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你是,我就是

未爱之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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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过两天光希就出院了,他前前后后差不多在医院住了一个月。睍莼璩伤盛明锦打来电话说光希的护照下来了,过几天就会来接他。光希把录好的那一盘磁带交给徐美云,他和夏天约好中考完之前不再见面,等他考完试来找他的时候,就让徐美云把这盘磁带给他。

    光希走的那天,正好是高考的第一天。街上随处可见“沉着冷静,细致大胆”的红色条幅,市区到处打上静止鸣笛的警示牌,就连交警也出动封锁了各大考点附近的路段。光希坐在车上,窗外的风景一闪而过。他住了十八年的大院,他读过的小学和初中,他经常去打球的篮球场,他和夏天去过的溜冰城,他们一起唱过歌的KTV,他熟悉的城市街景。他想要多看一眼,再多记住一点有他的地方,可是车子开得太快,终于什么都被甩在了身后。

    徐美云从送他出门起眼泪就没干过,擦了掉,掉了再擦,一路上抓着光希的手就没松过。

    “儿子,记得要听姑姑的话,好好照顾自己。”

    “嗯。”

    “要是想家了就回来,妈一直在家等着你。”

    “嗯。”

    “要给妈妈打电话,知不知道。”

    “嗯。”

    “臭小子,你别老是嗯嗯嗯的,多跟妈说几句话啊。以后想见你一面都难了。”徐美云说着又哽咽了。

    “妈,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我也会听姑姑的话。你就不要担心我了。你自己也要好好照顾好你和...爸的身体,不要舍不得吃,舍不得穿。”

    “妈都知道,妈都知道,妈不用你操心。儿子,心情好一点了就早点回来吧,妈始终都是站在你这边的。”

    坐在前排的盛明辉听着后座母子俩的对话,心里也不是滋味。光希住院后他们父子俩的关系就变得有点尴尬,一开始是他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光希,后来才发现光希竟然变得畏惧他,甚至刻意避开和他单独相处的机会。那种感觉很挫败,可又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怨得了谁呢。

    下午一点的飞机,他们提前一个半小时到了机场。盛明锦先去办了登机手续,托运了行李之后也差不多时间要进去了。

    “光希,我们差不多要进去了。跟你爸妈道个别吧。”

    虽然这一路上都是浓浓的离愁别绪,可是越到这当口儿,徐美云的情绪就越有点收不住了。

    “光希,儿子,一定要好好听话,早点回来,妈妈在家等你。”光希还坐着轮椅,徐美云死死抓着轮椅的扶手不肯松开。

    “你别这样,等下误了点他们就上不了飞机了。”盛明辉只好把徐美云拉开。

    “爸。”

    盛明辉突然一怔,光希自从出事以来,这还是第一次开口叫他。

    “爸,我知道我不是个好儿子,我给您丢脸了,我不奢望您会原谅我。我这就走了,以后也不会再在您面前惹您生气了。请你照顾好自己的身体,也照顾好我妈好吗。”

    “都是你,都是你,就这么一个儿子你也不待见他。你现在满意了,以后都不用再看见他了。”徐美云突然把一腔怨气都转移到了盛明辉身上。盛明辉扶着她的肩任她捶打也不吭声。

    “大哥,嫂子,我们真的该走了。你们也要好好保重身体,我会给你们带打电话的。再见!”

    大堂的广播开始播报登机时间,盛明锦推着光希进了安检。徐美云看着儿子离开的背影终于哭倒在了盛明辉怀里。

    ......

    “盛,下班后要不要一起去酒吧喝一杯?八点有英超联赛的直播耶。”同事汤姆是个铁杆的英超迷,每次赶上有英超联赛就要拉着他一起去酒吧看球赛。

    明天就是圣诞节,他打算晚点就坐飞机回悉尼。正想说今晚去不了时,阿曼达从外边进来了。听到汤姆说话,她忍不住打岔。

    “盛才不会和你一起去呢。”

    “你怎么知道,盛又没说不去。”汤姆不平道。

    “人家有honey来接,当然是去约会要紧了。”阿曼达走到窗边指了指楼下,一个穿粉色POLO衫的男子正倚着车头在楼下吸烟。见到楼上窗口探出的两三颗头颅,他仰起一张帅气的脸夸张的跟他们打招呼。

    “Honey!”

    “这家伙真是......”他无奈的皱眉。

    “噢上帝,我的心脏要受不了了,他的笑脸简直太迷人了。”阿曼达夸张的做出被丘比特射中的动作,被汤姆嗤之以鼻。

    “汤姆抱歉了,今晚不能陪你去看球赛了,下次有时间再一起去吧。这里就交给你们,我先走了。”他脱下白大褂挂好,收拾好桌子就拎着挎包下了楼。

    “Honey,我来接你下班了。”叶司见他出来,赶紧熄灭了手里的香烟张开双臂迎上去。

    “STOP!”他一手撑住叶司的肩膀,离他站得远远的。

    “没记错的话,到今天为止,我们已经分手两年六个月零三天了。你还要冒充我honey到什么时候?”

    “记得这么清楚,看来你心里还是忘不了我的嘛。”叶司依旧嬉皮笑脸的。

    “这车怎么回事?”他眼光瞟了瞟身后那辆崭新的SUV。上次见他还是三个月前,穷到连房租都付不起,赖在他那里住了一个礼拜。

    “很帅吧,我买的。上车吧,我送你回农场。”反正他每年都要回悉尼陪他姑姑过圣诞,叶司特意赶在这个时候过来为他效劳的。

    “你哪来的钱?你该不会又......”

    “哎呀,你真的好啰嗦,这是人家给我的分手费不行啊。哪像你那么小气,跟你交往那么久什么好处也没捞到。我现在可是倒贴上门服务耶,你给点面子好不好。上车啦。”叶司知道他又要说什么,赶紧打断了他的话,推着人就往车里走。

    “你不用回公寓了吧,那我直接出城咯。”

    “不回了。”他一边说话一边像审视犯人似的盯着他。

    “你再这么看下去,我都要以为你又要重新爱上我了。”

    “身上有没有伤?”脸上没有伤痕,难不成都在看不见的地方?

    “你真扫兴,配合我一下不行啊。”

    “叶司!”

    “好了,盛光希,我们都已经分手了,你就不要再装作很关心我的样子了。”叶司终于被他问烦了,原本只是想高高兴兴的来向他展示自己的新战利品,却总是被他戳中痛处。

    车厢里顿时安静下来,气氛有点尴尬。

    “对不起。”隔了半晌,叶司还是先道了歉。他早该知道来找盛光希就会有这种结果,可就像是一种改不掉的坏习惯似的,每次结束一段感情他总是会来找他。被他念也好,被他骂也好,他总是能很快的从他这里恢复过来,然后开始下一段快餐式的恋爱。

    光希只暗叹了一口气,没再说话。

    认识叶司,已经是七年前的事情了。来澳洲的第一年,他在盛明锦的农场里养了半年的伤之后又去上了半年的语言学校,之后重读了一年高三才考上墨尔本的一所大学。因为小腿曾经骨折过,那之后他就彻底放弃了体育,选读了园艺专业。

    虽然盛明锦表示费用方面不用他操心,但光希最后还是和她约定,学费就先由她来出,生活费就靠他自己赚取。这的确是能锻炼一个人自身独立性的很好的方式,盛明锦也就没再坚持。于是大学四年,他都是靠着奖学金和打工的薪水过来的。

    认识叶司那年,他二十三岁,还是个大三的学生。有一段时间他特别缺钱,所以去酒吧做了一段时间的调酒师。他闲来无事跟一个前辈学的,技术称不上太好,但也还过得去。认识叶司,是因为他是那家酒吧的常客。几乎每个晚上都会来,在吧台点一杯鸡尾酒,然后等着鱼儿主动上钩。

    叶司是那种少见的长得漂亮却不娘气的男孩儿。加上西方人对神秘东方的向往,他的黑头发黄皮肤成了酒吧里最显眼招摇的标志,见过他的人几乎都会对他那张漂亮的脸孔留下很深刻的印象。

    他每次来都会点一杯他调的玛格丽特,除此之外他们没有过任何交谈。然后一杯酒没喝完,就已经有人帮他付完账,之后他们双双离去。光希曾经无聊的观察过,他大概一个星期会来酒吧四次,每次绝对坐不到半个小时就会钓到大鱼然后离开。久了之后光希也发现,每次带走他的对象都不一样。光希不知道他是不是和自己一样,因为带走他的除了女人,也有男人。

    他们第一次真正对话,是在他去那做调酒师的第二个月。那天是万圣节,原本光希和老板说好了他只做到十二点,因为第二天还有课,但是那天酒吧的生意真的是特别好。老板说尽了好话,并且愿意多付薪水他才勉为其难的留下来。结果等到打烊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了。

    因为经常晚上要打工,回去晚了会影响室友的休息,光希从大三下学期开始就在校外租了一间小公寓,从宿舍搬了出来 。侍应生的人手不够,他只得帮忙出去后巷扔垃圾,却发现晕死在垃圾箱后边的叶司。估计是被人揍了一顿给扔在这里的,身上脏兮兮的,头发上还黏着血。

    光希本来不想惹麻烦,这种事情交给警察处理就行了。他正要打电话报警的时候,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的人竟然醒了。光希赶紧合上电话把人扶起来。

    “你被抢劫了吗,要不要帮你报警,还是先送你去医院?”

    “都不用,谢谢。”他挣开光希的手,摇摇晃晃的往前走,没走几步又跌倒了。

    “这样吧,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你等我进去换完衣服。”光希匆匆跑进去换完衣服一出来,后巷已经不见他的影子了。

    算了,人家不愿意领他的情。他耸耸肩走去公车站,结果却在马路边再一次发现晕过去的叶司。眼看着夜巴来了,他只好架起地上的人先上了回公寓的车。

    光希后来才知道,叶司是被人故意报复。谁叫他平日里行事太高调,人家因他失了恋,自然要揍他。不过那时候他们已经很熟了,光希这才知道他竟然才十九岁,可是看起来却比他这个二十三岁的人还要老成。只是他也不明白,叶司这个年纪,放在国内那还是父母手中的宝,他怎么会出来做这种事。

    光希又不傻,更何况叶司似乎也并不掩饰他是靠什么赚钱。虽然他并不歧视任何职业,在他看来,任何靠自己努力得来的收获都是该值得被尊重的。只是叶司还太小,不该这么浪费他的青春。

    光希只在酒吧做了三个月就辞职了,毕竟每天都要上到很晚才能回家确实会影响到他第二天上课。叶司偶尔会去他的公寓坐坐,但多是挑阴雨天气来。他说他不喜欢阴雨天,更加讨厌阴雨天的时候一个人待着。叶司说这话的时候表情很落寞,总让他有一瞬间的错觉,好像看见了多年前的夏天。不知不觉,他们分开已经快六年了。

    第一次听到叶司故事,已经是在他们认识快要一年之后了。很俗套的家庭惨剧,五年前他跟随父母移民澳洲,可是不到一年,父亲的生意就出了问题。之后因为无力偿还银行贷款他们家的房子被收走了,父亲也因诈骗罪被批入狱。母亲在那之后跟别的男人跑了,他一下子成了无依无靠的孤儿。那年,他才刚刚十五岁。

    “不同情一下我吗?一般人听到这种人间惨剧都会深表同情吧。”那时候他已经不那么彷徨了,也能嘻笑着说出那一段如坠地狱般的日子。

    “你说我要是真的编一个这样的故事出来,那些金主们会不会更怜惜我。说不定我早就发财了。”

    “那你为什么不说?”光希反问他。

    “不知道,可能连自己都觉得太恶俗了吧。”叶司耸耸肩,却把脸转向了窗外。

    光希后来问他,那为什么又要告诉自己这些。毕竟在这之前,他们都很少聊到彼此的事。两个人都像是怀揣秘密的蜗牛,背着沉重的外壳踽踽独行。

    “当然是为了想要引起你的同情和注意啊。”那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了,叶司狡黠的笑倒在了光希怀里。

    自那之后,叶司去找他的次数越来越多。光希知道他没什么朋友,高中都没念完就辍学了,之后完全过上了这种出卖青春的奢靡生活。那些下了床就不认识彼此的人,不过都是他的赖以生存的工具

    很奇怪,明明以前并不是那种超会念书的学霸,可是大四的下学期,光希却通过了研究生的考试。叶司最后一次来找他是在一个月前,因为忙着准备考试,光希也没过多在意他最近为什么没有来找他。直到放暑假的前一个星期,光希才在自己的公寓楼下捡到了浑身是伤的叶司。

    “这回又是惹上什么麻烦了?”他皱着眉给他处理脸上的伤口。

    “没事,遇到个BT。我都说不要了,他偏要玩什么S/M。我要走,他就叫人揍了我一顿。”他其实一向不跟钱过不去的,但只有这个,给再多的钱他也不愿意。

    “现在的女客人都这么重口味了?”

    “是男的!”叶司擦了擦破裂的唇角,无所谓的答道。

    光希举着棉花棒的手顿了顿,然后继续给他的伤口消毒。

    “你以后还是别做了,仔细找找总会有适合的工作的,总好过这样老是受伤。”

    “像我这种人,一没学历二没技能,连做苦力人家都嫌我不够力气。不做这个你养我啊?”叶司突然挑起嘴角挑衅般的看着他。

    光希那时候已经找到了一分助教的工作,再加上偶尔也能接到一两个公司的外包case,他已经不用再像以前那样一天打好几份工了。

    “我可养不起你这种大少爷。”

    叶司身上穿的大都是名牌,随便一件风衣都能抵他好几个月的生活费了。虽然大部分都是金主给他买的,但他的确过得比光希滋润。只是外表再光鲜,内里始终都透不进阳光,遇到盛光希,算是一个意外。

    盛光希这个人,有时候外表看起来挺冷淡的,但其实还算得上是个好人。以前不管他是喝到醉死在路边,还是被人揍晕扔在旮旯角,从来没人管过他。这么多年了,盛光希是第一个将他捡回了家的人,还给他包扎伤口。不过这人无情起来的时候还真是不讲情面,等他一醒就把他赶出了公寓。

    “我其实很好养的,我不挑食,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叶司又凑近了些,眼睛亮亮的看着他,像条努力讨好主人的哈巴狗。

    “你再不挑食我也养不起你。”光希拧好消毒酒精的盖子,把用过的棉花棒扔进垃圾桶里。为了省钱,他学会了自己做饭。叶司尝过几次他的手艺之后,就经常跑过来蹭。

    “你知道我为什么当初要做这个吗?”

    “为什么?”

    “我们家的房子被收走后,我就被社区的福利院带走了。有一天我偷跑了出来想去找我爸,可是后来我迷路了。我不敢找警察,怕他们又把我送回去。”

    光希找不到OK绷,只好暂时拿了卷纱布代替。他抓过叶司的手,将他手背上被蹭破皮的地方都缠起来。

    “后来我就流落到了街头。我记得我已经两天没吃过东西了,真的好饿。就在我快饿晕的时候,有个穿得很体面的中年男人走过来问我是不是很饿。我当然点头,他说他可以给我吃的,问我愿不愿意跟他走。”

    光希听到这里已经基本猜到了后面的故事情节发展。

    “我从来不知道男人的屁/眼除了拉屎原来还可以干那档子事。”叶司突然笑起来,可是光希从他脸上看到了嫌恶。

    “我跟了他三个月。他其实对我还算好,我要什么他就给我买什么,除了喜欢在床上虐待我之外。他总是喜欢用绳子捆住我的手脚,然后用皮鞭狠狠抽打我。他说听着我的哭喊声,会让他很兴奋。啊,疼,你小心一点。”叶司抽回手,光希一不小心用力过了头,他蹭破皮的地方又出血了。

    “对不起。”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怜,所以心疼我了?”这点疼算什么,比这更疼的他都挺过来了。叶司突然起身跨坐到光希腿上,脸凑到他跟前。光希猝不及防被他贴得这么近,想逃开已经来不及了。他别扭的别开脸,不敢看叶司的眼睛。

    “为什么不敢看我?盛光希,你是吧?”

    “是什么?”

    “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他贴得那么近,吞吐间温热的气息直扑他的脖颈。

    “是又怎么样,难道你也是吗?”光希突然生起气来,他转过脸狠盯着叶司。他讨厌别人总是逼他承认自己是这件事。

    “你是,我就是。”还带着腥甜血腥气的嘴巴突然贴了上来,把他压倒在了沙发上。

    他们真正开始交往,实在光希大四那年的暑假。因为光希不喜欢,叶司真的没有再出去接过客。他换了电话,和以前的那些人都断了联系,又在光希的介绍下去他以前工作过的咖啡馆找了个服务生的工作。虽然薪水远远不能和他出去接客的时候比,但叶司觉得这是这么多年以来,他第一次觉得自己在真正的生活着。

    恋爱的日子,总是有很多新奇而又大胆的想法蹦进他们的脑子里。两个人干过最疯狂的一件事就是把他们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去租了一辆车,然后花了一整个暑假的时间环岛自驾游。年轻的身体总是有用不完的精力,他们在初升的太阳下教缠身体,在落日的余晖中疯狂掠夺。长长的沿海公路看不到尽头,到处都是他们激情过的痕迹。

    他是真的爱过叶司的,光希到现在也不会否认这个事实。对当时已经二十四岁的光希来说,不管是初遇时五岁的孩童夏天也好,还是他离开时十三岁的少年夏天也好,都被时光和距离模糊了容颜,变成了他青春年少回忆里一抹逐渐灰暗下去的色彩。

    离开的时间越长,光希就越没有勇气回去。他很满意自己现在的生活状态,周围的环境也不会让他感觉到压抑,还有一个勉强算得上及格的恋人。

    纵然彼此身上都会有些小毛病,但因为相爱,这些小瑕疵也都被爱包容了。交往一年后,他们终于决定同居。光希现在的公寓两个人住太小,而且叶司一直都有工作也有了一些结余,于是他们去离学校远一点的地方租了一间大一点的房子,然后搬了进去。

    帮他收拾行李的时候,叶司从光希的箱子里发现一块很漂亮的琥珀。不过还是原始形态,要是做成手链或者是项链一定很好看。结果等光希下课回来,叶司跟他说起这个的时候,光希很反常的板起了脸——

    “你以后不要动这块琥珀。”

    叶司当时还满不在乎,心想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块破琥珀么。但那之后叶司就再也没有见过那块琥珀,不知道被光希藏到哪里去了。

    那一年的圣诞节,光希第一次把叶司带回了悉尼的农场。光希也是后来才知道其实早在自己出国前,盛明锦就已经知道了他喜欢男人的事实。而且她自己也曾经有过一个跟他一样的儿子,只可惜已经过世很多年了。这也省了光希对她坦白,盛明锦甚至鼓励他主动去教男朋友。光希觉得自己骨子里还是那种很传统的人,即便没办法娶妻生子,他也还是想要有个家。于是和叶司的关系稳定下来之后,他就带他回去见了盛明锦。

    盛明锦现在已经是两个大农场的主人了,之后又收购了几家毛纺织厂,自产自销生意做得越来越大。叶司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原来光希还有个这么有钱的姑姑,认识他这么多年,总是看他奔波于各种场合打工,还以为他真的只是个穷学生呢。

    只不过盛明锦似乎不太喜欢他,但碍于光希的面子也没有多为难他。盛明锦没有孩子,不出意外的话,她现在的这些身家以后都是要让光希来继承的,对于出现在他身边的人自然都是要摸清底细。叶司的家庭背景不好,有个坐牢的父亲,还有个出轨的母亲,他自己又有个那么肮脏的过去,盛明锦还让他进了门,已经表现得相当有教养了。

    也许是继承了盛明辉的好性子,光希不喜欢和人吵架。偶尔叶司会跟他闹脾气,他也总是能很快就把人哄回来,交往两年多,两个人从来没有真正的红过脸。

    回墨尔本之前,盛明锦趁着光希出去买东西和他单独聊了几句。这果然是个高贵优雅的女人,说出来的话也绝不会粗俗难听,但字里行间的意思却很明确。她不反对他们在一起,但她也不希望他成为阻碍光希前程的绊脚石。

    盛明锦的本意是想提点他,在咖啡馆帮人点单端盘子做不了一辈子,他要想跟上光希的脚步就得下一番苦功夫好好上进才行。但是叶司却没能听明白这话的深意,只当盛明锦是嫌弃他的过去。尽管回去之后他一直装作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但这根刺终于还是在心里种下了,不拔掉始终不痛快。

    他们从没吵过架,就连分手都是。研三的最后一学期,光希的时间一下变得紧张起来。实验室的培养基要跟进进度不能中断,有几家科研机构也向他伸来了橄榄枝希望他毕业后能去他们机构上班。光希一边忙着实习,一边忙着实验,经常累得回家倒头就睡,根本没时间和他交流。

    他又不笨,盛明锦喜不喜欢叶司,他一眼就看出来了。更何况自那之后,叶司就再也不肯跟他一起回去,想来肯定是盛明锦跟他说了什么。但既然姑姑并没有明确反对,光希也不想说破。他现在只想自己早点独立,也好让叶司不用夹在中间左右为难。

    叶司第一次出轨,是在光希忙得昏天暗地连续一个月没碰过他之后。但那次绝对是个意外,他只是因为光希最近都忙得没时间回家所以心情抑郁想去酒吧喝一杯,谁会想到他都快三年没出过台了,竟然还有人认识他。

    也怪他自己大意,自恃是个老手,结果却在阴沟里翻船被人下了药。等他第二天早上在旅馆的床上醒来时,他才惊觉自己被人迷/歼了。好在那人只贪色不贪钱,没把他的手机钱包席卷一空。他一夜未归,光希肯定急坏了,要怎么跟他解释才不会让他觉得自己是故意出轨的。等他急急忙忙翻出手机一看,屏幕黑黑的,没有一通未接来电,就连一条短信也没有。等他赶回家一看,屋子里果然空空的,一切都还是他出门前的样子,光希根本没回来。

    他以前只是赌气,觉得是盛明锦看不起他。可是现在他才深觉盛明锦的话是对的,他追不上光希的脚步,他注定是要去广阔天空里翱翔的人。而他,只能一辈子封闭在一片狭小的圈子里可怜的追着自己的尾巴打转。

    当光希不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多,他也渐渐开始放纵自己,直到被光希亲眼撞见他和另一个男人态度亲昵的从酒吧出来。

    光希那段时间真的要忙疯了,他知道自己已经冷落叶司很久了,所以等试验一结束,他就赶紧跑回了家。结果公寓里空空荡荡的,叶司根本不在家。打他的手机也打不通,打去店里问才知道叶司原来早就辞职了,他竟然什么都不知道。

    他真的没想到他又会跑回酒吧做这种事。他不过是来碰碰运气,没想到真的会让他看见叶司。

    叶司又变回了以前的那个叶司,他的发型经过细心打理,他的衬衫经过精心搭配,他的表情无懈可击,甚至比从前更具魅惑。

    “过来!”叶司从未见过光希那么凶狠的表情,像是要把人撕碎了吞下去似的。几乎是条件反射般的就要提脚,可是才迈开一步他就犹豫了。

    “盛光希,我们分手吧!”

    “理由?”

    “我受够了。我还是喜欢穿名牌,喝红酒,有大把钞票花的日子。你还记不记得我们上一次上床是在什么时候?我就是这样的贱骨头,三天不和人上床就浑身不舒服。我知道你很忙,我也不想让自己觉得是在妨碍你的前程,我们就这样分手吧。”

    “我从来没有觉得你是什么绊脚石。”

    “你不觉得可是我自己会觉得。陪了你三年也该够了,你就当是我厌倦你,把你甩了,所以分手吧。”

    “叶司,我最后再问你一次,你真的想清楚了,一定要这么做?我走了,就不会回头了。”

    “是,我想清楚了。”他倔强的仰头看他,坚决不肯泄露一丝一毫的悲伤。

    半晌,光希才叹了一口气。

    “以后不要再随便受伤了。”随后他转身越走越远,真的没有回头。

    叶司在外鬼混了一个礼拜才回家。他想了千百个理由,见到光希他要怎么轻松的打招呼,说他只是回来拿点东西就走。没想到打开门才发现屋子里属于光希的东西一件都没有留下。冰箱上贴了张便条,房子留给他,房租他已经交到了年尾,他会搬去公司的宿舍住。

    这男人,果真比他无情。

    澳洲的十二月,正是当地热得流火的季节。入夜后,白日的高温终于得到了一丝缓解。叶司关了冷气开了顶窗,让大自然的风吹散这股闷热。沿海公路他们走过很多次,这次因为赶时间叶司就直接走了内陆。晚上也没什么风景可看,他专心致志的开着车。光希长久的沉默让他有点不安。

    “不说点什么?”他开了音响,好为车厢里沉默的气氛制造点声响。

    “你就打算一直这样过下去?”光希还是觉得有点热,松了领带顺手解了两颗衬衫的扣子。叶司不经意的瞟了一眼,这家伙,明明平时看他都没什么时间锻炼,为什么身材一直保持得这么好。

    他不禁又想起光希在床上的勇猛来。他敢打赌,盛光希绝对是闷骚的摩羯座。结果后来真的印证了他的猜想。叶司像是想起了什么好笑的事情,突然扬起了嘴角。

    “很好笑?”

    “不好笑吗?盛光希,你是摩羯座我没记错吧?”

    “这和现在的话题有关系?”

    “当然。老实说你这种闷骚的个性其实很吸引我耶,要不咱俩复合好了。”

    光希突然噤了声,若有所思的看着窗外。叶司从后视镜里瞟了他一眼,心里不觉悲凉。果然有些东西,当时错过了就再也追不回来了。

    “跟你开玩笑而已啦。还不是你分手这么久都不找男朋友,害我老觉得你对我余情未了。”

    “我可能要回国了。”光希沉默了良久,突然说道。

    盛明锦上周打过电话来,下个月就是盛明辉六十大寿了,他是不是也该回去看看他们了。都十二年了,父子俩就算有再大的过节,十二年的时间也早该能化解一切了。光希其实从没恨过盛明辉,就算当年差点把他打死,他也没真的在心里怨恨过。相反,如果不是因为那场变故,他也不可能是现在这个样子。

    研究生毕业之后他就进了一家园林科研机构,之后工作一直顺风顺水。到如今,也算是业内小有名气的园艺师了。

    盛明锦后来倒是回国了几次,光希总借口学业忙一直没有一起同行。他的手机也经常没人接,徐美云打一次国际长途不容易,只能从盛明锦那里听到点他最近的消息。

    “呲——”一个急刹车,叶司将车停在了路边。

    “回国?什么时候决定的,怎么从来没有听你提起过?”

    “临时决定的。父母年纪大了,我也该回去看看他们了。”

    “你实验室那边怎么办,你的工作谁来接手?”

    “我已经提交了辞呈,只做到这个月底。实验室那边我已经安排人来接手了。”

    看来他早就已经做了准备,如果自己再晚一些过来找他,是不是就已经找不到他人了?

    “还回来吗?”

    “不知道,国内待得下去的话,可能就不回来了吧。”光希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望着车窗外浓墨般的夜色一副思绪飘远的样子。

    真的要回去了吗?都这么多年了,他现在应该已经有勇气再次踏上那片土地了吧。

    光希在心里自问,但答案却是个不肯定的疑问句。

    叶司一直觉得光希心里还住着一个人,虽然他从来没有说起过关于那个人的事情,但他就是隐隐有这种感觉。不然谁会一离家就是十二载一次都没有回去过,又不是像他一样了无牵挂的人。

    不回来了吗?叶司盯着他的侧脸走神,以后这里又只剩他一个人了啊。

    “我累了, 你来开吧。”

    “好。”光希打开副驾驶座的车门换到叶司的位置上。车子重新发动,叶司却再也没没有和他说话。凌晨的广播一路伴随着他们无聊的旅程,叶司渐渐在DJ甜美的声音里沉沉睡去。

    他们足足开了一整晚,途中还去加了一次油才进了悉尼城。叶司把光希送到农场附近的公车站就让他下车了。

    “就在这下车吧,我不送你进去了。”

    “都到这了,干吗不一起进去?”

    “你那个姑妈我真是有些吃不消。可别告诉她我在她背后说坏话了。”叶司是真心怕盛明锦,光是看着她说话,他都觉得自己有压力。更何况自己现在和光希都分手了还和他搅和在一起,他真怕盛明锦这次会真的连门都不让他进。

    “那你现在要去干什么?”

    “不知道,找个地方先睡一觉吧。你什么时候回去,我来接你。”

    “又开车,饶了我吧,我自己坐飞机回去。”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国?机票订了吗?”

    “订了,就下个月。具体几号就不告诉你了,省得你到时候在机场哭哭啼啼的丢人。”

    “省省吧,谁要去送你。再见。”叶司不屑的把车开走了,留给他一鼻子的尾气。

    “无情的家伙,以后都不知道何年何月再见面了,连好好道个别都不会。”

    但事实证明,叶司没有好好道别是有原因的,因为他们很快就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