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古代版斗富

如莲如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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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是宇文二郎,久仰了!”李风抱着孩子,只能微微点头,然后又道:“只是舍妹游玩多时,早已困倦,我就失陪了。”

    这些纨绔子弟,李风可没兴趣跟他们结交,干脆婉拒。

    可是,这位宇文智及是带着任务来的,岂能放过。他向那边的桌案遥指:“皆京师名门子弟,倾慕风公子才华久矣,欲把酒言欢,畅谈诗赋。丹心老弟,你可万万不能走啊。”

    这货有点喝高了,一边说话,一边还攀着李风的肩膀,嘴里酒气醺醺,喷得怀里的小奴奴都皱起小鼻子。

    小家伙便瞧着这个酒鬼不大顺眼:“你们想听大兄的诗吗,那我就给你们背一首咏鹅诗。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

    她声音清脆,摇头晃脑的小模样,把这首小诗背诵得十分富于童趣,周围原本是一片喧哗,渐渐也都寂静下来,都在倾听一个小丫头背诗。

    罗刹怀里抱着的哑童,也睁着大大的眼睛,无比羡慕的望着奴奴:好希望也有一位这样的大兄啊!

    “我背完了,你们也听到大兄的诗了。大兄,我们回家吧,奴奴想睡觉觉了呢。”小家伙背完诗,才发现周围一双双眼睛全都盯着她,立刻害羞起来,搂着李风的脖子撒娇。

    果然是我的亲妹子,李风正好就坡下驴,向周围微微颔首,便欲转身离去。

    宇文智及也好生无奈,关键还有个几岁的小娃娃,人家都这么说了,总不能生拉硬拽吧。虽然平日里,他们这些轻薄公子在灌了黄汤之后,啥事都能干出来。但是在这种大庭广众之下,也是要面子的。

    偏偏在这个时候,又有人来搅局。只见一伙人刚刚进门的人群之中,走出来一人,向李风拱手道:“李丹心别来无恙,今日一见,风采更盛往昔!”

    看着眼前器宇轩昂的李密,李风的内心很是无奈。说心里话,他委实不愿和这些关陇贵族的子弟往来,沾上太大的因果,以后很麻烦的。

    可是有些事情,不是你想躲就能躲的,在享用声名带来的好处的同时,你必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于是将怀里的奴奴交给旁边的夜叉抱着,也连忙回礼:“原来玄邃兄,一向安好。”

    李密很是亲近地拉着李风的手,给他引见后面的同伴:“此乃柱国杨公玄感,最爱结交当世名士。”

    那是一个三十许的男子,体貌雄伟,相貌堂堂,须髯精美,即有武者阳刚之气,兼具文士儒雅风流,气质十分独特,可谓魅力十足。只是眉宇之间,颇多傲气。

    听了李密的介绍,李风就知道此人是谁了,乃是大名鼎鼎的杨玄感,也就是杨素的嫡长子,后来,曾经在隋炀帝二征高句丽的时候,起兵反叛,从而掀起了隋末大起义的风暴,可谓一时英豪。

    杨玄感起兵的时候,特意邀请李密筹划,看来,这两个人的关系,还真是亲厚啊。

    无论是李密也好,还是杨玄感也罢,和宇文智及这等纨绔大大不同。于是郑重向杨玄感施礼:“李风见过杨柱国。”

    好一个俊俏倜傥的小郎君!杨玄感也同样在打量着眼前这个少年,心里不由得赞了一句,然后也笑吟吟地还礼:“风公子不必客气,私下相交,叫某一声玄感兄即可。”

    旁边的宇文智及听了,心里好大的不舒服。要知道,杨玄感这人,平日里眼高于顶,对他们这些人,根本不假辞色。

    “玄感兄抬爱。”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啊,跟刚才的宇文智及相比,这杨玄感给李风的感觉,如沐春风一般,也心生亲近。

    杨玄感大概也是惺惺相惜:“今日邂逅风公子,何不把酒言欢。久仰李丹心高才,玄感心向往之。”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李风要是再走的话,那就真结仇了,于是拱拱手:“如此,恭敬不如从命。”至于奴奴他们,又回到刚才的座位等候,李风可不放心叫他们先走。

    直到这时候,宇文智及才轮到他上前打招呼,那杨玄感果真只是点点头,神情间又变得无比倨傲。

    原本在里面高坐的那些公子哥,也全都过来见礼,李风还看到了李建成也在其中,于是打了个招呼;另外还有裴仁基,只是见他眼神躲闪,李风也就假装不认识。

    另外还有宇文化及、虞肃、夏侯俨等人,也都逐一介绍。只有那位柴绍,向李风怒目而视。

    杨玄感落座,立刻成了这伙人的中心。他环顾四座:“某参加陛下的盛宴归来,又与好友游东市,得遇诸位。今日不言朝政,朋友间相戏尔,诸君不必拘束,请满饮此杯。”

    本来嘛,人家有这个资本,年纪轻轻就官居二品,跟他老爹杨素一个品级。后来,感觉和父亲同品,于理不合,这才请求自降一品的。

    而在座的子弟,顶多在千牛卫里混出身呢,跟杨玄感一点可比性都没有。

    一起吃了一杯酒,就连杨玄感带来的那名女子,也揭下帷帽,随着共饮。

    李风好像听到了一片吞咽口水的声音,盖因这名女子,实在太过惊艳,一颦一笑,风情无限,惹人怜爱;偏偏还带着一股书卷之气,叫人不敢亵渎。

    “可是教坊司,秋十二娘?”有人颤声问道。

    那女子起身盈盈一礼:“秋娘见过诸位郎君。”

    席间响起一片惊叹之声,这秋娘,乃是当下京师第一歌姬,名声之盛,百金而不能听其一曲。

    李风倒是没啥太大的感觉,一来他也没听过秋娘的大名,二来,后世这种女神级别的明星见多了,也就见怪不怪。

    杨玄感也兴致颇高:“今日某再加些彩头,若是谁能赢得那个胡女,就叫秋娘为他把盏如何?”

    众人轰然叫好,一个个摩拳擦掌,至于谦让什么的,对不起,坐在这里,机会均等。你若能抱得美人归,那是本事,旁人也只会羡慕。

    一时间,这些子弟纷纷出手,什么金锭银饼,珠宝玉器,很快,桌上就堆得琳琅满目,熠熠生辉,晃得周围那些看客都纷纷咋舌。

    至于杨玄感,则并未出手,以他的身份,显然是不屑为之。

    还有一个未曾出手的,当然就是风公子了。李风就是看,这等比富炫贵的场面,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难道,叫罗刹把剩下那百十个钱,也摆在桌上吗?

    “诸位,承让啦!”经过胡商玛宝宝等人一番品鉴之后,宇文化及的一只白玉狮子,被众人评为第一,喜得这厮连连拱手。这货尖嘴猴腮的,就跟刚才李风他们在西市看到耍猴人,耍的那只猴子似的。

    李风有点看不上这厮,长相气质实在太猥琐了。心里开始盘算,怎样才能破坏这厮的好事,免得鲜花插到牛粪上。

    就在这时候,旁边忽然响起一个雄豪的声音:“且慢,今日这胡姬酒肆之中,人人皆可出价,某这里也有一物,请诸位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