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异人小队

卷烟海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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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堕落天堂的人在海陵市出现,意味着接下来将会有大动荡发生了。

    所以秦风更加迫切地想提升自己的实力。

    他回了一趟出租屋取走应龙弓,然后马不停蹄地赶往了血骷髅巢穴。

    秦风对这个巢穴很是重视,因为里面的血骷髅有一定几率能够诞生一种名为血灵珠的东西,服用下去能够增强身体的血气。

    在灵气复苏后,各国发行的货币都逐渐被淘汰,而血灵珠则成为了主要的新型货币之一。

    它不单单对人类有大补的功效,对凶兽亦是如此。

    不过当秦风到达血骷髅巢穴后,发现居然有六个人围坐在血骷髅巢穴旁。

    他们在瞧得秦风出现后,纷纷把目光投了过来。

    秦风也看着他们,很容易便能看出他们都是异人,实力在初步返祖层次上下。他们明显以其中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为中心,所有人都是恭恭敬敬地护在她周围。

    “小子,你也是异人?”

    其中一个络腮大汉看着身穿校服,背负一张血红大弓的秦风,面带嘲讽地问道。

    “哈哈,小兄弟,这张弓在哪个玩具店买的呀,搭配的是不是橡胶箭啊?”

    其他人纷纷出言道。在他们看来,秦风显然就是个蠢货,都什么年代了还背着张破弓瞎转悠,难道不知道如今是热武器的时代么?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什么人物是一枪下去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两枪。

    而至于秦风这种,一枪能打死好几个。

    秦风没有说话,说话的这几个人还未踏入初步返祖的层次,体会不到人体的奥义。

    在未来,除了核弹之类的毁灭性武器外,其他的热武器会逐渐被人类所淘汰。因为灵气复苏后,强大的人体力量已经完全可以媲美众多战争机械,并且拥有更大的自主性。

    在这种情况下,热武器将会成为人体的束缚,唯有冷兵器才能够最大程度地发挥出人体的实力。

    但眼前这些人显然体会不到这些。他们只是机缘巧合之下率先打开新世界大门的幸运儿罢了。

    至于他们的嘲讽...巨龙哪会在意蚂蚁的嘲笑。

    秦风径直走到那个领头女人的面前,问道:“你们想进到里面?”

    “是。”那女人点头道。

    她一身红装,极短的裙子只能勉强裹住臀区,嘴唇亦是最鲜艳的红色,脸上擦满了厚重的粉,随着她的点头不住地往下掉。

    秦风有些反胃。

    但他还是说道:“我也想进到里面,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加入你们的队伍。”

    众人一愣。

    “做梦吧,就你这实力,除了拖我们的后腿还能干嘛?”络腮大汉继续开炮。

    那领头女人点起一根雪茄,斜倚在一个面容白净的年轻男子肩头,戏谑地看着秦风。

    “你叫什么名字。”秦风看向络腮大汉。

    “你爹我叫洪镇,怎么,想比试比试?”

    “不想。因为对于你这类有智力障碍的人,我总是有种想打又怕脏了手的感觉。”秦风道。

    洪镇刚要发飙,那个女人却率先道:“算了吧,小朋友。我们可是要....嗯?”话说了一半,她忽然看向了那个小白脸,只见对方凑在她的耳边,似乎在说着些什么。

    紧接着,那女人的态度骤然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小兄弟,欢迎加入我们的队伍。我是柳红月,这支队伍的队长。”那女人说道。

    旁余人皆是一愣,除了那个小白脸淡笑着看着秦风,眼神很是友好。

    但秦风分明看出了在那双眸眼的深处,赫然隐藏着强烈的杀机。

    “呵呵,想在里面搞我么...”秦风冷笑道。

    他不知道那个叫林生的小白脸对柳红月说了些什么,但绝与表面所知的不同,这个人....想杀自己。

    “多谢,我不会拖你们后腿的。”秦风说道。

    “队长,我不同意,这小子他....”洪镇激动地喊道,可当他接触到柳红月冰冷的眼神时,只觉身体一麻,一道冷流涌上了自己的后背。

    他忽然想起了那一夜,他们一行人在获得成为异人的机缘后,本以为可以称霸海陵,却没想这个女人横空杀出,十几个兄弟瞬间便去见了阎罗爷。

    而他们曾经的老大,海陵市的地下龙头老大,如今就靠在这个女人身旁,成为她的男宠...

    可老大怎么会要求这小子加入自己的队伍呢?

    “哼,走了狗屎运的小子。”洪镇心里咒骂道。

    时间过得很快,日落月起,天已黑。

    地底的血骷髅巢穴一阵阵躁动,它们感觉到了阳光的逝去,立马想出来食人血肉。

    “走,进去。”

    原本的一行人,再加上秦风,浩浩荡荡地杀入血骷髅巢穴中。

    而此时里面的血骷髅也刚好要出来作乱,双方顺势冲撞在一起。

    洪镇身材魁梧,再加上如今的逐渐返祖,力气更是超乎常人。

    他独自提着一把大口径的机枪,在前面开道,子弹如瓢泼大雨一般倾泻而出,挡道的血骷髅瞬间如同多米诺骨牌一样接连倒下。

    “瞧瞧,这就是热武器的威力,比你的玩具弓强多了!”洪镇回头朝秦风吼道。

    秦风没有理睬他,在这种低层次的战斗中尚存一点枪械的用武之地,但随着他们在血骷髅巢穴的深入,遇到的血骷髅将会越发强大,到时候自有他好受的。

    不过因为前面有洪镇这个傻大个顶着,所以秦风出手的机会并不多。他更多时候是在寻找着使用应龙弓的感觉。

    而在这种探索中,秦风越发感受到了那一道水系灵气对他身体的好处。

    从提弓,搭弓,到射箭这一系列的动作中,秦风体现出了一种浑然天成的流畅性。

    当每一支骨箭飞射而出,秦风都能感受到一种宛如细水从指间缓缓流过的感觉,在这种感觉的加持下,每一支骨箭的出现,便是一头血骷髅的消失。

    渐渐地,秦风闭上了眼睛,他慢慢地引弓射箭,动作迟缓,甚至在外人看来如同弹钢琴一般优雅,当然,是在抛开满地骨头渣不谈的前提下。

    他感觉自己进入到了一种奇妙的境界。弓箭似乎成了身体的一部分,而前方的血骷髅就就如同大海般广阔的靶子,秦风甚至不必瞄准,只是单纯地用心神感受,然后放出一箭。于是前方的血骷髅瞬间便被射杀,飞溅而出的骨头碎屑就如同小水花一般,高高扬起,再缓缓落下。

    箭术已入小成之境!

    秦风轻笑着睁开眼睛,这种突破无关修为层次,却能让他的战力大大增加。

    如果面对一个小时前的自己,那么现在的秦风能毫不费力地将其射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