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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好的读研生活很简单,每天学校和寝室两点一线,日子属于那种“平稳中偶有节奏”。
曾好的导师是个胖乎乎的中年女人,态度和蔼,说话客气,性格并不难相处,只是喜欢吩咐学生做琐碎的事情,譬如接收她的快递,帮她跑腿买点心,拿消费券去商场兑换礼物,时间长了,其他两个学生在私下笑着抱怨“胖女人事情特别多”,只有曾好完全没有怨言。
反正除此之外,她也没有其他的事情要忙,回到寝室也是看书,浏览网页,做一些简单的手工活,到了晚上十点准时睡觉。
和她一个寝室的郑妙子是社交达人,除了学习之外积极参与各种酒吧派对,舞会,歌友会,常常喝得醉醺醺地回来,看见曾好已经洗漱完毕,上床睡觉,笑着说:“你可真是一个乖女孩啊。”
曾好将耳塞放进耳朵里,对她笑了笑,没接话。
过了很久,沉浸在音乐里的她被郑妙子的大嗓门拉回现实中。
郑妙子笑着贴过来,带着一身醉醺醺的味道:“你想不想打工啦!我有好地方介绍你哦!”
曾好摘下耳塞:“什么地方?”
“西区的一家咖啡店,是我朋友的舅舅投资的,很有格调,外国客人多,他们需要一个英语说得很溜的女生,身高一米六二以上,体型偏瘦,五官端正,做事认真细致,我觉得你每条都符合。”郑妙子说,“工作时间很有弹性,每周一三五日晚上五点到九点。”
“那你能陪我先去看看吗?”
郑妙子点头:“没问题。”
曾好真诚地说了声谢谢,她的确需要一份工作赚点钱,这个学期的课程不多,学习任务不重,兼职打工完全可以胜任。
周六,郑妙子带着曾好去西区的咖啡店观摩,咖啡店英文名是:A lotus,翻译成中文是“一株莲”。
正巧,郑妙子朋友的舅舅在店里,他笑着接待她们,亲自给曾好做面试。
曾好参加过无数次面试,经验比较丰富,和他对答如流,两人谈了四十多分钟就敲定了临时协议。
过程中,他随意地问了句:“你有男朋友吗?”
曾好放下笔,摇了摇头。
签好了字,回去的路上,郑妙子接到朋友的电话,对方说一群人正在一家美式餐厅聚会,问她来不来,她笑着答应,挂下电话后就和曾好告别,招了一辆车就直奔目的地。
曾好一个人在N市西区的街头晃悠。自从来N市读书后,她还没有出来好好看一看这座城市。
眼前一百米处就是西区的繁华商业街,她走过去,在路口买了一包糖炒栗子,一边吃,一边沿着商业街慢慢地逛。
其实每个城市的商业街大同小异,没多大新奇,走了一圈,曾好就没兴趣了,正要原路返回,猛不丁看见斜对面有一家风雅的画廊,画廊门口堆着雕塑,摆着画框,窗口还罗列着临摹各个西方大师的素描。
她止步,目光安静落在画廊门口,过了片刻才收回,将吃剩的栗子壳丢进身侧的垃圾桶,轻轻拍了拍手,往回走。
*
在一株莲的工作很顺利,一周的一三五日晚上工作四小时,她负责站收银台,四点四十五分准时到店里,和上一个时间段的服务生做交接工作,包括现金交接,单据交接和挂单交接,做好交接后在交接本上签字,简单清洁收银台内部,外围的卫生,然后开始正式接待客人,帮客人点单。
晚上的客人不多,其中外国人比中国人多,对于这个情况,老板很自豪地说因为他家的咖啡最地道,咖啡豆从巴西,厄瓜多尔空运过来,新鲜烘焙,绝对原汁原味。
只是曾好不喜欢这里的咖啡,太黑太苦太醇厚,喝一口有种错觉,像是在喝中药,她宁愿安静地嗅着满室浓郁的咖啡香,听着Bossa Nova的音乐,愉悦又放松。
偶尔有外国人对她搭讪,她微笑地听他们说完冷笑话,客气地说抱歉,我不喜欢看电影。
好几次被老板撞见,他很成熟地开导曾好:“干嘛不和他们去约会?看一场电影嘛,又不是要马上恋爱,就当娱乐一下嘛。曾好,你这个年纪就应该好好享受青春。”
“我怕尴尬,和他们没有共同语言,他们的地方话我也听不懂。”曾好说。
老板看出她在交友方面很传统,微微一笑,不再多言了。
大多时候,曾好就站在收银台后,闲闲地看着室内的客人,他们有些是哥们,有些是同事,有些是客户,有些是情侣。
这里有专门的情侣座位,一个半月形的沙发,男女坐在一起,女孩就依偎在男孩怀里,低头看一本文艺气息很浓的手册,男孩时不时伸手拨拨她的发尾,低头亲她的侧脸,偶尔她抬头,刚好迎上他落下的吻,两人会吻得缱绻。
在这个浪漫的地方,有好听动人的音乐和芬芳迷人的咖啡,还能目睹甜蜜的爱情,对一般人来说不失为一件美事。
她看了一会后垂眸,低头阅读手里的外文报,打发漫长的时间。
回去的时候,老板不经意地说了句:“如果不喜欢外国人也行,下次有华人搭讪你,你可以考虑考虑。”
曾好敷衍地点了点头,心想,她已经年纪很大了?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难道没有男朋友在很多人眼里是件可怜的事情?怎么周围所有人,包括导师在内,都会说一句,看到合适的不要轻易错过?
隔周三晚上七点,曾好正无聊地看外文报,耳畔听到脚步声,她本能抬头欲问好,还未说话,神情一怔,站在面前的三个人,左右两个是外国人,中间的男人是越锡廷。
越锡廷看到曾好的瞬间也是一愣,随即很自然地点单,没有多说什么。
点完单,他们走到靠窗的位置,落座后开始聊天,和一般的朋友没有两样。
曾好意外越锡廷会出现在N市,还走进了她的咖啡馆,这算不算是冤家路窄?
他们坐了一个多小时,然后起身走了,圆桌上的烟灰缸里躺着三根烟蒂。
满室的咖啡香里夹杂着一股淡淡的烟味,有点突兀。
更突兀的是,到了九点,她出门的时候,看见越锡廷坐在车里,手轻轻地按在方向盘上,唇角带着似有似无的笑。
见她出来,他下了车,隔着车身,和她说话:“没想到在这里碰见你。”
“真是不巧。”曾好说。
越锡廷无所谓她的态度,继续问:“你在这里读书还顺利吗?”
曾好拉了拉肩膀上的包带:“我们不适合叙旧。”说完径直往前走。
“好好。”他提声,“很抱歉。”
她脚步未停,却清晰地听见了他的道歉。
“当年的事情,我一直没有正式和你说过对不起。”
她没有回头,快步走向公车站。
当年,她才十六岁,他玩弄了她,这么多年后,他迟来的道歉让她没有任何感觉。
也许是过去太久了,那些爱情和失恋对她来说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
那会她还在读高中,整日笑得没心没肺,那会她还有曾明熙和美好的未来,她拥有一切,也自以为永远不会失去。
那些春夏秋冬,遥远得像是上辈子的事情,如果不刻意去回忆,她会误以为那就是一场梦。
他站在原地,看她逐渐远去的背景,目光沉峻,他没料到自己会如此轻易说抱歉,但看到她现在清瘦,冷淡的模样,他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的确欠她很多。
年轻的时候,他和很多男人一样,认定有个女孩会无条件地喜欢他一辈子,她会永远笑得灿烂,可爱,默默地跟在他身后,不求回报。
现在他明白,这是不现实的,他记忆里的小女孩也会老,鲜活的生命会褪色,而她对他的感情,也会因为他的不珍惜,而一点点地被抹去。
没有一种感情是无条件的。
如同他对辛恣意的爱意,也随着她永远模棱两可的态度而变得不如初期那般炽热。
深秋的夜色,寒气笼罩在他的眉眼,他身姿挺拔如松,眼眸的光一点点冷下去。
当夜,他开夜车回H市的途中接到电话,得到好兄弟景至琛出车祸的消息,隔日他去医院探望,一帮兄弟围在景至琛的病床前揶揄他该悠着点,以后伤哪里也不能伤腰,腰是男人的命根子,嘿嘿……景至琛躺在病床上一言不发,神情颇苦。
狐朋狗党散去后,越锡廷站在床边,挑了水果篮里的一只苹果,擦了擦后脆脆地啃了一口,耳畔听到景至琛的叹气声。
“怎么?”他挑了挑眉。
“我突然想通了点事情。”景至琛说。
越锡廷大致了解了他出车祸的原因,他有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小女友,却还觊觎小女友的姐姐,试图染指两美,结果被小女友发现,她在大街上和他闹起来,闹得狗血,闹得激烈,结果被一辆飞驰而来的电瓶车撞得人仰马翻。
越锡廷静静地听他说话,末了将干净的果核丢进塑料框,略作思考。
“人只有经过这一出才能明白过来,谁才是真正对你好的。”景至琛伸手按了按太阳穴,灯光下,清隽的眉眼间不复平素的自信跋扈,笑意有些自嘲,“你知道吗?她姐姐追了我四年,我一直犹豫不定,总觉得差了点什么,直到她嫁人了,我真的怕了。”
……
“不是后悔,而是害怕,我怕某一天会搞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终于发现最蠢人的是自己。”景至琛收敛了笑意,冷峻的眼眸和窗外的寒秋一样深而绝望。
*
曾好一三五日在“一株莲”工作,一三五日都碰见越锡廷。他好像很悠闲似的,点一杯咖啡,对着笔记本敲字,从七点坐到九点,待她下了班,他懒懒地起身,和她一起走出咖啡馆,慢慢开车跟在她身后,直到公车站。
她很意外他会在N市待这么长时间,但没有开口问一句,他来咖啡馆消费,他开车跟着她,她都全程无视,当他不存在。
越锡廷也我行我素,继续自己想做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景至琛是《难得爱浓》的男配,穆飒追求他整整四年,至于他怎么会和越锡廷成为好兄弟,我想大家都很清楚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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