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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好人城主计算的差不多,第三天中午的时候,他们就看到了零零碎碎的雪痴草。
风雪从雪地里挖出一颗来拿在手上,记得小的时候,冬城城墙的角角落落都是有这种小小的草儿的,围绕着冬城一圈一圈哪儿哪儿都是,好像自己也从来没有当回事。后来天气越来越冷了,冬城里的雪痴草就渐渐看不到了。只能站在城墙上朝外面看还能看到远处有一片绿,那个时候风雪开始想要好好看看这种跟自己胳膊上的纹身一家的小草,但是即便他的视力再好,也不如现在这样拿在手上看的清楚。
也许正是因为自己胳膊上有一个伴随了自己这么多年的同类,手心上的雪痴草看起来格外亲切。确实是除了少一片叶子,跟自己的纹身没有什么区别,风雪又脱下了自己的袖子,把这株小小的草放在胳膊上对比着,嗯,比自己胳膊上的要小不少,看来还是自己发育得好啊。
这时,一只带着手套的大手按在了风雪的熊脑袋上,是叶城主。
好人城主这会儿脸上没有带着平常那样和蔼的笑容,有点认真,他揉了揉风雪的脑袋,又轻轻地拍了一下,说道:“我的任务完成了,小风雪,下面的旅程就交给你了。”
风雪往他身后看了看,众人刚休息完,吃过一点简单的干粮,正在忙碌着收拾东西准备重新出发。周大小姐正在笑嘻嘻地朝自己这边看过来,而驾车的刘叔这会儿嘴唇已经开始打哆嗦了。
“交给我吧,好人城主。”风雪重重的点了点头。
在风雪和众人的注视下,好人城主骑着祁队长的马儿,飞奔着回去了。周小姐说,能在这样的环境里奔驰的骏马,一定是一种魔兽,只是咱们这儿没有人认识。
很快,城主就变成了比雪痴草还要小那么一点点的小点,消失在了北方的茫茫白色之中。风雪想着,就算兽潮如果真的来了,好人城主这样的大高手再加上祁队长和先生,嗯,没问题的。等自己下次回来的时候,一定要成长成一个不用让那个姓刘的赶牛老头担心的直哆嗦的强者才行。
周小姐没有坐上轿子,她坚持要下来走一段,哆哆嗦嗦的刘叔根本害怕的连自己是谁都快忘了,哪里还有功夫管她。
风雪走到了队伍的最前面,他想起了自己看到过的祁队长的那个握拳举手的动作,于是他也高高的举起了右熊爪,喝了一声:“出发!”
队伍就这样开始慢慢朝着南方前进了。周小姐就这样跟在风雪的身后,她担心风雪这样的小孩子一下子不容易被卫士们接受,但是此时看着一脸认真,目光敏锐而又坚定地带领着队伍前进的风雪,她竟然觉得自己心中无比的踏实。嗯,再走一段自己还是回轿子里睡觉好了。
沿着雪痴草走,这其实是在没有什么困难的,慢慢的,原本有些紧张的卫士们也渐渐的放松了下来,驾着空车的刘叔也不再哆嗦了,只是嘴里一只在碎碎念着菩萨保佑之类的话。
但是风雪一直都走的很认真,他们这时已经往南边走了三天,风雪惊奇的发现居然连一只野兽也没有遇到过,就算前两天的吼声把它们都吓跑了,五天过去了,野兽们应该都要回到自己的老窝才对。他猜测这跟祁叔给他们的那个布口袋有些关系。
风向永远是向北的,过来的时候北华的队伍是顺风,回去的时候可就是逆风了。不过逆风也有逆风的好处,如果前方有野兽的粪便之类的气味,风雪就能提前察觉到了。
渐渐感到无聊的周小姐决定找风雪聊天。
“熊孩子,咱们还要这样走十几天呢,你就这么一直瞪大眼睛看,不累吗?”
“先生说了,该自己做的事就要把他做好,既然我的职责是带领你们走去北极堡,我就得好好看路才行。”风雪说话间也没有看向周小姐。
“这样下去,你就算长大了,也是一个无趣的男人啊,这样会找不到老婆的熊孩子!”
“……”
“……”
“不会吧。。。”风雪有点担心起来。
“哈哈哈哈哈哈哈。”周小姐狂笑着回到轿子里去了。
此时,在离他们跟着牛车还需要十几天路程的北极堡里,一场因为雪原的野兽异动引起的风暴,正在酝酿开来。五天前开始,从冬城方向向南边逃窜的野兽,渐渐形成了一阵小型的兽潮。雪原上土生土长的野兽在雪原玩命奔跑的速度可不是慢吞吞的牛车可以比拟的,很快,一些野兽就已经到了北极堡附近,这些野兽大都不算太强大,而且又是从北边人迹罕至的地方一路狂奔到南边,体力不支,非常容易猎杀,更有一些平时在北极堡附近难以寻觅的,如赤雪狐这样的珍惜品种。
本来,北极堡这样的地方已经是人们活动的边缘城市,冷清得很,却因为此事,北极堡和周边几座城市的猎人们都蜂拥而至,短短几天就来了几十名身手不凡的猎人们,都去往北极堡北方的雪原上去捡杀送上门儿来的钱袋子,一下子这座本来只比冬城热闹一百倍的城市,就真的有点热闹起来了。
除了以猎杀魔兽为生的猎人们,还有把脑袋帮在腰带上过日子的佣兵们,也不愿意错过这样的盛宴。就在城主离开风雪他们队伍的那一天,一只佣兵队伍刚好从隔壁城市日夜兼程地来到了北极堡,他们虽然不是专业的猎手,但是他们有在雪原厮杀和生存的经验,刀尖上练出来武艺,和为了钱财可以杀光眼前一切的狠心,这支队伍叫豺狼,有五个人,是雪原上一支以狡猾和狠辣而闻名的小型佣兵团。
豺狼的头领是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甚至有点文弱的中年人,穿着一身看着有点松垮的皮衣,里面衬着软甲,他来到北极堡后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带着兄弟们去酒馆吃了一顿饭——为了不错过这趟子抓珍兽的日子,他们在路上跑了两天还没吃没睡。
点了一桌子菜,几人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只有中年男人吃的不紧不慢。
“小二,最近咱们北极堡有什么有意思的事情吗?”中年人借着小二上菜,叫住了他。
“客观,这么大的兽潮还不够有意思吗?”小二忙得很,这两天里里外外来了许多客人,眼前的这伙佣兵团看上去跟别的也没差。
“这谁都知道嘛。”中年男人掏出一小块碎银子,扔了过去。“说点我们外面来的人不知道的,比如,你们这儿最大的商号北华,这次兽潮有没有什么动静。”
众所周知,没有不喜欢银子的店小二。“客观,您问我算是问对人了,我跟你说,我的小舅子就在咱们北极堡的北华府上当差,他亲眼看到北华的老爷把自己家那个宝贝嘎哒床给拆了,做成了一顶轿子,让他的女儿坐着轿子跟着商队上冬城去玩去了。至于兽潮,好像北华的老爷下令不许随便出城,要安心等小姐回来,其他的就没有了。”
中年人挥了挥手,让店小二退了下。周家小姐在去冬城的商队里?听说那条路线的商队队长是一位二品巅峰的高手,这样的高手除非他们整个佣兵团拿命去拼,不然是没有胜算的,这条消息没什么价值。至于北华不让自家养着的一批猎人出城狩猎?这倒有点意思,莫非这次兽潮还有什么隐情不成?他知道北华能有今天的地位,跟他们每年去冬城的贸易密不可分,也因此北华总能得到冬城的第一手消息。看来这次的行动,自己的还是应该谨慎一些才是。
吃完了饭,中年人在桌上丢下一块碎银子,带着队伍里的五人直接就往城外去了。
“头儿?咱们跑了这么久了,不用稍微休息一下吗?”
“有时间睡觉的人跑出来干什么佣兵?路上睡吧,出发了,我们出了城往东北方向去。那个方向就是兽潮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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