”

    李治知道李道宗作为李雁儿生父,这样的重任于情于理都是由她护送,这就如同后世婚礼上,父亲要将女儿的手交给女婿一样。

    李道宗看着只十岁却已是英气〖勃〗发的李治,沉默不语良久,才慨然一叹:“早听说稚奴和我家雁儿要好,可惜天不从人愿,雁儿没这个福气,老夫这一路正是要将雁儿送到吐蕃边界柏海处,至此而返。”

    “我大唐为大国,为何要和亲?稚奴一直想不清楚,还望王叔赐教。”

    李治很不满父皇的决定那大明朝都有天子守国门,君臣死社稷,永不和亲,为何煌煌大唐却要靠女人换和平呢。

    “稚奴当知,自隋末以来,中原群雄并起,这江山早被打的四分五裂,元气大伤目下大唐气象正兴,崛起鼎盛有望。然而若与吐蕃翻脸,那话外之人蛮狠不知礼,为了面子,必然东侵目前我大唐已经和吐蕃打了一场松城大战,虽斩首千余略占上风,但吐蕃实力可见一般。

    若为一女子掀起两国大战,不思振兴,错过此大好良机发展国力,实在是不明不智。

    你父皇还有满朝文武又何尝不知和亲之耻,但为何还如此做呢。为了天下百姓,大唐又何惜一女子。”

    李治惊讶的看着李道宗,心中更加佩服李道宗的心胸扪心自问,若是有一天谁敢用自己的女人和亲李治一定翻脸。

    思付良久,李治才轻声试探道:“方才稚奴一路追来见长安百姓对雁儿姐,人人赞颂。王叔是否也与有荣焉呢?”

    “稚奴,不用绕着弯子打听我的心意,哪怕王叔心中再不愿,也不会由你带走雁儿的,那样不仅害了雁儿,害了你,也害了大唐。”李道宗意味深长分严肃道。

    “如此奇女子,却便宜了松赞干布那王八蛋。”李治粗重的叹息了一声,只不过声音太过清脆稚嫩,有点不伦不类,一旁的李道宗看了有点好笑。

    “况且雁儿是自己愿意嫁于吐蕃的。”李道宗沉默良久终于道出这么一句,听的李治一脸不可思议。

    “雁儿也是皇族子弟,大义高才,自请嫁吐蕃,欲为我大唐崛起争取良机,是有再生之德的,避免了无数家庭破灭,稚奴你乃大唐皇子,孰轻孰重,这中间难道你分不清吗,大唐现在不能和吐蕃大战,这就是群臣商量后顶的国策。“说道最后,李道宗声音渐渐厉色起来,看来他对李治这样追出长安的“有情有义”的行为很不以为然,即使对象是他的女儿。

    “说到底,还是天不估我汉人啊,若是当初能早早征服那高原诸部族……””李治至此也说不下去了,历史哪有那么多可能,非不为也,实不能也。

    他知道自己还是太稚嫩了,和这些沙场征战平来的良臣老将们“代沟”太大。

    心头一阵发热,李治不禁脱口而出:“叔父可否让稚奴见见雁儿姐做最后一别?”不知不觉间,李治对李道宗的称呼又是一变。

    不过李道宗却不吃这一道,默然良久:“你想问些什么?”

    “烦请叔父允准,稚奴只是想亲口告知雁儿姐,稚奴来送他了。”

    李道宗看看李治,默默点头,竟是再也没有问什么。

    李治看着李道宗的背影,心中却闪过与雁儿姐两不期而遇的情景。

    雁儿姐从小就是长安有名的才女,贤淑之名在大唐众皇族女子中可为独树一帜,大唐那些宗室女个个都不是闲的住的主,很难找到一个示三从四德为人生准则的宗室女,不知这是大唐皇族的幸还是不幸。

    但真正令李治始终没有料到却是雁儿姐,作为重臣江夏王的女儿竟会自请远嫁吐蕃,为大唐的崛起赢取时间,和雁儿姐相比,那些其它整日只会为妆容烦心的女子,顿时黯淡无光,大义面前,李治心中竟涌起一种钦佩。

    在李治心目中,吐蕃那就是个蛮荒之地,哪怕做王后,那也是不及大唐万一的,吐蕃男子说好听豪气干云,难听点粗鲁无状嫁给那样的男人,哪有半点情趣,无论史书如何赞扬这次还和亲,李治都觉得是一种无奈和悲凉。

    及至听了李道宗的话,李治才有点默然是自己幼稚了,只是一个得不到自己喜欢东西的孩子想法。

    现下想来,雁儿姐竟是自己走上西去的祭坛,这样的女子让李治有点相形见绌,那颗焦躁不安的心也不由淡了下来!

    一个隐藏在古老宫墙里的女子,竟然是这样一个明大义知兴衰的坚韧女子,对于李治这样一个来自后世的小青年来说,对于李治这样一个见惯了小资生活以自我为中心的后世女孩子来说,这中震撼和感慨是外人难以理解的。

    如此说来,似乎一直是自己在自作多情,人家李雁儿何时喜欢过你,只把你当成一个小弟弟,她是十六岁长成的少女,而你只是十岁的懵懂小正太,怎么可能对自己产生感情”想到这儿,李治突然意兴聊赖想回去了。

    自己从江南回来,可雁儿姐却从来没提自己,无声无息,独自西去”这是一个兴邦才女的作为,而自己只是一个自私男人的自怨自艾,以为全天下人都喜欢自己”倒是矫情了。

    另一面,李道宗到嫁娶的大车旁轻轻敲了敲车窗,低声道:“雁儿,为父有事相告。”

    “父亲,是为稚奴来的吧。”车中传来柔和清脆直透人心的声音。

    “你知道了?”李道宗微微皱了皱眉。

    车中先是一阵沉默,随即车帘被掀开,一个十六岁的妙龄少女掀起车帘。

    月色下”少女唇上胭脂搽得红扑朴地,明艳端丽”嫣然腼腆,冲着李道宗笑魇如huā”明艳不可方物,她将一份薛涛纸递给父亲李道宗,道:“给稚奴吧,他是一个好弟弟,聪慧绝伦,生而能言,将来必能闯出一番惊天伟业,如今却还太意气用事。”

    “这个………李道宗疑惑看了手上淡粉色的薛涛纸,惊疑不定。

    李雁儿眨了眨明亮水汪汪的大眼睛,悄然一叹:“只是给稚奴一个虚无缥缈的期望,望他日长成世间伟男子能打败吐蕃,接我回大唐而已。”

    李道宗深深的看了女儿一眼,淡声道:“是心里话,对吗?”

    李雁儿猛地转头回车厢内,顷刻李道宗听到里面传来一阵咽咽的哭泣,李道宗隐隐约约听见女儿道:“父亲,这只是残存在女儿心底的梦而已,今生不知还能不能再见到父亲,见到母亲,再回长安,还能再见一见淑然妹子和……稚奴。”

    李道宗怏怏一叹:“苦了女儿你了。”说完调头就走。

    李道宗去了半响,有人给李治一行人送来新鲜烧烤的金黄色胡羊,李治胡乱啃了两三口,便又静静思索自己的心思,倒是旁边的归海一刀一众王府侍卫啃得津津有味,啧啧作响。

    李治一阵心烦,淡然道:“小声点。”

    归海一刀等人一怔,不过看李治稚嫩的脸蛋满脸淡然,都低低头算是答应了,用手撕,一干大老爷们吃的一点声音也没有。

    “咚咚咚!”

    一阵脚步传来,李治心一跳,转头就已看见李道宗大步迈来。

    “雁儿姐怎么说?”

    “自己看吧,天亮了就回去,没出息。”李道宗冷冷的说道,态度和先前大有不同。

    李治惊愕的接过李道宗手丰的薛涛盏:“这?这去……,……

    李道宗已经远去了,什么也没有说,李治只能自己看。

    李治沉沉气,平静的打开薛涛盏。

    “千秋岭,雪孤松,养儿莫货帝王家,天家朱门何足羡,告别道尘机关客,相忘江湖,鱼乐不相斗:千秋岭,雪孤松,养女莫入汉皇阁,十年逢迎,深宫冷院锁清秋,一朝出的西关去,芒鞋蓑笠,嬉笑归去忙撤米食,鱼儿随,来生换的清白身,白发渔樵,一尺竹杆,钓的秋月影西斜……”古有文姬归汉,雁儿姐希望有一天,稚奴也能让文成归唐一李雁儿。”

    李治颤抖的大口呼吸,轻轻的将薛涛盏折起,李治突然冲着远处的嫁车高喊:“雁儿姐,稚奴决不让前人专美于前,总有一天,总有那么一天,会有,文成归唐,的,总有一天我会兵临逻些,覆灭吐蕃,提着松赞干布的脑袋一起陪着雁儿姐归唐。”

    “走,回长安。”

    “殿下,不追了?”归海一刀好奇道。

    “不追了,来日我亲率大军去迎,决不让曹操专美于前。”李治稚嫩的脸蛋释然笑道。

    李治等人连夜返回长安了,不知何时,月夜下,身着大红色嫁衣的李雁儿站在轻车上,远远的望着长安的方向,高唱:“千秋岭,雪孤松,养儿莫货帝王家,天家朱门何足羡,告别道尘机关客,相忘江湖,鱼乐不相斗:千秋岭,雪孤松,养女莫入汉皇阁,十年逢迎,深宫冷院锁清秋,一朝出的西关去,芒鞋蓑笠,嬉笑归去忙撤米伞,鱼儿随,来生换的清白身,白发渔樵,一尺竹杆,钓的秋月影西斜……“……”

    其时明月在天,清风吹叶,树林中夜枭声吱呀嘶鸣,唱完后,李雁儿再也忍耐不住,泪珠夺眶而出,从此之后,她只叫文成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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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妖:第二更,送上,总算赶上了。小妖这个月将上首页热点封推,大家支持小妖一下吧。此时的李治尚只有十岁,还很稚嫩,有此想法,望哪能够理解,至于关于文成公主是非处女,嗯,后文有待分解,唉,小妖早设定好了,除了竺寒萱有特殊作用外,其它的都是处,大家不要纠结啊。写历史最伤脑筋,什么事历史,过去的拿到今天就是历史,哪怕一天,过去的也能众说纷纭。唉,颇有点众口难调之感。但还是希望读者们多多提意见,将这本书写成一部没有遗憾的爽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