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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花团去了京城,龙见月过两天也会去,李归南就此成了闲人。这几天龙见月没下什么命令,他一边派人注意着凌沧的动静,一边在郊区一栋小楼里打牌消磨时间。
今天也一样,到了下午五点,李归南输了一大笔钱,心情很不爽地把牌一扔:“不玩了,出去买点吃的,今天提前开饭。”
“南哥,没准再玩一会,你就赢回去了呢。”这帮手下虽然敬畏李归南,不过耍起钱来却是一点不留情,该赢就赢,该输也不认输。
“别废话了,赶紧去吧。”李归南很想把钱要回来,可自己作为老板如果真这样做,就显得太没有风度了:“对了,和一中那边联系一下,问问凌沧现在干嘛呢?”
消息很快就传回来了,手下报告道:“凌沧正在参加社团活动,好像和一个女孩子打起来了。”
“女孩子?”李归南冷冷一笑:“这小子倒是艳福不浅,和他老爹一个德行!”
“我挺不明白的……”一个手下挠挠头,很费解的说:“那个凌阳放着龙大姐这样的美女不要,非要娶一个很平常的女人,到底怎么想的?”
“在西方神话中,手持爱情之箭的丘比特是蒙住双眼的……”另外一个手下装作很老成的样子,缓缓说道:“这意味着爱情是盲目的,不一定谁把谁就给射了!”
“谁能射中谁我不知道,反正你爸是把你妈给射了,要不然怎么能生出你!”李归南笑着摇了摇头,随后催促道:“你,赶紧去买饭,别他妈废话了!”
“哦。”被骂的那个手下不情愿地向门口走去,嘴里还念叨着:“话说,谁要是真娶了龙大姐,只怕也是吃不消啊!”
李归南暗自感叹,这些手下跟着自己混得太久了,说起话来经常没规没矩的。虽然他们畏惧龙见月,在龙见月面前素来老老实实,但私下里却经常说些不太恭敬的话。
这也就是百花团调走了,否则这句话可能会引发血案。
“你知道个屁,龙大姐在咱们面前凶……”第一个说话的手下,这时又插了一句:“据说当初在凌阳面前可是乖乖地像只小绵羊……”
“你们他妈有完没有,想唠等吃完饭再唠,我饿了!”李归南一指房门:“赶紧出去买饭!”
李归南话音刚落,房门突然飞了起来,正拍在要出去买饭的手下身上。那个手下惨叫一声,被房门顶着飞出好几米,最后撞在墙上,头一歪就咽气了。
“什么人?”李归南的手下虽然总是嬉皮笑脸,身手却都不差,第一时间便各掏枪械,对着门外狂射起来。
剧烈的枪声立即充斥整栋小楼,震得人耳朵不住地嗡鸣着。硝烟混合着灰屑弥漫开来,形成挥之不去的薄雾,渐渐的让人很难看清什么。
这个地方属于郊区,常住居民很少,附近大多是工厂,此时也已经下班,所以这样的枪战不容易引起注意。等到硝烟散尽,两个手下猫着腰,一左一右向房门外摸索而去。
整个门框都已经被打烂了,周围的墙也开裂起来,掉下大堆的水泥块。
很快的,这两个手下就发现门外什么都没有,外面正对着房门的墙布满了子弹孔,看起来像是马蜂窝。
“老板……”一个手下放下枪,回头对屋里的李归南说道:“什么也没有!”
李归南的心头突然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高喊了一声:“注意上面!”
两个手下被提醒了,立即举枪对准头顶,可还是晚了。一个人影从上方落下,稳稳站在他们中间,紧接着抓住两个脑袋用力往中间一碰。
两个手下不约而同发出了一声惨叫,李归南和其他人立即举枪又射。来人把那两个手下挡在身前,缓缓的向屋里走来。
子弹噼噼噗噗的射去,溅起一朵朵血花,两具尸体很快就被打烂,露出了森森白骨。可那个人还在前进着,任由碎肉和内脏不断从尸体上掉落下来。
谁在消磨时间的时候,身上都不会带太多子弹,李归南等人很快停止射击。尽管他们对这个人感到恐惧,却依然勇猛,其中两个拔出刺刀冲了过去。
他们来到近前,把同伴的尸体拉到一旁,同时将刺刀笔直刺去。然而也就在这个时候,他们惊讶的发现,后面竟然空空如也,尸体像是自己漂浮过来的。
李归南在后面又高喊了一声:“注意上面!”
一个人影再次落下,两个手下还没来得及看清对方的样子,就先后被拧断了脖子。
屋子里总共有七个人,也就是说此时李归南只剩两个手下,如果说李归南刚开始是有些惊恐,现在已经发展成恐慌了。
他是经过大场面的人,见多了杀戮和鲜血。在非洲当雇佣兵时,雇主要求血洗敌方控制的一个村庄,他毫不犹豫地将全村二百多人屠戮殆尽,连婴儿和老人都没有放过。
此时此刻,他有一种预感,那就是自己将成为别人的杀物。尽管他不知道来人是谁,却有一种强烈的恐惧,因为那个人的身上带着难以言喻的威压。
一愣神的功夫,那个人又不见了,李归南身后传来两声惨叫。他惊恐的回过头去,发现两个手下被他们自己的刺刀扎中心脏,倒在地上已经断气了。
李归南不等回头,便举枪对着身前一顿狂扫,因为直觉感到那里有人。
直觉是正确的,那个人在李归南开枪的同时,一脚踢起一张桌子横在胸前。子弹全打在了桌子上,那个人等到弹尽,拍掌称赞道:“不愧是北非枪王!”
“承蒙夸奖!”李归南扔掉手中的枪,从身后拔出一把微冲,冲着对方再次狂扫。
这个人在屋里飞快移动起来,带出了一连串的幻影,像有了分身一般。而且其中没有一个是实体,根本没有办法瞄准。
不过李归南不需要瞄准,因为这把枪是特制的,子弹射出后会裂成几个弹头。尽管散弹枪也是这样,不过散弹枪都是滑膛,射程近、精度差、射速低。李归南的枪则是线膛,不仅可以打出很远,精度和射速更是胜出散弹枪许多。
尤其是在这种近距离上,这支枪等于在李归南身前形成弹幕,不仅可以攻击对方,也令对方无法靠近。
一梭子子弹很快打光了,李归南急忙摸出一个弹夹,正在要换上去的功夫,那个人突然出现在了面前:“你还有什么本事?”
李归南终于看清了对方,原来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一张成熟的面庞英俊刚毅。他的身上穿着十分考究的深蓝色西装,里面的白色衬衫解开了两粒纽扣,看起来颇为性感。刚才这样一番激战,没有让他的外表受丝毫影响,看起来依然从容潇洒。
“你是谁?”李归南扔掉了枪,从裤腿中缓缓拔出一把直刀。
“我可以告诉你,不过要在你临死之前。”
“是吗……”李归南未等说罢,持刀刺了过去。
对方闪身躲过,右手伸出准确握住了李归南的手腕,随后用力往里一掰。这是夺刀的标准动作,但这样一来也把刀对准了这个男人,只听刀柄那里传来一声轻微的“咔嚓”,随后一发子弹向这个男人急射而去。
李归南的这把直刀有个机关,可以从刀柄射出四发子弹。这个人有着惊人的反应能力,察觉到不妙便把身子一侧,又躲了过去。
人的反应速度是不一样的,但就算是非常敏捷的人,当大脑根据听觉和视觉发现危险,再向身体下达运动指令,也需要一个过程。这个人的神经传导速度显然异于常人,身体的每一个部分仿佛可以独立作出判断,简直不可能受伤。
这个人打落了李归南的匕首,另一只手紧紧扼住了李归南的咽喉:“不错嘛,枪玩的很好,不愧是龙见月的爱将!”
李归南感到呼吸越来越困难,眼前一阵阵的发黑,立即全力挣扎起来,却无济于事。慢慢地,他的身体被对方拎了起来,矮小的身躯就像一只被砍掉脑袋的鸡一样不断抽搐。
“当年你在非洲屠杀无辜平民的时候,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也会被杀吧!”对方的面容很平静,根本看不出来是在杀人:“你当年用别人的鲜血,铸就了自己‘北非枪王’的绰号,现在就用自己的鲜血赎罪吧!”
李归南的双眼渐渐无神,生命正在一点点逝去。不过他仍挣扎着,从喉咙的深处挤出了一句话:“你……到底是谁?”
“现在告诉你吧……”对方把李归南拎到身前,附到耳边轻声说了一句:“我是司马天!”
“知道了…….我死得不冤……”李归南说罢,双腿一蹬,断气了。
司马天扔下李归南的尸体,安步来到停在外面的一辆轿车旁,打开后备箱拎出了两个旅行袋。回到小楼里,司马天从旅行袋中取出炸药,分别安放在这栋小楼的各个角落。
做完这些,司马天把车开出几百米外,然后拿出一个遥控器按了一下。
随着几声猛烈的爆炸,那栋小楼顷刻垮塌,被烟尘吞没掉。紧接着,废墟上燃起了熊熊烈火,疯狂吞噬起周围的一切。
“C4加凝固汽油……”司马天从后视镜看着火焰,满意的点点头:“李归南经常用的办法,看来确实好用!”
高品质的凝固汽油燃烧起来温度极高,几乎可以焚化任何东西。等到有人发现李归南曾藏身的这栋小楼,除了一堆废墟和尸灰之外,再不会找到其他什么。
李归南经常用这个办法毁尸灭迹,现在自己被这样毁灭,也算死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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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沧正站在下面饱览秀色,林雪凝走了过来:“刚才有个社员提议,咱们应该和外校多进行切磋交流。我觉得这个点子不错,不仅能提高我们自身的水平,还能获得学校的支持……哎?你在看什么呢?”
林雪凝发现凌沧没理会自己,便顺着也看了上去,马上明白了是什么吸引着凌沧:“你……你怎么这样啊,你个大流氓!”
“啊?”凌沧回过神来,急忙擦了擦鼻子:“我刚才流鼻血了,正仰头止血呢!”
“你是仰了头之后才流的鼻血吧!”林雪凝叹了一口气,又摇摇头,转身走开了。
“等等,你听我解释啊……”凌沧跟在林雪凝的后面,等离开那个春色缭绕的地方,心里还是惦记着那个女孩,于是回头看了一眼。
这一看才知道,与诱人身材相衬的是,这个女孩长得也很漂亮。一张鸭蛋脸晶莹剔透,挂着一双弯月般的眼睛,两点红唇微微抿着,看样子正在思考着什么。
林雪凝也回头看了过去,立即叫了一声:“童童。”
女孩听到林雪凝的声音,马上看了过来,脸上露出甜美的笑容:“雪凝姐,我一直在找你,你怎么刚来?”
“我早都到了,不过一直忙。”林雪凝有点奇怪的问道:“你不是说要过两天吗,怎么今天就过来了?”
“今天刚好没事,顺便过来看看!”这个叫童童的女孩说着,手一扶栏杆,从缓台上纵身跃了下,稳稳地落在了地上。
从这一个动作,凌沧就看出童童有些身手,因为她在跳下的过程中,姿势掌握得非常好,手掌始终压在裙子前。结果那裙子虽短,却没有半点走光,只在霎那间露出了白皙的大腿,给人以无限的想象空间。
当然,这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凌沧刚才在下面已经看了个够。
“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林雪凝看了看凌沧,有些不太自在的说道:“这位是童童,我的好朋友,高二的……”