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四十二)给我三天

白露潭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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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针,收在床头的小抽屉里,距离我枕边大约一个半手掌的距离。

    陶安走后,谭律拿着银针一脸犹疑,我伸手夺来,强压着心头的激动,挽着他的手装作没事一样,提前离开了宴会。

    我虽然不明白陶安那些神秘诡异的事情,但内心是信极了。若是没有七分把握,她不会把药给我。一想到自己有机会拥抱一个活生生的孩子,滚烫的眼泪充盈了眼眶,落在微凉的枕头上。

    他带着沐浴后的潮湿气息,侧卧在被子里,柔声道:“我可以给你心头血,也可以给你孩子。”

    虽然奢望有个孩子,对于爱情的渴望却从来未曾转移。

    我希望这个孩子是我爱的人,因为爱情而给我的,哪怕不能共同抚养,只要他的到来是因为真情,也是幸福的。

    可那个人,绝对不是谭律。

    转身,正对着侧身看我的谭律。他背后有浓郁的天空从广阔的窗户里弥漫出来,映衬的他五官深邃,像是融入了夜色。

    本来线条就俊朗,又染上浓重的深蓝,更显得幽静几分。

    他的长相确实不错,可惜人不对。

    我摇摇头,“我们结婚时间不长,但了解的很对,你不可能爱我,又何必逼迫自己呢。”

    “你想要孩子。”

    “我更想要因爱而生的孩子。”

    “你那朋友可靠么?”

    陶安?我想都没想地回答:“她不会骗我。那药肯定是真的,而且副作用肯定还会小很多。”

    “时间有限,你哪儿去找一个爱你到愿意给你心头血的人?”他两指在胸膛划拨,嘴角一扬,说:“你不是会骗人的人,那么重要的东西,那些男人哪里舍得。”

    “这都不舍得,怎么算爱我?”

    “也对。”他竖着枕头,躺正了,“可万一时间不够呢?你该不会放弃机会吧。”

    我沉默了,没有丝毫把握会有谁舍得把心头血给我,唯有那个被我抛开的人,已经不知道去了哪里。即便是他,会舍得吗?

    “这样吧,我们做个交换。”他摘下无名指上的婚戒递给我,轻松地说:“再陪我三天,然后你去寻找属于你的爱情。如果找到了,发一张你们的照片,我来办离婚手续。如果临近期限还没找到,你带着戒指回来,孩子我给你。”

    他抓起我的手,取下属于我的那一枚,说:“你要回来,我们再交换一次,你要不回来,就当个纪念。这毕竟是我的第一次婚姻,挺有意义的。”

    我苦笑,“是啊,我都两次了。按理应该在结婚的时候送你个初婚红包呢,可惜那时候太穷,一百块都给不起。”

    “哈哈哈,你现在有钱了,再送也不迟啊。”他探过身,一脸财迷的样子,说:“这戒指也是我买的,你好歹出点血呗。”

    “那么有钱还找我要,睡觉吧你!”我甩给他一个大后背。

    “啧啧,真凶,不过背上皮肤好滑,完全不像个三十好几的老妹子嘛。”他指尖在我背上轻轻划过,调侃着。

    我不再回答,过了一会儿谭律关了灯,传来了均匀的呼吸声。

    他厌恶女人的碰触,刚才只是用指甲轻轻挨着皮肤,开我玩笑。可这撩拨,却让我有了异样的感觉。

    后背上他划过的地方酥酥麻麻,像是还有柔软的大手在抚摸,一波一浪,带着难以抑制的情愫。

    明知道他是不会爱上女人,可我下腹处还是一阵火热,想要扑着他,做些什么不应该的事情。

    掐了掐大腿,我暗想到:肯定是陶安的药开始生效了,能让人重获生育的药,怎么可能没有刺激*的功能。我本来就是正常人,又禁欲太久,才会因为这一点小小的触碰,对一个gay有感觉。

    纯粹的生理反应,与心理无关。

    我扯着被子,尽量离那片炙热远一些,把腿和胳膊都晾在被子外面,希望空气里的清冷能让自己平静一些。

    清晨的和煦阳光,被浅蓝色纱帘折射,漫进房间时变得柔和无比,给一切都盖上了清爽怡人的味道。我张着眼睛,明明醒了却不想起身。

    不知名的鸟儿在外面啼叫,羽白爪黑,也许是海鸥,也许是得了白化病的乌鸦。

    白化病的乌鸦,会被亲属嫌弃吗?

    会不会被伴侣欺骗?

    会不会有鸟儿爱上它?

    “眉头那么皱,是吃坏肚子了吗?”他擦着头发,从浴室出来,肩上有闪亮的水珠,也是浅蓝色。

    我不敢往下看,熟悉的灼热已经从肚脐下方蔓延开来。

    暗骂一声,这是什么破药,也太迅猛了吧,她整天打扮的花枝招展,那钱肯定是卖chun药赚的!

    冲进卫生间锁好门,坐在马桶上越想越生气。

    谭律在外面哈哈大笑,“就知道你是憋急了,一脸便秘的表情,你要是着急可以说嘛,何苦为难自己。”

    “对呀,对呀,我就是便秘。”我没好气的踢踢门,说:“你要再哔哔,信不信我打开门拉,让你也享受一下便秘的气氛。”

    谭律有洁癖,我料定他不敢再扯淡,便安安心心坐在马桶上思考起来。

    想了半天,除了去找他,再无别的办法。

    其他人,我连碰都不想碰。

    “好了没,我都饿了。”

    “马上,马上就好。”

    拎着裤子出来,才反应过来我俩的对话多好笑。

    凑到他身边,推推谭律,看着卫生间说:“赶紧去吃你的午饭啊,趁热乎。”

    “恩,确实饿了。”他扎紧皮带,穿好外套,看着我沉默了几秒,皱着眉头说:“能不能别这么恶心,你不是还打算寻找真爱去呢,女汉子成这样,哪个男的会喜欢啊。”

    “切,我就这样,因为伪装而被人喜欢,这种感情怎么能算是真爱。”我不屑地哼了一声,随手挽了个马尾就出门了。

    谭律跟在身后,略有所思,我却是没看见,一路跑到停车场了。

    海边,风的味道和内陆都不一样。

    腥咸而潮湿,好像一旦贴在皮肤上,就不会离开,慢慢侵入身体里面,整个人都变得带着海味儿。

    我打开车窗伸出手,让风穿过指缝,留下属于大海的味道,然后伸到谭律鼻子下面,说:“你闻,我变成海鲜了。”

    他使劲嗅嗅,点头道:“确实,嫩妹子是鲜贝,老妹子是鱼干,都是海鲜。”

    “切,说的就跟你闻过女人似得。”我摸着自己滑溜溜的手腕,不服气地说:“姐姐我也是一枝花好吗,要是不谈感情,肯定能钓到二十郎当岁的帅小伙。”

    “就你?要不是我着急找人挡箭,你肯定嫁不出去。”

    被他一激,我简直不服气,指着外面海滩上几个冲浪的小伙,说:“不信咱就试试,我要不钓一个,还真被你看扁了。”

    他驻车探头看看,说:“还真不信你能。”

    一路奔到商场,我俩同时看中了一件宝蓝色的泳衣。

    在试衣间里,看着镜中肤色纯净的自己,虽然眼角有一点点时间的痕迹,但却添了风韵,倒还有些姿色。

    因为没有生育,这几年的心情也不爽利,所以从未胖过。这使得我这把年纪,身材还是二十来岁的样子,并没什么松松垮垮的地方。

    呵,因祸得福吗?

    海边的沙子有点烫,还不到灼热的程度。

    赤脚走在酥软的沙滩上,心情不由得紧张起来。

    海口已经夸出去,要是真的被小鲜肉们嫌弃,叫我一声“大姐,你别闹了”那可真是丢死人。但就这样认怂,一想到谭律得意的笑脸,却又不甘心。

    赌约是我只要被搭讪,有人说喜欢我,就算我赢了。说起来也不算难。

    回头,他在停车场最靠近沙滩的方位,从车窗里看着我。手机里传来他戏谑地笑声,“哈哈哈,怕丢人就别闹了,赶紧回来吧,我保证只笑话一天,以后再也不提。”

    咬咬牙,拼了。

    “不用你管!”

    脱下外套,我找了个距离鲜肉不远的地方,开始涂抹防晒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