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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李茂用手拿起那块像脆骨一样的东西,仔细一看,明白了,这是鹿茸片,与以前见过的干鹿茸片有些相似,只不过,现在手中拿是新鲜的。
“这是鹿茸吧?”董李茂笑着问肖玉花。
“是鹿茸,快尝尝吧。”肖玉花颔首一笑,接过侍女手中的竹制提酒器物,亲手为董李茂和天狼斟酒,并挥手示意让侍女和男仆都退下。
董李茂没用筷子,就连芭蕉叶上的糯米饭,也像天狼一样用手抓着吃,接连几碗米酒下肚,身上毛孔开始舒展开,都能感觉到皮肤下的毛细血管在欢快的搏动,微醉到恰到好处,双眼看到的肖玉花,越加迷人。
“夫人……”董李茂始终对肖玉花表现得彬彬有礼,总是夫人、夫人的喊,刚叫了一声夫人,肖玉花娇笑着打断了他。
“嘉城,你总是夫人夫人的称呼我,让我感到生疏,我的小名叫玉儿,还是叫我玉儿,更让我觉得亲切。”肖玉花也喝了一碗米酒,脸蛋粉中透着红润,好像大姑娘一样带着羞怯,不再喊董李茂董连长,而是直呼其名。
董李茂尴尬的朝天狼看一眼,见他忙着抓食物往嘴里塞,他的吃相,让董李茂想到了一个非常贴切的词:狼吞虎咽。天狼看上去就像一头饥饿的狼,他的食量很大,在董李茂和肖玉花说话时,天狼始终没插嘴,只管大口的吞噬桌上的饭菜。
“好,以后,我就喊夫人玉儿。”既然肖玉花说喊她玉儿比喊夫人感到亲切,那董李茂就投其所好:“玉儿,听你口音,不是云南人,怎么会到了这里?”
肖玉花给董李茂夹了一块鹿鞭放在碗里后,放下手中筷子,轻声叹了口气,这才轻启樱唇,开始讲述她的身世:
“我的老家,在江苏。十五岁那年的一个冬天下午,我还记得那天下了小雪,当时我在女子学堂,跟全班的同学一起上课,一个女校工忽然进来叫我,说家里人到学堂找我,于是我跟随女校工一起出来,学堂门口停了一辆黑色轿车,女校工指着轿车给我说,接我的人就在车里。我觉得奇怪,我家虽然在当地还算富有,但也没富到能买得起轿车的地步。哦,对了,我父亲是做丝绸生意的。平时我都是坐人力车上学堂,心里特羡慕我们班那个父亲当大官的同学,因为她每天都有汽车接送。当时看到那辆黑色轿车,还以为我家也买了辆车呢,跑出学堂,到车边,忽然车门开了,里面一个大汉,一把拽住我的手,把我拖进车里。”
肖玉花讲到这里,用手帕擦了擦眼角,然后给董李茂斟酒。
“你遇到劫匪了,是吗?后来呢?”董李茂问。
“他们不是什么劫匪,是我父亲的仇家。”肖玉花叹了口气,接着往下讲:“我从那个父亲的仇家口中得知,我的母亲,是我父亲抢来的,而母亲当时,已经许配给了父亲的这个仇家。母亲被父亲抢来的那一年,正好也是十五岁。父亲的这个仇家在山东,姓夏,为了报复我父亲当年给夏家带来的耻辱,我被姓夏的绑架到山东后,他们也没把我怎么样,而是卖给了济南一家青楼,就在青楼逼迫我接客的那天晚上,来了一个客人,这人姓董。”肖玉花讲到这里,停下来呆呆的望着董李茂。
“姓董……”董李茂惊讶的张大了嘴巴,心想难道是太姥爷,可不对呀,当时太姥爷恐怕还是个穿开裆裤的小屁孩呢。
“他叫董润青。”肖玉花说出名字,惊得董李茂站起身来。
“董润青!那是我的……”董李茂还没说出是他的什么人,肖玉花接了过去。
“没错,就是嘉城你的令尊。”肖玉花微笑着说:“很吃惊吧?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吧,会在二十年后,在这里遇到故人的儿子。嘉城,你请坐下听我慢慢说。”
董李茂懵了,这穿越竟然穿出了如此离奇的事,再次坐在矮墩上,天狼用块白布擦了擦嘴,笑哈哈的说:“所以母亲在瑞丽看到董大哥的画像,立即勾起了她多年前的回忆,因为董大哥和令尊长得太像了。”
原来如此,难怪肖玉花会把通缉董嘉城的画像,带回家中贴在最显眼的地方,整日面对画像发呆。
肖玉花接着讲述:“令尊是个好人啊!那晚,他花了昂贵的价钱,竞价拍下了我的初-夜权。可他听完我的哭诉后,没有行使本该属于他的权利,而是又花了青楼买下我十倍的价钱,把我从那家青楼赎了出来,打算送我回江苏老家。”
董李茂曾经听太姥姥讲起过太姥爷父亲早年败家的事,说是为了一个青楼女子,太姥爷的父亲花光了家中几乎所有的积蓄,而且带着那个青楼女子私奔了,从此音讯全无。董李茂心里想:难道太姥姥说的就是眼前这个风韵犹存的貌美少妇吗?肖玉花三十几岁快四十的女人,竟然还如此貌美,要是在她十五六岁,那还了得,难怪太姥爷的父亲不惜败家,为的是如此一个倾国倾城的佳人清白身,也算值得,要是轮到自己头上,也会那么做的。
“嘉城,你的母亲也许还在恨我吧?唉……这是命啊,谁也无法逃脱命运的手掌心!”肖玉花深深叹了口气,接着说:“我无意伤害灵堂,令尊也不想抛弃家中的妻儿老小,打算把我送回到江苏老家后,便回到山东家中的。可是……”肖玉花说道这里,忽然哽咽起来,用手帕擦着滚落的泪水,再也说不下去。
天狼接过他母亲的话往下讲:“就在令尊董润青把母亲送到江苏境内的时候,遇到了一个兵痞,这个人名叫吴清。当时吴清这个狗东西是个团长,是个仗势欺人的家伙,看到母亲后,被母亲的如花似玉容貌深深吸引,心生歹念,亲手杀害了令尊董润青,把母亲占为己有!”天狼说完,端起桌上的白玉酒碗,一口喝干了碗中的米酒,似乎还在为吴清霸占了他母亲感到痛心疾首。
董李茂越听越觉得太离谱了,难道当年太姥爷,确实在缅甸野人山这个叫河康的世外桃源地方,遇到了他父亲为之抛妻离子败光家业的女人吗?要真是这样的话,太姥爷在死之前,已经知道了他父亲的最终下落,那么,这个叫肖玉花的女人,与太姥爷的父亲有没有过男女的肌肤之亲呢……
太多的疑问,董李茂等待得到进一步澄清。
“那后来怎么到这里来了呢?”董李茂等肖玉花的悲痛稍微缓和一些后,才开口问。
肖玉花擦拭干脸上的泪,柔声再次开始讲述:“吴清是在被调往云南的路上遇到我和令尊的,他杀害了令尊后,带着我到了云南昆明上任,可因为被当地的军阀排挤,在一次带兵到滇西剿匪时,见到这里的高黎贡山和野人山非常适合落脚,于是带着部分他的亲信,打掉了河康原来的土匪,霸占了这个地方,从此在这里安身,过起他逍遥快活的土匪生活,那是在我被姓夏的绑架一年后的事。”说到这里,肖玉花看了眼天狼。
“娘,你说吧,没事。”天狼给肖玉花点点头,他知道后面要提到他了。
“也就在那一年的冬天,吴清带我到山林中打猎,听到有婴儿的咯咯笑声,觉得奇怪,在原始森林中怎么会有婴儿的笑声呢。我们循着笑声方向走,到了一个狼穴前面,看到一个光溜溜的孩子,在和一群小狼崽玩耍,而吴清在之前做了一个怪梦,梦到二郎神下凡投胎到母狼肚子里,生下来的,却是个男孩,看到这个情景,让吴清又想到了他做的梦,以为这是天意,让他有个天降孩子,将来可以借他的班。所以开枪打死了母狼,当时孩子和那群狼崽们都爬在死去的母狼身上嚎叫……吴清让人带上孩子和狼崽们,回到山寨里。孩子什么奶都不喝,整天嗷嗷的哭闹,吴清心烦了,加上孩子一见到他,就会呲牙咧嘴的咬他,这让他多次动了要杀孩子的念头,我护着孩子,他没机会下手……为了养活孩子,只好用鹿血喂养他,他也特别喜欢喝鹿血……就这样,天狼一天天的长大,在他十岁之前,都是和我单独睡,只要吴清想对我不轨,天狼就会撕咬他……天狼天资聪慧,我交给他识字,只要他见过,就能记住,而且经常看别人开枪,他也学会怎么使用枪支……在他十岁那年,其实应该是十一二岁了,说十岁,那是从我们把他抱回山寨那天算起的。那天夜晚,天狼白天玩累了,早早就趴在吴清那把虎皮交椅上熟睡过去,他喜欢在虎皮上睡觉,就是现在也没改。吴清半夜偷偷摸了进来,和我……我闭着双眼,当听到一声枪响,睁开眼时,看到天狼拿了吴清的那把手枪,站在他身后,而吴清脑袋,已经被打穿……”
肖玉花讲述的天狼传奇故事,基本和董李茂从孙兴国那里听到的差不多,不过,这证实了一点,那就是天狼十岁当上匪王是事实,并不是传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