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这其实是聘礼

寻找逝去的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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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车上下来,樊樱感觉鞋底似乎又踩到了什么东西,只是这一次的触感不再是狗屎那种糟糕的黏滑感,而是一种硬邦邦的质感,移开脚一看发现居然是一个钱包。

    “发财啦~哈哈哈!!!”樊樱打开钱包一看,里面那一打粗看之下大概有十几张的红色毛爷爷,看得她双眼发亮,然后毫不犹豫的把钱拿出来放到自己的口袋里,空的钱包丢到一边的垃圾桶里。

    “你这样做真的没关系吗?”樊樱的行动,车上的薄莫痕自然是全部都看在眼里,像这样的行为已经算是偷窃了吧?

    “这是我捡的,又不是偷的,有什么关系?”樊樱可没有什么拾金不昧的良好品格,就上小学时捡到5毛钱上交给老师过,之后从六年级开始,她捡到的钱只要没有失主来认领,她都会放到自己的口袋里。

    “不义之财,你自己好自为之吧。”薄莫痕知道这一切都是那个兔子腿挂饰赋予樊樱的好运气,才让她捡到这个钱包的。他轻轻摇了摇头就把车开进了樊樱所住的小区里,外来车辆要进小区里停车,是需要付停车费的,每小时2两块钱。

    再次来到樊樱的家里,薄莫痕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樊樱作为这屋子的客人,自然要端茶送水来接待。现在心情非常好的她,自然不介意做这点小事。

    茶是没有,白开水都是有一壶,点心的话也有,上次薄莫痕来家里拜访送的那盒马卡龙,樊樱吃得还剩下几个。现在正好可以用来招待,反正薄莫痕也不会介意自己送的礼物又用来招待自己。

    薄莫痕觉得等一下可能要回答樊樱的很多问题,所以喝了口水来润润喉:“你有什么问题,尽管问吧,只要是能回答你的,我都会尽量去回答。”

    “这玩意你从哪里得来的?”把挂在自己脖子上的兔子腿挂饰从衣领里拿出来,樊樱好奇道。

    因为觉得把这东西放在手中或是口袋里不安全,樊樱想了想决定就干脆挂在脖子上,虽然外形很让人不喜,可至少能给她带来好运不是吗。光是这一点就值得她挂在脖子上,刚才见到的钱也间接证明了这根兔子腿真的拥有让人获得好运的能力。

    如果这根挂饰真的拥有这么神奇的能力,那之前樊樱买的那几注彩票,几天后也应该会中奖。只要一直把这东西带在身上,那樊樱将来就再也不用为钱的方面去努力。

    “我喜欢收藏一些拥有奇奇怪怪能力的东西,那个地下室你也进去看过了,那里面的东西都是我的收藏,你现在拿着的这个就是其中之一。”

    薄莫痕回答很简单,不过足够樊樱去理解其中的意思,脖子上的这个兔子腿挂饰是他的收藏品之一,也就是说那把外表看起来很霸气的枪也是?

    “那把枪也是你的收藏吗?”既然薄莫痕自己亲口说是拥有奇奇怪怪的能力,那也就代表那里的收藏品都不是凡品,至少都是拥有像这根兔子腿一样的神奇能力才对。

    “那把枪?”薄莫痕舔了舔嘴唇,面露思索之色,看来他是在想着樊樱口中的‘那把枪’是哪把枪吧。

    “那把枪是15世纪末,欧洲的一位工匠用一种传说是不属于地球的金属制造出来的,子弹也同样是用这种金属制造的,子弹配上这把枪射击出来,据说能杀死任何生物。”

    “哈?”大概是没理解薄莫痕话语中的意思吧,樊樱发出疑惑的声音:“我觉得无论是什么生物,要是要害被子弹射中,都会死吧?”

    “你没理解我的意思。”薄莫痕微笑着摇了摇头。

    “那把枪配套的子弹本来是拥有30发的,可在经历了6个世纪的时光,到我手中时就只剩下10发子弹,至于为什么我说这把枪的子弹能杀死任何生物,因为据说不只是人类,就连超自然生物这把枪都能够杀死。”

    “超自然生物?”樊樱疑惑的挑了挑眉。

    “幽灵、食尸鬼、恶灵、吸血鬼、狼人、天使、恶魔、神明,这些只出现在魔幻小说中的生物,这把枪据说都能一枪杀死。”

    “你在开玩笑吗?”樊樱看薄莫痕的眼神就像是在看白痴,这些超自然生物她相信他们是真的存在于世界上的某个地方。毕竟神明她都见过,可要她去相信一把手枪能杀死他们,就有些困难了。

    “我也不期待着你会去相信,毕竟现在已经是凡事都要讲科学的年代。”薄莫痕摇了摇头轻笑道,丝毫不介意樊樱看他的眼神。

    樊樱思考着接下来要问点什么,薄莫痕的那个地下室不大,收藏品的数量自然不能和博物馆的相比,可是每一样似乎都有着很重大的意义。

    “这玩意你要怎么处理?”樊樱把挂在脖子上的兔子腿,向薄莫痕晃了晃,问道。

    “送给你吧。”

    “诶?你刚说什么?我没听清楚!”樊樱似乎听到薄莫痕回答说‘送给你吧’,只是她有点不确定。

    “我说送给你吧,而且就算我说想要回去,你也不一定会归还,既然如此那干脆就送给你吧,就当做是那天晚上我无礼举动的一点赔偿。”薄莫痕话语的最后,又让樊樱想到了两人的那个同床不共枕的晚上。

    “你最好是能将它随身携带在身上,就连晚上洗澡时也佩戴在身上最好,还有就是不要让它的能力让任何人知道,就连你最亲密的人也不行。”薄莫痕的语气带着警告的意味。

    静静端详着脖子上的兔子腿,樊樱好奇道:“难道以前就没有人活下来过吗?”

    “从来没有人活过第6天,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如果说第1天到第6天还只是人为意外的程度,可第7天的厄运很有可能会超出这种程度,到时候厄运会想尽办法的取你性命,海啸、龙卷风、沙尘暴、雷电……到时候自然灾害就会来找上你。”薄莫痕摊着手,说出了让樊樱冷汗直流的话来。

    “你还有什么问题吗?”把杯中的水喝完,薄莫痕笑问道。

    “你今年多少岁!?”

    “两……22岁!”薄莫痕差点就一时说漏嘴,把自己的真实年龄说出来。

    “你刚才在回答22岁之前,似乎在前面下意识的说了个‘两’字吧?”樊樱疑惑道,她觉得薄莫痕的真实年龄或许根本就不是22岁,虽然外表看起来的确是20岁出头。

    “你为什么要问我这个?”不希望话题在自己的年龄上纠缠的薄莫痕,反问道。

    “随便问问罢了,没什么。”樊樱耸了耸肩,轻笑道。

    “话说你该离开了吧?”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和答案,樊樱下起了逐客令,接下来她想好好睡个午觉,总不可能让一个男的还待在这里吧?

    “说得也是。”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薄莫痕起身来到门前把门打开,只是在离开前他对还坐在沙发上,没有一点要送他离开意思的樊樱打了个响指。

    “记得下个星期来我去我那里,把翻译好的文件送来!”薄莫痕说这句话的神情和语气,颇有点霸道总裁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